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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沉溺的生成机制及社会对策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电脑和互联网络日益广泛的应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些根本性的改变。今天,人们使用电脑和上网,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学会并习惯于享用电脑和互联网络的便捷之处时,我们对电脑和互联网络所产生的依赖感,正一步步地变得强烈起来。可以预见,一旦这样的依赖感增强到一定的程度,对人们自身而言,电脑和互联网络,可能就会“蜕变”成一种“异己”的存在物。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的社会功能当中,可能就包含了某些消极的、负面的成分。网络沉溺,作为伴随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而新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已经显现出了社会问题的“症候”。而随着电脑和互联网络的进一步普及,网络沉溺也必将会加深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程度,从而更明确地凸现为一种值得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网络沉溺”的判定
网络沉溺,指的是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地和习惯性地沉浸在网络时空当中,对电脑、互联网络以及整个网络世界的一切都产生了强烈的依赖,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而难以自我摆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网络沉溺的实质,就在于作为网络行为活动主体的人,丧失了行为活动的自主性,而蜕变成为互联网络的“奴仆”。
很多研究者注意到,网络沉溺者最典型的行为特征,则是他们对电脑和互联网络形成了深度的依赖。他们在操作电脑和上网时,会长时间地持续下去而乐此不疲;可是一旦离开,他们就会感到失魂落魄、烦躁不安和无所适从。
对于网络沉溺的判定,需要采用比较明确的标准,并且应当联系其所特有的表现形态以及所引发的社会后果,进行综合的分析。对于网络沉溺的具体判定,应当着重分析四个方面的情况:
其一,行为上和心理上的依赖感。对网络行为主体的当事者,即平时人们所称的“网民”、“网友”或“网迷”来说,他们不仅会在行为上对电脑和互联网络产生强烈的依赖,比如每天都必定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来操作电脑和到网上去“走走看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心理上,也对电脑和互联网络产生了很强的依赖性,正如同其他类型的成瘾性一样,人们有时也会沉陷于电脑和互联网络之中,难以自拔。一旦离开,则会感到怅然若失、百无聊赖。
其二,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基本丧失。由对电脑和互联网络深深的依赖所决定,沉溺于电脑网络的人,仅仅凭借自身的理性,很难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其自控能力可以说是完全丧失了。在电脑网络面前,尽管人仍然作为行为活动的主体而存在,但其主体性却已经被消解,从而很难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对自身行为活动的自主把握。他们所能做到的,也无非就是“跟着感觉走”,被电脑和互联网络里的各类信息“牵引着”往前走,而至于究竟要走向何处、走下去有什么意义,却都难得有心思去考虑。情况严重到一定的程度,人们甚至会对做出“下网”和“关闭电脑”的决定都感到“力不从心”。
其三,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出现紊乱。电脑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电脑和互联网络正以其独特的优势,愈来愈紧密地融入普通大众的工作和生活,它们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一天天地加大,这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对于那些不能妥当地处理自己与电脑和互联网络这一“常用工具”之间关系的人而言,他们的痴迷,势必会将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打乱。这时,电脑和互联网络,就不仅不能成为提升工作和生活质量的手段,反而会起到干扰和破坏作用。
其四,身心健康受到较严重的损害。人们一旦痴迷于电脑和互联网络,那么,对他们为说,社会生活中的其他的一切,就都失去了价值,就都不再有什么吸引力了。他们做出的唯一选择,就是每天花费相当长的时间,端坐在电脑前、徜徉于网络中。而长此以往,不仅他们的身体机能会发生某种障碍或变异,而且,他们的心理健康也会受到威胁。
二、网络沉溺的生成机制
从社会的和心理的层面来找原因,可能会对分析网络沉溺的生成机制有所启发。
第一,对高效便捷的电脑和互联网络的广泛使用本身,也必然伴生并强化着使用者对这一“工具”形成程度渐深的依赖。电脑和互联网络带给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便利,是有目共睹的。随着它们的日益普及和被广泛使用,它们“嵌入”并改变社会生活的程度,还会进一步加深。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一方面在“工具”和“功能”的意义上,更加普遍地享用着它们所带来的便捷与高效,而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付出“依赖和受制于工具”这样的代价。所以,在自如地运用和操纵工具的背后,那些“独立而且自由”的人们,却也日益变得“不独立和不自由”。显然,这是一个技术发展的“悖论”。
第二,海量信息的无节制、无限量供应,既满足着人们对新异信息的无限制渴求,同时又考验和嘲弄着人们的这种渴求信息的欲望。置身于信息网络时代的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海量信息的冲击和挤压。“信息超载”已经成为信息网络时代的特有风景。其实,信息生成和信息传播本身,无所谓“多与少”,无所谓是否“过量”和“超载”。但如果将其同人们的接受和处理能力相对照,则必定要出现“供给”和“需求”的反差问题。人对新异信息的渴求固然无可厚非,但其对海量信息的接纳与处理能力,却总有一个限度。事实上,在信息的海洋当中,人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取一瓢饮”。这是信息时代的“悖论”。
第三,网络空间匿名、开放与自由的氛围,以及网络管理规范和网络行为主体自律机制的缺位,的确给人们的行为活动营造了空前广阔的自主性空间和表现发挥的余地。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漫步和徜徉于无限广阔的虚拟的电子空间,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才智,释放自己的欲望,放松自己的心情,变换自己的角色,体验和勾画美妙多姿的人生。但网络空间的宽松与缺少约制,并不意味着人们就真正获得了“无拘无束的绝对自由”,恰恰相反,如果人们连自我约束的“防线”都不幸丧失的话,那么,人们最后就注定要为这种没有任何节制的自由,付出沉陷网络、人为物役的代价,这是人的自由的“悖论”。
第四,现实生活中的挫折和不满,有可能被转移到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予以发泄和补偿。对任何一个社会人而言,他在社会生活中都可能会遭遇挫折、产生各种不满情绪。当他们感到在现实生活中无从解决的时候,他们会到精神世界里寻求其他的“慰藉”。互联网络这一特殊的虚拟空间,尽管有别于虚幻的“冥想”,但它同样可以充当“精神慰籍师”的角色,为人们提供一个发泄不满、再造梦想的场所。在这样的特殊场合中,行为者会自主地“安排”自己的生活,自己给自己一个“妥善的交代”。但是,这样的“虚拟安排”,毕竟无从取代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况”,所以,虚拟的网络空间,也仅仅是一个安抚灵魂的“暂居之所”。这是虚拟世界的“悖论”。
或许正是以上几种社会生活的“悖论”的展开,才使得不少人会自觉不自觉地走向网络沉溺的特殊状态。
三、网络沉溺的社会对策
防范和疗救网络沉溺这种社会病态,要从不同的方面入手,采取综合的应对措施。
1.认清电脑和互联网络的本质,做自己行为的主人
或许,对特定年龄阶段的人,比如青少年或儿童来说,他们可能会更容易失去把握和调控自己行为的自主性,而自觉不自觉地变成沉陷于网络而又难以摆脱出来的“问题人群”。但是,也应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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