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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对企业文化建构的双向效应探析
论文关键词:传统 中国
论文摘要:中国作为的积淀,精华与糟粕并存,对新时期企业文化的建构产生双向影响。汲取精华,剔除糟粕,是企业文化建设必须正视和解决的课题。
应对人世,许多企业、企业家对产品、价格、关税、、技术等诸多客观因素作着最大化或最小化的研究,力图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利润的获得是硬件和软件共同作用的最终结果,所谓企业的硬件,即是技术、价格等刚性指数;所谓企业的软件,则是、文化、等柔性因子。随着知识的到来,企业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术竞争演变为技术和文化的双轨竞争,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努力实践的以价值观、企业精神为核心的群体意识,日益成为企业硬件良性运转的持续推动力。中国企业面对日益严峻的挑战,除了大力发展科技之外,还要积极创建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以文化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历史,产生于封闭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甚至同一理念即是精华、糟粕的矛盾统一体。整体主义派生出强烈的忧患意识,又割裂了人格与权利应有的本质关系;义利之分造就了诸多清扬之士,却阻断了商品经济的探索;礼仪秩序使中国成为“道德渊薮”,但又被后人斥为杀人的匕首。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绵延了数千年,直至今日,仍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对中国企业文化的构建产生双向影响。汲取精华,摒弃糟粕,建立一套、传统道德精神和现代管理理念三位一体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文化,是中国企业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整体主义
原始,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人们需要联合起来抵御风险,能够合群成为当时社会生活的迫切需要,进而逐渐形成了原始时代的氏族血缘关系。由于生活于亚洲大陆的中国先民很早就从事定居,这种依附于土地的稳定生活方式,难以破坏原始时代的氏族血缘关系,因此中国是在没有彻底破坏氏族血缘关系的情况下由野蛮进入文明,建立了奴隶制国家。这种由氏族而国家的路径使宗族组织得以保留,宗族制度一直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成为社会的基石。在中国上古的特殊社会结构中,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治家之道与治国之道是一致的,社会关系家庭化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理想和最佳状态,而由家族本位所引出的则是整体主义,这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大特色。在中国古代,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由家族的地位决定的,个人是作为家族整体中的一部分存在的,因此,人们自然把家庭整体利益置于首位,因而不可能产生出以个人为本位的德治原则,只能是宗族的本位原则,即家国整体利益至上的原则,社会伦理是由家族伦理推扩而成的,家族整体主义必然发展为社会整体观念,即由宗族、家族的群体意识发展为社会的群体意识。的确,人生在世,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是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又是社会的一员,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群体分子,是具有群体需要的互动个体,个人命运与群体未来息息相关。儒家从“人生不能无群”即人的社会性立论要求人们重整体,对于培养个体对群体的责任感、义务感、正确处理公私群己关系曾起了积极作用,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心忧天下、志在国家的中国人。他们以解民于倒悬、救民于水火为己任,仁民爱物,公而忘私,高扬了整体主义的大旗,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使中华民族在经历种种历史变迁之后仍然保持着庞大民族的统一,保持着本民族的独特风格和顽强的生命力。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研究的这些成果在今天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济的实质是在与法制的下获得最大利益,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都有自己迥异的个体追求,但少数企业为谋求一己之私,不惜损公害民.非法牟利,忘记了国家和整体的利益,背离公利的轨道,如何处理群己、公私关系,成为经济发展中的当务之急,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加强法制建设之外,还要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倡导的公而忘私、集体主义的高尚品德,使之成为企业文化的主旋律,成为个体的自觉行动,创建健康的经济。
但是,产生于中国古代等级制社会的整体主义又带有明显的忽视个体的倾向,随着儒家文化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潮,为了维持社会的安定和阶级统治的长久,儒家的集大成者逐渐偏离了群体和个体关系的辩证轨道,将群体意识逐步发展为单向的服从主义,片面强调所谓“社会、“群体”的价值,否定、扼杀个体的尊严。在群体面前,个体失去了应有的地位,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挫伤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整体主义在协调社会秩序的同时阻扼了个人发展从而阻扼了社会发展。实际上,独立人格是社会道德的细胞,离开了活生生的独立的个体及其自主的活动,就不会有社会及其历史。因此,在不损害国家、群体、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社会应鼓励个人努力奋斗,自由地发挥自身潜力,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只有每个人的个性自由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才能实现社会更大的进步。正确处理个体与群众的关系,应当成为现代企业的一大课题。市场经济同样肯定群体意识和团队精神,经济组织的效率和活力源于此,但这种团队精神是建立在承认与保障个体的独立和自由以及组织内部的契约性组合的基础之上。据,美国公司赢利的80%要让与股东,而日本公司只将30%的赢利分红,体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对此的不同选择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进而形成迥异的实际操作。整体主义,使个体情愿牺牲个体的福利,因为只有群体的富强才有个体的发展,这是东方文化的必然。反之,凸显个体的价值,因为个体的满足是群体发展的一大动力。如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在两大文化的交锋中寻求最佳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地发展群体利益和满足个体利益,是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一大课题。
二、义利之辨
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义,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价值;利,则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在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中,中国传统的义利观积累了许多具有永久性和普遍性的价值。自从私有制产生以来,私利与公义就是一对矛盾。儒家以道德理性解决矛盾的探索,以道德准则节制个人利益的尝试,反映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要求,其维护公义、弘扬道德的精神实质,对中华民族产生积极的影响。当前,虽然我们实现了,公有制占主体,但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仍有各自独立的经济要求,虽然市场经济以利润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但一味放任人们对“利”的盲目甚至疯狂的追求,势必导致惟利是图,引发社会的混乱,社会需要教导人们在求利的活动中注入理性的精神,认清我利和他利、近利与远利的关系,批判对不当和失当之利的片面追求,使市场主体自觉消除尔虞我诈、欺蒙拐骗、非法交易等丑恶现象。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人们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念,当前许多人片面逐利,见利忘义,虽获利于一时,却失信于一世.成为永远的失败者。儒家以义为重、批判见利忘义、以利害义的追求具有永恒的价值,是企业发展的方向,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所倡导的义利观被后世继承和演变,孟子继承了孔子先义后利的主张,但较之孔子,其重义轻利的思想倾向更为明显,直到汉代,正统思想家对于义利问题逐渐由重义轻利演变为取义去利,甚至将利作为万恶之源。在义利之辨中,虽然混杂着一些不同的声音,但由于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重义轻利、明理灭欲等观念借助官方的认可和舆论的宣传,几乎成为中华的共识。众人讳言利、耻言利,不能正视利益,基本否定个人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社会发展。传统义利观用于个体,引导人们片面追求君子人格,不屑言利,只图通过仕途实现君子之志,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单一。用于治国,成为唯心主义的决定论,统治者忽视发展生产,繁荣,兴利理财,富国强兵等大事,贱商意识十分浓厚,人为铸造知识与经济的鸿沟,商品经济在中国得不到应有的发展,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而导致中国社会的贫困。就一定程度而言,“功利”是经济、商业发展繁荣的动力,对个人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没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中国社会的真正繁荣。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向社会的转轨、‘划经济向经济的蜕变过程。“赢利”原则成为个人与社会普遍的价值追求,要使人们只关注“义”的道德价值,放弃对“利”的追求,既不可能亦与社会发展趋向相悖。实际上,据个体利益和社会公义的关系,可以将个体利益分为三类:应当的个体利益、正当的个体利益、失当或不当的个体利益。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和个体,坚决摒弃不当之利,理直气壮地追求应当和正当的经济利益。只有发展自身,才能保证国家财力增长,为自身扩大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保障职工个人收入,促进社会的大发展。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既要求利,也要循义,始终把以义制利、先义后利,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作为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使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在求义和逐利中寻求最佳的契合点,是企业建设的另一课题。
三、隆礼重序
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王权旁落,诸侯征伐,伦常紊乱,民不聊生。针对这种残酷的现实,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礼制”之法。所谓“礼”,有明显的广狭之分。最广义的礼是浸透了道德精神的仪规典章、一切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节文,而狭义之礼则侧重强调礼仪、礼则、礼貌、节文。“礼仪之邦”的称誉充分说明古代中国礼制的完备性和广泛的渗透性,其中恭敬和谦让是狭义之礼的基本精神。作为企业,无不希望“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礼”做起。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从仪表仪态上、从内心深处尊重、谦让他人,与人为善,是企业成功的第一步。企业,特别是企业的窗口,必须礼貌待人,增强礼貌观念,加强服务意识,这是所有成功企业的共识,也是中国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
但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广义之“礼”倍受推崇,礼的作用无所不在,人的活动,无不受礼的、约束。“礼”因传统习俗、社会导向、大众惯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具有他律性,因之,也就具备了一定的强制性。古代儒家学者利用了这种强制性,以之克服伦理道德现实化的困难,对于社会风气的改良、个体品格的培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古代重礼,本是为了建立、协调社会秩序,因为秩序是社会运转的条件。就此而言,重礼的思想是有价值的。但是,礼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制总名”、“人之规范”,其宗旨在于维护等级制度,其根本精神、原则是“分”、“别”、“序”,即辨别、规定等级区分,命名等级关系有序化,“礼”逐渐成为一种绝对的、不可有任何违逆的伦理规范,发展到宋明已经成为一种严密而完整的宗法仡理之实施手段。但由于“礼”的性违背人性之自然,“礼”的等级性束缚人的手脚,人们习“礼”、践“礼”,完全失去了“礼”的内在精神,只是在尊长的督促下、在习俗的惯性下盲目遵从。人逐渐沦为“礼制”的木偶,丧失了和价值,窒息了生命活力。随着封建制度日趋没落,它的负面影响也愈益明显,因此“礼教”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受到了激烈的批判,但几千年来国人的盲从不可能一天完全消失,民主精神不会一天彻底诞生,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
荷兰学者霍夫斯特德的文化维度说中指出,表征差距的关键因素是权力差距,即上下级间的权力距离,权力距离大,下级倾向于对上级的依赖和服从,反之,权力距离小,则更强调民主。中国的“礼制”文化权力距离较大,这是企业必须重视的事实。民主与集权是行为中经常发生的一对矛盾。在现代企业中,民主决策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和凝聚力。日本松下企业设立员工提案制度,一名员工平均每年提出议案26件,这是松下建设的一大特色,也是其成功的一大秘诀,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有效地改善了劳资关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我们的企业文化建设深有启迪。现实生活中,确实只有一部分员工达到较高的精神境界,对于很多人,仅仅求之于个体的道德觉悟还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制订一定的规范体系,实现有序化,但不可矫枉过正。现在企业引入公司制、股份制,一些企业美其名日为集中管理,实际上由“一把手”说了算,随意处罚职工,职代会流于形式,缺乏民主化决策体制,忽视或否认员工的智慧,使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益得不到实施,限制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同时,由于领导者个人能力的限制,一旦发生重大决策失误,企业只能走向破产。实际上,职工需要理解和尊重,如果只将职工当作简单服从、完成生产任务的被动人,企业就不会有活力和凝聚力,失去职工之心的企业就会减弱抵抗风险和共渡难关的实力。市场经济是民主经济,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决策,将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精神实质相结合,所谓个人决策的精神实质,即领导者要敢于拍板、善于决断,不丧失企业的发展机会。所谓集体决策的精神实质,即充分尊重员工的参与意识和存在价值,群策群力。同时,员工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可以获得自治的工作经验,自觉加强对自己职业行为的控制,保障企业顺利、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新的条件下的“礼”,保留其行为文明、礼貌待人的精华,同时,坚决摒弃其尊卑差等、独断盲从的糟粕,在企业内部形成民主决策、上通下达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人类已经跨入了21世纪,新世纪必然是人类文明进步迅猛发展的新阶段。企业,作为现实社会生活的重要成员,其运作中的文化纽带、精神纽带、道德纽带与产权纽带、物质纽带、利益纽带相辅相成,成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凝聚、粘合着企业的员工,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开拓力。企业文化成为未来企业博弈的重量级棋子,但企业文化的建构,不能离开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传统,是历史的继承和延伸,是现实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实发展所肩负的重担,人类必须以每个时代的社会进步为尺度重新审视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于奴隶社会、完备于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奔腾不息,对于个人主义的抑制、对于物质欲望的遏制、对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传统文化的某些特质像双刃剑,划开了中国的文明之光,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人追求文明的脚步。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国粹主义不可取,全盘西化更是痴人说梦,须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所言: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中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一方面依赖于传统文化的支撑,另一方面,必须解放思想,联系实际,勇于和善于剔除传统中的糟粕,准确找到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点,才能使传统的伦理道德遗产成为今天企业文化建设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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