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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舞蹈基础教育的美育缺位论文
一、美育缺位:舞蹈基础教育的现实困境
舞蹈,是人类起源最早的艺术之一,悠久的历史使舞蹈艺术充满了厚重感。关于舞蹈起源,无论是“模仿论”“游戏论”“巫术论”“劳动论”或者其他猜想,都没有脱离舞蹈抒发情感、传情达意的目的。舞蹈从诞生之日起,就承担着人类对于美好情感表达的“任务”,而这,也构成了舞蹈艺术核心的美学价值。因此,在舞蹈教学过程中,对舞蹈“美”的内涵的理解,以及对舞蹈美之所以为美的认识,是舞蹈基础教育极为重要的一环。然而,在现实教学中,由于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舞蹈基础教育中的美学属性常常被有意无意弱化,舞蹈教师对舞蹈技巧的教学,重视程度远超过对学生的审美教育。以下三方面,是舞蹈教育中美育缺位的重要原因:
(一)舞蹈教师个人教学能力所限
教师在舞蹈教学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舞蹈教师本人的教学习惯和能力,是影响美育环节的重要因素。对教学技能和教育效果的水平级别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很多时候,舞蹈中一个小小的动作变化就能传达很多信息,这种信息需要沉浸于特定语境的舞者自身感同身受,并用舞蹈语汇表达出来。很多舞者因为缺少这一点,使舞蹈显得没有灵气、呆板僵硬。然而,如果舞蹈教师本身就没有理解这种情感的能力,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舞蹈语汇的精妙之处,自然也无法传达给学生。因此,受能力所限,再加上受传统舞蹈教学思想影响,很多舞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的是对学生基本功的培养,以及舞蹈动作、姿态、步法、技巧的训练,对于更高层次的美学意义理解则无暇顾及。
(二)传统教学方式相对简单粗暴
由于深受中国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我国大多数地方的舞蹈教学方式相对简单,学生不能完全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多舞蹈教学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跳舞的基本技能技巧,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审美教育的培养。对学生来说,审美能力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长久的熏陶和感知,并从整体到细节去切身体会。但是,由于教学方式相对刻板和流程化,灌输式的教学比比皆是,学生在舞蹈学习过程中缺乏和教师的交流,很多时候甚至连对舞蹈动作的细微变化都认识不清,更无暇对于审美有更多认识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需要面对问题:是否我们的美育要在完成了基本技巧的训练之后才能进行?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哪怕对于舞蹈的初学者来说,美的认识都是极为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建立一个对于舞蹈美热爱的过程,更是学生理解和认识舞蹈技巧的重要前提。很多舞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际上都有意无意地传达着零碎的美育观念:一个手势,如果动作不到位,就像“枯树枝”一样,学生听到这样的描述,自然会有一种对美的感受。这个教学的过程,正是学生在和老师互动共鸣,同时也是美育的过程。美育应贯穿舞蹈教学的始终。然而,这种偶然性的美的熏陶,在整个舞蹈教学过程中,往往显得过于零散和随意。美育一定是有计划的、启发性的、需要学生自我感知的,而缺少系统性、相对简单粗暴的灌输式教学,让美育在舞蹈基础教育中,很多时候成为旁观者。
(三)教育资源和评价体系的影响
我们所关注的舞蹈基础教育,一定是既包括专业舞蹈艺术的培训,同时又包括舞蹈艺术普及教育的。对于我国各个阶段的舞蹈学生来说,特别是中小学生,美学教育都是相对薄弱的。“舞蹈,按其本质是人体动作的艺术,从广义上说,凡借着人体有组织有规律的运动来抒发情感的,都可称之为舞蹈。”首先对于普及性的舞蹈艺术教育来说,如果我们扩大视野,将各地的广播体操、艺术体操、武术都纳入我们的视野来分析,美育缺位问题的严峻性则更加清晰:这些“项目”的训练,无疑都是只重视动作与套路,业余的老师将动作分解、传授,对于美的讨论和教育几近于无。而由于各地资源分布不均,舞蹈教室和教师甚至在很多基础教育学校都没有;哪怕有的,老师教给学生的,也只是课外爱好性质的基本功训练和表演性质的舞姿展现。学校等机构对于相关教学结果的评价目标,往往只有整齐、协调,对于美学意义上的真正评价几近于无,造成了学校的舞蹈教育的重技巧轻内涵。对于专业舞蹈艺术的基础教育来说,评价体系的影响更重。哪怕在课外的专业舞蹈培训机构,往往都是具有特定目的性的教学组织,绝大多数的教学目标是考级、各类比赛评奖、自主招生考试、表演演出等,很多地方的舞蹈特长生能够以特招的身份进入重点中学、高中。这样以结果为导向的教学,使得舞蹈教学往往急功近利:一味迎合评价标准,从最容易着手的技巧训练出发,追求高难度的动作和花哨的舞蹈技巧,却忽略最重要的舞蹈内涵本身,形式压过内容。
二、转变观念:从教肢体动作到认识美
舞蹈美在何处?从一个又一个动作,再到无数动作的组合,舞蹈通过音乐与人的肢体动作有机结合,表现了人的内心情感。人们在舞蹈中获得美感的体验,是从舞蹈的动作开始的。表现性动作、再现性动作、装饰联结性动作相互配合,舞蹈美通过一系列的动作表现出来。对于教师来说,不仅仅要展现和分解相关的动作,更应让学生从细节去感悟和体验,技巧教学和美育应处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一)领悟舞蹈的动作美
舞蹈与动作分不开,作为一种艺术,舞蹈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肢体动作来形成流动的美感。舞蹈的最基本的语言就是肢体动作。人们通过不同的舞蹈动作来表达不同的情感,辅之以音乐,这样就塑造出了一个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形象,而不同的舞蹈动作,展示的情感和心境也会大相径庭。一些舞蹈动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固定的动作模式,舞蹈的动作的程式化大大提高了舞蹈的表现力,也提升了舞蹈的艺术感(美感)。舞蹈不同类型的动作,起着不同的作用,而“人们自己的动作和理解周围的动作,属于一种基本经验”。舞蹈的表现性动作是舞蹈的动作主体,能够集中表现人的思想和性格。舞蹈的一些模仿性动作使得舞蹈语言更加的形象,并且这些动作还具有一定的意义。舞蹈中装饰性的动作对舞蹈起着衬托作用。舞蹈分很多的种类,中国的古典舞主要讲究的是韵律,芭蕾以舞蹈的线条作为美,而民族舞则是强调动作的风格性。教师可以通过训练古典舞身韵组合及舞姿组合,让学生掌握其韵律“形、神、劲、律”之美所在,体会其中的积极向上;可分析东北秧歌《小看戏》顿步等动作特点,展现开朗热情的艺术美;而对于蒙古族舞《我是小骑手》,教师则可启发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力,配合舞蹈,想象快乐自由地骑着马儿奔驰在辽阔的大草原上的场景。不同语境下的舞蹈语汇有着不同的美感,舞蹈的动作之美要靠学生自己去理解体会,教师在传授技巧的过程中,相关知识的补充、美学价值的体现以及个人情感的表达,都应融会在动作教学之内。
(二)感受舞蹈的节奏美
舞蹈是通过一定的音乐节奏来进行肢体动作的变化与衔接,通过流畅的舞蹈动作展现舞蹈的美感。舞蹈和音乐是无法分离的,舞蹈的节奏感与生俱来,动作的快慢及强弱构成不同的节奏感。舞蹈者在进行舞蹈的过程中,所有的动作和表情以及力度,都是根据音乐(舞蹈)的节奏来的。人们的节奏感通过动作的变化来体现,在进行舞蹈的过程中,通过节奏的强弱快慢来调整舞蹈的动作和幅度,舞蹈者的身体都迎合着节奏,这种节奏美,需要学生在舞蹈学习的过程中亲身去体会,为了更好地理解这种节奏感,很多时候基础的音乐知识必不可少。可以说,没有节奏就没有舞蹈。节奏美的认识对于学生的审美教育至关重要,在我国的民族舞中,很多舞种都可以锻炼人的节奏感和肢体协调性。通过舞蹈的节奏感,人们更能感受到舞蹈的美感。一个有节奏感的舞蹈能让人心旷神怡,节奏很多时候起到渲染情绪的作用。在音乐的节奏配合下,舞蹈表现出来的韵味既可以深刻绵长,又可以欢快紧凑。如果音乐贯穿整个舞蹈,在此期间,既给了舞蹈者指引和提示,同时又可以让舞蹈形象和情绪更加饱满。因此,节奏的美也是创作舞蹈的美,学生只有真正将舞蹈和节奏融合在一起去看,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舞蹈精髓与美,节奏在舞者情感表达的虚拟与现实之间,随韵律流转。有学者指出:“教师应该做的不只是教授一个一个的舞蹈动作,更应该是鼓励孩子在舞蹈中发现身心统一的自我,敢于通过肢体表达心灵,表现内心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学会用身体与世界对话,在舞蹈中实现自我。”③学生学习舞蹈的过程,就是一种找到舞蹈感的过程,也是探索艺术美的过程。
(三)体会舞蹈的意境美
经历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舞蹈作品,往往都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这种价值不仅仅体现在技巧和舞蹈叙事的设计上,很多都还有丰富的意境美。对于学生来说,理解这一点,可能既简单又非常困难,不同的个体对于同一部作品,往往会有截然不同的感受,而其中不可言说的意境感悟,是学生需要有丰富的积累和开阔的眼界,才能收获的。绝大多数舞蹈作品,都表达了舞者的想法和情感,生动的艺术美依托不同的主题来展现,典型性情节和主题、形式、内容、情感的完美统一,让舞蹈作品有了类似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的表现力。对于长期接受美学熏陶的舞蹈学习者来说,理解舞蹈所具有宽度和深度,以及诗意的美,也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了。在舞蹈基础教学中,也可遵循美国教育学家杜威倡导的“循序渐进的知识组织”思想,随着学生对舞蹈认识的加深,让舞蹈课程与文化课程得到合理恰当的安排,并按内容深浅逐级递增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舞蹈的意境美,实际上也是对舞蹈作品的一种整体把握和感受,也许某个小细节,舞者的情绪触动了观众,创造了独特的氛围,学生在欣赏学习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沉浸在这种氛围中,自然也会体会到属于自己的意境美。而在许多优秀的当代舞蹈,都可训练学生去发现、感受这种意境美。典型的舞蹈如《母亲》,就通过朴实的音乐和舞蹈动作,塑造了一个默默奉献的老母亲的形象。
三、再重视:舞蹈人才的成长与评价
控制、力量、速度,舞蹈教育中缺少不了这种硬性条件的评价,基本功训练必不可少,基础舞蹈动作、姿态、步法、技巧的学习和重复必不可少,舞蹈艺术理论和音乐常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对于一个“舞蹈艺术家”来说,必不可少的素质太多太多,美学修养在其中,又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对于一个舞者来说,他的艺术水准的评价,实际上是艺术技能、艺术才能、艺术智能三个评价维度共同决定的。艺术技能是舞者在舞蹈领域,熟练运用舞蹈语汇的能力,是一种外在的舞蹈技巧表现形式;艺术才能是舞者领悟和创造舞蹈艺术魅力的能力,是一种能够把感受自如展现表达在艺术形象中的能力;艺术智能则是舞者认识、理解、概括舞蹈艺术现象的能力,也是舞者审美能力高度凝练和升华的产物,代表了舞者经过严格的训练之后,经历了感性、理性和灵性的思考修炼,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艺术高度。一般来说,舞者的成长是从技能到才能再到智能逐步发展的,然而,这三者并非决然的时间发展关系,高低也非绝对。对于舞蹈学习者来说,无论是哪一种能力的培养,都离不开前文讨论的基本功训练,而想要进一步提升,也无一不需要深厚美学认识的介入。舞蹈的举手投足间,充满了话语,无论是欲语还休,或是单刀直入,都需要舞者用自己的舞蹈语言表达出来,传递给观众。而如何表现,就需要至少具备艺术才能的舞者在演出中自由发挥了。从这种相对“功利”的角度来看,一个称得上舞蹈人才的舞者,必定有自身对于舞蹈美的深刻理解。他从初学者,逐步成长为一个舞蹈艺术人才,离不开舞蹈基础教育中的美育。舞蹈美的认识,既决定了一个舞者对于舞蹈的理解掌握程度,更决定了未来他更深远的发展,而对于舞蹈基础教育中关于审美的重视,实际上也是对于舞者未来发展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夏帆.试论中国舞蹈教育中的人才培养模式[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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