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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外伤性胰腺损伤的诊治进展
摘要: 外伤性胰腺损伤的诊断主要依据淀粉酶测定、超声、CT、ERCP、MRCP等检查,腹腔镜检查对胰腺损伤诊断有较大价值,剖腹探查仍是早期诊断胰腺损伤的首要可靠方法。手术治疗方式依病情分级而定应用各种措施减少并发症,防治胰瘘是治疗的关键。关键词: 外伤性;胰腺损伤;诊治
胰腺损伤约占腹部损伤的1%~2%,病死率高达20%左右[1],近来由于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伤害事件的增多,外伤所致的胰腺损伤呈上升趋势[2,3]。又由于胰腺的解剖特别,诊断上尚存困难,治疗观点也不完全统一。现将外伤性胰腺损伤的诊断治疗现状和近年来的进展综述如下。
1 胰腺损伤的分级
胰腺损伤的分级有重要的临床意义,目前多采用1990年美国创伤外科学会制订的分级法[4](见表1),根据分级以及结合术中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手术方法。表1 胰腺损伤的分级注:胰腺若为多发伤,提高一个损伤级别;近侧胰腺指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右侧者
2 诊断
由于胰腺位于腹膜后,前面有小网膜和胃覆盖,损伤早期多无明显的症状、体征,而且由于其复杂的解剖毗邻关系而多有合并伤,因而术前确认率较低,数年前确诊率不足20%[5],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检查手段的完善,近来确诊率上升到30%以上[3]。因此
一般认为,胰腺损伤容易被误诊及漏诊[6,7]。目前认为对胰腺损伤较有价值的诊断方法有下列几种。
2.1 淀粉酶测定 是常用的诊断方法之一,包括血清淀粉酶、尿淀粉酶和腹腔穿刺液淀粉酶测定。对它的确诊作用,人们褒贬不一。秦长春认为[8],淀粉酶测定在诊断上缺乏敏感性和特异性。邱云峰等[9]报道检查血、尿淀粉酶21例,只有5例升高,但穿刺液淀粉酶检查13例,增高者10例。腹腔穿刺液的淀粉酶测定并不可靠,因其结果往往受邻近胰腺区组织的炎性反应所干扰,腹腔液淀粉酶明显高于血、尿淀粉酶时应警惕主胰管断裂可能。而其他学者对胰腺损伤病人进行回顾性研究发现,伴胰十二指肠损伤病人的血清淀粉酶升高,其中75%以上的病人可出现高血清淀粉酶症,故认为血清淀粉酶具有诊断意义[5]。尿淀粉酶升高往往在伤后72 h内,监测结果对患者预后有重要意义。因此,动态监测淀粉酶变化具有诊断价值。
2.2 超声 已成为诊断腹部创伤的一种主要方法,超声检查对发现胰腺损伤的诊断有一定价值,但由于受胃肠道气体的干扰影响诊断,特别是肥胖的患者使超声诊断较为困难。Lucciarini等[10]报道超声检查胰腺损伤的漏诊率为25%,杨连奥等[11]报道术前超声检查10例中有6例误诊。内镜超声是近年来用于临床的新型设备,不受肠气的干扰,对胃及周围器官的诊断有较大价值。Masanorl等[2]应用内镜超声(endoscop-ic ultrasono-graphy,EUS)对4位腹部闭合性损伤的病人进行检查,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认为EUS对胰腺损伤诊断的敏感性至少与CT相仿,并且可重复检查,尤其当CT检查提示正常而临床上仍怀疑有胰腺损伤时更为适用。
2.3 CT 是公认的腹膜后损伤的最佳检查方法,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增强后CT检查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可达80%[13]。当肾前筋膜增厚、局部或弥漫性胰腺肿大、伴CT值降低、胰周水肿或液体积聚,则可考虑胰腺外伤可能。但是,CT扫描也可能漏诊,甚至遗漏胰腺完全性断裂的诊断[14]。
2.4 ERCP 对伤情稳定者做内镜逆行胰管造影(ERCP)可清楚显示胰管的轮廓,对判断胰管破裂很有帮助,Bakin等[15]总结14例胰腺损伤行ERCP检查的结果,其准确性可达100%。
2.5 MRCP 磁共振胆管造影(MRCP)无创显示胰管,检查时间短,是一种较敏感且特异的检测方法,势必逐渐取代ERCP,但因设备条件限制,检测手段未能普及推广。
2.6 腹腔镜检查 是一种微创检查手段,近年来用腹腔镜检查诊为腹部损伤的报道逐年增多,对胰腺损伤诊断有较大价值。由于胰腺的位置深在,加上合并伤的存在,腹腔镜的应用受到一定限制,在伤情严重时一般不考虑采用。
2.7 剖腹探查 病史和体检是诊断胰腺损伤的基础,而至今剖腹探查仍然是诊断胰腺损伤的可靠方法[16]。对于经过以上检查未能确诊,但临床上高度怀疑胰腺损伤的病人,可做剖腹探查,术中仔细进行胰腺探查是确诊的关键。
3 治疗
胰腺损伤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止血、清创并予通畅引流,抑制外分泌及处理合并伤,尽量保留正常的胰腺组织。根据胰腺损伤类型、合并伤和病人全身情况选择合理手术方式。
3.1 Ⅰ级和Ⅱ级胰腺损伤 当确认无胰管损伤时,主张清创外引流术,清除失活的胰腺组织,引流管放置7~10天,目前多推荐使用双腔管和闭式负压引流管,一般认为胰腺被膜不要试图修补,以免发生胰腺假性囊肿[17]。
3.2 Ⅲ级损伤 如损伤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左侧,胰头部胰管无损伤,则主张行远端胰腺切除,近端结扎、胰头置管引流术。该术式简单,控制胰腺出血很有效,并发症少,并且正常情况即使切除80%的胰腺组织少有内、外分泌功能不足[18],关于脾脏的保留,胰腺外伤后行保留脾脏的胰体尾切除术是可行的,只要符合保留脾脏的条件都可以保留脾脏,其疗效是肯定的[19,20]。
3.3 Ⅳ级损伤 对损伤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右侧的处理仍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18],切除损伤远侧胰腺可导致内分泌功能不足,应行内引流术,即行近端胰腺缝合、远端与空肠Roux-y吻合。另一种观点认为可切除损伤远侧胰腺,甚至可行近似全胰切除,因保留的钩状突中具有足够的胰岛细胞,可以维持正常的胰腺功能。对胰腺合并十二指肠损伤的处理,主张修补后加转流手术,若胰头部损伤累及壶腹部,单纯内引流术容易发生并发症,最好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3.4 Ⅴ级损伤 胰头部严重毁损伤,应以胰十二指肠切除术为主,但死亡率高。Delcore等[21]报道因外伤所行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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