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本中归化与异化的个案批评论文
摘要 翻译是跨文化的交流活动,由于译者对文本中文化因素的处理态度不同,从而产生了归化和异化两种翻译策略。本文选取《德伯家的苔丝》中的一段原文,从译者的主体意识及文化立场出发,具体比较分析张谷若、孙法理和孙致礼的译文,对归化、异化在文学翻译中的尺度掌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主体意识 文化立场 归化异化 《德伯家的苔丝》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其内容和形式是无法分离的。内容决定形式,而形式又往往在表现内容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一个严谨的译者不仅会移植原作的内容,还要善于保存其原有的形式,力求内容和形式融为一体。这种文化之间的转换常使译者面临着如何处理文本中文化因素的问题———由此,翻译界产生了“归化法”和“异化法”,且不同程度的归化和异化在译文中所产生的效果不同。本文从译者的主体意识及其文化立场出发,分析译作,探讨归化与异化在文学翻译中的尺度掌握问题。
一、研究背景
语言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语言,文化就不可能存在,同样,不反映文化,语言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而翻译是语言的媒介,更是文化的媒介,它在不同的语言、文化交流中起着“桥梁作用”(许钧,2003:285)。因而,翻译就涉及两种不同语言中承载的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转换。这种文化之间的转换根据译者所选择的文化立场为基本点至少可划分为以下三种:一是站在出发语文化的立场上;二是站在目的语文化的立场上;三是站在沟通出发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的立场上。
不同的译者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目的,会有不同的选择,其结果是站在第一种文化立场上的译者往往使用异化策略,即努力把原文的形式价值与精神风韵都“原汁原味”地传达给目的语读者;采用第二种文化立场的译者多使用归化策略,即以纯粹的母语处理原作中独特的语言表达形式;
而执有第三种文化立场的译者则极力避免极端化的异化和归化,试图以交流与沟通为翻译的根本宗旨,寻求一套有利于文化沟通的翻译方法与原则(许钧,2003)。
二、研究对象
英文小说Tess of the D′Urbervilles(1891)是现实主义小说家哈代的创作,目前国内影响较大的三个汉译本分别是张谷若1984年的译本、孙法理1994年的译本和孙致礼2000年的译本。由于这三位译者对异域语言与文化的态度与理解不同,对本土文化价值的认识与立场不同,决定了他们对翻译策略的选择也各不相同,因而造成了译文中归化与异化的程度不同,使同一篇原文给译本读者带来不同的感受。
张谷若最大的特点就是用“地道的译文”写出“地道的原文”(孙迎春,2004)。此翻译原则的最终实现目标是要看译作能否最佳近似于原作,同时,张谷若能在读者可接受的范围内采用适当的异化给人以新鲜感。不过,有时归化痕迹过重,违背了作者意图;而孙法理采用异化为主,当往来于双语、双文化之间的时候,在文化、审美、事理、特别是语言方面,以尽量模仿、保留原作的各种质素为准绳;不过一旦异化的策略妨碍了译文的信与达,便采取灵活态度,转而采用归化法(孙迎春,2004:207)。但是,孙法理决定的应该归化或异化的地方,有时译出的效果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圆满,并非能完全适应译本读者的接受能力;孙致礼对归化、异化的认识全面,对两种策略把握的尺度在三者中居上。他在两种语言、两种文化之间,力图实现完满的交流,不刻意偏向归化或异化哪一方,但是尽量传达原作的异域文化特色和异语语言形式,使译文既通顺耐读,又忠实信达(孙致礼,2001)。
三、文学文本中归化与异化的个案批评
下面,我们将通过Tess of the D′Urbervilles中的一段译文,从译者的主体意识及其文化立场出发进行分析,探讨归化、异化在文学翻译中的尺度掌握问题。原文选自书中第十四章,具体如下:Yet the dignity of the girl,the strange tenderness in hervoice,combined to affect his noble impulses一or rather thosethat he had left in him after ten years of endeavor to grafttechnical belief on actual skepticism.
张谷若译文:但是他再一看那女孩子那种大方的态度,一听她那种异样柔和的语气,他的良心(或者不如说,他这十年以来,虽然从事传教,硬要叫怀疑的人信仰规定好了的上帝,却还没昧尽了良心)不觉发现……孙法理译文:然而姑娘那庄重的神态和她口气里那特别的温情却刺激了他更为高尚的冲动———更确切地说,在他作了十年努力想在怀疑主义之上嫁接机械的信仰之后所残余的那一点高尚的冲动。
孙致礼译文:但是,姑娘的庄重态度,连同那异常柔和的语气,打动了他那比较高尚的情感,确切地说,这十年来,他实际上对宗教抱着怀疑的态度,但在具体问题上又要信守教规,因而还保留了一点比较高尚的情感。
此句前半部分中,对于“affect”一词,张谷若译在句末为“发现”,与前面的“良心”相对,很适宜;孙法理直接译为“刺激”,加上后文,就成了“刺激……冲动”,越发不符合汉语习惯,“洋味”过重,成了病句;孙致礼译为“打动”,“打动……情感”,汉语里不常见,但有相似的词“拨动心弦”,因此使译文很耐读。而“noble impulses”一词,张谷若归化译为“良心”,非常地道,在读者脑海里产生的形象与出发语读者一致;而孙法理异化译为“高尚的冲动”,创造出不符合汉语言的词组,形容词后加了一个形容词,令人匪夷所思;孙致礼委婉表达为“高尚的情感”,不偏不倚,均衡掌握了归化和异化的.度,使人读了知道是外国牧师心中的“高尚的情感”,而不是中国高僧所讲的“良心”,比张谷若的译文更胜一筹。
而句子的后半部分,张谷若和孙致礼都做了归化处理,使译文通顺易懂;孙法理采用异化为主,句子晦涩难懂。从标点上看,在原文中有一处破折号,用于解释说明,进一步表明是什么样的“noble impulses”,对此,三位译者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张谷若的译文归化最彻底,将破折号转换成括号;孙法理保留不动;而孙致礼比较折中,只是用逗号代替了。这与他们对前后文的处理有关。由于张谷若将“affect”译成“发现”,中国人常说“良心发现”,因此只能将“发现”放到句末,如此一来,若将括号中的译文还原为破折号引出,落点就要从“却还没昧尽了良心”变为“良心却还没昧尽”,或将“发现”提前,将前文改为“他不觉发现了良心”,这样才更符合此处破折号前后的对应关系(名词解释为名词,动词对应为动词),因此译者干脆放弃破折号,改用括号,这种转换与他翻译的宗旨(用地道的译文写出地道的原文)是一致的,但是感觉有点过了;孙法理此处一味求异,保留了破折号,因此最后只能将落点落到“高尚的情感”上,结果使句子头重脚轻,并且在处理“after ten years of endeavor to grafttechnical belief on actual skepticism”时,非常生硬,将“graft”一词译为“嫁接”,整句读起来更加令人费解;而孙致礼改用逗号,避免了译文的过于归化,并且在句中添加了连词(“但”、“又”和“因而”),将原文中长长的修饰成分切分为符合汉语习惯的短句,清楚明白(张谷若的译文中也适当添加了“虽然”和“却”)。
跳出译文,我们发现:归化和异化这两种翻译策略的使用程度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灵活运用。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地看到归化和异化两者各有千秋,就文学翻译而言,若一律采用归化法,就会明显减弱原作的艺术表现力;并且,基于促进双方交流的目的,翻译也应该采用异化的策略,保留出发语的文化特色。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掌握好归化和异化在译文中地运用尺度———这取决于译者的主体意识,取决于译者对两种语言与文化的理解。想要创造出既保存原汁原味,又容易被读者接受的优秀译文,我们就必须在翻译实践中不断加深对两种语言的理解,以及对两种文化的认识———了解得越透彻,译文就越可以使读者既能领略到异国文化,又不会感到文字上的“异样”,并能从最大程度上领略到原文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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