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的类型重构与文学性溢流论文

时间:2020-08-02 12:57:11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路得记》的类型重构与文学性溢流论文

  摘要:《路得记》是一篇简洁质朴而富有诗意的叙事作品,包含着多元的文本意义。尽管《路得记》书写文本背后呈现出的口述特点、牧歌风格、历史信息无不使其文类界定屡遭歧见,现有文本仍体现了这是一件经过多重书写的精致的文学艺术品。此外,《路得记》在不同语境的各种译本中解构其“原本”意义的同时,重构了读者对其文学性的认识。

《路得记》的类型重构与文学性溢流论文

  关键词:《路得记》;《圣经》;外国文学

  《路得记》是一篇简洁质朴而富有诗意的文学作品,是《圣经》正典中除《雅歌》之外唯一描写浪漫爱情的一卷书。这篇牧歌式隽永的短篇故事所包含的文本意义是多元的。随着现代批评理论的兴起,文学批评的对象逐渐从文本内部朝文本外部转向,《路得记》的研究亦随之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它放在整个希伯来文化背景之下,从政治、风俗、性别、信仰等角度进行解读,从而分析其蕴涵的多元意义。然而,对于其文学性的解读,无论内部还是外部的研究,都必须落实讨论的文本对象,为“文学性”的界定找到一个理论支点。

  《路得记》现有文本呈现出的口述特点、牧歌风格、历史信息却无不使其文类界定屡遭歧见,出现了诸多类型的阐释路径,而且《路得记》的文学性研究还关涉翻译文学的文本事实。各种译本在解构了其“原本”意义的同时,亦重构了读者在各自语境中对其文学性的认识。

  一、口述传统与“原本”意义

  不少学者认为,《路得记》现有文本反映出其在成为现在的小说体文本之前,很可能曾以口头诗歌的形式存在,且相当一部分内容应该很早就在民间传诵。较早关注圣经口述传统的是形式批评(Form Criticism)的圣经学者。形式批评关注圣经成文之前的口述传统,其目的是要发掘书写文本背后口述传统的“类型(genre)”以及传递该口述传统的“生活处境(Sitz im Leben)”。

  形式批评始于德国旧约学者衮克尔(HermannGunkel,公元1862-1932年)。他认为旧约故事原本是许多独立、自足的短篇“传说(saga)”,且每个故事都保留着原始、朴素、简洁的口述形式。这些简短故事在一定生活处境中口口相传,慢慢串连成含有特定主旨、较长较复杂的传说或故事(Sagenkr|nze)。

  为了便于分析,衮克尔列举并描述了《旧约》所包含的主要文学类型。1913年,他又发表了研究《路得记》的长篇论文,认为《路得记》属于“短篇小说(novella)”、“充满诗意的传奇故事(poetic popular saga)”或是“牧歌(idyll)”,[2]90并对《路得记》作为“短篇小说”的文类特点作了分析,从而开启了现代西方学界对《路得记》系统的文学性研究。

  衮克尔认为路得故事的神话原型可从中埃及司生育女神爱西斯(Isis)故事中找到。

  与衮克尔一样,梅尔斯(Jacob M.Myers)认为《路得记》可能源自远古生育故事,起初以诗体形式口头流传,并在犹太人被流放不久形成书面文本。

  还有学者指出,路得故事是希腊伊勒西斯的神秘仪式(Eleusinian Mysteries)希伯来化的故事呈现。有的学者则认为《路得记》是根据迦南女神阿娜特(Anat)的史诗编成的历史故事。萨森(Jack M.Sasson)认为这些理论化假说的意图是为了在路得故事中为大卫王营造具有神话及史诗色彩的先祖背景。

  继形式批评之后,肇始于俄国的形式主义批评理论(Formalist Criticism)亦被应用于《路得记》的口述性研究。不少形式主义学者依据普洛普(Vladimir Propp)的民间故事理论,从叙事技巧、结构布局、口语化以及风俗及历史背景各方面来分析《路得记》的民间故事性质。

  民间故事(folktale)是经过一代代人口头流传形成的一种特殊文学形式,具有独特叙事方式,其显著特点就是“口述性”。从现有文本看,《路得记》的确留有民间故事的诸多痕迹,其情节、结构、语句等无不展示了一种“目的是攫住听者而不是读者的技巧”。

  形式主义学者对圣经口述传统的情有独钟显然是受到现代语言学鼻祖索绪尔的影响。索绪尔认为语言和文字虽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但后者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表现前者;然而“文字的威望”或书写的威望使人们模糊了语言有不依赖于文字的口耳相传的传统。

  形式主义者将《路得记》界定为民间故事,显然是基于《路得记》现有书写文本背后的口述传统。

  二、家谱书写与文类歧见

  萨森赞同路得故事在形成书写文本之前很可能以口头形式在民间流传。他采用普洛普的民间故事理论分析后认为,《路得记》的故事设计十分符合普洛普“民间故事”的定义和模式,可以用阅读民间故事的方式来阅读。萨森指出,民间故事常常是一个“封闭的形式(closed form)”,不会以松散的结尾作为故事结篇。他说:“民间故事不会留下任何没有完成讲述的东西,它自成一个自足的整体。民间故事不必交代历史背景,也无需一个使之与确切历史叙述相联系的结尾。因此,与其他利用(实际上是依靠)历史背景的圣经叙事一样,《路得记》可以很轻易地从士师时代背景中剥离,而仍可视为一件技艺高超的艺术品。”[5]320尽管萨森认为《路得记》自成一个封闭自足的文本,符合“民间故事”的形式,但他声称《路得记》实际上不是“民间故事”,而是由一些文人创作的“民间故事式的(folkloristic)”文学作品。

  读者很容易发现,作为《路得记》结篇的家谱,其体裁模式及历史性与整篇优美的叙事文体格格不入,还有家谱所体现的浓重的书写意味似乎也与“民间故事”的口述性不协调。在形式主义者看来,家谱就是一个松散的结尾,是开放式而不是封闭式,它不是预示路得故事的结束,而是明显暗示了一个新故事的开始。为了支持《路得记》属于“封闭自足的”民间故事,形式主义者认为家谱是后来才添上或是文后附录,是为了表明和强调大卫与路得的关系,在文类界定时应该把它排除在外。萨森显然也意识到这个阐释困境,但他又不愿意将家谱排除在外,因为他认为结尾的家谱是作者有意为之,而不是后人所加。为了自圆其说,萨森认为《路得记》是旧约圣经唯一以家谱结尾的封闭自足的文本。

  尼尔森(Kirsten Nielsen)点出萨森的阐析前后矛盾的症结所在,即他忘记了在文类分析中“分类目的是为了澄清”。尼尔森指出,若把《路得记》置于旧约文学形式中观察,便可发现它其实属于旧约的“家族志(patriarchalnarrative)”。她认为,旧约“家族志”形式上与民间故事有许多相似之处,且常以家谱的形式结尾,这种文体在旧约创世记里可以找到很多例子。

  萨丝嘉德(Kristin M.Saxegaard)赞同这个看法并进而指出,将家谱及家族制度引入整个叙述过程,使得《路得记》不仅成为娱乐故事,还与整部圣经和希伯来历史文化联系起来。

  拉卡克(AndréLaCaque)亦有同样观点,他认为家谱的文学建构“将视野从家庭小事扩大到影响整个民族的大事件”。

  可见,作为历史书写的家谱使《路得记》的文类界定屡屡陷入困境。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学者过于关注书写文本背后的世界,追求实在(reality)和真实(the real),以图重构历史,致使圣经文学研究重陷历史批评(Historical Criticism)的泥沼。

  哈伯德(Robert L.Hubbard)认为《路得记》现有的最终文本展现的乃是一个鲜活的文学作品,并非一些古老故事的随意拼凑,因此追溯《路得记》的原初文类没有意义。

  其实《路得记》的叙事已显示这不是一篇旨在讲述历史真实事件的篇章,呈现在现代语境读者面前的更多是“去粗糙化”和“细致化”的书写文本,特别是非希伯来语境的各种译本。这些现有文本呈现出的文学性,才是根植于人们心中对《路得记》文学美学的认识依据。

  三、多重书写与类型重构

  类型的研究必须兼顾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已是当下批评界的共识。韦勒克(R.Wellek)和沃伦(A.Warren)认为,文学类型界定和划分必须同时考虑“外在形式”(如特殊的格律或结构等)和“内在形式”(如态度、情调、目的等,以及较为粗糙的题材和读者观众范围等)两个方面。

  基于同样观念,形式批评者试图通过类型划分和背景分析来重构圣经故事的原貌。他们认为类型划分要兼顾思想内容、生活背景和文学语言形式这三要素。然诚如有论者所言,判断标准不统一、臆测性过重、割裂文本整体性,使形式批评者在界定类型时面临种种困境。

  在文本整体性研究上,后继的形式主义批评较之形式批评有所进展。形式主义者亦坚持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性,认为内容本身即蕴含着形式要素。他们扩大“形式”的指涉范围,声言“形式就是那种使语言表达成为艺术作品的'东西”,甚至把内容当作形式的一个方面。

  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形式主义的类型批评亦难达到理想的统一。

  其实,西方乃至整个学界对文类的划分标准至今尚未取得共识。有人认为,文类的划分几乎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无法形成一个统一标准。

  由于文学类别常因各个时代文学风潮的改变而变化,也因不同国别而有所不同,再加上不同文本常呈现出各自的独特性,所以难以用同一种类型来界定。然而著名文学批评家弗莱(Northrop Frye)认为:文类的中心原则其实是非常简单的,文类区分的基础就在于表现方式的不同,即取决于以什么方式才能十分理想地表现一部文学作品;文类批评意图不在于如何“分类(classify)”,而在于“澄清(clarify)”,即要发掘和凸显文本的文学关联。

  若按照弗莱的观点,《路得记》文类的各种阐释观点均有其自身合理性。但从文学性角度而言,“牧歌”、“短篇故事”、“短篇小说”无疑代表了多数语境下读者对《路得记》文类认识的普遍看法,其中尤以“短篇小说(novella)”最能涵容《路得记》精湛的叙事技巧。

  衮克尔认为《路得记》的艺术性是后来才形成的,且只有深具“灵性(Seelenleben)”的人方能创造出如此精美的艺术品。

  从现有文本看,《路得记》的文学性是显见的。沃尔特·翁(Walter J.Ong)曾言:说话的艺术后来一定会牵涉到书写。

  如果《路得记》确有经过口传阶段,那么经过编撰的多重书写,“口述文本”中粗糙的、无意识的非书写元素已被消解和重构,最终形成精致且包含丰富蕴意的书写文本。因此,基于《路得记》篇幅不长、布局精彩,以及其希伯来文本使用大量标准的字汇、构词和叙事文体的风格,范斯(D.R.Vance)认为这卷书是初学希伯来文的神学生之最佳入门书卷。

  莱肯(Leland Ryken)指出,《路得记》完美地运用情节、人物刻画、背景、遣词、形象表达、原型、影射、对话等叙事技巧,其复杂性和艺术性表明它不是历史事实或神学陈词滥调的简单堆砌,而是圣经叙事艺术的最佳范例。从结构上看,《路得记》首尾构成多重对比,展现了诗一般的完美对称结构,是《旧约》“结构最佳的一卷”。

  此外,《路得记》语言质朴简约、准确而生动,富有韵律感。其对话描写流畅、富有诗意又不乏幽默感,展现了希伯来文学精彩的对话描写艺术。显然,《路得记》经过多重书写,已成为一件结构精巧、“完整而自足”的文学文本。因此,罗伯(D.F.Rauber)认为:“路得故事的作者是一位善于把握复杂与微妙细节的艺术家。这种复杂与微妙的艺术几乎体现在这个故事的每一个单词之中。”[19]作为书写典范,“短篇小说”的文类特点无疑较好地统摄了《路得记》内在和外在两种形式特点,并凸显了其高超的叙事艺术。同时“短篇小说”这种文类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具有较普遍的共同涵盖性和指涉范围,能较好地帮助读者理解《路得记》的文学性。因此,把《路得记》的文类界定做为“短篇小说”获得学者和读者的普遍认同。

  第一个将《路得记》界定为“短篇小说”的是衮克尔,他认为《路得记》展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根据衮克尔分析,“短篇小说”主要的文体特征有两方面:一是重视情节与角色的铺陈,甚于事实的报导;二是大量采用人物对白的叙事模式。从形式上看,“短篇小说”虽然简短,但又包含许多插曲或片段情节,且有着明显的风格和结构特点。从内容上看,“短篇小说”接近于“牧歌(idyll)”这种文类,故事情节简单,主要围绕少数几个人物,没有反面角色(evil character)。

  可见衮克尔把《路得记》界定为“短篇小说”的文体特征,正是综合考虑了《路得记》的“形式”与“内容”。如果说“短篇小说”这个界定有所缺憾的话,那就是它在体现《路得记》浪漫的牧歌情调方面稍嫌不足。萨丝嘉德认为,《路得记》其实可以置于不同文类中,是各种文类的结合。

  从现有文本形式上看,《路得记》具有“短篇小说”这一叙事文类的典型特征;

  而就内容和风格而言,《路得记》所描画的恬静的田园风光及其流露的生活气息,则带有“牧歌”的特点。因此,若要对《路得记》文类作进一步界定的话,“牧歌式短篇小说”或“诗意的短篇小说”不失为更为贴切的称呼。

  四、翻译解构与文学性溢流

  在一般读者看来,《路得记》是一个表现质朴宜人的农村家庭生活的短篇故事,讴歌的是田野、家庭、亲情、爱情、收获等最普通的东西,因此阅读这个故事能够让我们回到并重新品味普通生活。

  《路得记》这一主题内容具有普遍的意义,在各个不同文化语境中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因此,读者常常根据自己的文化体验对《路得记》进行“翻译”和意义重构。

  英国诗人济慈(John Keats)在其著名的《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中便“创新”了路得故事,描绘了路得在田地里拾麦穗时因听到夜莺歌声,勾起思乡之情而黯然神伤。美国诗人惠蒂埃(John G.Whittier)在《山间》(Among the Hills)中亦化用《路得记》中“打谷场之夜”的故事片段,来描写一个月光下的山间湖泊的美丽景色:“沉睡中梦到群山,/像在古老的希伯来田园诗中/躺在波阿斯脚边的/路得一般”(Sleeps dreaming of themountains,/fair as Ruth/In the old Hebrewpastoral,/at the feet of Boaz.)。

  而法国文豪雨果(Victor Hugo)则在他那首备受推崇的《沉睡的波阿斯》(Booz endormi)中以浪漫主义笔触,将原本孝顺、善良、贤惠的路得描绘成充满童趣和好奇心的纯真女孩:“(路得)透过面纱,半张着眼,在仰望重霄,/哪个神?哪个农夫?在此永恒的夏天,/收获后,马而虎之,回家时,心在不焉,/在星星的麦田里丢下金色的镰刀?”[22]对非希伯来语境的读者而言,《路得记》是经过翻译重新书写的文本。而对现在的希伯来人而言,《路得记》现有文本无疑亦是由口述文本经过多重“翻译书写”而成。因此,《路得记》的“原本”似已无从确定。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翻译文学的《路得记》,只有译本文本“固定”,其文体乃至文学性研究才有一个确实可依的凭据。解释学学者保罗·利科(Paul Ricoeur)以为:以书写为核心的文本把话语从面对面的限制中解放出来,使话语独立于言谈者原意,独立于特定听众,也独立于原社会文化背景,从而实现“在文本前方来理解自我”。

  《路得记》被“固定”了的书写文本为读者提供了多重解读的可能;同样,经过翻译书写的译本亦把《路得记》从希伯来语境中特定的听众和原有社会文化释放出来,使文本对不同语境的读者敞开,为《路得记》文学性的不同体验和阐析创造了可能的空间。因此,这些不同语境的书写译本重构了读者在各自语境下对《路得记》的文学性认识,同时也解构了《路得记》“原本”的意义。济慈、惠蒂埃、雨果等人对路得形象的全新解读正是反映了这一点。诚如解构大师米勒(J.HillisMiller)所言,济慈对路得故事的“误译”是出于自己的创作目的。

  五、结语

  可见,口传和书写传统在《路得记》文类阐析中表现出了一种无穷的张力。文类批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分类,而是为了对文学性及文学美学的体认。形式批评对“口述原本”的溯源以及形式主义批评对“口述风格”的分析,无疑加深了读者对《路得记》文学性的认识和体会。《路得记》现有书写文本,无不处处体现这是一件经过多重书写的精致艺术品。其精巧的结构布局、生动的场景描写、细腻的人物刻画、优美的语言表达、动人的故事情节、迷人的田园气息,无不展现出它作为牧歌式短篇小说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路得记》这一动人的“文学典范”,经过不同文化语境的多次翻译与书写,形成不同语境下的“固定文本”,并通过这些语境读者对这些不同翻译文本的重新解读和诠释,丰富并重构了自身的文学性,促进了其文学体验的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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