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第二章 实践与世界一 实践:人类的存在方式
第二章 实践与世界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正是在人类实践过程中,世界被二重化了,成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物质现实践观是统—的。
第一节 实践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一 实践:人类的存在方式
1 实践含义的发展过程
实践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就引起了哲学家的注意。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就说过,“只要一息尚存,我永不停止哲学的实践”。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但是,存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众多的哲学家们并没有科学地解决实践的本质、结构和实践活动的运行机制,以及实践的地位和意义等问题。
在欧洲哲学上,(1)康德正式把“实践”概念引入到哲学中,并提出 “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在康德看来,实践理性通过规范人的意志而支配人的道德活动,进而使人达到自由。康德的“实践”没有脱离伦理实践的范围。(2)费尔巴哈把“实践”和“生活”联系起来,如提出“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这就把生活、实践看成是理论的根源,反映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论本质。但是,费尔巴哈没有真正理解人的实践活动,认为“生活”不过就是吃喝、享用对象等等
(3)黑格尔提出了“实践理念”的概念,并把它作为达到和实现“绝对理念”的一个必经的环节,认为理论理念的任务是消除主观性的片面性,即接受存在的世界,使真实有效的客观性作为思想的内容;而实践理念高于理论理念,它的任务在于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按照主观的内在本性去规定并改造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黑格尔以这种抽象思辨的形式揭示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性特征,不但指出了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区别,而且涉及到实践在改造世界,从而创造人类历史方面的重要意义,因此具有较大的合理性。但是,黑格尔讲的实践在根本上是抽象的理念活动,而不是现实的人的活动。尽管他提出了实践、特别是劳动对人的解放具有积极意义,但究其实质,还是把实践限制在精神、观念活动的范围,“抽象地发展了”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动的方面”。
(4)旧哲学之所以没有正确解决实践的本质问题,除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各自的主观原因以外,还有客观原因,即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活动,本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一方面,实践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它含有人的主观因素,受人的理性、意志的支配,体现了人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另—方面,实践又是作为物质实体的人通过工具等物质手段与作为物质对象的世界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客观过程。不能全面地把握实践这种内在矛盾,是造成唯心主义和旧物主义各执一端、争执不下的认识论根源。
2 马克思对实践含义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哲学发现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每日每时必须进行的基本活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对实践本质的这一理解和规定,包含了两层相互联系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指实践是只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首先肯定了实践活动的对象性质,即它是以人为主体,以世界上任何事物为对象(客体)的现实活动与动物消极地适应自然的活动不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主性。实践的自主性表现在,人通过实践不但能够认识客观规律,而且能够利用客观规律,使客观规律为人所用,从而使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关系,达到物被人所掌握和占有的目的。同时,实践还具有创造性,它创造出按照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或产生的几率几乎等于零的事物。在实践中,人按照对事物运动规律的认识去改造事物,把它塑造成适合人占有和利用的形式,充分显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同时,人在实践中自觉地把自己和自然界区分开来,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具有了主体意识。实践的发展,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和弘扬的过程。
第二层含义,是指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一含义把实践作为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精神的、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活动等等。
在这种区别中,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所谓直接现实性,指实践是人把自己作为物质力量并运用物质手段同物质对象发生实际的相互作用,这种“感性的”活动同感性对象一样具有现实的实在性。
3 实践的特征
无论把实践作为同动物本能相区别的活动,还是把它作为同理论(认识)相区别的活动,都不能否认实践具有某些共同性的特征。其中,有三种基本特征: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1)实践首先是物质的、客观的活动。这是因为,构成实践诸要素和前提的,即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对象(外在世界)和实践的手段(工具等),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实践后果即通常所说的“事实”,也是外在于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实践的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
(2)实践又是能动的活动。实践的能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是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二是实践能动地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这两个不同的方面是紧密相联、互相促进的。能动性不仅是实践的特点,而且是实践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
(3)实践还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实践一开始就是社会的实践,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实践。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实践活动、这种活动总是受着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实践的对象、范围、规模和方式,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
4,实践的基本形式
第一种基本形式:是处理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生产实践)。人类只有首先通过生产实践解决吃、喝、住、穿等物质生活资料问题,才可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等其他实践活动。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既是人类最早的实践活动,也是人类根本的、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实践活动。
第二种基本的实践形式:是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活动,即人类的社会交往、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社会实践)。既然生产实践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关系,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发展的,那么同生产实践相伴而行,就必须维持和巩固那些适合于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调整或根本改变那些不适合于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因此,处理社会关系活动也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的实践活动,它被生产实践所决定,又反过来作用于生产实践。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社会关系主要是通过阶级关系表现出来的,因此,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的实践。
第三种基本形式:是以观察、实验和科学研究为内容的科学活动(科学实践)。科学实践作为一种独立的实践形式是同近代科学的产生相联系的。(实验)是科学实践的重要形式。科学实验是以(认识世界)为直接目的的活动,是为成功地改造世界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活动,因而也是一种准备性活动。科学实验同一般实验活动的区别在于,它以一定的科学知识为指导,具有(高度的自觉性)。
三者关系:在现代实践活动中,科学实践与生产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紧密相联。其中,(生产实践)仍然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生产实践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实践活动。那种把精神生产等专业活动排斥在实践之外,把从事这些活动的脑力工作者斥责为“脱离实践”的观点,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生活中部是有害的。
#实践的本质和特征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的地位,是人类安身立命之本。(1)实践构成了人类的存在方式:
人是在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正是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们之间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反过来又制约和规定人的本质,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肉体组织发展出意识和自我意识能力,从而使人的生命活动成为有意识的话动,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又使人的活动具有了自觉能动性,因而使人脱离了动物界,成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在实践活动中把自己从动物界提升出来,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
(2)劳动即物质生产实践创造了人:劳动每天都在不断地重新创造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所以,实践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特殊生命形式,即它是社会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也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人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
二、实践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
一般来说,主体: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1,实践主体
(1)实践的主体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他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从而驾驭和控制实践活动的多种任务。实践的主体首先具有(A)能力结构,在主体的能力结构中存在着三种基本要素:
第一、“人本身的自然力”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物质基础。
第二、进入主体实践活动领域为主体所实际掌握、运用的知识和经验,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智力技能因素
第三、主体的情感和意志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它对主体实践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实践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作用。
(B)实践的还有自己的社会结构。从社会构成来看,实践的主体可以划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个人有相对独立的实践范围和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个人成为独立的主体,即个人主体。集团主体指以一定的集体、团体、群体形式进行主体活动时所形成的主体。社会主体指一定地域的人所形成的社会整体。人类主体只指发展着的人类整体。
(2)对主体社会结构的分析表明,在实践活动中,具体的主体不但同一定的客体发生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且主体与主体之间也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发生相互、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具体的实践主体,
一方面:要受到整个人类历史和其他主体的制约和影响。
另—方面:又以其能动的活动在不同的方面和不同的程度影响历史。
2,实践客体
(1)在实践活动中,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的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因此,对于实践的客体要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客体首先是一种不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是客体自身的客观方面。不但客观事物在成为客体之前就具有客观性特征,而且进入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结构以后,这种客观性特征也仍然保持着。另—方面,客体不是与客观物相等同的概念,客观事物只影响在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作为主体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对立的东西时才成为客体。这是因为:
第一、哪些客观事物能够成为实践的客体,不仅取决于这些客观事物的自在本性,同时也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换言之,哪些客观事物能成为实践的客体,既取决于客观事物具有哪些可被人类利用的性质,又取决于实践的水平能否利用客观事物的这些性质。
第二、客体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历史地规定着的,也就是说,客观事物不是一下子和从一切方面整个地成为人的活动的客体的。不但就整个自然界来说客观事物放纳入到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要有一个过程,即使是已经进入主体和客体关系结构的客观事物,人们也只有通过实践的不断发展,才能不断发现客观事物的新的属性和结构,从而以新的方式改造和利用它们,用以满足人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第三、客体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仅表示客体本身发生了特定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本身就是主体本质力量的确证。就是说,通过客体的变化发展可以透视主体能力及需要的变化发展,客体不断扩大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实践以及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
(2)客体也是历史的范畴,被纳入个体对象性活动范围的客体是不断扩大和变化的。客体因此也就具有了与人的历史活动相联系的多种形式。其中有三种基本类型,即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和精神形式的客体。
自然形式的客体是客体的基本形式。在人类最初的、最基本的实践中客体是自然。这种客体既包括自然物,也包括人工自然物。
社会形式的客体首先指已经对象化了的现实的社会结构,如经济制度等,同时也包括体现在物上的社会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必须同时把在自己的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作为认识印改造的对象,这时社会关系就成了社会形式的客体。
精神形式的客体指的是人类精神生产的结果以物的形式存在,并成为人们实践活动的对象,如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各种理论。精神客体都有自己“物化”的形式,但人们所注重的不是它们的物质形式,而是这些物质形式所体现或携带的精神内容,精神客体是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它们同时是人们继续进行实践和认识的对象。
3,实践的中介系统
(1)中介:主体和客体是实践活动的两极、但仅仅有主体、客体还不能形成现实的实践活动。在主体和客体之间还有一个将这二者现实地连结起来的中介,这就是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工具、手段是适应主体和客体实际相互作用的方式和情节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就实物构成来看,实践的工具和手段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从手工工具、畜力使用,到近代以至现代的机器系统和动力能源系统,都属于这种实践工具。这部分实践手段的共同特点是强化人的某一方面的体力,放大人实际作用于客体的果一方面的功能,从而作为主体相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利导体而发挥作用。另一类是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从传统的望远镜、显微镜到现代各种自动探测器、遥感装置,从机械计算器到电子计算机系统等等,都属于这种实践工具。它们是人的感官和大脑的放大,它的制造和使用突破了人的感官大脑的自然界限、极大地提高了主体接收、处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
(2)实践活动是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科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实践的主体是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实践的客体是制约性因素、实践的工具、手段则是把主体与客体连接起来,使二者之间的相了作用得以实现的条件的中介。
从实践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特点和实质看,这种相互作用既不同于—般物质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同于一般的精神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而是把这两种相互作用都包含于自身。具体地说,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的特点,我们又不能把这种相互作用的本质归结为—般的物质性,除人以外的一切物与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都不能以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而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出现了一般物质相互作用所没有的崭新的关系,这就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台、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的关系。因而,主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主导地位和中心地位就被确定下来。也正因为如此,在实践过程中,主体—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关系,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从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看,这种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主体的对象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生产活动是劳动者运用自身的力量并运用工具改造天然物的过程中,对象按照主体的要求和需要发生了结构和形式的变化,产生了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种种对象物。这种对象物是在与外在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也就是主体的本质力量通过活动转化为静止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即积淀、凝聚和物化在客体中。因此,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即主体客体化。
在主体对象化的同时,还发生着客体非对象化的过程,客体非对象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生产活动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主体也需要把一部分对象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的主体化。实际上,人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消化精神产品,使之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客体非对象化。
主体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个体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交换、传递、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从而使人类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成果不会因个体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过客体非对象化这种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则不断丰富人的本质力量,从而提高着主体能力,使主体能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体。因此,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总是不断地在新的基础上进行。
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
【第二章 实践与世界一 实践:人类的存在方式】相关文章:
药学毕业集中实践探讨07-27
如何理解“客观存在”这一命题05-28
取保候审措施实践思考之我见05-02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实践论文06-27
文化创意产业及其评估实践研究05-30
提高电力拖动实践课效率的尝试08-23
谈临床中药学实践与思考06-09
幼儿园课程管理的实践与思考10-01
司法调解存在的题目与出路06-07
研究型野外实习教学的设计与实践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