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背景下的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研究论文
高师教育是中小学基层教育的基础,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又是对高师教育全面的检验和评定。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高等师范教育如何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师资,基础教育又该怎样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是目前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课标”)自2001年7月正式公布以来,至今已走过十几年的历程。中小学音乐教育根据新课标所实施的种种教育教学改革层出不穷,而高师音乐教学及课程改革的起步和进度都相对滞后于基础音乐教育,其教改成果显然不如基础音乐教育丰硕,并且由于两者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诸种不同步,导致高师音乐教育教学及课程改革出现一些问题,因此许多中小学教学单位呼吁高师音乐教育改革要倾听来自中小学的声音。新课标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予新的阐述和定位,打破了传统的只注重知识与技能的局面,它标志着以传授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的传统课堂教学形式的解体,反映着对音乐理念和课堂教学进行重组或转型以适应新课标的新要求。新课改背景下如何有效使高师与中小学对接,应探讨以下内容。
一、教育理念层面
在对部分基层学校新进教师的调查中常发现,刚从师范院校毕业任教的新教师明显不适应课程改革,需要通过岗前培训、集中系统学习等方式才能逐渐适应基础教学。纠其一部分原因在于师范院校的部分专任教师一直以来沿袭“传统学院派”教学,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一甚至陈旧,制约了对师范生的教育观念的更新和培养。
1.明确培养目标:高师音乐教育部门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标的教学理论与基本理念,加深对新课标基本理念的解读与理解,迅速转变教育观念,以期在教育教学理念上与基础音乐教育达成思想的高度统一。师范音乐教育培养的是中小学音乐师资,师范性是其特色和优势,培养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是其教育的重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明确指出: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也就是说具有较全面的教师专业修养,才能成为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
2.强调教师基本功的训练:音乐教师基本功实际就是音乐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是一个合格音乐教师的基础和前提。高师学生教师技能训练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是高师教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影响到高师学生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为了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中小学音乐教学卓有成效的整体提升,国家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的展示。这样也是为了增加学生的锻炼机会,更能发挥教师的指导水平。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基本功展示在“教育基础理论综合测试”、“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测试”、“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等项目上展开综合素养的全面比拼。综合音乐知识测试,突显出综合音乐知识与文化知识学习的重要性。而唱、奏、指挥等基本功则要求选手的音乐素质要好,综合能力要强,在音乐的音准、节奏、速度、力度、音色等方面准确把握;通过感知与想象、理解与创造准确体现作品的风格,实现音乐理论、专业技能及实践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转化。我们高师的教学中常是单科训练,较少侧重综合;另外,高师毕业生由于受“技能至上”观念的影响,只重视自己擅长的某项技能,偏科现象比较严重;在国内外教育教学思想与动态、姊妹艺术知识、民族民间音乐知识等方面掌握得比较单薄,知识面过窄,技能单一,不能适应教学对复合人才的需求,不能更好地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因此,教师基本功的训练,不仅是单项技能的训练,而是综合能力的训练。
3.摸索教学方法:在音乐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由于受专业音乐学院的培养模式的影响,高师教育存在“重讲授,轻参与;重技能训练,轻音乐鉴赏与理解”的现象。在倡导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时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显得较传统与陈旧。高师音乐教学也应大胆革新,在传统的讲授、谈话、讨论等教学方法的基础上,摸索新的教学方法,如实地考察法、发现法、探究法、案例教学法等更多样性、更具思辨性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亲身体验在观察中感受、探索、发现和积累经验的乐趣,在不断的质疑、讨论与反思中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在潜移默化中融入教师角色。
二、课程设置层面
高师音乐课程设置与中小学音乐教学脱节是现今高师音乐教育中的一大弊端。新课标的培养目标从以往的将“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转变为以“情感一态度一价值观”为首要目标,强调通过音乐教育发展欣赏力、表现力与创造力,培养审美情趣与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而目前的高师音乐教育在教学中都沿袭了与专业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内容和质量观念,因此师范教育中存在重专业轻通识、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
1.在课程的设置上,高师教育强调学科自身的知识体系,注重学科之间纵向的系统性、关联性与整体性,但忽视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专业之间甚至同一专业的各门课程之间很少发生联系与融合,课程面狭窄。而且理论与实践缺乏有机联系,依旧沿袭旧体制下的课程设置,没能参照基础音乐教学大纲来设置高师的音乐课程。因此课程改革中,首先要进行课程间的整合与渗透,课程结构不应再以单学科为主,既要考虑到某门课程自身独立、系统的纵向结构发展,又要注重相关课程间相互关联的横向结合。
2.课程的内容衔接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高师专业课程应由基础教育理论、教师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实践部分组成。这样学生在课堂中更能充分的吸收知识,将知识吸收转化为自己的养分。如声乐课应包含:声乐理论、声乐演唱技巧、童声歌唱训练实践。在教学中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的基本技能训练结合起来,让理论引导技能,将音乐专业知识最终转化为技能的运用和发展。
3.音乐文化课程与选修课程的适当增加。新课标提出“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音乐创造与音乐文化为两翼、音乐教育为基础”的课程分类原则。这种划分方式突出了课程的功能性,因此课时分配上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可增设音乐文化课程:艺术美学、艺术哲学、世界音乐文化等课程;如增加综合性选修课:器乐合奏课、音乐表演唱、小舞蹈编排、音乐剧和歌剧的排练课等。这样才会拓宽学生的音乐思维,开阔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以适应基础教学需要的“综合素质”教学论,更好地与中小学的教学对接。
三、实践环节层面
大多数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鲜少有额外的.实践机会,课余时间也很少接触中小学的音乐教材,更谈不上深入了解教材,这造成毕业生的实践能力不强,缺乏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高师教育实习以6到8周不等的集中方式进行,多安排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实施,实习时间太靠后,学生发现不足,也没有时间进行弥补和更正就将离校;实习的方式和内容体现出单调、模式化的缺憾;教学演练也多存在应付任务、走形式的情况。因此,要确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应设计校内、外两种循环、衔接的实践环节。
1.课外实践:加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多与实习基地一线教师联系,结合中小学的课程内容,让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观摩学习,并能参与其备课和评课甚至上课,使学生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有一个基本概念。要将艺术实践课程和教育教学实习有机结合,设计各种类型的实践活动,如:校季文艺活动、中小学艺术实践及校园合唱节活动等,提高学生组织能力、舞台表演能力,以尽早适应中小学的需要。这种实习方式应以其“长期性”为最大特点,让实践环节贯穿大学的整个阶段。时间安排最好采取“课时分散式”的方式进行,让学生提前进入状态,便于知识的理解、接纳和吸收,让学生在见习、实习后能够有机会将反馈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归纳和解决,弥补他们在教学实践中的不足。
2.课内实践:安排实践周,就是在每一学期拿出一周来实训。实践周是课堂教学活动的拓展与延伸,能够使学生对课内的知识都得到理解与加深。所谓“知识教会思考,经验教给你判断”,立足点应建立在“创造与应用”能力的培养上。可展开个体之间、小组之间等多种形式的交流,以达到人在思维、理念上及所产生的最优效果为最终目的。在实施这一具体过程中,应不断体现由浅入深、分层递进的特点。
新课程标准呼唤高师教育不断完善教学体系与课程模式,力求缩短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现状与设定目标之间的差距,尽快达到中小学音乐新课程的要求。高师音乐学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摇篮,不能偏离自己的教学目标和原则,应依据培养目标不断地充实与完善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这样才能充分体现高师教学的本质特征,紧跟音乐教育发展的步伐,起到引领和服务基础音乐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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