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下公共音乐课程的研究论文
【摘要】通识教育理念下的高校公共音乐课程担负着培养当代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任。文章认为,根据现有的教学条件合理开发公共音乐课程项目,设置具有文化内涵与深度的课程内容,运用恰当有效的教学方法,采用能够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的评价标准,对高校公共音乐课程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通识教育;音乐课程;课程建设
公共音乐课程是高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自20世纪以来,音乐教育工作者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尤其在教材建设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从整体看,此课程的建设、教学和管理基本上还处在无序的状态,缺乏既定的、科学的教学目标、内容和评价体系等,而更多依赖于任课教师的主观经验。从笔者在黑龙江省各高校发出的1000份调查问卷的反馈中显示,虽然学生对现在的公共音乐课程教学满意度不高,却都抱有极大的期望。因此,从实际出发,在通识教育的理念下进行高校公共音乐课程的建设与教学改革迫在眉睫。
一、高校公共音乐课程体系的建设
目前,我国高校都已明确了本科期间需修读一门艺术类通识课程的要求,普修时间为一学期,大致30—36学时。但事实上,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可供选择的艺术类课程却是极少的。音乐类的通识性公共课程基本是比较单一的“杂烩”欣赏课。此课程中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几乎包含了所有的音乐体裁。要在短短30多学时内完成涉猎如此广泛的内容势必会造成浅尝辄止的现象,再加上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缺失,大学生基本处于对音乐知识懵懂的状态。通过此课程的学习,学生或许可以接触到一些音乐名作,却很难获得鉴赏音乐作品的技能,达到提高自身人文修养的目的。基于此,比较科学合理的做法就是按照明确的分类方法,构建由西洋声乐艺术、交响艺术、中国传统民歌、中国民族器乐、当代音乐等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这样,既涵盖了主要的音乐领域,又可以让学生有机会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门类深入学习。此外,作为学习音乐的入门基础,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的内容应包含在这个体系的每门课程中,占有8至10课时。这样才能弥补由于基础音乐教育的缺失给通识性公共音乐教育造成的困难。
二、高校公共音乐课程内容的建设
首先,统一性与地域性兼顾。我国普通高校现行的通识性公共音乐课程教学内容差别不大,几乎是千篇一律地欣赏中外音乐名作。这些作品固然是音乐艺术发展进程中的代表,却满足不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所应展现出的多元性。尤其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的文化差异很大,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具有各地区典型艺术特色的音乐形式。如果能利用地域优势,将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音乐内容纳入到公共音乐课程的教学内容中来,不但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这些地域音乐资源的优势,使课程更加生动、贴近生活,还顺其自然地将普通高校的通识性音乐课程建设成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阵地。其次,传统性与流行性兼顾。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热爱及民族自豪感是普通高校开设通识性公共音乐课程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在充满新鲜感的流行音乐大潮的冲击下,想要转变学生的观念,让他们接受看似遥不可及的传统音乐与古典音乐是相当困难的。所以,为了避免学生的排斥心理,在课程内容上可适当选择一些学生熟悉的、较经典的流行音乐内容。如果能够抓住这些流行音乐与传统音乐、古典音乐的切合点,并以此带动学生对传统与古典音乐的兴趣,那么该课程的教学将变得顺利。最后,艺术性与社会性兼顾。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形态,除艺术性外更重要的是它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性,即它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产生的一种以音响为表现形式,以社会生活和人类情感为表现内容的文化符号。音乐与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密切的联系,脱离了这种联系,音乐是没有生命的。在通识性的公共音乐课程中,如果我们能够着眼于音乐的社会属性,拓宽其外延,适当的选择与其相关的艺术传播学、心理学、美学、历史学、伦理学、市场学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到课程中来,不但能够从根本上帮助学生理解音乐作品,也有助于将课程教学提升到较高的文化层次。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
任何教学内容与目标都要依靠有效的`教学手段才得以实施、实现。音乐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与学科,有其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和专业性,我们应尊重其自身特点与艺术教学的一般规律。但是它又有别于专业音乐教育,培养音乐技能不是目的。通识性公共音乐课程的目的是开阔学生的艺术视野,培养其高尚情操,促进其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并且这一目的是针对所有受教育者的。因此,在课程中,学生对音乐教学的参与程度往往决定了最后教学目的能否实现。笔者认为,首先要打破现在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将研讨式与实践式的交互教学方式贯穿于教学始终。其次,必要的理论知识的讲解一定要与音乐作品相结合,并且在实例选材上,应尽量选择与学生的现实音乐环境相适应的、容易引起其共鸣的作品。
四、评价机制的改革
评价机制是衡量教学效果的量尺,更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发挥指导作用的方向标。高校中的通识音乐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这就决定了针对它的评价机制要有别于应试学科的评价机制。合理的评价机制应能够鼓励学生自觉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并成为促进其发展的有机环节。这个评价机制应更加注重学习的过程。比如,取消期末考核,而将评价的依据定为学生参与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即由课题完成情况、阶段性学习成果的展示、课程中的交流水平等构成的平时成绩总和作为最后的评价结果。
总之,合理、立体地开发通识性公共音乐课程项目,设置丰富的教学内容,运用恰当、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明确科学的教学评价标准,有利于将通识性公共音乐课程的教学从无序引导向有序、规范的状态发展,并使其真正承担起培养学生人文精神与健全人格的重任。
参考文献
[1]冯坚,罗钧梅.高校通识“音乐知识与鉴赏”课程的理念与方法更新[J].北方音乐,2010(2).
[2]杨亚丽.高校“音乐基础”通识课的教学改革[J].教育界,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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