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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书法艺术的意象构造
摘 要: 书法作为以线条为主要表达方式的造型艺术,意象表达是其主要特征。书法的意象表达是通过艺术构造完成的。书法意象具有“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象”的内蕴,自然和人文的逻辑指向。书法意象的构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本文将从创作和接受两个方面简要介绍。关键词:书法;意象;艺术构造;意象构造
Abstract:Calligraphy uses lines as the main expression of visual arts,and image expression is its main characteristic. Calligraphy image,conveyed through the artistic structure,is characterized by the connotation of creating image to convey meaning and of expressing meaning without too much emphasis on image,and by logical direction of naturalness and humanity. Calligraphy image structure,as a complex process,is introduced briefly from two aspects of creation and acceptance.
Key words:calligraphy;image;artistic structure;image creation
一、书法中的意象表达及其艺术构造性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说:“书者,如也(或若也、或也)”。如什么呢?兹摘梁武帝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数则:“钟繇书如云鹄游天,群鸿戏海”;“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1]81-82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碑评》曰:“《爨龙颜》若轩辕古圣,端冕垂裳。《石门颂》若瑶岛散仙,骖鸾跨鹤。……《元燮造象》如长戟修矛,盘马自喜。《曹子建碑》如大刀阔斧,斫阵无前。”[2]822-823汉蔡邕在《笔论》中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3]6元郑杓认为蔡邕的“象”就是“意象”。姜澄清先生也认为这指的是“创作者心中应存其意象”[4]71。“形者象也,势者意也。”韩玉涛先生对书之势做如是说:“势就是风骨,势就是境界,势就是意象”[5]110。由“书——如——象(像)——意象”的逻辑推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书者,如也,如意象也。
书法之所以具有意象性首先在于其载体——汉字本身的象形性特征。我们知道,汉字是由图像符号转化而来的,在早期的书法作品如甲骨文和金文中,还能隐约看到古人造字的图画性特点。但若据此认为书法意象性仅由汉字的象形特征决定就不够全面了。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指出“由象形变为不象形,是字体演变过程中最容易觉察到的变化。在整个古文字阶段里,汉字的象形程度不断降低。古文字所使用的字符,本来大都很像图形。古人为了书写的方便,把它们逐渐改变成用比较平直的线条构成的、象形程度较低的符号,这可以称为‘线条化’。”[6]28公认的最具表现力的书法形式则是最为简化的行书、草书,这也说明了书法的意象绝不仅是状物拟态的模仿,应该有更深层次的内涵。而作为意象性另一端的“意”也并非文字本身的释义。 举例来说明,中国的文字书写具有双重意象。第一层意象是对事物的写征意象,属字的本意。如“劓”,《说文》云:“刑鼻也,从刀。”这是相当古老的一种鼻刑,刑始于兵,这种酷刑应是古老的征战中以割鼻报功演变而来。“劓”字的本意,给人是一种残酷的意象。然而作为书法书写出来的“劓”字,其字形的另一层意象则可以让人感觉到,左右偏旁的繁简疏密之间,就像一老一少相持而立,相安和谐。而书法的艺术意象就在于这第二层意象,这是书法艺术的象外之意象。文字书写之所以上升为书法艺术,是这第二层意象性在起决定作用。
可以看出,书法意象不是由汉字本身的象形性和表意性单独构成的,而应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构造结果。即是说书法意象是由创作者的主体投射,书写过程中的形式表达和欣赏者的联想和对作品背景的反观共同构成的。正如杨小清先生所说的“艺术虽不是客观的,但也不是主观的。艺术是‘类’的客体主观性在A B投射中由C的‘虚化’规则定位的,这是艺术存在的极其重要的属性。”[7]41书法意象正是这样通过作者、作品、欣赏者三位一体共同构造,并受时代审美趋向和艺术规则影响而形成的。所以书法意象的形成不是死板的、具体的,而是变化的、虚化的,是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由主客观相互交汇作用产生的审美体验。
二、书法意象表达的逻辑指向
既然把书法意象的形成看做主客体双方共同构成的审美过程,可以将书法意象表达的逻辑指向归结为以下几点:
1.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象的内蕴
中国书法以“意象”论书的文化渊源可以追溯到《易》学思想和道学精神上。《周易·系辞》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道德经》的第二十一章上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作为表意、表象的文字其文化指向是最初的意,作为表现文字美的书法恰恰通过合理的表达将这种美表现出来了。
古典书论中,最早将“意象”二字并提的是唐开元时期的书法理论家张怀瓘,他在《文字论》中说道:“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虽迹在尘壤,而志出云霄。灵变无常,务于飞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拿攫之形;执蛟螭,见蚴蟉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如此规模。忽若电飞,或疑星坠,气势生乎流便,精魄出于锋芒,如观之,欲其骇目惊心,肃然凛然,殊可畏也。”[8]211他认为以翰墨构成的筋骨神情,足以体现万物之精魄,已将书法的意象表现性表达得相当完整。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一文之首指明“象”与“意”的关系:“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应当指出,书法中如“万岁枯藤”、“千里阵云”之类的自然物象,不是再现自然物之形,而是自然物象意态美的写征。亦是说,书法表现的是自然客体的情趣。可见,书法中象有可见之象,如笔墨线条的特征;有不可见之象,即通过可见的笔墨在特定语境和条件下以联想、通感的方式生成的象外之象。 意,则书法所表现出作者的主观情绪、神情和意志。书者的心情、情趣不可能直截了当或者一目了然地展示给欣赏者,而是通过艺术作品之象来“暗示”书者之“意”。意象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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