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医学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类比作用论文
生命伦理学处于伦理学与科学技术、医学的交汇处,是一门应用伦理学。自从邱仁宗的《生命伦理学》一书出版后,学术界开始注意到生命伦理学在中国的发展进度,且将其中的“国外研究成果”运用于各类伦理学、生命学和医学等教科书中。生命伦理学作为研究生命道德哲学的一门学问,由于不同文明下形成的道德哲学不尽相同,所建构的不同国度的生命伦理学也会互有差异。生命伦理学在国内发展的几十年中,其中部分思想也一直处于争议的状态,如“尊重原则、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公正原则”能否在跨时代、跨文化和跨国度的生命伦理学中“放之四海而皆准”?如何使“隐性”的中国生命伦理学成为一门“显学”,建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生命伦理学,是解答中国在医学或生命学上实践疑问的前行方向。
一、中国生命伦理学理应植根于中国古代哲学之中
中国古代哲学历来重视人生、人性和人德的探究。儒家哲学中正心、养性、舒情、顺气、立意、良知等都把人的内部环境加以塑造,以求本心中正,无愧于心、无愧于道。道家哲学则以顺应自然规律而为,从而达到“无为”境界。释家哲学则把慈爱、博爱万物作为人生修为,提升仁德境界。中国生命伦理学研究应当打破“拿来主义思想”,鉴用中国自己的“话语元素”,将其建立在“仁”、“道”、“爱”等这些中国古代哲学基本元素之上,从中国自己国度的文明深处探究在道德领域中的生命的存在与价值。例如,“仁”更多是从内部心灵加以修为,做到生命的内心和本体自身的情操塑造;“道”则侧重于遵循外部规律、顺应自然发展,尊重自然生灵,恪守自然法则,保护自然环境(不只是静态环境,也包含有生命活动的动态环境);“爱”则把“仁”与“道”紧密联系,以高尚情操之“仁心”去“爱”自然存在之“规律”(即“道”),本身就是对生命的秩序、品德和作为的伦理性表达。
生命伦理学不是一种与本国生命道德哲学、本土文化传统或具体的历史语境相隔绝的知识领域。建构以中国古代哲学为基础的中国生命伦理学,可以解答跨时代和跨文化这些较为复杂的伦理学问题。以中国古代哲学为基础,深度发掘哲学中所蕴含的人文道德和生命伦理,自古至今都可成为中国生命伦理思想的丰富与发展。自古中国生命伦理的思想便在隐性的环境中闪烁着“星星之火”,至今其在显性的学术中呈现出“燎原之势”。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建构需要在文化之上、文明之中与哲学之里去践行“程序伦理”之路。换言之,即是需要搭建生命伦理学学术探讨平台,传播中国生命伦理学根植于中国古代哲学的理念,宣扬五千年文明史中的生命道德哲学,广纳不同生命伦理学内涵的争议之声,在文明史的道德哲学的依托下,建构完成“程序伦理”,以此丰富、厘清和完善蕴含“实质伦理”的中国生命伦理学。
二、中国生命伦理学理应容纳中医人文精神与思想
作为中国本土化的生命伦理观在面对人的生老病死这些问题时,需要融入中医人文精神与思想。《黄帝内经》有言:“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中医生命观重视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弘扬尊重生命、济世救人的“贵人”思想。唐代著名医家孙思邈提到“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更是表达出生命的珍贵与医德的重要性。中医倡导“医乃仁术”、“大医精诚”与“仁爱”的精神,其隐含着世代医家在医德中的造诣,对患者生命的珍重,对生命伦理的践行。同时,其倡导的“仁”、“爱”与中国古代哲学的内涵高度契合。相比坚持原则,更应该坚持原理,切换“思维程序”,或许能在本土生命伦理学的建构中走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医疗实践中,生命伦理学“四原则”的“被坚持”,侧面暴露坚持者内心认同的缺乏,只有深刻理解,将“诚意正心、医者仁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坚持生命伦理学原则的主动自觉、果敢担当,以及和谐美好的“医德患情”。即便我们使用“四原则”,我们也不能照搬他们的解释和要求,而要按照我们的传统和实践进行必要的“误解”和修饰。那么,中国传统医学人文精神和核心思想就可成为中国生命伦理学滋养和成长的源泉。充分吸纳中医人文精神和思想精髓,“求大同存小异”,努力寻求差异切合点的共同伦理迹象,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核心思想。
三、中国生命伦理学理应吸收国内当代价值体系成分
纵观历史,先哲对生命道德哲学的思考从未停止,而当今关于生命价值的思考亦在不断地追求生命的至高境界。“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等主流思想充分展示了对生命的深刻理解,对生命的高度尊重。其表现为对生命所呈现的`道德现象和道德行为都蕴含着生命为“贵”的价值倾向,对人的道德发展都有着终身教育的观点,以求至善至美,达到尚“德”的境界。人类对生命道德的思考和践行是永无止境的,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建构需要博及古今生命道德哲学之底蕴。
中国生命伦理学必须在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生命伦理思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结合中国的实际,关照中国现实问题及文化特点。中国生命伦理学应充分容纳符合时代主流的生命价值成分,恰当解答当今中国关于生命价值、医学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方能确保群众基础与实践活力。道义论、功利论和公益论,是否能从根本上处理中国医疗事故与纠纷问题?安乐死是否符合中国自己的实际,能否用中国自己的生命伦理学知识加以解答?生物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有关生命生老病死选择难题又该如何解决?等等新时代性中国生命伦理学问题提出了严峻挑战。其需要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核心元素,发掘触发人内心对生命本质感悟的道德哲学思想,以人类思想的高度折服生命活动中的不良道德现象和行为。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提炼、集中大众对生命伦理的认知,辅以升华,确立核心知识架构。
四、中国生命伦理学理应扬弃国外生命伦理学研究结果
中国是具有特色的国度,有着中华文明的烙印。中国生命伦理学也需要贴合国情实际的特色研究,开发属于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不讲究适合与否的盲目推崇对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建构十分不利。即便是“舶来品”的到来,我们也要充分鉴别,贴靠实需,扬长弃短。同时,也应当关注国外生命伦理学的发展动态,充分肯定借鉴其先进理念方法,但要避免对其研究结果的“认定”和“笃信”,反对“生搬硬套”。
生命伦理学的建构,不同国家都具有各具特色的发起、建立和发展的方式和管理模式。善于倾听不同的声音,勤于研究先导性理论,乐于汇聚共同的力量,是生命伦理学学科得到长足进步、保持旺盛生命力,服务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建构应当具有时代精神,赋予中国特色,坚持“中国元素”,守住中华文明的核心生命伦理价值并以其原则为标准,批判性地吸收与借鉴国外研究结果,并将其中国化,为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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