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道德建构的原则

时间:2023-03-21 11:31:03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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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道德建构的原则

  政治发展是社会转型的形式和内容之一。从我国的历史和国情来考察,社会转型是否 能顺利进行,关键之一就在于政治发展的取向与速率,这两者又取决于政治人的政治道 德素质。因此,研究我国社会转型中的政治道德建构乃是一件关系到我国是否能实现平 稳的社会转型并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重大课题。

  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都有着自身的政治道德。在西方政治文化中,政治道德原则体现在 自然法这一传统理念中;在中国封建政治文化中,政治道德则体现在“天理”或“天道 ”观念中。政治人是政治道德的载体,政治道德在政治人的观念和行为中得以体现。与 此同时,政治系统的性质也以政治人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为媒介显示出来。作为一种 社会意识形态,政治道德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它是特定的历史文化时空中政治主体自觉 努力的结果,它标志着政治主体意识的自觉程度及其文化反思的深度和广度。

  社会转型期是一个文化的再铸期,也是政治道德的建构期,这是因为政治道德作为一 种特定历史文化时空中人们自觉努力的结果,是政治理性在道德层面上对社会发展中的 基本矛盾认识和理解的产物,具有对策性价值。社会转型是社会各种矛盾寻求深层解决 的一种集体自觉行为,政治道德的建构便是这种自觉行为中的必然。因此,在我国社会 转型期政治道德的建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首先弄清我国公民政治意识的基本状况。

  一、我国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基本特征

  社会转型过程也是公民政治意识嬗变的过程。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不仅拓宽了人们的政 治思维空间,同时也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他们提供了多元的政治价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客观上在锻造着一种“市场人格”,即一种具有独立自主意识的 自由意志。无论是合法的政治参与的范围和力度,还是非法的政治参与的规模和强度, 都能反映这一点。

  就我国转型期的公民政治意识而言,主体意识的形成和参与意识的增强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与这一过程平行的还有一些具有负面意义的倾向:公民政治心理的矛盾性,即 人们在社会转型中因为利益分配结果的差异而形成的人们对政治系统的认知心理的差异 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执政党所推行的政策的支持情感的差异;政治价值观的模糊性,即 由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诸如政治腐朽和一些下岗职工生活水平的下降以及一些农民负担 过重等现象导致的人们对凭借灌输而形成的政治价值观念的怀疑;政治取向的个人功利 性,即人们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强烈的个人功利意识从某种程度上左右了人们政治行为 的选择,使其政治取向呈现出明显的个人功利主义色彩;社会观念的复杂性,即在社会 转型和改革开放过程中人们立足于自身利益需要和价值取向而自主形成的政治观念的错 综复杂性;政治态度的不确定性,即在上述诸种因素的作用下而形成的人们对现存的政 治系统的积极支持与消极抵触的不稳定态度。[1]此外,由于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人 们政治意识中表现出来的“软骨症”和政治冷漠,以及通过政治腐朽和xx风波等形式 反映出的被扭曲了的政治主体意识也是不可忽视的负面现象。[2]

  二、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现状与政治道德建构

  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现状固然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其消极性亦是明显的。首先, 公民政治意识中具有负面价值的倾向作为一种消极力量阻碍着政治系统的正常运作,并 制约着社会转型的顺利进行。例如,政治心理的矛盾性和社会观念的复杂性隐含着人们 不能在思想上“拧成一股绳”的危险,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各自“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便是其逻辑的必然;政治取向的个人功利倾向的存在以及在这种因素作用下其政治态 度的游移不定,导致了一些手中有权的政治人在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关系上举 措失当,政治腐朽由此而得以滋生和繁殖,其结果是执政党的政治凝聚力下降,政治系 统的运行负荷以及为此而付出的政治成本增大,政治风险也随之而增大,同时,政治系 统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投入也因此减少。如此循环,必然会使我国社会转型更显艰难。其 次,在政治主体意识日趋强烈的过程中,公民政治意识中的负面因素会对政治系统形成 额外的高压,干扰政治系统的常规运行。因此,政治系统不仅要同作为其运行软环境的 公民政治意识中的极端个人主义、极端自由主义进行斗争,同时,它还必须自觉抵制其 自身的异化。执政党的“反腐倡廉”就是防止政治系统异化的举措之一。再其次,“市 场人格”独立自主意识的内涵与政治系统中存在的为官主义倾向之间的矛盾往往直接对 政治系统造成压力,并打破政治系统的运行常规,造成政治生活的局部震荡。因此,在 为官主义盛行的地方,“市场人格”大规模地政治角色化也许会与政治系统发生正面冲 突。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某种个性,但个性却不能取代共性。在“市场人格”成 熟的条件下,为官主义的压抑与市场人格的反压抑不仅可能以个人与领导集体摩擦的形 式出现,而且还可能会以社会群体与整个政治系统对抗的形式反映出来。这是值得我们 重视的问题。

  鉴于以上原因,政治系统自觉建构政治道德就显得非常必要。政治道德建构是以政治 人为对象,以政治系统运行的目标为参照,以政治人的政治观念现状为出发点的,因为 人是政治体系“原子”。从政治发展的意义上讲,政治系统的“卸载”从根本上将表现 为政治人与政治系统之价值追求相一致的道德完善,而引导人的政治道德走向完善又必 须同时关注人们的政治意识现状和社会转型过程中表现出的某些必然性。

  三、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道德建构原则

  政治道德建构是政治主体的一种自觉行为,是在政治道德层面上对社会现实矛盾反思 的结果。从我国社会转型的实际情况来看,它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克制转 型期我国公民政治意识中负面因素的需要。笔者认为,转型期的政治道德建构应该坚持 如下几个原则:

  1.充分尊重人权。人权问题是国际政治舞台中争论和斗争的焦点之一,也是关涉自由 化和人道主义的一个敏感性问题。人类,作为具有共性的存在物,有着某种共同的利益 要求。在人类理性不断觉醒的过程中,当这种共同的利益要求借助于某种权利话语表达 出来的时候,人权的观念也就形成了,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历史文化时空中,带普遍性的 利益要求所借以表达的话语不同,从而使人权概念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变体而已。人作为 类的共同性及其在生产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因而隶属于不同的政治集团的阶级性决定了 人权具有双重属性,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人权等同于抽象的人性要求,也不能通约 为阶级利益的体现。如果这种判断能成立,那么,西方人权理论中是不乏可资借鉴之成 分的。当然,人权的内容是具体的,具有历史文化时空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 构不仅导致物质生活层面的巨变,而且还诱发了精神层面的革命,“市场人格”的形成 就是社会转型中人们精神层面革命的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在基本的生存权得到满足的同 时,人们对自由、自治、有效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以及保护这些权利的诸如思想自由 和言论自由等其他权利要求日趋强烈。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增强迫切地要求把尊重人 权当作我国政治系统建构其政治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因为,对人权的尊重不仅起着保 护业已形成的“市场人格”并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健向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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