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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的问题研究
[摘要]创建自有品牌是我国零售商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本文指出了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所要面临的观念、规模化、组织、质量和信息等五个方面的制约条件,并随后针对各制约条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自有品牌规模化质量
自有品牌(PB,Private Brand)是指零售商利用自己的终端优势和信息优势,自行对商品进行研发,自设生产加工基地或委托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加工生产,最终由零售商定义商标并由其销售的品牌。自有品牌在零售业发展成熟的欧美国家已经非常发达,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自有品牌还是品牌竞争和零售行业中的一个空档。
一、 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的制约条件
1.我国零售商的自有品牌意识不强
我国零售商在向西方同行学习的过程中,精力多集中在经营技巧、管理经验等方面,很少注意到发展自有品牌,即使注意到这一趋势,在将企业商誉、服务水平、管理风格等无形资产整合到自有品牌中的能力方面也存在欠缺。
2.我国零售商的规模化和连锁化程度低
由于自有品牌商品只在其自有销售网络内销售,所以零售商的规模对其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据南京苏果超市核算,连锁经营必须有20家以上连锁店才能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优化经营成本;家乐福认为在一个区域内至少达到35家连锁店的规模,并建立起统一的配送中心,才能降低采购成本。虽然我国零售商在走集团化、连锁化的道路,但其规模相对于使用自有品牌的要求来说还是远远不够。
3.我国零售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不适合要求
零售商经营自有品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对企业组织结构和员工素质的要求较高。一方面,零售商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对自有品牌的开发、生产、销售等整个流程进行全面管理,但是现阶段我国零售企业中很少有专门的自有品牌组织机构;另一方面,零售商经营自有品牌必须有高素质的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零售行业这两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客观上制约了自有品牌商品的开发与经营。
4.我国零售商在质量监督方面存在挑战
目前,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控制产品质量是成功创建自有品牌的一项基本前提。现阶段我国零售商在对外部制造商的选择和管理中疏于考察其资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对自建的加工基地有包庇纵容行为;在产品质量检测时,存在原材料把关不严、产品质量标准贯彻不彻底等问题。自有品牌商品质量控制不好,不仅会影响到该自有品牌的销售,还会对零售商的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
5.我国零售商信息化管理程度低
我国零售商要扩大规模、实行连锁化经营必须实现较高的信息化管理,但是现阶段我国零售商的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低:一是信息管理系统发展滞后。许多零售商的前台POS销售系统和后台MIS管理系统缺乏或不完善,销售数据的采集和数据的整理、分析、处理能力低下;二是零售商信息化基础设施落后,信息技术不发达,零售商信息技术的落后阻碍了自有品牌的创建。
二、 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的对策
1.更新观念,充分整合零售商的无形资产
一方面,国内零售商要发展自有品牌必须转变观念。零售商要克服“一手买一手卖”传统观念的束缚,重视并增强自有品牌经营意识,变“被动零售”为“主动营销”,把创建和发展自有品牌提升到零售商经营战略高度;另一方面,增强零售企业整合无形资产的能力。利用自有品牌这一载体将企业的良好商誉、优质服务、特色经营等无形资产整合到自有品牌商品的优良品质中,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流动起来,为企业增加一个利润来源。
2.扩大规模,连锁化经营赢取竞争优势
自有品牌商品是在零售业日益集团化、连锁化的大趋势下产生的,规模经济对自有品牌的创建和发展有决定性的作用。针对我国零售商规模化程度低的劣势,一方面我国零售商应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企业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的优惠政策,以参股、控股、租赁托管、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加速资本扩张,扩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迅速增加连锁店的数量,努力拓展销售渠道和经营网络,为自有品牌商品开辟更广的市场。
3.改善组织,重视零售企业人力资源建设
针对零售商在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借鉴品牌经理制度的经验,零售商在创建自有品牌后,应专设一名品牌经理负责自有品牌的创建和发展工作,让其全权承担起自有品牌管理与运营责任;另一方面,零售商应重视人力资源规划与建设,重点培养质检、销售、品牌管理人才,为创建和发展自有品牌建立良好的人才队伍。
4.质量取胜,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提高自有品牌的质量水平,增强自有品牌的竞争力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选择合适的外部制造商。零售商进行贴牌生产时,应该选择那些六西格玛质量控制、ISO9000质量标准开展较好的制造商结成战略联盟,共同制定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二是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零售商要贯彻以顾客需要为导向,以自有品牌经理为领导,企业全体员工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全方位提高产品品质。
5.信息先行,挖掘零售商电子商务的潜力
创建自有品牌必须逐步配备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高度的信息化管理:一方面,零售商要加大对信息化的投资,完善零售商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零售商收集、整理、分析数据的能力;另一方面,以自有品牌商品为载体,利用零售商的信息化设施,充分挖掘零售商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潜力,增强零售商的竞争能力。
三、 展望
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在应对国内外激烈的竞争压力、实行特色的差异化经营、增加利润来源等方面都是一个理性选择,是我国零售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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