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传媒文化中“审丑”现象刍议

时间:2024-07-22 11:59:06 文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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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传媒文化中“审丑”现象刍议

  传媒文化包括,历史人文,直播,电视,电影,电台,报纸,文化,博客,SUNTV,网络等等,有别于传统的书籍文化及承传文化的単一性。

  摘要:“审丑”现象出现在传媒文化中对大众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对公众的认知和审美有着巨大的改变。针对这一现象,从美学理论中的审美范畴、审美意象等关键词入手对其进行分析,试图从学理的角度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以及针对此现象应当采取的策略,希望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价值建构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审美意象;传播节制 ;“审丑”泛滥

  任何一项研究都有所谓的范畴界定,传媒文化也不例外。英国学者威廉斯对于文化的界定更倾向于文化是指涉“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团体或整体人类的特定生活方式”,而作为社会的容器、社会文本和文化的媒介成为现代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传媒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其技术的更新与改变带给人们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美国学者波斯特认为:新的信息方式和电子媒介交流能够从根本上瓦解理性自理个体的形象,人们从此可以将自我视为多重的、可变的、碎片化的,某种完全崭新的整体的或真实的后现代自我正在建构中①。

  媒介在传播信息中呈现出以“审丑”为表征的传播文本,这种文本现象与传媒有着共同的利益和价值,因此传媒文化呈现出明确表征,即在现代社会建立在消费性基础之上的传媒文化本身就体现出娱乐性、狂欢性、反建构性、后现代性、开放性等特征,深入研究这类文化对理解文本对受众意识形态趋势有着非常意义。“当代传媒文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一、传媒文化中“审丑”现象兹行

  “审丑”本是一个经典的美学概念,在美学理论的自身发展中经历着由边缘走向中心的历程,当波德莱尔开创现代主义美学之时,陀斯绥耶夫斯基、卡夫卡等也在文学作品中有所反映,作为李斯托威尔眼中的“近代精神的一种产物”,“审丑”现象的产生几乎就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叶朗先生在其《美学原理》中就将“丑与荒诞”与“优美与崇高”、“悲剧与喜剧”、“沉郁与飘逸”、“空灵”共同纳入到了审美范畴中。“丑与荒诞”的出现不是客观的物理性存在,而是情景融合的意象世界。无论亚里士多德还是李斯托维尔,“丑”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已经出现在人类的精神世界。近代以来,由于社会化文化和人们的审美观念发生的变化,“丑”以另一种姿态吸引了人们的关注。到了大众传媒文化时代,“丑”的内涵没有变,但外延却被毫无节制地无限扩大,甚至占据了主导地位。

  “拜金女”马诺、获宝马后悔婚的孙雅莉、床照被曝光的梁爽成为真实社会和虚拟社会讨论的热点人物,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和首要位置。随着奥运圣火来到中国,丑态百出、状况不断的竞技类“闯关节目”也着实的在各大卫视火了一把。起初的豪言壮语、随后的滑稽跌倒、再来的落水瞬间、最后是美女与帅哥走光的画面,都能赢来呼声一片。当“全民健身”的口号变成空谈,公众的关注从运动变成了“走光者”。“广而告之”的口号一直在摧残着广大公众的神经,时下流行广告“比的是尺度、拼的是雷人”,他们已不再满足于摧残神经而是改为迫害心灵来吸引公众的眼球。还记得那个“鼠鼠鼠、牛牛牛、虎虎虎、兔兔兔......”12生肖每个念3次的广告吗?“洗洗更健康”一句大家耳熟能详出的广告词,尽管代言人已经多次的改朝换代,但看的公众真是云里来雾里去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XXX”这句红遍祖国大江南北的广告词再加上银幕上最“欠扁”的一对卡通男女想不让人印象深刻都难。网络上的“XX姐姐”们、“XX娘”们,还有名人带来的“XX门”事件也成为排行榜上的热点事件。纵观当下,传媒文化、消费文化甚嚣尘上,娱乐精神铺天盖地。“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小月月”,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生、旦、净、末、丑”五味俱全,从而组成传媒文化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传媒文化中“审丑”现象的成因

  传媒文化中的“丑态”也不是近段时间出现的,人们将其作为研究对象往往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同时也是对不断演变的社会现实的一种理性跟进和回应。前人研究主要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对其进行论述,而本文则根据美学的相关理论从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传媒文化中的“审丑”现象应当也不是一个静态事物,“丑”作为审美意象之所以出现在人类世界中必然有其一定的原因。有些学者认为“善隐藏着恶、丑包含着美,只要是使人感到惊异,都可以成为美的源泉。”郭宏安:《恶之花》,漓江出版社,第5页,1992年版“非美以至丑的对象日益容易变为审美对象,这既是反映现实世界中的美的领域的扩大,也是表现心灵世界中审美能力的提高。”《美学》第三期,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审丑”现象既然存在就必定有它的合理性,对于社会就具有一定的价值。那么,它的动态发展呈现什么样的规律,背后的动因是什么?本文认为是“丑”的审美价值。

  通常人们认为“丑”作为“美”的衬托与对照出现,如果将生活中“丑”通过“艺术化地表达与呈现”可以作为一种另类的“美”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随着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浸染到艺术表达的领域中,引起人们注意的就不仅仅有优美、崇高,而且还有了“丑”这样的生活体验。人们也发现其实“丑”的存在才构成了世界的完整,于是,种种“怪咖”出现在当下的传媒中,构筑了“另类”文化。受众更是对这种新奇的现象投去了足够关注的目光,而收视率、点击率这些能够保证经济收入的要素成为传媒商家追逐的目标。相亲节目热播而迅速“走红”的人物本着“没有最丑只有更丑”的原则和露骨犀利的言语、恶俗物质化的价值观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

  随着个性、风格等词汇大量涌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传播者也越来越重视观察和呈现人个性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丑”往往更具有代表性。李斯托维尔说“这种丑的对象,经常表现出奇特、怪异、缺陷和任性,这些都是个性的明确无讹的标志;经常表现出生理上的畸形、道德上的败坏、精神上的怪癖,这些都是使得一个人判断不同于另一个人的地方。总之,丑所表现出来的不是理想的种种典型,而是特征。”李斯托维尔:《近代美学史评述》,第23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于是原本被誉为“公共领域”的网络媒体也成为“个性化”表达与狂欢的场所,被恶俗之风笼罩着,未能幸免。在 “芙蓉姐姐”、“凤姐”开辟的“康庄”大道上,裸模“苏紫紫”、“HOLD姐”、“度娘”等网络红人前仆后继的涌现,而由“艳照门”引起的“车震门”、“兽兽门”等各种门的新闻事件也是层出不穷的出现在公众面前。滑稽的表演,大胆的裸露,凄惨的身世这些都是成名要具备的必要条件,没人想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公众和媒介早已在探求新闻真相的过程中获得了满足。这些所谓“个性”的表述往往成为“另类”的呈现。这些景象正是印证了罗丹的话:“自然中认为丑的,往往要比那些美的更显露出它的性格。”《罗丹艺术论》,第23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版

  “丑感”是一种痛感。施莱格尔就认为“丑就是恶的令人不愉快的表现”鲍桑葵:《美学史》,第390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谷鲁斯也说,丑感就是高级的感官感到不快。但李斯托维尔认为:“丑感是一种混合的感情,一种带有苦味的愉快,一种肯定染上了痛苦色彩的快乐”李斯托维尔:《近代美学史评述》,第23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这种论述相对全面,尤其是面对传媒的对象,不同的人,不同的视角欣赏出来的既有“快乐”,也有“痛苦”,呈现出“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别致景观。“9岁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现在都是看社会人文类的书,如《知音》、《故事会》……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总共六百年没有人超过我。我在家乐福超市工作,世界500强”此语出自一个名叫罗玉凤的姑娘之口。她在上海陆家嘴附近发征婚传单,条件是“必须为清华北大硕士、身高1米76到1米83”。 此事经网络曝光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网友称她为“凤姐”,并打出口号“信凤姐,得自信。”凤姐一出,雷倒众生。有人认为她是哗众取宠、大言不惭、趣味低下;有人又在为其欢呼,说“连工作都没有找到人有什么资格嘲笑在世界500强工作的凤姐”。各种漫天的谩骂声与纠扯不清的争辩声充斥社会大街小巷。但拍写真、整容、上节目、接广告,凤姐却忙得不亦乐乎。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本文所界定的“审丑”并不是将其与“娱乐”一词画上等号,概念的差异得到细致的清理再进行论述更为贴切。“丑”强调的是传播文本,“娱乐”强调的是文本的功能,因此,传媒将其何种“文本”进行传播以起到“娱乐”的功能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作为大众文化中影响力最大的传媒文化,理所应当地成为大众文化最佳表征。文化的传承才是一个国家永不消亡的根基。一个国家推崇什么样的文化,将影响着这个国家走向什么样的道路。当媒体宣传的功能逐渐被恶俗文化所取代,当新闻本身离真实性渐进渐远,当公众被荒诞舆论绑架的现象成为一种常态,传媒文化趋于低俗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必然结果。环境造人,如果有一天媚俗的传媒文化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甚至公众对他的态度已从谩骂转变为麻木,那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正如叶朗先生说的“在历史和人生中,光明面终究是主要的,因而丑在人的审美活动中不应该占有过大的比重。”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第362页,2011年版

  三、传媒文化中“审丑”现象的应对策略

  阿尔都塞式的媒介理论倾向于视文本为受众主体反应的唯一决定因素,媒介影响受众归根结底是文本影响受众。因此,对于传媒文化中的“审丑”现象,本文认为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需要从宏观上进行把握,对其深入分析从而形成规律性认识,这样才能对传媒实践产生必要的意义。“审丑”文化之所以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就是打破了固有的传统审美理念,敢于突破尝试,用强大的行动力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但是这些道路是以经济利益为马首是瞻的产物,因此,若要抑制住此种现象就必须从传播者入手,做到在源头进行控制,抛弃“使用与满足”的传播理论,及时纠正错误的舆论导向,扭转失衡的价值观以及变形的社会认知。

  1、媒体承担社会责任

  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们例举出以文化工业为代表的文本传播的“七宗罪”,认为它的全部效果就是“反启蒙”,欺骗大众与束缚思想并行,尊敬与批判消失殆尽。从中不难发现的是,传播者对于传播文本的把控对受众起着不可泯灭的作用。因此“审丑”文化如此横行于当今社会中,媒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媒体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化模式不断地被植入到媒体的各个角落。妥协、让步、随波逐流的不良风气笼罩着媒体各界,媒介价值观的核心力量得不多有效地体现,民众受媒体的影响价值观扭曲变形,整个舆论社会处于濒临崩溃的边缘。

  美国学者阿多尼和曼恩对媒介建构社会现实提出三方面的内容,即客观真实、符号真实和主观真实。客观真实是不容置疑的真理,不需验证,也无从验证;符号真实强调借助符号来描述真实;主观真实则指个人对真实的了解和信仰,多半来自社会情境及媒介的建构。媒体通过符号真实来影响受众,使受众误将符号真实当做客观真实。尤其是当下舆论环境混乱,虚假新闻、商业炒作连番上阵,让媒体在公众面前的公信力日渐衰退,公众对媒体的怀疑情绪日趋明显。正是这些诱导公众的信息、媒体审判、假新闻的符号传播严重混淆了公众的判断和认知,从而在“再现世界”和“真实世界”二元划分中造成了模糊。符号世界“驾驭”于“真实”之上,就如同附着在真实外套的稀薄物质,这种物质好像是反映的成名衍生出来古里维奇:《文化、媒介与媒体:批判性观点》,华夏出版社,第414页,2000年版。媒体在传播符号时强调其真实性正是基于 对“真实构建”的追求,也只有这些“真实”的出现,才能对民众的认知起到“求真”的影响。这将在根本上遏止了“丑”的出现,也使得“丑”无法出现的公共媒体上,进而必将消灭民众对于“审丑”的逐流。媒体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桥梁,传达着社会生活中彼此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媒体怎样说对社会舆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媒体在报道事件之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解释事件的框架,这个框架基本与受众的框架契合。然而,受众心中的框架是媒体长期培养的结果,媒体与社会真实没有分开过,媒体就是社会真实的一部分。久而久之,媒体通过与社会话语的关联,其解释框架构建了受众的“意识形态”。

  “审丑”现象的普遍化传播,正是媒体纵容的结果,反映出媒体对“真实构建”追寻的缺失。正确的价值观才是指导社会进步的根本源泉,任何事情的发展都必须有一定的底线。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各行各业都应该进行经济化的调整,但是无论如何调整都应当以价值观作为中心基础。媒体在追求经济利益和适应商业化进程中应该坚守自身价值观,不能一味地追寻经济利益而牺牲了媒体对于真实构建的追求。媒体的价值观适应于普世价值又要高于普世价值,这才能对社会起到积极意义的影响。

  2、社会加强舆论监督

  福柯创造了一种知识/权力的思想,他认为知识操纵着权力,权力无处不在,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巨大的全景监狱。受众真正的主体性在媒介消费中渐渐丧失,逐步被一种“召唤的主体性”所代替,恰恰是这种“召唤的主体性”是一种“伪主体”。受众的主体被文本限定,并最终塑性,但传播者却没有被合理监视,其权力被无限扩大,这直接导致了“审丑”的狂欢盛宴。此起彼伏、轮番上演的“丑”有恃无恐地“强暴”着公众的视线,暴露出舆论监管严重缺失的社会现实。有关监督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将低、媚、俗坚决的拒之门外。媒体是公众和政府之间架起的一道桥梁,肩负着宣传和沟通的重大历史使命。新闻媒体必须秉承着客观、真实、中立的原则,不应该屈服于任何强权和金钱之下。记录新闻事件,尊重新闻事件本身,做好新闻的把关人,正确的按照党的政策方针引到舆论导向。对于任何新闻事件一定要做好核实工作,避免虚假新闻的产生。对于新闻事件的选择必须遵循新闻价值的原则,防止低俗新闻的发生。加强媒体人对于职业操守的学习,从思想上端正态度,从而达到不受权利和金钱诱惑的目的。经常与公众沟通,把公众的思想动态及时的像有关部门反应,做到新闻透明化。抵制恶俗之风,传播积极向上的健康文化。要广泛的听取多方意见,不要偏听偏信,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保持媒体客观、公正的社会地位,不要一味的迎合公众心理,降低自身标准。在社会树立良好的公信力,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综上所述:新闻媒体是杜绝“审丑”文化泛滥的关节环节,媒体必须克己奉公充当好新闻“把关人”的角色。

  斯图亚特霍尔认为:受众对传媒文本的接受有着不同的解读模式:优先的解读、协商的解读和反抗的解读。在消费时代,受众的信息接受与传媒互动的结果往往是传受双方达成的一种默契,因而主控的信息与优先的解读成为大众传播的总体格局。舆论监督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做到舆论监督无死角;加强有关舆论监督人员的舆情意识以及新闻敏感度,将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扼杀在摇篮中,避免大肆的传播;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自我炒作,制造恶俗文化的有关人员应当坚决予以制止,让一切恶俗文化无处遁形;舆论监督部门应当与综治、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形成一种长期的、良好的沟通模式,从而对整个大的舆论环境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舆论监督部门应当定时,定期的组织各大媒体的相关领导开展宣传、教育等学习活动,使各大媒体时刻警钟长鸣,切勿为“审丑”文化推波助澜。总之,良好的舆论监督体系是营造积极、健康、纯净的舆论环境的有力保障。

  四、结语

  正如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所说“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87页,2008年版“审丑”在传媒文化的各个领域泛滥,使公众的视觉、听觉乃至精神层面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诚如鲍德里亚所言:当代社会已经是一个没有实在性的符号体系,在消费时代,现实生活被符号化了,仿像成为社会生活与文化秩序的主导形式,人们实际上生活在一种由各种符号和文本构成的超真实世界里。在现代社会里,传媒文化对公众的行为和社会实践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会生活在李普曼提出的“拟态环境”中,“拟态环境”对人们认识社会和产生行为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因此,媒体和有关部门必须统一起来,从根本上扼制甚至是杜绝“审丑”现象的滋长,从而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一个积极、健康、上进的良好环境,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创一条崭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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