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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精选9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1
一、艺术设计中美学的主要内涵
1.艺术设计美学的科技内涵。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使得人们的审美意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开始从科学技术中来寻找美、发现美。应该来说,艺术设计的科技内涵主要是指我们应该找到科学技术与艺术设计之间的契合点,理顺双方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来讲,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实现产品设计中实用功能的必要条件,也是进行艺术设计的核心之所在,它可以为艺术设计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科学技术是丰富艺术设计审美体验的有效手段。近些年来,但凡在世界上获得设计奖项的产品,无不有着高科技的参与和融入。比如,华硕笔记本就有着人性化的科技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同时其外观设计还非常具有美感。这是科学技术与艺术设计进行完美结合的典型代表。事实上,科技是艺术设计实现的最佳途径,有时还可以帮助艺术设计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难题,它让艺术设计在科技的指导下,获得了更大的选择空间。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与更新,艺术设计将成为新知识、新观念和新方法的有效载体。
2.艺术设计中美学的情感内涵。任何艺术设计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审美需求,而人是具有情感的动物,因此,我们说,艺术设计中的美学具有一定的情感内涵。它主要体现在艺术设计要符合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其中的心理需要主要是指人们对于艺术设计的精神需求,代表了人们的情感世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艺术设计又是情感外化了的设计活动,它将客观存在的事物与所要表达的主观情感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是人们对于客观物象充满情感的诠释和再现。应该来说,艺术设计中的情感与一般意义上的审美情感并不完全相同,它必须基于一定的人性化需求,要能够实现科学技术与设计情感的完美统一,从而建立一种平衡的关系。它是艺术设计师的情感向产品、再向消费者传递的一种高层次的信息输送的过程。一般来说,技术水平与情感需求之间成正比关系。消费者可以从高科技那里获取精神层面和心灵深处的愉悦感和满足感,这样的艺术设计有助于更好地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比如说,手机现在已成为了大众化的电子产品,人们对于它的要求从最初的功能需求更多的转向了艺术设计需要,因此,手机市场上就陆续出现了涵盖了丰富情感内容的手机产品。例如,LG巧克力手机深受恋人们的欢迎,这是因为它在冰冷的科技外壳下,还拥有一层温暖的情感外衣,成为了科技与情感完美结合的典范。
3.艺术设计中美学的文化内涵。艺术设计是人有意识的创造活动,而人必定生活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这就使得艺术设计具有了一定的`文化内涵。同时,艺术设计本身与审美情趣也是分不开的,其美学理念与美学体现中必然都会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艺术设计师们在进行艺术设计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特有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的重大影响,一般来说,都会使艺术设计打上深刻的文化烙印。因此,任何一种艺术设计在提升美学境界的同时,都离不开本土文化的参与和融入。可以说,艺术设计的过程就是从艺术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过程,其集中再现了某一种特定的设计文化氛围。纵观世界,各种成功的艺术设计作品都是文化性、地域性、时代性与创新性的有机统一,正是因为有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才使得这些设计作品能够长期屹立于世界之林。比如说,日本的设计师原研哉,其设计的作品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他的作品设计中有着对日本独特民族文化的解读,加上同时运用了现代化的设计元素,最终形成了一种大胆创新又很好地传承了日本本土民族文化的设计风格,使得设计出的产品具有一种现代化的简约之美。因此,我们说,艺术设计的风格与文化之间是互动的关系,应让产品通过艺术设计展现出一定的文化内涵。
二、艺术设计中的功能美和形式美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主要是以设计实践作为基础的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艺术设计实践是美学原理升华的最终结果,其主要目标就在于满足人的需求。因此,艺术设计中的美学属于设计美学中的高级范畴,既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美学价值,更体现出了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那么,作为实践性很强的艺术设计来说,其美学基本上包含了功能美和形式美两个方面。功能美和形式美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具体表述如下。
1.艺术设计中的功能美。这主要是指人类在长期的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定的审美体验和审美能力,他们对于美的创造和追求,从简单到复杂,在整个造物过程中体现了人们对于产品的实用性需求。他们在进行艺术设计的时候,最初是出于实际使用的需求,从原来无目的的造物到后来有意识的选择,从改造到制造,都经历了一个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这些过程集中体现了艺术设计中的功能美。一般来说,艺术设计的功能美主要是产生于人们对产品的预定功能需求,一旦顺利地实现了,就证明了该艺术设计的目的性与规律性实现了完美的融合。当人们在使用该产品的时候,就获得了应有的功能,从而满足了人们对于这些产品的使用需求。因此,我们说,艺术设计的功能美具有鲜明的功利性特征,它是在人们对物品的使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在满足人们使用需求的同时,让人们感到了愉悦和满足。从本质上来讲,艺术设计的功能美是人类造物活动中目的性与规律性的完美统一,是人类根据一定的自然规律对物品进行改造和创造的结果。
2.艺术设计中的形式美。如果说艺术设计的功能美是外在表现的话,那么,形式美就是对功能美的抽象化表达,它是将具体的物品进行抽象和提炼的审美体验,是人类创造的物品的自然属性和组合规律的集中反映。这些形式美不仅包含了实际的内容,还暗含着丰富的观念。从本质上来说,艺术设计的形式美超越了一定的设计内容,且保留了形式本身所具有的审美意蕴与性格特征。我们这里所提及的艺术设计中的形式美,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构图形式,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组成的美的形式,主要包含了造型、色彩、艺术技巧,三者缺一不可,共同调和而成了艺术设计中的形式美。这些形式美越突出,所设计出的产品就越鲜明。它主要取决于设计事物的本质属性,而非量的大小,其对于艺术设计来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事实上,艺术设计中的形式美首先体现为自然美,但是,自然美只是美的低级阶段,而艺术设计的形式美最终则要通过艺术技巧展现出来,属于一种更高层次的美。它是在一定的美的法则的指引下,所实现的设计产品与设计形式之间的完美统一。它可以通过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来表达一定的设计内容,是对功能美的艺术再现。
三、艺术设计中美学的应用性思考
作为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艺术设计中的美学必然会有一定的实用性,这一点应该会在设计过程中得到具体的应用。因此,我们应在掌握了一定的设计美学的基础之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以把艺术设计中的美学充分地展现出来。具体来说,我们要从历史发展的动态规律中去把握设计美学的应用价值,要注意对艺术设计中的功能美与形式美进行正确的理解与应用,抛开过于功利性的设计目的,还要充分认识到艺术设计美学的复杂性,要认清其充满逻辑性与形象性的多元化的思维特点,从而在进行艺术设计的时候,能注重从辩证的角度来审视这些艺术设计作品。此外,由于当前社会追求绿色设计观,因此我们还要让艺术设计美学符合生态美学的理论要求,从“人”与“人造物”的关系出发把握住“以人为本”的设计观,从社会生态的角度定位艺术设计的社会作用,从而让艺术设计实现科技与艺术的统一、艺术与情感的统一、实用与美学的统一。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2
孔子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他是中国古代的大圣人。中国的古代圣人很多,但是最有名的是八大圣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这八大圣人。这八大圣人中孔子是最后的一个,也是地位最低的一个,因为其他的圣人都是帝王,周公虽然没有当过帝王,但是也当过实际上的执政者。孔子不仅没有当过帝王,连小官也没当上。
说白了,他跑来跑去,周游列国,想要当官,结果什么官都没当上。因为他当不上官,他只好收几个门徒,靠私家讲书来维持他的生活,这给孔子带来了很多好处。第一,他走向了民间,懂得了民间的疾苦;其次,他因为私家讲学,打破了过去“学在官府”的局面。孔子不仅成了中国第一个私家讲学的人,他还开创了中国第一个显学“儒学”,成了中国的“万世师表”。在从政方面,孔子是失败了,但在著述方面他却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他以前中国的学术是伟大的,在这基础上他开创了以后的中国的学问。
司马迁在写孔子思想的时候,对孔子赞不绝口,他这样说:“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馀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中国的帝王很多,有学问的人也很多,但都是活着的时候了不起,死了也就没什么了。
而孔子则以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传了十多代,天下有学问的人都尊奉他为师,所以孔子才真正称得上圣人,是至圣。孔子这种至圣的地位,二千多年以来不仅没有衰落,而且是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他真可谓是一个大圣人,他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
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要珍惜中华民族的荣誉。孔子伟大的思想,我们要认真地学习、研究与继承,并加以发扬光大。像孔子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我们看他的美学思想,先要看他的人生态度。孔子的人生态度,有一段话可以说明。人家问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孔子说:“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段话说明孔子一方面是一个自强不息的'人(中国的知识分子一般是失意了就比较消极);另外一方面,孔子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人。他一生不得志,周游列国,去宣传自己的理想以实现自己的抱负,但是处处碰壁。他自己说道:“向吾适宋之卫,困于陈蔡,累累乎若丧家之犬也”。
虽然他到处碰壁,但是他仍然乐观。他自己说他“乐以忘忧”,在快乐之中把忧愁忘记了,他不要忧愁,要的是快乐,这是他很大的一个特点。他在陈、蔡被围,仍然“弦歌不绝”。他的大弟子颜渊生活很苦,孔子赞美他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渊生活很苦,旁人觉得他应该很悲苦,而颜渊却很快乐。孔子既然赞美颜渊,就说明他非常欣赏颜渊在穷苦的生活当中仍然过得很快乐的生活态度。
有一次他和他的弟子们谈志向。有的说我要做官,有的说我要发财,有的说我将来要做“小相”,就是我们现在开会的“司仪”,对这些孔子都没表示赞同,他最赞同的是曾点的志向,曾点说:“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对曾点的这种以审美的态度来游玩观赏春色的志向,非常赞同,这说明孔子喜欢快乐乐观。他自己喜欢音乐,一生差不多是音乐欢乐的一生,听到美妙的音乐《韶乐》,就“三月不知肉味,不知为乐之至于斯也”。他看到一个婴儿,天真烂漫,眼睛大大的,就非常高兴,形容这个婴儿“就像《韶乐》。
这些就是孔子的美学思想。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3
中国音乐美学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长期的封建社会发展历程中,朝代的更替使得音乐美学思想在不同的时期具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人文环境尤其是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到音乐美学思想的变化,考证我国音乐美学的几个重要历史阶段不难看出这一点。夏商推崇侈乐、魏晋盛行文人音乐等,都具有深刻的时代特征。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发展历程中君主专制空前强化,思想文化政策空前高压的历史时期,是中华文明自秦以来的又一次文化浩劫时代。然而伴随着严厉的文化和政治高压政策,以李贽为杰出代表的早期“启蒙思想”家,发扬嵇康等先代思想家的学术思想,主张音乐应该大胆写情、言情、抒发人的真性情,使音乐发展走“以人为本”的道路。明清时期李贽等人提出的“淡和”审美观以及“主情”思潮成为当时盛行的音乐美学思想。此时的美学思想除了反应传统的儒家、道家等思想流派的音乐美学思想外,于明清这一启蒙时期体现出了音乐反抗现实,表达人本思想的时代特征,使得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内涵得到进一步的诞生。
一、李贽的主情音乐思潮
李贽是明朝中期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中国三大启蒙思想家之一。他和嵇康一样有着坚强的反名教、追求自由的精神,《焚书,读律肤说》一书集中体现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他的理论以“童心”说为基础,他认为一切美与艺术都必须要“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要具有独创性和个性的彰显。他的美学思想纲领是:“以自然为美”强调内容上不被“天”和“礼”束缚,形式上不被成规制约而能自由发展。提出“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以反抗儒家思想倡导的“发乎情,止乎礼”的音乐美学思想。李贽还针对“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提出“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的说法,主张把琴由禁欲主义之工具转变为自由抒发性情之手段。他既肯定和继承儒家思想中关于音乐表情特征的思想,反对道家的“无情”和“禁欲”主张,又继承发扬了道家“法天贵真”,“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批判精神,反对儒家思想禁锢人性,禁锢音乐的礼制。主张解放音乐个性自由地表情达意,他继承先秦时期业已有之的“音乐可以沟通天人”的说法和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感、性格的合理科学的音乐心理思想。同时,李贽也继承儒家“和”的音乐思想,提出“琴贵和”,“育性情”之说。指出琴和关键在于:音意和,指音和,弦指和,并且进一步指出“辩之在指,审之在听”的原则。肯定听觉与心理之间的关系。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作为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最完美体现,从其主张来说仍然没有跳出我国古代以儒道两家为思想主体的音乐美学思想范畴。但是从其所处的时代来看,他所提出的抒发真性情,形式自由,内容创新的主张,反映了在君主专制强化,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明清音乐美学思想在封建文化总体走向衰落背景下的一次回光返照。
二、徐上瀛的音乐美学思想
徐上瀛是明朝著名琴家,著有著名的琴学专著《溪山琴况》一书。该书中他提出了:“和”“淡”“清”“远”“恬”“古”“静”等共计24况。其中“淡和”为贯穿24况的基本精神准则。因此,要求琴人要做到“雪其躁气,释其竞心”。放弃世俗斗争,追求无情无欲。要求琴乐“黜俗归雅”,反对“去故谋新”“艳而可欲”的世俗之风。在书中作者还提出了用今天话来说颇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演奏思想,根据作者的这一思想,琴乐不是为了娱乐别人而是为了“娱己”,因此,客体之人乐和主体之人达到了高度一致。徐上瀛认为音乐表演者要善于把握音乐的意境和曲韵,只有把音和意有机结合起来表达出弦外之音,才能动人真情促发联想,为此演奏者要具备精湛的手法和良好的心理状态。在表演中要注意自身的入境,达到“神思游于太古”的超然境界。徐上瀛非常重视音乐联系和想象力的特殊作用,他认为要准确表达曲意,严谨的练习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步,他曾经强调“欲用其意,必先练其音,练其音,而后方能达其意”。在练习时要十分注意把握好技术层面和艺术层面的关系。强调在技术层面要自发、自觉地多加练习以达熟能生巧之程度。在艺术层面,他强调“究心音义,探究心灵琴音的道理,规律”在论及“指”“音”“心”三者关系时,他强调优美琴音的根本在于演奏者内心的清净质朴、纯洁自然。而高超精妙的弹琴指法则是共同演奏者心灵和琴音的中介。指出“欲修妙音者,本在指;欲修指者,本于心潔”的论断,指出了心静对于妙音的重要性。在想象力方面,他非常重视在表演和练习中想象力和合理联想的作用,强调音乐演奏的“会心”和“含蓄”的艺术美。徐上瀛的音乐美学思想,一方继承了“音乐贵和”的儒家传统音乐心理思想,另外一方面,他主张弹琴之人要内心淡薄宁静无语无情,把琴音当作是修身养性的途径。这一思想显然是受到道家传统音乐思想的影响。其音乐美学思想明显兼具儒道两家的音乐美学思想。
作为对音乐审美意识高度升华的音乐美学思想,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实际是儒家、道家等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各方观念主次位置相互变化的一个往返循环的历史过程。
参考文献:
[1]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
[2]夏野.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陕西西安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4
关键词:传统美学思想 儒家 道家 墨家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在与西方所谓专业音乐体系的对照与比较中,呈现出了鲜明而特有的审美特征。纵观整部美学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发展其问出现过入、道、墨、法、佛、阴阳等诸多美学流派,但大体都被儒道两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儒道两家美学思想从先秦产生至今,始终贯穿音乐发展中。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
善、和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乐情篇》)。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这就给我们一启示: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专业的音乐人才固然需要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扩展音乐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更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政治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孔子认为音乐家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乐而不淫,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
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音乐文化揉合到了一起,它的核心是自然、虚静,渴望达到“大音希声”的境界。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道家学派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他们也不提倡音乐,甚至是否定音乐。老子的思想具有很多辨证的观点,如“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
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在政治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对统治阶级主张无为,对被统治阶级主张无知,因此,他反对一切欲望,而声音、颜色、味道正是引起人们欲望的根源,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道德经》第十二)所以要统统取缔。
而庄子对社会上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希望能够过一种“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理想生活,因此他对一切科学文化艺术都是抱着一种排斥、否定的态度,他说:“五音乱耳,使耳不聪”,(《庄子·天地》)对音乐也是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
道家既然崇尚清静无为,爱好当然在题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观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历史上凡道家思想浓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来自我观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属性,钢筋铁骨的性格,不畏严寒的精神,隐喻知识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虚朗畅的泛音,三次出现梅花主题B,穿插A、C、D音乐作为烘托陪衬。梅花的洁身自好,清雅高旷,是作者对人格美的物(乐)化表现,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带有戏剧性,似梅花笑绽枝头,笑弄风霜,其韵昧令人回响不遗。道家不仅主张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无限,因此在音乐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时代一首咏梅诗句,可和此曲对照,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南朝梁、陈人何逊)。这首乐曲使我们不仅可以见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体昧到道家主张自然和人的统一,以自然观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组成部分。
三、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非乐
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与儒家的音乐思想相对立的乐派墨子名,生于鲁国。伟大的思想家、博学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在音乐上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墨子禁止音乐。墨子再三强调:“为乐,非也!”意思是,“从事音乐活动是不应该的啊!”
为什么墨子会这样说呢?墨子说:“如果是对百姓有利的,那么我是不敢禁止的。”战国时代的君王为了追求糜烂的生活,而大兴歌舞。为了制造乐器而征用大量材料,为了追求音乐的享受而把劳动力男性抓去跳舞和乐。而那种华丽的音乐却不能使百姓得到任何好处,所以墨子极其痛恨这种“音乐吃人”的现象,反对由于对音乐的需要而阻碍生产,坚决要求禁止音乐。此外,儒家宣称音乐可以消弭祸端,使得人们变得高尚,国家昌盛。墨子针锋相对地指出:音乐不能解决当时的三大问题——老百姓没有食物、缺乏衣服、没有休息时间。此外,音乐不能让骗子的人停止欺诈,不能使强大的停止欺凌弱小的,不能消除战争,不能让那些贵族停止对平民的蔑视,不能消除盗贼。所以在当时,墨家认为音乐是必须被禁止的。墨家音乐美学思想存在了一段时间后就消亡了,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仍以儒道二家为主。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5
摘 要: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誉满全球,其美学思想更是其思想的精髓之一。一定意义上讲,孔子是中国最伟大美学家之一,他在美学上的贡献体现在诗教、乐教或艺术教育等论述之中。在孔子之前,虽然有关于美的论述,但大多是只言片语的言论,没有形成系统的美学思想。而孔子之美学思想则较为系统完善,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孔子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他的“仁学”思想体系出发,对先前的美学思想做了高度的概括,并向前发展了它,以前所未有的形态,确立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构架。
关键词:论美;感美;审美;用美;美学思想
一、孔子论美
(一)孔子认为美要符合“仁”。所谓“里仁为美”(《论语99里仁》)就是讲的这种美。里仁,代表村里的生活非常文雅温馨,孔子认为这就是“美”。李泽厚先生认为孔子的美学以“仁学”为基础。孔子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99八佾》)也就是说,如果人的内心的里面没有“仁”的精神作主宰,只去讲究外在的礼节,此时,再去追求什么音乐之美,便没有意义了。所以孔子强调,“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99阳货》)即“美”并不是只看外表的玉帛或形式的华丽,也不是只从表面听些钟鼓声,就以为美,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美,而是内心里先被“仁”感动。孔子论美的要义必先符合“仁”,孔自特别重视“温柔敦厚”的诗教,正是“美”符合“仁”的最好证明。
(二)孔子认为美要符合“善”。在孔子的美学思想中,美学和伦理学的问题常常结合在一起。如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又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论语99尧曰》)孔子强调之从政应当遵循五项美德、摒弃四项坏的习惯。那何谓五“美”呢?孔子在此处表面上虽用了“美”字,但实际内容却指“善”。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99颜渊》)故而,孔子所言之“美”与“善”明显是相通的。孔子论美,要符合中庸、符合善。
(三)孔子认为美要符合“真”。孔子所论之“美”与“真”也是相通的。事实上,在孔子的心目中,仁善真彼此旁通,且有一贯性,相互联结。孔子的“吾与点也”的对话 ,充分体现了孔子对“真”的追求。曾点之“浴乎沂,风乎舞零,咏而归”整个气氛代表一种既无造作,也无矫情,轻松自然、平易近人、亲切真诚的“真”情景。
二、孔子感美,即孔子美感经验形成论
(一)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即审美主体首先应有理解力,加上被欣赏客体的特性,才能产生美感经验。孔子曰“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论语99雍也》)根据孔子的看法,如果一个人本身比较倾向仁厚型,他会较喜欢山,觉得山很美。那么这种喜欢山的美感经验是如何形成的呢?此中“智者动”,是一种主体的智力活动,隐含着对主体性的肯定。审美主体要先有种意向去喜欢山,而山又能表现出厚重的现象,两者相互结合,才能形成“仁者乐山”的美感经验。
(二)主观的生命情调首先要有充分的人文素养,然后才能深刻体悟意境之美。孔子曾强调:“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99述而》)也就是说,审美主体先需经过三层教育“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然后才能修养出高尚的美感与品味,即达到“游于艺”的境界。由此可见,孔子所认定的美感经验,指的是审美主体的心灵先需经过高尚其志的升华,等充分变化气质之后,才能产生高雅的品味,进而追求意境之美。中国艺术特重意境之美,可说深受孔子“游于艺”的影响。
(三)根据孔子的看法,美感经验的形成,除了审美主体经过仁学的熏陶外,还因为主体性向的不同,才会有不同的抉择,从而产生不同的`美感经验。这种原创性的观点对中国艺术影响极为深远,既开创了中国艺术重“写意”而不重“写实”的传统,也同时肯定了美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互通,心中一定先要有高度的人文修养,然后才能对艺术珍品欣赏与“会意”。
三、孔子用美,即孔子美学思想教化社会的作用
孔子的突出贡献还在于把美学作为一种进行社会教育的工具,即通过美育,提升个人的精神人格,进而提升社会高尚风气,从而匡正人心,端正治国之道,也就是要通过艺术的功能来不断激浊扬清,以美育辅助为邦之道、治理国家。如孔子反对“郑卫之声”,就是因为他认为郑声是“淫声”,“雅”“颂”是和乐,“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99阳货》)。这也是《乐记》中明确强调的道理:“乐之道,与政相通”。孔子的美育思想在他提倡的“诗教”“乐教”中均可见一斑。
四、结语
本文从孔子论美、孔子感美、孔子用美三部分来浅陋论述了孔子的美学思想,意在唤起世人对孔子美学思想在重构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美学理论体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6
内容摘要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关键词:传统音乐 美学思想 审美意识 “和”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中华先民的审美意识可以追溯到未有文字记载的远古时代,从原始先民通过劳动摆脱了动物状态开始懂得装饰自己,便出现了最早的审美意识活动,其审美意识就已经产生了。在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中华美学思想获得了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审美意象为中心的传统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规律的体验和理解。
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
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
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的社会属性与情感属性。只有具有“中和”情感特征的才是“和乐”,这就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
魏晋时期阮籍在其论乐专著《乐论》中,一方面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要求以协和阴阳的音声去适万物之“情气”,另一方面在音乐生活中继承乐教思想,要求“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制礼作乐“使天下为乐者,莫不仪焉”。嵇康在《琴赋》中以平和之声为琴音乐美的特征,在琴声具“自然之和”的基础上描写琴音的美妙。他讲的“礼乐之情”是以“乐之为体,以心为主”的角度讲“平和之乐”对人心的作用。
唐代白居易对琴乐审美问题上有较多论述,他视恬淡、平和为琴乐与“正始音”的音乐审美情感特征,以“淡”“和”为其审美标准。
宋代朱长文在“琴史”中以政不和故人心不和,人心不和故音不和的角度强调“乐之和”在于“正——心——音”之音的关系是否和谐。从音乐与人心的关系认为只有能够协调民心,“顺气正声、为群情之影响”的音乐才是“和”乐的,才是美的音乐。哲学家朱熹在《紫阳琴铭》中对琴乐审美明确提出“养群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体现了他对琴乐中和美的认识,即“中和”美的实现有赖于通过自我修养达到人心之正性。
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中国美学思想史最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论著之一。《溪山琴况》提出二十四况,其中“和”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范畴。《溪山琴况》开首即写道“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这表明了“和”作为琴乐审美范畴,在《琴况》中具有其他诸况不能替代的地位。“和”在《琴况》中具有多义的内涵,如“和”况以琴乐陶冶人之性情,琴乐的实施目的在于使人心“和”,这具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和”在《琴况》中与音乐审美理想有关,强调“和”的存在并不只是于技艺,要获得“和”之美存在的真谛要“不以情性中和相遇”。“和”是《溪山琴况》的主要精神,是贯穿其中的主要线索。
清代王夫之以“和”作为乐的审美规范和准则。他首先强调“律为和”,重视“律为和”的作用,
纵观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史,“和”在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其有不同的解释。“和”是我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优秀传统,至今这种美学传统仍普遍存在于我国民间传统音乐之中。但“和”又是相对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今日的“和”已不是儒家仅用于“雅颂之乐”的中庸之和,而是与多种非“和”品质相互融合的优美、平和、细腻的美学品格。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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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7
前言
联系书法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仅可以修身养性,还能够弘扬对文化的传承。我国自古以来出现过许多为著名的书法家。这些书法家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书法美学的发展。本文将围绕几个著名的书法美学家介绍他们的书法美学思想。
1.研究书法美学思想的意义
1.1更好的发展我国的书法美学
为什么要研究书法美学思想?研究书法美学思想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很多人认为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其实这样的思想是错误的。时代在发展,中国在进步。但是我们不能忘却对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研究书法美学思想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他能够更好的发展我国的书法美学。一项科技、技术想要不被时代所掩埋,就需要不断的发展与进步。书法美学思想也是如此,书法美学思想理应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我国重要的软实力,也是因为他在我国历史的地位。因此,研究书法美学思想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书法美学的发展与进步。
1.2陶冶人们的情操
研究书法美学思想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陶冶人们的情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意境的追求也逐渐的广泛,越来越多的人为了陶冶自身的情操,喜欢在闲暇之余学习书法美学。因此,对书法美学思想研究与发展,可以给人们提供一个更好的机会去丰富自身的业余生活,去更好的去陶冶自己的情操,提高自身的文学修养。
2.历代主要书法家的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2.1王羲之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想要笼统的研究我国书法美学思想是一件比较困难并且任务量比较重的工作,研究的成果也不会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从历代著名书法家的角度出发来研究书法美学思想,能够更好的表达这一思想主线。
2.2刘熙载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刘熙载出生于动荡不安的晚清时期。现如今,人们对刘熙载的评价是极高的,称他是古典书法美学思想的终结者。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他能够受到如此高的评价也与他的努力和坚贞有着很大的关系。在那样一个动荡的时期,人们食不果腹,更不用提潜心学习儒家思想和书法美学了。但是刘熙载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中,坚持对书法美学思想的研究与创作。他崇尚以“和”为主的书法美学思想。热衷于在书法美学中加入对自然的顿悟的独特的书法美学思想。由于刘熙载的坚持与对书法美学的热爱,为后世书法美学思想的发展与研究起到了重要的传承与推动的作用。
2.3苏轼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苏轼想必大家对他并不陌生,但是大家对他的认知都存在于他的诗歌上面。我们不能否认他爱诗歌的创造上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境界。但是我们同样也要承认苏轼在书法美学上的造诣。其实苏轼在书法美学上的主流思想与他的为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虽身处朝廷,却一心贴近自然。人都说字如其人。素质的书法美学就恰好是他人生理想的写照。他的书法美学思想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两个字:自然。他崇尚自然。在进行书法美学创作的时候也都贴近自然,争取达到书法美学作品的道艺合一。
2.4康有为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大家对康有为的了解相比来说是比较多的,康有为是清末民国初期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他在政治上取得的成就掩盖了他在其他方面的风采。但是时间是最好的诉说着,也是最大的发掘家。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康有为在书法美学上的成就也逐渐的显现出来。在书法美学政坛[1],人们称康有为是传统书法美学的终结者,现代书法美学的开启者。
2.5梁启超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梁启超是近现代的一位重要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书法美学思想家。大家可能对他的最后一种身份不是很了解。其实,梁启超所处的中国当时的环境仍是一定程度的闭关自守,不肯与时俱进。当时西方文化的汹涌澎湃与我国的故步不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梁启超深刻的发现我国想要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勇敢的打开国门。这在当时具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也成就了我国一种新形势的书法美学思想。
2.6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研究
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想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种创作。每一代书法美学思想家都会有自己的书法美学思想。但是想要透彻的了解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想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因为他的书法美学思想是有生命与灵魂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的书法美学思想就无迹可寻。他的每一幅书法美学作品都达到了绝俗的境界,却也不是韵律。前无人这样创造,后无人能够模仿!可谓是书法美学届的神话。
3.学习书法美学的重点分析
3.1静心秉性
研究书法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更好的学习书法美学。那么在学习书法美学的时候需要掌握哪些重点内容呢?首先需要注意与掌握的内容之一就是静心秉性。在学习书法美学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心浮气躁。学习者需要沉得下气、静得下心。这样才能够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对书法美学的学习中去。才能够更好的领悟书法美学思想的真谛。
3.2勤加练习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意自现。在学习书法美学的时候勤加练习也是非常重要的,想要真正的学好一种书法不光要靠天赋,勤奋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在学习书法美学的过程中,稍有懒惰的思想[2],就很难在书法美学上取得一定的造诣。因此,学习者一定要勤加练习。从而能够更好的去领会书法美学思想的含义。
3.3与时俱进
在学习书法美学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与时俱进。无论是科技还是文化,都需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去传承。书法美学思想更应该如此。我们需要尊重古典的书法美学思想,但是更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书法美学思想。因此,书法美学思想的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懂得与时俱进。
4.结语
以上内容就是本文对书法美学思想研究相关内容的介绍,本文通过对这方面的历代著名人物的书法美学思想介绍,从而更加深刻的研究了这方面的内容。相关的研究者和学习者,在进行这方面内容的研究的时候,要尊重历史,同时也要与时俱进。从而使得我国书法美学思想得到更好的传承。
参考文献:
[1]林圭.玄学视野下的王羲之书法及书法思想[J].书法赏评.2014(04)
[2]梁达涛.从晋尚“韵”看王羲之书法的中和美[J].时代文学(上半月).2013(06)
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8
关键词:美学 音乐美学 “模仿论” “典型说” “美在整一”
摘要: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宗教、自然科学和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美学思想的核心即为艺术“模仿论”,反对艺术“天性说”,同时,他还开启了艺术“典型说”的萌芽;提出了美的存在方式为有机整体的观点;界定了艺术的外延;揭示了音乐的特殊性,对音乐本质展开了探讨;高度肯定了艺术广泛的社会作用等等,这些不朽的关于艺术、美学、音乐的论述犹如大河之源掀起了后世艺术科学发展的滚滚洪流。然而,由于时代视野和阶级的局限,他的美学思想也深深打上了时代和阶级的烙印。
一、美学思想的核心——艺术“模仿论”
艺术“模仿论”是亚里士多德美学思想的核心。他认为一切艺术都是模仿,相互之间有且只有三点差别,即模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和所采用的方式不同。模仿说其实是古希腊的传统说法,赫拉克利特就有过艺术模仿自然的见解,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也有类似的说法。到了柏拉图把模仿说系统化了,但他的模仿说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理论基础上的。他认为理念世界才是唯一真正的实在,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模仿,而艺术模仿现实世界则是“模仿的模仿”。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相反,否认“理念世界”的存在,肯定物质的感性世界是真实的,而艺术模仿现实世界,艺术是真实的,进而对模仿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亚里士多德关于艺术“模仿论”的新观点主要在于如下两点:其一认为艺术模仿的主要对象是“在行动的人”[1]7,即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1]21。其二是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的天性,即善于模仿。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的起源有两个原因,而且都出于人的天性。第一,模仿是艺术的本质,而模仿出自人的天性,人具有模仿的本能。第二,音乐感和节奏感也出于人的天性,而音乐感和节奏感是构成艺术的形式方面的重要因素,特别对于音乐、诗歌、舞蹈更是如此。
天性说在今天看来当然是不科学的,甚至显得有些幼稚,但在2000多年前的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因为在柏拉图那里把艺术看做是少数人的“神灵凭附”,把艺术神秘化了。而亚里士多德的天性说肯定了模仿是人的本能,并且是“人和兽的分别之一”,所以就应得到尊重,这就增添了艺术存在的合法性。
二、“典型说”的萌芽
文艺创作中的艺术典型一般都是实际生活的真实反映,但又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鲜明,更有集中性,更带普遍性,从而更富有审美价值。亚里士多德虽然没有按“典型”这个命题来论述,但实际上已涉及典型说的几个重要方面。
(一)通过个别表现一般,通过个性表现共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般不是处于个别之外,而是寓于个别之中的,他批驳了柏拉图关于理念是在具体事务之外,在现实世界之外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要求每个人物既要有类型特征,又要有个性特征。他认为普遍性是抽象的东西,是各个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艺术应该由“这个”制作出一个“如此”,即“这个如此”。“如此”就是普遍的、一般的性质,而“这个”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人、具体的事物。
(二)诗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诗比历史具有更高的真实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诗的目的不是描述个别现象,而是透过现象深入本质,通过个别的东西去表现普遍的东西,因此,他认为“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地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1]28—29。
(三)触及到了艺术的理想化问题
亚里士多德反对把模仿看做被动地抄袭事物的本来面目,主张把事物加以适当的理想化,进行艺术创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脱离原型,而是以现实事物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可使事物比原来的更美好,或更坏;悲剧人物要求人物比一般人更善良。这里,实际上已触及到了艺术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问题了。
总之,典型说的萌芽,是亚里士多德美学思想的精华之一,也是他在当时条件下的伟大发现。他为最早的典型说奠定了基础,这是很大的贡献。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解决与典型性有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典型性与个别性之间的关系等。
三、美的存在方式——有机整体
(一)美在整一
柏拉图把美看做美的理念,一切个别事物的美,看做是“分有”美的理念。亚里士多德则与他截然不同,他不仅不承认美的理念,还把美看做是客观事物存在的一种特殊方式,他从具体事物本身去寻找构成美的客观因素,也就是去探索美的存在方式是什么。
在《形而上学》中,他指出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与明确。所谓秩序是时间上的匀称,所谓匀称是空间中的秩序,而从秩序与匀称中见出明确,三者实际是统一的`。后来在《诗学》中,他进一步提出“美在整一”的概念。只有整一的东西才能见出秩序、匀称与明确。秩序、匀称、明确是整一所造成的感官印象。亚里士多德强调各部分紧密连接,见出秩序,这就是各部分在整体里不仅是不可缺少的因素,而且位置也是不可移动的。这样,整体的各部分一切都是必然的、合理的、有机的整体。他主张美的事物不仅各部分有一定的安排,而其他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个事物美还是不美,首先要取决于美的客观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体积大小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的和谐统一。
(二)寓杂多于统一
多样统一的理论并不始于亚里士多德,最早把这一理论用到美学上的,则是赫拉克利特。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多样统一的原理,用到了悲剧结构中。他认为事件不妨多,但结局则必须单一,这样才能既丰富又不枝蔓,既统一又不单调。他认为人物性格,也要有多样的统一。人物的性格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每一个人总有一个性格核心和总的方向。
(三)关于“三一律”问题
“三一律”也被称为“三整一律”,用布瓦洛在《诗的艺术》中的定义,就是指“要用一个地点,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并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的充实”。“三整一律”被拆开理解就是包含“时间整一律”、“地点整一律”和“情节整一律”。而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首先提出了“情节整一律”。他从有机整体的概念出发,认为戏剧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情节结构,而不是人物性格。因为以情节为纲,容易见出事迹发展的必然性,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悲剧中尤其强调悲剧情节的完整和紧密。
四、艺术的界限
首先是关于艺术与自然科学的区分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事物中带永久性的东西,自然科学的方法是证明,它本身具有连续性,成果可以不断积累、传授。而艺术是一种心理性的生产状态,艺术以创造为目的,而且必须是从头创作,所以艺术家本人的修养、造诣和情操就显得尤为重要。
亚里士多德认为诗要靠天才,而不是柏拉图观点,即认为靠灵感或疯狂。亚里士多德还认为诗要有真情实感,要能把人物描写得活生生的,为此,诗人本身要有丰富的情感体验,否则不可能激起观众的情感。他指出文艺创造过程中是有理性活动的,他要求诗人在创造过程中要具有清醒的理性。 其次是关于艺术与道德的区别问题。柏拉图认为艺术服从道德要求,艺术家首先应是道德家。其实柏拉图使艺术成为道德说教,是取消了艺术的应有地位。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艺术与道德相近,但二者是有区别的:道德是行为,艺术是生产;道德属于道德家本身,艺术属于广大观众,属于社会,艺术并不依附于艺术家。
再次是关于艺术与技艺的关系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二者的共同点是都体现了运用推理创造事物的才能。不同点主要有:1)目的不同:艺术为了娱乐,技艺为实用。2)对象不同:艺术的对象是整个自然,艺术要表现事物的本质。而技艺只作用于个别、偶然的事物上。3)性质不同:技艺可以因袭、模仿和雷同,但艺术则必须创造。
可贵的是亚里士多德不但指出了艺术与技艺的差别,而且对艺术内部也作了细致区分,建立了最早的艺术分类体系。他根据模仿的手段、对象和方式的不同来细分各种艺术门类。
五、音乐的特殊性
(一)音乐能表现感情
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是表现感情的,是与人类的心灵契合共通的。比如他认为“节奏和乐调是一种最接近现实的模仿,能反映出愤怒和温和、勇敢和节制以及一切互相对立的品质和其他的性情”。他认为最适合教育目的的调式是严格的、从容的多里亚调式,认为竖笛或竖琴之类用于技巧比赛的乐器,不宜用于教育,因为吹竖笛会使人的口形变得丑陋,所以应该采用那些能够使听者变成高尚的人的乐器。
(二)音乐是一种运动
亚里士多德发现了声音的产生是由空气的运动决定的,声音的质量、音量、音色则与动物发声器官及乐器本身有直接的关系。他认为音乐的声音是从有秩序的运动中得到的,音乐的性质,音乐的节奏、旋律,音乐的构成都是由于运动这个因素决定的,尤其是音乐和人的心理的关系,也是由运动这个因素决定的。音乐的节奏和音调之所以能反映人的道德品质,就是因为音乐的运动形式直接模仿人的动作的运动形式。绘画和雕刻仅次于诗歌和音乐,就是因为绘画与雕刻不传达运动,不能直接表现道德的性质。
总之,关于音乐具有运动的性质,因而能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或道德品质,这是亚里士多德最先提出来的,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三)音乐具有群众性
亚里士多德没有直接论述音乐的群众性问题,但他无疑认为音乐是“凡人”都能享受到的娱乐,同时,各种年龄和各种性格的人都爱听它,音乐对各种听音乐的人都有净化作用。亚里士多德主张音乐教育不限于听赏音乐,而应当使人在实践中认识这门艺术,所以青少年最好能学会一种乐器。
六、艺术广泛的社会作用
(一)艺术的认识作用与审美作用
首先,与柏拉图否认艺术的认识作用相反,亚里士多德强调艺术的认识作用,肯定模仿能使人获得知识,认为人的最初知识就是从模仿得来的,因此模仿对认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艺术所模仿的不是现实世界的个别偶然现象,而是必然的普遍性的东西,也就是说艺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与经验相比较,艺术才是真知识。
其次,艺术还能引起人的快感,因此,除了认识作用外,还有审美作用,也就是具有审美价值。亚里士多德赋予模拟说新的解释,在于他断定人们从模拟过程中得到知识,并且由于求知欲望得到满足,从而产生一种快感。例如,他认为:“具有净化作用的歌曲可以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2]44—45亚里士多德是最早为快感辩护的哲学家,也是最早提出审美过程中产生快感这一重要美学问题的哲学家。与柏拉图比起来,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感情受理性的控制,它是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的。认为快感不是恶,是正常现象,不应加以压制。
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所以能引起快感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快感是由于求知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快感也可能不是由模仿所引起,而是“由于技巧或着色或类似的原因”[1]11—12,也就是说,是由艺术的形式因素所引起。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提出不同种类的艺术所激发的情绪不同,它们在各自所产生的净化作用和快感也不同。例如,悲剧所产生的快感只是哀怜和恐惧两种情绪净化后的那种特殊的快感。写善恶报应所产生的快感以及写滑稽性格所产生的快感就只适宜于喜剧而不宜于悲剧。
(二)艺术具有教育作用——艺术能陶冶人的性情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心是“中庸之道”,他认为美德就是适中,就是情感需求适度。恐惧和怜悯太强太弱都不好,须求适中、适度。悲剧的卡塔西斯①作用就是使它们成为适度的情感。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能陶冶人的情感,使之合乎适当的强度,借此获得心理健康,可见悲剧对社会道德有良好影响。
(三)音乐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
以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为一方把音乐看做是最重要的道德教育手段,也就是说只强调教益。另一方则是怀疑主义的、快乐主义性质的倾向。认为音乐只能供人娱乐,认为音乐与睡眠和酒一样,仅仅是医治疲劳和苦恼的良药,仅仅是使人能得到休息的娱乐。亚里士多德则想综合这个两个极端,于是提出了“高尚的享乐”的概念。他认为音乐能达到道德教育、消遣闲暇和精神享受的目的。
首先是音乐具有净化作用。亚里士多德不仅把“净化”作用的思想用于悲剧,而且还用以解释音乐,他的净化论,具有相当广泛的美学意义。他认为:“各种和谐的乐调虽然各有用处,但是特殊的目的宜用特殊的乐调,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选用伦理的乐调……”亚里士多德不仅认为音乐具有净化作用,还明确认为音乐能对人的性格给予显著的影响。如他认为:“节奏和乐调是一种最接近享受的模仿,能反映出愤怒和温和、勇敢和节制以及一切互相对立的品质和其他的性情。”[2]106—107
其次,音乐具有娱乐作用。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听音乐是高尚的享乐。他把音乐列入教育课程,为的是让人们学会消遣闲暇”[3]。他进一步指出“音乐是必须的,它可以使自由的人在闲暇中享受精神方面的乐趣,而这种乐趣之所以高尚,因为它是美与愉快的结合,它能令人心畅神怡。和谐的乐调与人们心灵的和谐相契合,对人们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4]。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卓越的教育家,他有关音乐的娱乐作用的论述,实际已包含有寓教育于娱乐之中的思想。
七、简评
亚里士多德在美学中最大的贡献是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使其自身的美学思想接近了唯物主义。他不仅把模仿论建筑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同时提出了典型说,提出了艺术属于人类创造活动的主张。他要求美的事物必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美在整一的思想包含了美与善结合而又有区别的意思。他也是最早提出寓教育于娱乐思想的第一人。
当然,亚里士多德是一个生活在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制时代的思想家,这也注定了他身上有他自身无法克服的时代和阶级局限性。他的美学思想深受他的哲学世界观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影响,并且最终滑向“神”的概念。亚里士多德是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家,他不把奴隶当人,为奴隶制的合法性辩护,在美学观点上,主张只有上层贵族阶级的人物才可以担当悲剧主角。
总之,亚里士多德美学观点对后世影响是巨大的。他的学说在欧洲有如万流之源,其影响所及后来各种流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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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中的美学思想论文 篇9
柏拉图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并非是现在一些学者所认定的,就是一个客观的唯心主义者的早期代表,对于他的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地深入研究与与讨论,本文就试着做一点这方面的工作。
柏拉图出身于奴隶主又是较显赫的贵族家庭,从小就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成年后喜欢艺术和哲学,又受到奴隶制政治的影响和吸引。在他成长的年代中,当时正是古代希腊奴隶主民主政治创建时期,也是奴隶主头子间争权夺利,主张要更民主些还是更专制些,相互间血腥较量,垂死斗争的时期。漫长的伯罗奔尼苏战争就是这一斗争现实的体现。残酷的斗争现实,给予了柏拉图思想的深刻影响。另外,希腊的两个较主要的宗教,如奥林匹克神和俄耳菲斯教的宗教意识对他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再由于他成年中热爱诗歌和戏剧等艺术,所以古希腊以神话为题材的史诗和戏剧等,也在柏拉图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审美的种子。总起来说,对柏拉图思想影响最为深刻的还是古希腊早期的哲学,如米利都派、毕达哥拉斯派、恩培多克勒、爱利亚派的自然哲学,智者派的社会哲学和伦理学。其中对柏拉图思想影响最深的为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和谐理论,恩培多克勒的原始物质论,爱利亚派中的赫拉克利特的万物流变论,巴门尼德的宇宙实在抽象永恒不变论,苏格拉底以善为主的哲学与伦理学。其中又以苏格拉底无惧无畏的恂道精神对柏拉图思想的成熟和以后的志向确立影响最大。因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又是执友,所以可以这样说,苏格拉底的学说和品德,基本上就成为柏拉图学说建立最为主要的理论基础。以上这些就是形成柏拉图思想较为直接的现实基础和原因。柏拉图吸收如此丰富的古希腊文化,与他一生中勤奋学习读书,多次出游,广集人材,兴办学园有关。
据有关资料介绍,柏拉图一生的著作以柏拉图的名义流传下来的有30多篇对话和13封信,如《斐多》、《斐德罗》、《巴门尼德》、《国家》、《会饮》、《大希庇阿斯》、《智者》、《斐利布斯》、《蒂迈欧》、《法律》等等篇。经过学者们多年的研究,大体上分辨了真伪,确定了著作的先后分期。现在比较公认的有25篇对话和 1篇替苏格拉底作的《申辩》为柏拉图所作,在13封信中,一般认为第7封信比较可靠,被看作柏拉图的自传,但也有人存疑。
下面我们从柏拉图的一些公认的著作中,还有一些相关的研究的资料中来讨论一下柏拉图思想中的真善美的问题。
一、真实的存在与理念论
柏拉图的宇宙观不是一般的纯自然哲学的宇宙观,而是自然与宗教和伦理相结合为一体的,为他后期思索所独创的宇宙观。柏拉图的宇宙观虽然为罗素所否定,但肯定的人大有人在,我认为不可似罗素那样地轻易否定,而是要深入地研究,分清是非清红皂白。
首先是他的客观真实存在论。在他的名篇《蒂迈欧》中,认为在整个宇宙中有四个方面的真实存在,其中有神、理念、空间和混沌物质元素。
柏拉图是有神论。神是宇宙的第一真实存在,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宇宙的创造者,他是永恒的,不变的实在。但是,柏拉图所说的宇宙神与一般宗教的上帝基督不一样,宗教的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柏拉图的神就不能创造理念、空间与物质的基本元素等。也与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也不完全一样,有那么多的神话故事。柏拉图所说的宇宙神只能是哲学道理中的自然神,是自然造化中的主宰者、指挥者、管理者和创造者。在他讲神掌管宇宙,创造宇宙的时候,他有时又将其称为“工匠”、“宇宙之父”、“穆得革”等,因此,神对宇宙而言是一种外在的实体,在《政治家》中称为外来的力量。
其次是就是理念,它是宇宙中第二个真实的存在,是一个永恒的不变的实在。在《巴门尼德》篇中称它们都是一个个单个独立的实体,排列在整个宇宙自然中,供神创世使用。理念究竟是什么?从大量的篇章对话来看,理念就是神创造万物时所要用到的模型、标准样子。如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说:“神用型与数来塑造它们”,这个型就是理念的意思。由于型与数有关,所以理念又可以用我们现在理解的事物的本质规律的角度去理解,它是形成事物的内在原因。如某种物质材料,在按某种加工程序、基本结构的.加工制作,就一定会形成某种事物。在柏拉图看来,宇宙形成之初,理念的实体与物质的实体是分离的,是分存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是因为神要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两种实体才在神的手里将其结合在一块,理念为模型,物质为材质,就如揉好的面粉按进模具中做成为各种各样的饼子一样,神用此方法就创造了有模有样的万事万物。实际上,理念就是事物的本质规律。
再次就是空间。空间在柏拉图的思想中是一种虚空的存在,就如我们常人所感知到的空房子、空地方一样,是一个存放东西的场所。在《蒂迈欧》篇中,他就是这样认为的:“第三类存在是永久存在不会毁灭的空间,它为一切被造物提供存在场所。”按我们现在的认识,时空是物质运动的形式,它们是事物存在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是柏拉图的思想中却把它们分割开来了。认为时间是以后他造出来的。如在《蒂迈欧》中说:“日、夜、月、年在天被造出来之前并不存在,是在建构天时造出来的。”照此看来,存在的空间不仅是虚空的,而且还是静止的。
最后为宇宙物质混沌论。在他看来,最早的宇宙物质是一个完全无序混沌不清的存在,而且它和神、理念等一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在。这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就是水、火、土、气等四种元素。因此仅从这一点来说,柏拉图不能完全将他说成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的代表。在西方哲学史上,也有人不同意,而是定为二元论。我认为二元论的说法较为贴切。
不过,这个物质的世界是一个变动不居,混乱无序的世界。由于神的不满意,由于神的善意,在神的掌控改变下,这一世界才变得和谐有序,尽善尽美了。但是变动不居的本性并未改变,因而世上的万事万物仍在不断地生成改变中。它不似神和理念的世界那样永恒不变,始终如一。这两个世界的区别就在于,物质的世界是感性的世界,“可见的世界”,永远在变化生成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能让人类见到,但却不能了解到它们。而神和理念的世界则是理性的世界,“可知的世界”,永恒不变的世界。这个世界虽然是人能认识它,但却是一个看不到的世界。
这个两个世界的理论就是柏拉图二元论的思想根基。这个“可见的世界”就是一个物质的世界。但是,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中,首先,是一个运动着不止,混沌无序的物质元素世界才是真实存在的世界,而经工匠创造过的现象世界,虽然有序运动,但又是一个变动不居不断生成的世界,因而这些常变常新的现象又是一种非存在、非真实的世界。另一个“可知的世界”,虽然是真实的存在,但它们都不是物质的,而是神灵、灵魂和理念等。因此这些东西与物质世界相比,它们又是不可见的似非实在的东西,它们只能靠心灵的理解,属于灵魂的范畴,因而自然就属精神的范畴。由此可见,对柏拉图的思想下二元论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柏拉图有客观唯心主义思想,而且其思想是占主导地位的,但不是唯一的。从早期希腊自然哲学中所吸取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也是不可抹杀的。
在柏拉图真实存在的世界里,除了神的存在高高在上,无可比拟外,理念的存在就是主要的。因为理念除它是使宇宙事物存在的有序外,它还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共相”。它相当于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概念、本质、一般等。为什么概念、本质和一般的东西会变成为具体实在的呢,因在柏拉图的理念中,理念不是抽象的,而是相对具体的实在,所以又与我们所理解的概念、本质等有些不同,虽然它不是个别的具体实在,但却是类别的具体实在。如他自己所举床的理念的例子,虽然这个床不是具体的某个床,但却是我们所见到的一般的具体床的应有样子或模型。床的样子和模型虽然我们用肉眼见不到,但在我们的脑子里灵魂中就先验地存在着。人对床的认识,就是凭着脑子里床的这个理念知识通过回忆去认识的。因此,从认识论上说,柏拉图这种认识论是建立在先验的客观唯心主义灵魂回忆说的基础上。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斐多》、《斐德罗》、《斐莱布》等篇中见到,他认为人的灵魂是不灭,轮回转世的。灵魂在永恒的可知世界里,早就对各种理念熟悉。当灵魂进入一个出生了的人体后,灵魂随人体进入了一个可见的世界。于是这个人的知识和理智,就是由理念所固有的知识和理智,然后通过灵魂的回忆后就可获得,人的教育与学习,只不过是灵魂回忆中的一种形式罢了。
另外,从目的论来说,柏拉图的理念论也是相当有份量的。因为神要创造这个世界,其目的就是至高无尚的善。在《蒂迈欧》篇中阐述宇宙的生成,神的动机与目的就是这样:神总是期望世界万物皆善,尽善尽美。当他发现整个可见世界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紊乱无序的运动中时,他就想到有序、善和美等。神就是用这个有序、至善和美来改造这个世界,而所使用的方法就是“用型与数来塑造它们”,也就是用理念来塑造它们。这就是说,事物的尽善尽美是与存在的理念息息相关的,理念与美与善是相通的。
存在与非存在是相对立的,即真实与虚假是相对立的。在这个宇宙中,属于非存在的,虚假的东西又是指的是什么呢?在柏拉图的阐述真实存在实体的同时,也谈到了属于非存在的东西,如镜子里所照出的一切东西;艺术家所创作的东西等等,因为它们都是“影子的影子”,都不是真实的存在。其次是一般工匠所造的床,广泛而言,包括现实中所生成的一切事物,都是理念的影子,即柏拉图所说的对理念的“分有”或“模仿”等,因而也不属于真实的存在。这里还有柏拉图受赫拉克利特“流变”说的影响,“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 河流。”由此而形成的“生成”说的理论在内,即世上万事万物的生成都是在即生即灭,永不恒定,事物总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而现在存在的事物,随时间的流变马上又不存在了。与此相关,关于时间的的存在,柏拉图也认为只有现在时的时间才是真实的存在,而过去时与将来时,都只能是时间的影象而已,因而也是不存在的。
二、善的至高无尚和目的论
善与善的理念在《国家》篇与《蒂迈欧》篇中阐述得最清楚。善是至高无尚的体现,一是神是善的化身,或者说代表;二是善是知识和真理的源泉,又高于一切的知识与真理,比一切知识的对象“更有尊严更有威力”。因此,善的理念是理念中最高的理念。可以这样说,在这宇宙中,善与神是并驾齐驱的两个永恒的存在。
柏拉图善的理念的被“分有”或“模仿”,使宇宙处处充满着善的理念,这是神对宇宙善意的希望和创造的一种目的,是神的目的的具体体现。神的善意就是希望宇宙不要混乱无序,而是和谐有序,尽善尽美。所以神的善意就是一种善的目的。这种善意的目的,体现在整个宇宙中就是和谐有序的自然,即自然的生成都是在理念的主导下形成,没有混乱无序的恶;体现在社会中就是和谐有序的理想国家,有会治国的国王,有善于保卫国土的勇士,有善于生产和管理的臣民。大家各尽其责,各尽所能,和睦相处;体现在每个人的身上,就是四种美德的良好修养的统一,即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共同支配人的思想与行为。
与善相反的东西就是恶。其恶之源,在自然来说,就是自然本身中的混乱。如他在《伊庇诺米》中说:“无规范、无秩序、笨拙、无节奏、不和谐”等,就是恶的根源。对社会而言,他在《蒂迈欧》篇中认为:是因为身体灵魂中“受到各种可怕的,不可抗拒的情感的影响”。他又说:“这些情感,首先是快乐是趋向罪恶的最大的引诱者;其次有痛苦,是对善的妨碍;再次是急躁和恐惧,经常给人提出愚蠢的主意;还有不易劝解的愤怒和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希望。”
至高无尚的善,是神的旨意、目的,也是社会人的愿望与目的。他在《国家》篇中说:“每一个灵魂都追求善,都把它作为自己全部行动的目标。”在一个国家中,只有充满着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人,才是这个国家最善良的人,最有道德的人。虽然柏拉图的理想的国家是乌托邦式的,但却充分地表明了柏拉图对善的目的的追求和他认定宇宙充满着善的信念。
目的论是西方哲学一个研究的范畴,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沃尔夫到康德等,他们几乎都大至相似地认为宇宙存在一个目的,存在一个外来的推动宇宙向着完善、完美方向发展和运动的力量,这就是目的论哲学的主要依据。这些哲人都在思考着宇宙的发展存在着一个完善完美的倾向,柏拉图的目的论和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一样,认为善的目的就是神的目的。善就是事物的完善、完整、完满,也即好的意思。亚理斯多德在论及事物产生的“四因论”(质料、形式、动力和目的因等)中,目的就是原因之一。沃尔夫的老鼠是为了给猫吃的的猫鼠论,康德的客观事物存在的目的论等等。尽管他们的目的论的说法不完全一致,但从深层的内容去分析,他们的目的论与事物发展的和谐有序,合规律这一点是相通的。目的就是追求事物的和谐有序,符合规律;实现目的就是要按规律办事。因此,在他们的人性化的社会里,目的性与规律性是完全统一的。
关于目的论,在哲学领域内,人们都很忌讳它容易与宗教或神扯上关系,所以在我国哲学研究中,没有它研究的存在价值。其实,我不全然这样看待问题。不错,从柏拉图、亚理斯多德到康德的目的论,是与他们的神学观念有关系,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这方面的问题,即从它有合理的一方面来思考目的的问题。
所谓目的,它是人的主体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愿望,还有行动的计划,它与人的欲望、动机、意志力的倾向密切关联。人的目的可分积极与消极的两部分。所谓消极的,就是指由人的纯粹欲望所引发的某种目的。这是一种无理性的,甚至是违反客观规律的无理要求。由它,可造成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等,因而使社会形成灾害。而积极的目的,则是人正确反映自然客观规律的结果,是人在理性原则指导下所形成的目的,在这一目的主导下,就可使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构成美好的世界。两种不同的目的,就有两种不同的客观反映,造成两种不同的客观结果。
人的积极的目的实际上是人向客观自然发展中学会的,是自然向人的立法,向人所订下的标准法则。因此,人的目的也就是自然的目的,自然的目的与人的目的是相通的。所谓自然目的,其实就是自然发展的必然规律,也即马克思所言的“美的规律”。“大道自然”也,客观自然的发展就是按照一条美的规律在不断的创造着和改变着自然,由已婚猜测到的宇宙大爆炸开始,到人类的产生,再到人类社会不断向着高级社会的发展,都是在美的规律作用下,似乎自然是有目的地向前发展着,这就是自然的辩证法。
三、美的本质和真善美的统一
柏拉图在谈论客观和主观世界的真与善的同时,总是要和美感和美联系一起来谈论的,真、善、美在柏拉图的思想体系中是一体统一的。关于美的议论,主要在《大希庇阿斯》篇、《会饮》篇、《国家》篇、《斐多》篇和《斐德罗》篇中较为突出。其主要的观点,可大致归为两个类,一是美的本质问题,二是美与真善的关系问题。
1、美的本质
首先柏拉图肯定美是真实的存在。但在真实的美的存在中,许多现象的美又是说不清楚的,如年轻小姐的美;一匹漂亮的母马;一个美的竖琴;一个美的汤罐;最美的猴子,还有黄金和女神等等。在这许许多多美的现象面前,相比较而言之,究竟推断什么是美时,就说不清了,因而感到在讨论现象中的美时,“美是难的”。因为现象中的美会“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有时是因为它是“恰当”;有时是因它有用或“有益”和“善”;有时是因它能使人的“视听产生快感”等等。因而它不是绝对的,本有的,不变的,而是相对的、非本有的、变化的。
在柏拉图的思想中,他始终这样认为,美的现象为什么会是美的,这都是因为美的事物中具有美的本身的原因,是因为美的现象“分有”了美的本身,本质或“美的理念”。
何谓美的本质或理念?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有一大段话说得很清楚。他说:“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因为这种美不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它对一切美的崇拜者都相同。……它不存在于其它别的事物中……它自存自在,是永恒的一;而其他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对它的分有”。
那么这种美的本质为什么会给美的事物带来美呢?在柏拉图看来,主要是它“和谐”的本性。关于柏拉图美的和谐观的形成,我认为有两来源:一是来源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数的和谐;二是来源于苏格拉底善的和谐。在柏拉图思想中,宇宙的生成除了按神的善意,善的理念所创造的一个和谐的宇宙外,另一个是在方法上,神用了数的规则来整理、规划世界,是数的规则、和谐,才使宇宙生成后有和谐统一的秩序。
那么和谐又是如何成为美的本性呢?从柏拉图的宇宙观来看,和谐的对立面就是不统一、不和谐和无序混乱,它们就是丑恶,它是神未创造出世界之前一个真实存在的物的世界。而今日的和谐有序的世界是神按照“尽善尽美”的目的创造之后才有的,因此,和谐与真实存在的神,真实存在的善的理念、美的理念是一致的,又由于美善的同一,所以和谐既是善的目的,又是美的本质。
关于美的和谐本质,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谈论爱神一节中说得最为清楚。他在《国家》篇中曾说过:“最美的境界”是“心灵的优美与身体的优美和谐一致”。而爱神就完全符合这个条件。首先爱神“年轻”,“相貌秀美”为世公认;其次,爱神具有正义、勇敢和节制等各种美德。因此爱神的心灵美与身体美是和谐一致的,是美的最高境界的化身。爱神不仅本身美,他而且还引导人类,引导诸神去爱美,去创造一个和谐美的世界。因此他说:“美丽的爱神一出现就不会有丑恶”,因为爱神在人类世界“播下了各种幸福的种子”。这种幸福的种子就是“各种美德”。它们是:“大地上的和平,海洋上的宁静,狂风暴雨的平息,还有甜蜜的芳香,让我们安然入睡。”总之,美就是由爱神带来的一种和谐和幸福。
关于美的和谐的本质,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这样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在柏拉图的思想中认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很难理解到的,而且也很难看到的,它是一个很高境界存在。因此他说:这种“精纯不杂”,“神圣天然一体”的和谐美的真相,并不是任何人,任何时间可以见到的,而只有有智慧的高等级的哲人,在一定的时候才能看到。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里所见到的美,都是经验的、相对的、比较而言的美。这些都是美的现象,并不是美的本质。
柏拉图关于美的本质在于和谐的理论,在美学的研究领域内有较大范围的共识,为许多哲学家和美学家所认同,可能在说法上有些差异,但实质是一样的,即美的本质在于和谐、统一或一致等。不过要认识到这种和谐不是纯粹的和谐,如绝对的唯一;毫无生气的静止的“和谐”等等。美的和谐是在不和谐、不统一或不一致前提下的和谐,如事物混乱无序的前提下的和谐,事物多样性而呈现出来的和谐,矛盾统一后的和谐等。在柏拉图的思想里,虽然没有这样更深刻地阐述,但其实质的思想内容就是如此的。因此,从这一点上,还有其它的方面,我认为他的美学思想有许多可取之处。仅从美的本质而言,从广义的美学上说,是基本正确的,因为他道出了客观美的规律发展的实质。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其事物的发展,属于美好的东西,就是完善的东西,它们总是按对立统一,多样统一,形成和谐的系统或整体,你看看你周围的事物发展不都是这样的吗,美的东西总是符合规律性,符合目的性,为人所喜爱。
2、美与真善的关系
由于柏拉图有客观唯心主义理念论的基础,美的理念与善的理念都是在宇宙中客观的真实存在,因而在柏拉图思想中,真、善、美的内容是统一的,真实的东西,就美与善的东西;美的东西也就是善的东西,美与善没有根本的区别。
先说美与真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美的理念,美的本身就是真实的存在。因而相反那些经验中许多美的现象,在柏拉图看来倒属于不真实的了,因为它们都属于理念的影子,是从理念中摹仿或“分有”出来的东西。又由于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艺术作品只是对社会生活的描绘,用柏拉图的话来说,艺术只是“镜子里的影子”,或人物的“肖像”。因此,艺术美就只能是社会生活美的影子,艺术的美对于美的理念而言,隔了两层,比起社会生活中的美还要更加虚假,因为它是“影子的影子”。基于这样一个原因,所以柏拉图对于以诗为代表的艺术和艺术家的存在是极不欢迎的,而且提出要将诗的艺术赶出理想国家的家园。
再说美与善的关系。柏拉图在《国家》篇中说:“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在《蒂迈欧》篇中说:“凡善的事物都是美的”。在这些言谈中表明美与善是同一的。在前面讲了,在柏拉图总的宇宙观中,他认为善的理念又是理念世界中至高无上者,因而美的理念就必须从属于善的理念,为善的理念所支配。基于这样一个原因,所以在柏拉图在审美分析中,始终都认为灵魂的美要高于一切形式的美。如他在《会饮》篇中就谈到要使人认识到灵魂的美的要比形体的美更高贵。在《国家》篇中就说到,一般的普通人都是“声色爱好者”,因此他们都只关注“美的声调”,“美的色彩”,“美的形状”等,只有哲学家,爱智者,才能看到和理解到和善同类的美本身。在《斐莱布》篇中说:心灵的快乐要高于一切感官所拥有的快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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