国有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一)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经济指标等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其执行内控制度及经营管理决策情况的评价,从而客观评价其在任期中的工作业绩、经济业绩,全面体现其管理能力及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
(二)有利于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经责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了纪律观念,促进了廉政建设。
(三)有利于较全面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鉴定了前后任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的界定不明确。目前对经济责任主要划分为主管经济责任、直接经济责任、间接经济责任。理论上讲,领导的`主管责任是指未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领导的直接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直接签署的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
(二)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经责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投资基建的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目前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承担任务存在相对矛盾,已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内审人员对经济责任评价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造成审计内容的不准确。由于受企业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限制,导致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涵与外延不能准确把握,审计评价内容超出了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二是对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如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尚不充分的事项进行评价。四是对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
(四)审计结果缺乏深度而流于形式。一方面由于审计中缺乏区分和界定经济责任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于分清责任,从而使审计对经济责任的评价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另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差异,导致内部经责审计的语言表述不规范,容易引起被审计对象的争执和意见,影响审计评价的严肃性。
(五)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介入时点严重滞后。虽然国家法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现实中,往往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再审”,即干部任用或离职在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后,这就增加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难度。
三、提升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应对策略
(一)建立内审部门与人事部门的联络制度,合理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内审机构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以便及时掌握企业干部任用动态,提早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与计划,实现“离任前审计,审计后离任”。同时通过将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人事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以便确定审计重点。
(二)完善内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合理确定审计重点。一是国有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法规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二是要结合被审计对象性质,合理确定审计重点,通过分析企业盈亏指标、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业务经营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来确定审计的重点,根据重点进行局部详查,保证了正确的工作方向。
(三)加强内审队伍继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内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内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审计风险才能得以控制。
(四)创新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要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需要合理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一是尝试廉政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即以经责审计规范为指引,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实施廉政风险评估程序,开展廉政风险导向审计。二是开展多元化审计与动态审计,实现离任审计不单只是对离任者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还可以成为对后续领导人员实施任前监督的标准,利用离任审计的双重效果可以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工作的效率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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