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

时间:2024-09-22 08:11:46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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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

论文关键词:城邦 城邦的正义灵魂的正义 理想国

  论文摘要: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分别从城邦的正义和灵魂的正义两个方面来阐述正义本身。而对于为什么当且仅当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才能说清楚正义问题,柏拉图并没有给出恰当的解释。同时,柏拉图也从城邦的正义想当然地过渡到了灵魂的正义,并进行了类比,认为两者结构相似、各个部分能够一一对应。这在逻辑论证的有效性上是值得怀疑的。这种类比本身也有不少的问题,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就哲学的严谨性上可以说问题很大。另外这种类比过后也会出现一些“剩余”,而这些在某些偏僻的角落里为柏拉图意识到了,但是却给忽略掉了。
  
    
  几个世纪前才真正有学者认真地学习柏拉图的本原思想,他们从他的最早读本开始——立刻发现他非常地粗糙和不完善——如果没有后来2000年间的另一些大师,可以说我们的意识中绝对不会出现柏拉图如此光辉的形象。而且“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之所以能激起人们的恒久兴趣,乃是因为他的视角,而不是其中的细节”。正因为如此,本文试图阐释柏拉图在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的论证和解释当中所出现的问题。
  
  一、城邦的正义
  
  柏拉图认为理想的城邦需要精心的谋划才能建立起来,而这种谋划之所以是好的谋划,乃是由于知识而不是无知。这种知识不是别的,它是治国的知识,因为它并不是用来考虑国家中某个特定方面的事情,而只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的。于是护国者的知识即智慧也作为一种美德就毋庸置疑了。说到勇敢只会让人想起为了保卫国家而上战场打仗的那部分人,即护卫者。可它到底是什么呢?柏拉图认为它就是一种保持,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害怕——的信念”。也就是说他们要象羊毛接受染色一样,最完全地相信并接受法律,使他们的关于可怕事物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养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们的这种“颜色”不致被快乐、苦恼、害怕和欲望这些具有最强退色能力的碱水所洗退。节制是一种好的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具体来说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协调。”“它体现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上,贯穿于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像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支和谐的交响乐。”它就是那个能够使节制、勇敢、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那个品质。按照那个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的前提,城邦的正义就只能是各个等级的人们各司其职,各行其事,各安其位,互不干涉,互不僭越。
  柏拉图的所谓各个阶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用简单明白的话来说就是:“只要统治者统治,工人们工作,而奴隶们被奴役,国家就是正义的。它的正义没有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整个国家的一种性能”。这样,“正义意味着保持自己的地位,节制意味着知道自己的地位。”因为任何一个阶层都不能僭越本阶层所要求你的本分职务,如果你是统治者,那你的任务就只能是遵循你作为一个统治者所应具有的职责,而不能关注被统治者的技艺。同样,被统治者被告知他们只能服从统治者的统治,不能对统治者所拥有的东西有所觊觎,否则他们就是不正义的。同时,在这四种德性中,没有一种是属于他所说的第三等级的。第三等级实际上只有听话服从的德性。因为他们仅仅要像其他人们一样节制,即承认别人作为统治者的地位,而他自己则是个被统治者就可以了。如果他不明白这一点,那他也是不节制和不正义的。因为不干扰别人作为统治者的统治,只埋头做自己的事情,这就是正义。
  其次,城邦及其正义是否合理,论证得含混不清。凭什么知识就存在于统治者身上,又凭什么勇敢就体现在卫国者身上,而普通百姓就只能具有欲望?而柏拉图同时又认为知识本身也是具有欲望的。“他假定自己可以使人满足或完满。如果城邦坚信自己满足了人的爱欲,人的爱欲也就被它毁灭了。”
  柏拉图的正义观假定个体不是一个孤立的自我,而是一个秩序的一部分;不是要追求孤立之自我的幸福,而是要履行那种秩序中的特定职责。他拒绝给个体以权利,而这些权利恰恰是个体成为一个道德的人进而有能力获得美德的条件。在这里柏拉图为了那个普遍的东西,个体都给消解掉了。另外在后面关于不正义的论述中,《理想国》展现了一个城邦及其堕落的过程,其中普遍取代个别,城邦堕落,个人自私,个体沦为彼此孤立的单子。尽管柏拉图也试图弥合这两者的分离。因为他的论证也暗示,倘若知识存在,它一定对生活中的某项技艺或某种行为产生可见可感的影响。如果知识能在行为中表现出来并且指导行为,那普遍与个别就能联系在一起。但这个完美的城邦试图永远不变,因此无为,而在堕落的城邦中人们的行为又不靠知识引导。苏格拉底坚持知识在行为中表现,实则是希望弥合《理想国》二分法中的两部分。如果人要达到梦寐以求的完满,必须化言辞为行动。“但是实际上,柏拉图知道,他无法说服一个还没有开始哲学地思考的人:第五卷中意见的爱好者不能直接被告知相的知识,而是首先必须停止关注可见世界的东西。”
  
  二、模糊的灵魂正义
  
  紧接着城邦的正义的论证,柏拉图转向了个人的正义也可以叫灵魂的正义的论述。就像在许多其他地方一样,柏拉图在这里的论证可以说也使人迷惑。有时,苏格拉底的话表明,城邦中的正义仅仅是作为说明个人灵魂中的正义的类比;有时他的说明似乎又表示,城邦的正义一直是他的题目。论述目标的分离实际上是《理想国》的一个特点。如果对话只是一个延长的类比,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在这一点上柏拉图从他正在讨论的城邦机械地转向了个人的灵魂。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柏拉图又从大写的国家不正义去阐述个人的不正义,正如国家的正义已被用来阐释过个人的正义一样。”
  也就是说,苏格拉底没有为他的类比提供论证,只是声称,因为一个城邦和一个灵魂都是正义的,必然存在一个被正义的灵魂和正义的城邦所共同拥有的独立的属性——正义。当需要从类比中提取出结论的时候——当主题转回到灵魂——他却长篇大论地说,他的探索在城邦中已经揭示出来的东西同样可以用于个人。如果城邦和灵魂类似,那么城邦就必然被看作一个整体。全体公民的善必须服从于作为一个整体的城邦的善,因为在灵魂的情况中,只有整体的善才有意义。另外,在灵魂的情况中,全体一致比起不和谐同样更有利于一个个体,因此,这个对比使我们倾向于认可城邦中的和谐一致而非任何形式的不和。
  他说,如果一个人在渴的时候他心灵上有一个东西把他拉开不让他饮,那么这个东西必定是一个另外的东西,一个不同于那个感到渴并牵引着他象牵引着牲畜一样去饮的东西。因为同一事物以自己的同一部分在同一事情上不能同时有相反的行动。这样,一个人口渴但又不愿意喝水,肯定因为灵魂中有个东西吸引他喝水,还有另外一个东西阻止他喝。苏格拉底认为,阻止的力量来自理智,即用以思考、推理的部分;吸引的力量是灵魂的无理性或欲望部分,它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但是为什么一定是这样?也许人用理智思考如何恰当行事,阻止人们行动的反而是疾病。苏格拉底忽视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另外,柏拉图在这里有一个假定:“如果一个事物能够同时做出两个不同的行为,这1、事物必然有不止一个部分”。“灵魂在趋向一个目标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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