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课程设计论文
在我国,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是一门新兴的专业和学科,在教学实践中,钢琴艺术指导的概念、作用以及发展方向,尚处在探索和研究阶段,实践中,很少有专业的舞蹈院校把钢琴艺术指导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教学及研究,甚至简单地将钢琴艺术指导与钢琴伴奏混为一谈。这种认识的误区,极大地阻碍了钢琴艺术指导的学科建设及发展,也必然会给舞蹈院校舞蹈教学理论及实践带来制约,认真、科学、深入地审视钢琴艺术指导理论,搭建有利于教学的钢琴艺术指导学科架构,是值得学界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钢琴艺术指导学科建设的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美国著名钢琴家萨穆埃尔森德斯(SamuelSanders)率先提出了钢琴艺术指导专业,对钢琴艺术指导与钢琴伴奏进行了区别,强调了钢琴与其他合作者或合成乐器的平等地位以及艺术作品的团队创作属性而另立的名称,他的理论被北美及欧洲广泛采用,钢琴艺术指导遂逐渐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美国新英格兰音乐学院、波士顿大学、法国高等师范音乐学院等欧美国家的高校,为此设置了钢琴艺术指导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层面的专业教学。近年来,我国的中央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高校,也开始设立了本科及硕士层面的专业教学。钢琴艺术指导的学科建设以及理论研究逐渐开始走上了学术研究的道路。然而,由于理论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实践观念的局限,我国钢琴艺术指导专业发展仍显稚嫩,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认识上的不到位。作为新兴的学科门类,钢琴艺术指导专业在我国各音乐专业院校中仍然处于和钢琴伴奏界别不清,重视程度不够,科研力量薄弱等问题,高校师生对钢琴艺术指导专业的认识,尚游离在伴奏与指导之间,科研力量和经费的投入差强人意,不适应新兴专业的发展要求,制约和阻碍了学科建设的科学、规律地进行。专业特点不明晰。在已经设立钢琴艺术指导专业的高校,或多或少地仍然存在实际课程与专业设置发生错位,知识结构不自信以及视阈不广等现象,国内高校钢琴艺术专业处于特性不突出,指导功能不强等浅层次的低位徘徊的状态,与国外的同类学科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课程设置不完善。目前国内高校的钢琴艺术专业的课程设置大多以伴奏艺术和合作艺术为主,钢琴仍旧处于从属和配合的地位,专业课程设置缺乏科学、系统、独立的设计,专业教材极度缺乏,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教学方法的运用,尚未形成专业的教学体系。社会调研不全面。笔者认为,高校的专业设置最终目的是需要社会及用人单位的检验,促进就业和实现学科发展以及服务社会,三者缺一不可。但就目前的高校钢琴艺术专业的设置,普遍存在“欲设还羞”的半遮半掩的状态。这是由于对社会需求的调研程度不够造成的,没有把握住社会对钢琴艺术专业的`关注点和需求点,从而造成高校专业设置的固步自封,逡巡不前。
二、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教学原则
早在1949年,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中就提出:课程开发是基于社会的需求为导向,社会对人才特别是专业人才要求的增高的基本维度,必须立足于社会需求、学科发展以及学习者自身需求的层面上。使得传统的舞蹈教学受到了挑战。另一方面,舞蹈和音乐(节奏)本身,就是一对孪生姐妹,离开任何一方,都不能完美地展现艺术的魅力,艺术表达也会显得界线不清。在舞蹈教学中,钢琴以其交响乐般的多层次声部、超广音域等独特的音乐表现力,广泛地应用在舞蹈课堂教学中。这为舞蹈院校设置钢琴艺术指导专业提供了基础与可能。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课可以充分利用音乐和舞蹈的艺术特点,结合钢琴学习和训练,提高学生对音乐艺术的有效认知,对舞者能更加完美地塑造和表现特色鲜明的舞蹈艺术形象,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惟其如此,也才能使舞者不仅仅是人体关节技能的节奏型劳动者,更是有综合艺术修养的复合型艺术人才。笔者认为,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课的组织和实施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同一原则。坚持同一性原则,首先在舞蹈基训课上,要彻底摒弃钢琴单纯地只是为舞蹈教学伴奏的观念,将钢琴艺术指导与舞蹈基训课同设计、同实施、同教学,在课堂上将钢琴所展现的舞曲,不仅从节奏上,更要从音乐内涵和音乐表现上进行分析,使舞蹈基训课真正体现“音为舞之声,舞为音之容”的舞蹈艺术形式和艺术状态,以课程体系为目的,以钢琴教学和舞蹈训练为主要的内容,构建起科学实用、目的明确、有机统一的课堂模式。交际原则。舞蹈是一种肢体艺术的表演形式,但又不是纯粹而机械的肢体动作的组合,舞者通过舞蹈语言与受众(欣赏者)进行交际,同时又是对音乐内涵的深刻诠释,从这一方面来说,和音乐也进行着交际。而掌握舞蹈艺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交际实践。形式为意义服务,工具为目的服务。舞蹈艺术的交际能力包括准确接受信息和发出信息的能力,这里的接受信息,显然是接受音乐所传导出的内涵信息,舞蹈艺术交际能力的培养意味着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则应以交际原则为目的,确定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文化原则。文化意识的培养,是舞蹈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舞者不仅需要熟悉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舞蹈文化,也应该对该民族和地域的音乐特点、节奏风格、甚至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都应有相当的了解和熟悉。另一方面,一首音乐的旋律、速度、力度、和声、调式、调性的不同,甚至倾向性上的差异,都会影响音乐的内涵意义和表现张力,如果舞蹈习练者没有对音乐背景知识、相关历史时期的文化准确的把握,显然是很难通过舞蹈准确表达音乐的深层含义的。这就要求在钢琴艺术指导课程设计中,须刻意强化文化理论知识、音乐以及舞蹈的背景、风格、历史和专业分析能力。认知原则。在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课中,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学生原有的舞蹈基础知识,有意识地强化钢琴伴奏与钢琴艺术指导的异同,加深学生对新的专业的认识;另一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学生学习策略和记忆习惯的作用,比如有的学生认知特点倾向于场依赖型,有的学生倾向于场独立型,而且,不同思维习惯、动作习惯和记忆习惯的人对同样的学习任务有不同的学习策略。钢琴艺术指导教师应注重引导学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培养学习方法和习惯。
三、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课程设计
目前,我国大部分钢琴艺术指导专业,并没有专业的教材,多是按照一般钢琴演奏专业,必修和选修部分课程,教学目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均显得不专业,特点也不甚突出。以武汉音乐学院钢琴艺术指导专业的课程指导为例,该专业的必修课为乐理、视唱练耳、曲式、和声、音乐史论等,选修课为钢琴合奏、合唱、键盘和声、即兴伴奏、钢琴伴奏艺术、复调音乐分析基础、钢琴演奏赏析等课程,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该专业的核心课程,更多地体现在伴奏艺术、合作艺术教学方面,仍然没有走出单纯地为声乐和少部分器乐学生伴奏服务的定位,艺术指导的特点仍旧不突出。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突出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则是摆在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教师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让我们先看看国外的情况,就钢琴艺术指导专业来说,美国新英格兰音乐学院的课程大致有钢琴课程、歌曲伴奏、总谱改编、数字低音弹奏、不同历史时期歌曲学习等。法国高等师范音乐学院的课程有器乐与声乐伴奏、总谱改编、和弦低音发展、移调、作品风格赏析等。两家音乐学院都把总谱改编纳入了专业课程,同时也重视钢琴技巧和文化内涵以及背景知识的设置,这为我们国内高校也带来一些启示。以笔者所在的舞蹈院校为例,舞蹈基训课上普遍存在钢琴伴奏教师仅仅是为舞蹈教师和学生,提供一段合适节奏的音乐,而舞蹈课上,似乎对钢琴伴奏教师的要求,也仅仅是一个带有音乐节拍器。纵观全国舞蹈院校,舞蹈课上钢琴伴奏没有统一的教材、没有科学的设计、没有规范的钢琴伴奏音乐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当歌剧总谱摆在教师面前,如何在不改变总谱上钢琴织体的基本面貌的情况下,编配适合舞蹈课堂教学的伴奏音乐,其实是钢琴老师的二度创作,这也恰恰就是总谱改编课研究的问题,换言之,这也应该是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专业课程设置之一。美国杨伯翰大学舞蹈系教授黄嘉敏提出:“舞蹈教育应肩负起通识和精英教育两方面的责任。两者之间虽然有不同,但也不能完全对立。”教育部在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也明确规定:“课程综合化是当今教育的主要教改问题。”明确表示,未来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理念,是多学科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实际专业教学之中的不断融合渗透。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专业是集舞蹈与钢琴艺术为一身,具有较强的综合艺术特点,因此,这一专业的课程设计,必须充分考虑专业特点以及各门学科的特性,科学设置,合理设计,充分展示这一新兴学科艺术魅力及实用价值。Candlin认为,课程设计(coursedesign)主要是对学习的性质、目的、过程、评估和学生的作用等问题作出一般的阐释。Nunan则提出,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含教育项目的计划、实施、评估、管理和行政工作。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的课程设计,同样应该遵循这一概念,合理地设计课程,以达到培养复合型舞蹈人才的目的。笔者认为,舞蹈院校钢琴艺术指导课程设计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调研阶段。即对影响舞蹈艺术实践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调查,其中主要包括:社会上舞蹈从业者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和生活状况;社会对舞蹈的需求方向,舞蹈学习背景、社会和个人对舞蹈从业者的认知态度,以及国家政治环境和民族环境的调查等,调查的结果可以帮助确定钢琴艺术指导教学的基本环境;确定目标阶段。课程设计者在对舞蹈的社会及个人需求进行分析后,结合课程要求和大纲设计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可以有的放矢地确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制定大纲阶段。教学计划是教学目标的具体细化,教学目的和内容,是教学计划的主要构成,对教学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做出选择,就是大纲制定的具体内容,对教学的内容进行选择和分级,则是大纲制定主要任务。编写教材阶段。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准备教学材料,组织专业人员,编写专业教材。教材编写显然需要与一定的教学目标相结合,选择恰当的材料,再根据学习者的特征和学习方式等因素,对材料的编排顺序和方式进行控制或者分级,从而保证教学质量以及激发学习者的兴趣和动机,最终实现教学目标。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钢琴艺术指导的课程设计过程,也是基于整个教学过程进行计划,同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干预的过程。Bell指出,调节式系统(adaptivesystem)是一种理想的课程模式,其实质就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进行调节。
显然,这种调节的过程,是在教学实践基础上反馈内容影响课程设计方案再次修订、完善的过程。下图中“输入”表示教学材料、素材的选择以及学习者的选择等;“过程”表示实际教学实施和培训过程;“输出”是指经过此次培训后的学习者;“接受系统”是指社会及目标用人单位。“测试1”通过学习者和教师提供信息反馈,包含课程的受欢迎程度和实际成绩情况。“测试2”通过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反馈,主要包括应用性程度以及社会影响。从这种课程设计模式,不难看出,有两种测试向课程设计者提供反馈,课程设计者通过这两种测试的反馈信息,不断修正和改进组织模式。因此,不断总结已有的经验教训、借鉴新的、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调整和改进课程设置的每一个环节,是优秀的课程设计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科学态度.显然,这种调节过程绝不是自我完善的,自我修正的。从输入到输出再到接受系统,经过理论及实践的测试,又会反过来影响课程设计的目标、大纲和教材的编写内容。这种循环过程不断地重复和完善,最终为具有科学指导意义的课程设计既提供了鲜活的实践素材,又具有了较高的理论水平。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和个人对舞蹈表演艺术的需求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专业的课程设置切忌主观性、随意性和盲目性,教育管理者不但要做大量的有关课程设计理论方面的研究工作,还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课程设计审查制度,惟其如此,才能使舞蹈院校的钢琴艺术指导专业走上内涵化、学术化、实用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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