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电视节目的隐私侵权现象

时间:2024-09-15 08:47:10 艺术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探析电视节目的隐私侵权现象

摘要: 本文从节目类型、侵权方式、节目对象、侵权特征等几个方面,对这一话题作一宏观分析,开简单探讨其趋势和意义。


关键词: 电视节目 个人隐私 侵权
  
  近年来,随着电视产业化属性的日益凸显,我国电视正在经历一个性质和功能转型,即从主要承载教化宣传功能转向突出大众娱乐功能,这使它越来越深地介入个人生活领域,引发大量隐私侵权的事例。本文试图从一个宏观的视角,以对电视节目的整体梳理为基础,对其隐私侵权现象进行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容易侵犯隐私的节目类型分析
  
  电视是高度类型化的媒体,不同类型的电视节目在节目内容和形式上有极大的差别,因此,其在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范围和程度上,也有着很大的区别。根据对电视节目介入私人领域范围和深度的理解,以及近年出现的较集中或影响较大的关于电视节目侵犯个人隐私的争议,笔者认为,以下几种节目类型可能更容易出现侵犯隐私的情况:
  从节目的内容或题材上看,主要集中在电视新闻节目、生活情感类节目、电视娱乐节目等类型上;
  从节目形式上看,主要是新闻节目的隐性采访、情感类节目的跟踪拍摄和涉及个人隐私的电视谈话或访谈、电视真人秀等。
  1 电视新闻节目
  随着电视内容的平民化和商业化转向,电视民生新闻兴起,电视新闻转向了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有时电视媒体以贴近百姓关注民生之名,粗暴地把镜头伸进普通百姓的个人空间,“将表现百姓生活的新闻演绎为对百姓个体隐私的‘曝料’,将电视媒体变成都市逸闻趣事集散地和批发地的行为,将百姓新闻变成了市井的电视围观”,并“将媒体这一社会公共资源变成了仅仅满足部分电视观众‘窥视’他人隐私的公开场所,降低了媒体的品牌与形象”。
  另外,在一些重大的灾难报道和负面报道中,也容易涉及一些不必要的隐私信息。媒体在行使社会批评和媒体监督功能的时候,容易忽视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媒介可能造成的伤害。
  即使是正面报道,由于报道方式可能并不被人们认同,也会造成报道对象的私生活受到极大干扰。这里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中央电视台播出一则关于网络暴力的新闻报道,引用了一名13岁的初中生张殊凡评价一些网页“很黄很暴力”的话,该生的学校、班级和姓名都有字幕显示,结果,她一夜之间就成为了众人批判嘲讽的焦点,进而个人信息被网络搜索,“很黄很暴力”也成为网络流行语,用来指称言不由衷的说谎者。也许,对记者而言,这样的报道只是其职业过程中的一种习惯,或者形式,但造成的后果,对一个孩子来说,绝对是不公平的。
  2 电视情感类节目
  这类节目可能是导致隐私权受损最常见、最严重的一种类型了。这类节目,以平民化的视角、生活化的形式,来展现普通人的情感,总是较深的直接介入私人空间,以满足不同观众倾诉和窥探的欲望,因此,隐私侵权的现象比较多见。主要表现为:
  一是刻意挖掘和渲染节目对象的个人隐私。
  在情感类节目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节目对象虽然接受媒体的采访谈话请求,甚至主动联系媒体要求其介入自己的生活空间,但其在节目过程中仍然希望有所保留,或者不愿意完成敞开心扉,这时候,记者或主持人往往会穷追不舍。通过各种方式将当事人不愿意公开的隐私都揭示出来,甚至故意激化矛盾,制造冲突,以产生更能抓取眼球的“看点”。进而,节目为了追求画面效果,往往将这些具有冲击力的内容保留下来,故意突出,在节目介绍中反复播放。虽然媒体总是把自己打扮成调解者、“和事佬”或者社会正义维护者的角色,但最后的结果往往于事无补,反而可能激化矛盾。
  二是不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隐私。
  电视节目对他人隐私的披露必须经过隐私主体本人的同意。隐私从法理上说只能是“特定人的隐私”,他人不可以代为放弃隐私。但许多情感类节目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企图以委托人的授权将其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合理化。事实上,即使是夫妻,当一方随意在媒体上公开谈论另一方时,都有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除非所有的当事人都同为委托人,否则,媒体绝对不可因为一方的委托而具备调查并展示另一方隐私的权利。
  电视情感类节目在形式上,以情感访谈和生活实拍两种类型的节目最为人诟病。前者如央视的《心理访谈》、上海台的《心灵花园》、上海文广的《大话爱情》等,后者如台湾的《超级搜索线》、长沙台的《情动八点》等。《心灵花园》和《大话爱情》之类的情感倾诉节目已经遍地开花,也惹起了当事人之间或当事人与电视媒体之间的多起官司。例如,《大话爱情》曾播出一起前妻的婚姻倾诉节目,结果媒体和当事人都遭到了前夫及其家人的起诉。
  3 电视娱乐节目
  电视娱乐节目涉及隐私较多的主要有三种节目形式:
  一是娱乐新闻节目。娱乐新闻节目主要涉及名人隐私较多。这些娱乐名人,由于其公众人物的身份,使其个人生活成为大众感兴趣的话题,出于公众利益和公众兴趣的目的,他们也相应地在隐私权限上比普通人更少保留。但近年娱乐记者对他们的过度干扰,也使名人们的个人隐私保护成为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如香港的娱乐界人士曾因为“狗仔队”对他们的私生活的肆意侵扰而进行集体抗议。
  二是明星谈话节目,包括像《艺术人生》、《超级访问》、《鲁豫有约》、《背后的故事》等较正式的谈话节目,也包括《康熙来了》这样的脱口秀节目。这类节目以明星为卖点,但话题又总是围绕明星的私人生活展开,属于隐私话题,但一般来说并不会构成侵权行为。
  三是“真人秀”节目。这类节目问题更突出一些。真人秀节目本质上是游戏节目,其诞生之初,即以真实展现普通人的特定生存状态而引起广泛争论。国外曾分创下极高收视率的真人秀栏目如《幸存者》、《老大哥》等,都以展示特定情境中人的真实生存状态为卖点,把他们生活中的各种细节或人性中尔虞我诈的一面都呈现给观众,甚至连私密性极强的性爱镜头也会在节目中出现,而目前美国正在热播的“真人秀”节目《真心话大冒险》,其规则是,被提问者只要如实回答21个问题就可以捧走50万美元奖金。节目制作方事前会针对节目参与者展开专门调查,以保证主持人能提出参与者最不愿面对的问题。由于所有的问题都直击内心最私密处,在如实回答问题后,不少人付出了个人隐私受损、个人诚信度受损、生活受到干扰、甚至家庭因此被毁的代价。事实上,这类节目吸引人的地方,正在于它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窥私欲。这类节目在国内的移植也多面临着侵犯隐私方面的责问。
二、隐私权易受侵犯的节目对象分析
  
  综合不同类型电视节目侵犯隐私的具体情况,从被侵权的对象看,以下几个类型的对象被侵犯隐私的现象比较突出:
  1、所谓的行为不当者。媒介往往过于强调其社会功能,而忽视报道对象的个人权利保护,以致于陷人道德主义批判的快感之中,过多挖掘节目对象生活中的负面信息,甚至采取主观性较强的“污名化”报道方式。同时,这样的节目可能涉及其家人朋友,也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困扰。
  2、青少年。电视节目在涉及孩子的形象时,应格外

探析电视节目的隐私侵权现象

【探析电视节目的隐私侵权现象】相关文章:

广告侵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01-08

探析商标侵权中的反向混淆03-14

探析沥青混凝土离析现象03-21

探析电视节目画面编辑的核心要点03-19

探析翻译教学中的“中文西化”现象03-19

探析英语歧义现象与英语交际教学03-20

探析信息化时代的错别字现象03-20

探析饭店大学学历员工流失现象03-18

探析网络超链接侵权问题及其技术方面解决对策03-21

探析汉语诗词英译过程中的拙化现象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