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审美特性论述
一、舞蹈的动律美
舞蹈通过其特定的艺术形式表现出丰富的艺术情感和认知力,其承载了几千年来的民族文化,鲜明的展现出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这里提及的“独特艺术形式”实指动律,动律是舞蹈艺术的灵魂,是区分不同舞种和艺术风格的核心标志。而动律美则是舞蹈艺术的审美价值。动律是舞蹈艺术的内在灵魂,通过富有节奏感的形体动作来展现出舞蹈艺术的魅力。舞蹈艺术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毫无规律性的形体动作,由于这些动作没有进行艺术处理,所以无法给人带来美的感受。舞蹈中的节奏感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与人的形体动作相互的配合,并植入富有韵味的动律美,才成为了舞蹈艺术的核心。简言之,在舞蹈中通过个体的形体动作来营造出节奏感,例如腰、四肢等,与此同时还要在节奏中植入动律才能构成完整而又富有审美性的舞蹈艺术。而动律美则是随着肢体在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加以韵化,这里所说的韵化是指舞蹈艺术中以基本的形体动作为基础,再融入多变的动律,把音乐、表情以及动律三者完美的糅合在一起,给人带来了全新的视听享受。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得知舞蹈艺术的动律美不仅要借助人的形体动作来诠释出舞蹈的内涵, 还要舞者对配曲的主题内涵以及其中的思想情感,通过自身的表情变化和肢体动作生动的演绎出来。因此,舞蹈作为一门综合的艺术形式,充分的体现了舞者对外界事物的客观认识,并把这些认知进行加工使其富有美感。舞蹈艺术的动律美是我国每一个民族的舞者共同追求的审美境界,例如藏族的舞蹈艺术,舞者会利用服饰的袖子跟随者肢体动作的转变而勾勒出美的意境,把藏族的文化风以及由内到外的艺术美淋漓尽致的呈现出来。试想一下,如果舞者没有充分的理解舞蹈中的美与精神,那么不论舞者的肢体动作和节奏如何的出彩,也难以呈现出舞蹈中审美内涵,这也就不能称为是舞蹈艺术了。另外,动律也在不同程度上强化了舞蹈的表现艺术,例如在我国壮族极为流行的采茶戏中,舞者就把采茶过程中的肢体动作与全脚等步法相结合,即使是在舞台的表演中也把采茶时的形态摸样形象的营造出来了。
二、舞蹈的整体美
舞蹈造型是舞蹈整个舞台艺术的有形表现,特别是新时期的舞蹈艺术,尤其要结合舞台的灯光、音效、舞美等,使整个舞蹈形成一个整体,通过舞蹈队形的变化,形成富有感染力的艺术效果。舞蹈造型是遵循一定审美要求的过程,从整个舞蹈构图来看,有分散集中、平衡整齐与多样统一等几种分类:分散集中是舞蹈演员在舞台上展现的整体风貌,分散的造型使得舞台饱满,而集中造型则起到特写效果;平衡整齐也是新时期舞蹈审美艺术的基本要求,节奏鲜明,动作和谐,舞蹈演员以舞蹈中心进行扩散,保持整个舞台的平衡,使得观众形成稳健协调的观赏效果;多样统一则要求舞蹈艺术具有创新要素,敢于打破常规,形成富有时代意义和个性特点的舞蹈造型,形成眼前一亮的视觉效果。
三、舞蹈的灵魂美
情感要素是舞蹈审美艺术的核心灵魂,有了舞蹈的动作编排和造型设计,更加要突出舞蹈艺术的'情感需求,犹如一盏华丽的灯,释放五彩斑斓的光芒。舞蹈艺术在进行舞蹈编排之前,一定要对舞蹈的主题思想进行了解,从舞蹈所要表达的主旨基础上,进行情感的释放和身体的舒展,才能通过自己的动作造型真实的反应舞蹈所要体现的深度和广度。舞蹈什么艺术的情感要素,不是舞蹈者个人的情感要素,而是所有的舞蹈演员作为一个整体所体现的一种思想或者一宗心情,舞者在进行角色转换以前要进行个人的情感转化,用角色感情来实现舞蹈审美艺术这一创作过程。例如舞蹈《巴黎圣母院》表达的是艾丝美拉达受刑中的苦痛和忧伤,而舞蹈动作使用夸张的艺术形式,通过融入舞者的感情,仿佛自己就是受刑中的艾丝美拉达,悲伤的情感自身体流露出来,才能有效的感染观众。
四、舞蹈的内涵美
一个好的舞蹈作品应是在真正切入到人的生命精神状态之中,准确地把握并开掘人的深层心理变化,深刻地呈现出人的特定生存状态的作品。舞蹈创作的价值领域是审美活动,而这种审美活动是编导与观众的对话,是在舞蹈与观赏者相互交流的形式中完成的。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编导者在创编过程中具有对作品的前理解意识,只有理解并把握了舞蹈作品的语境、传统、体制等潜隐因素才能真正从观赏者视角切入,创作出符合观众审美意识,震撼人心的舞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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