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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民族国家”与“超前的民族国家”
一、“迟到的民族国家”
所谓“迟到的民族国家”,是指德国迟至世界更迭以后的2001年,才真正发展成为一 个正常的民族国家,即拥有内政和外交完全自主权的、统一的、既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 获得国际平等的民族国家。
从历史上和当今看,德国都是一个“迟到的民族国家”。与其它世界大国比起来,它 在国家发展和世界地位等很多方面都落在后面:它统一成为民族国家比别国晚,成为大 国、工业国、殖民帝国或世界大国以及成为共和国或代议制民主国家也都迟于其它国家 ,因此,一种不想再异于他国的平等要求格外迫切与强烈。这种平等要求,对于二战以 后在美苏为首的东西方“冷战”背景下成立的西德来说,是其外交政策所要追求的实质 目标,具体表现在争取国家主权独立和实现国家统一上;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对其它西 方大国来说已是不成问题的现实,但对1949年建国的西德来说,却意味着要经历一场长 达半个多世纪的“长征”。直到世纪更迭以后,德国才既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实现了 国际平等这一外交政策实质目标。另外,德国的平等要求不仅限于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 ,而是还有一个更深的价值规范内核,即新建国家也要成为一个同其它西方国家一样的 民主制国家。这实际上就是西德在1949年开启的两个长期历史过程:内政民主化(政治 价值上皈依西方)和外交一体化(外交战略上皈依西方)。
德国从政治价值上皈依西方,已经成功实现了。首先,德国“基本法”为新建国家政 体规定了不可更改的四项基本原则:民主制、联邦制、法治国家和社会国家原则,它们 体现了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征,即主权在民和天赋人权、法治和权力制衡。第二 ,1949年以后德国开始实行的政治制度,不论在同本国历史的纵向比较(如与魏玛共和 国相比),还是同其它西方国家的横向比较(如与美、英、法政治制度相比)上,都表现 出自己鲜明的特点,如政党制度的宪制化、行政制度的“总理原则”、联邦制度的功能 性联邦主义,等等。它们既适应了德国历史和政治文化特点的要求,在实践中切实可行 ,同时又进一步丰富了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般理念与实践。第三,德国政治制度在实 际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譬如在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出现所谓“宪法冲突”; 在司法权与立法权之间出现所谓“宪法监督冲突”等。这些问题是德国在非纳粹化的民 主建构过程中遇到的前进中的问题,且都已有应对方案和措施,问题也都得到一定程度 的控制或解决。总之,二战以后德国西方化(或曰美国化)的非纳粹化改造获得了成功, 德国统一这么剧烈的社会政治震荡也没能动摇德国政治制度的根基。德国已经成为一个 与其它西方国家一样的正常的民主制国家了。
德国西方一体化的第二个历史进程是从外交战略上皈依西方,它的实现如同前者一样 也是大势所趋,西德必须在外交政策上“一边倒”,加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然而 ,西德并不是一个只能/会对国际体系作出机械反应的被动客体。如何决策,西德是有 一定选择余地的,特别是要处理好其外交政策的三大矛盾或平衡问题,即对法关系和对 美关系之间的平衡;国家利益(加入西方一体化)和民族利益(德国统一)之间的矛盾;对 苏关系与对西方盟国关系之间的矛盾。
西欧/方一体化政策是西德开国总理阿登纳从1949年至1963年14年执政时期的一项主要 外交政策,政策的重点是法国。这既是地理与历史因素之需要,也是法国二战以后在四 大战胜国中持最强硬的德国政策决定的。阿登纳将“政治是可行性艺术”奉为其外交政 策行为准则,从西德所处地位的现实可能性出发,循序渐进、适度灵活、着眼于发展地 选择最佳可行性道路,从参加鲁尔国际署到欧洲煤钢共同体,从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到参与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等;阿登纳不仅一步一步地实现了本国的主权平等和全面复 兴,而且还为德法和解以及促进西欧一体化事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西欧/方一体化政策要求西德必须同时处理好其国家利益同民族利益的矛盾以及发展对 苏关系同发展对西方盟国关系之间的矛盾,因为,德国统一目标随着西方一体化政策的 成功不是更加接近而是更加遥远了;同苏联改善关系也引起西方盟国,特别是美国和法 国的种种疑虑与不安。这些矛盾在东西方两大集团对峙的冷战条件下不可能根本解决, 勃兰特政府的“新东方政策”只能是对阿登纳的西欧/方一体化政策进行补充、而不是 替代;与东德建立和发展关系必须在牢牢立足于西方联盟的前提之下;处理对苏关系, 西德也必须首先坚定不移地维护西方联盟的总体利益和团结,然后再谨慎而又不失积极 地发展对苏关系。德国的西方政策是其安身立命的根基,即使1990年德国统一,也不是 走中立化道路,而是继续立足于欧盟和北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法国和美国关系出现矛盾与裂痕,譬如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等,使德国的西方联 盟政策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阿登纳总理在执政后期失去了对法、对美关系的 平衡,他过分靠向法国戴高乐,不仅得罪了美国,还激化了二战以后德国(同英国一样! )一直存在的所谓较为亲法的“欧洲派”(戴高乐派)和较为亲美的“大西洋派”之间的 矛盾。这两派之间的争斗,从来没有停止过,德国1990年重新统一以后依旧如此。但是 ,德国统一却使原来德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之间的矛盾得以彻底解决,德国获得了 其内政、外交的完全自主权。值得注意的是统一德国对东欧政策,德国著名国际政治学 教授海尔加·哈甫腾多恩(HelgaHaftendorn)认为:德国的东欧政策已经随着冷战结束 而出现质的新变化,即已处在与德国的西欧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注:HelgaHaftendorn,KontinuitaetundWandeldesaussenpolitischen
EntscheidungsprozessesinderBundesrepublikDeutschland,in:
PolitischeVierteljahresschrift,Sonderheft30/1999,S.254—255.)
应该重申的是:地理和历史是决定一国外交政策恒定不变的因素,德国地处欧洲中心 的地缘政治形势对其外交思想影响是有延续性的,俾斯麦开创的德国东方政策与西方政 策平衡贯通的传统同样具有延续性。然而,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二战以后西德外交政策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已经逐步形成新的传统,即立足西方;经贸立国;谅解、合作与多边 主义;优先采用非军事手段解决国际冲突等。问题在于,在冷战结束、德国统一的全新 的历史条件下,德国外交政策的老传统是否会盖过新传统,1949年开始的同时含有两个 历史进程的西方一体化成功实现以后能在21世纪继续坚持和获得巩固吗?
关于德国西方一体化的巩固问题,可以从德国外交决策和国内社会基础等方面来看。 在外交决策的理论层面上,德国在“后冷战时期”对“新世界政治”结构模式的根本看 法是“复合性相互依存”;德国不仅属于这种世界相互依存体系,而且对它的依赖程度 很高;德国的地理位置、经济与安全利益结构等决定了任何国际危机都会直接而深刻地 危及它的利益,因此,德国对于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极为关注,其大国作用的设计和 发挥也是以此作为主导。
在德国外交决策的操作层次上,已经出现了愈来愈国际化、特别是欧洲化的趋势。随 着德国社会生活愈来愈与欧洲一体化紧密融合,德国的欧洲政策已经成为一项包罗万象 的首要任务,对原有外交决策结构进行调整与更新就势之使然了。德国联邦议院设立欧 洲联盟事务委员会,就是这方面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外交决策的民主合法性也意义重 大。
不仅德国的外交决策发展欧洲化,德国二战以后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也出现了欧洲化 趋势,“马克体系”欧洲化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德国市民社会在历史上的蜕化,曾为希 特勒纳粹主义产生准备了社会温床。这是德国历史学泰斗弗里德里希·麦乃克(FriedrichMeinecke)1946年提出的尖锐命题。依此思维逻辑,二战以后德国市民社会 的形成与发展,也为非纳粹化的西方式民主制度建成与巩固提供了社会基础。德国市民 社会及其民主政治文化的建构大约经历了二、三十年时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逐步 获得巩固。德国外交政策连续性的国内基础,还包括德国政治精英和广大民众对西方一 体化外交政策的态度,在这方面,学者和政治咨询者以及执政党和反对党具有举足轻重 的影响。他们在外交决策与实施过程中的各自角色与地位不同,所关注的问题和所提供 答案的角度也迥然有异;但是,他们对统一德国外交政策取向的看法有一个公分母,那 就是赞同德国实行多边主义外交政策,主张德国继续在现有一体化机构(特别是欧盟与 北约)中发挥作用。
总之,德国对新世界政治结构的根本看法,它在外交决策上的欧洲化趋势,德国市民 社会、利益多元主义和民主政治文化的发展,国内对实行西方一体化和国际多边主义外 交政策的广泛共识等,都保证了统一德国外交政策的连续性。诚然,统一德国在“后冷 战时期”已经突破曾坚持几十年之久的“军事克制政策”,不再将使用武力和参与北约 辖区以外世界范围军事维和行动视为禁区,招来世人极大关注甚或不安。
突破军事克制禁区,是德国外交政策在“后冷战时期”发生的重大变化;这一变化属 于德国外交政策“正常化”范畴;这种“正常化”的改变与1949年以后德国外交政策连 续性的坚持具有高度实质上的一致性,即争取德国平等目标的实现;平等目标具有客观 的和主观的意义,客观意义上的平等目标已经伴随德国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而告实现; 主观意义上的平等目标,主要是德国通过对“克制文化”进行反思,在1998年上台执政 的红绿联合政府领导下突破原来禁区以后实现的。以2001年“9·11”事件以后德国联 邦国防军参加国际反恐战争为标志,德国始自1949年的以平等为实质目标的“正常化长 征”宣告结束。
二、“超前的民族国家”
德国迟到2001年,才发展成为一个与其它国家一样的正常的民族国家。然而,当它已 将承担未来责任置于首要地位时,它是以一个“超前的民族国家”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的。所谓“超前的民族国家”,是指作为民族国家的德国这时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而 是“超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注:国际上流行的概念是“后现代民族国家”或“后( 现代)民族(国家)性”(postmodernerNationalstaat,postnationaleldentitaet),如 德国历史学教授格特弗里德·尼德哈特(GottfriedNiedhart)1997年撰写的一篇论文题 目就是:“德国外交政策:从有限主权的部分国家到后现代民族国家”(载于AusPolitikundZeitgeschichte,B1-2/1997,S.16ff)。他认为:在欧洲大国圈子中,德国 所体现的“后现代民族国家”形式最为发达。前荷兰驻波恩大使也持这种观点,并曾呼 吁:德国应坚持其“后民族国家”取向;其它国家不要干扰这一进程,而应效仿德国人 做法,也致力于发展自己国家的“后(现代)民族(国家)性”。我在这里采用“超现代” 说法,意思同“后现代”说法一样,只是想强调德国走在别国前面的“超前”现实,与 “迟到”的问题形成对比。)对外奉行的不是现实主义的“权力国家”外交政策,而是 具有“文明国家”内核的“贸易国家”外交政策。具体来说,在2001年“9·11”恐怖 袭击事件以后世界历史发展新时期,统一德国外交政策的新任务是“国际秩序政策”; 德国已经成为西方继美国之后或不同于美国的“国际秩序政策”最重要的行为体。
1、德国21世纪外交政策新任务
德国21世纪的外交政策新任务是“国际秩序政策”(internationaleOrdnungspolitik )。它是德国在2001年“9·11”以后世界历史发展新条件下提出的,同德国著名国际政 治学教授汉斯·W·毛尔(HannsW.Maull)10年前提出的“国际政治文明化”具有直接联 系。
毛尔在1992年提出“国际政治文明化”的直接历史背景是:国际形势巨变、苏联解体 、冷战结束。在他看来,它们不仅宣告二战以后时期的结束,而且还意味着17世纪以来 形成的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终结。因此,对国际政治一系列现实主义的传统观点、看法 、概念如民族国家主导、主权独立至上、权力与利益追逐、军事安全优先、外交政策脱 离社会等已经不合时宜,由此而来的国家安全战略方案如均势、遏制、威慑等也急需修 正。总之,必须对国际政治和外交政策进行新思维,首先打破国际政治孤立性看法,从 政治的整体性(即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面临同样的挑战!)出发,致力于实现国内和国际 政治两个文明化。(注:毛尔在他1992年发表的论德国新的“文明国家”外交政策中, 提出14条论纲。这是第1和第2条论纲内容。详见HannsW.Maull,ZivilmachtBundesrepublikDeutschand-VierzehnThesenfuereineneuedeutscheAussenpolitik,in:Europa-Archiv,Folge10/1992,S.269—270.)
同“国内政治文明化”已在世界上获得很大发展相比,“国际政治文明化”进程艰难 而缓慢,地区发展也很不平衡。尽管如此,毛尔对国际政治文明化的发展前景是抱乐观 态度的,认为冷战结束为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必须将国内社会、政治文明化 进程转向国际政治领域,致力于国际政治的和平化、法制化、民主化和公正合理化。( 注:详见毛尔论纲4,第271—273页。)然而,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打 破了10年前这种理想主义的乐观设想!(注:不少人在惊恐之中预言或评论道:“9·11 ”事件可与1945年二战结束和1989年“柏林墙”倒塌的意义相提并论;恐怖袭击的烟云 犹如56年前世界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的蘑菇云一样,宣告了世界历史新纪元的到来。参见 “GrundlinienderneuendeutschenAussenpolitik”,RedevonDr.LudgerVolmer, StaatsministerinAuswaertigenAmtvordem“PolitischenForumRuhr”am12.11 .2001.)安全问题重又成为人们关注的首要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毛尔再度撰文论 述德国的“文明国家”外交政策问题,指出:全球化进程及其后果迫使世界政治必须采 取新的应对措施,以对付“不仅美国、而且还有德国和整个文明世界面临的威胁”;只 有推行一项全面的“国际秩序政策”才能有效对付新威胁,这也是德国外交政策在新时 期面临的新任务。(注:HannsW.Maull,InternationalerTerrorismus.Diedeutsche AussenpolitikaufdemPruefstand,in:InternationalePolitik12/2001,S.3)
毛尔在“9·11”事件以后提出的“国际秩序政策”同其90年代初期倡导的“国际政治 文明化”相比,乍看起来相距甚远,可仔细审视一下,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措 辞谨慎了(当务之急是国际反恐斗争,恢复世界秩序),可实质内容却具有根本一致性。 首先是两者都从政治的整体性出发,主张打破国内、国外政策界限;在国际关系中树立 新的国际行为准则,依据不同情况,对发生危机或冲突的国家/地区采取诸如相互监督 、核查、法律调解、直至向危机冲突地区派遣国际维和部队等措施。
其次是安全内涵的广义性和不可分性。“国际政治文明化”的论点是:实现这一目标 的前提条件是西方发达国家要重视东方与南方国家的发展;倘若这些地区文明化发展脱 钩、世界贫富悬殊扩大所导致的后果如社会动荡、逃亡、核武器扩散等,最终也会威胁 到发达的文明国家自己;西方发达国家对外关系要以普世的利益规范为主导,而不是以 自身的特殊利益为指针。(注:这是毛尔1992年文章中的第3和第4条论纲内容,第271— 273页。)同理,“国际秩序政策”在指出国际冲突新形式(如恐怖主义的自杀性攻击等) 以后,也进一步强调说:要对付这些威胁,需要有实现政治民主和与经济繁荣的俄国、 需要有巴尔干和近东地区的持久和平、需要有阿拉伯—伊斯兰世界和非洲地区的持续发 展等等,总之要改善在全球化过程中已经处于不利地位人们的境况。(注:毛尔文章(20 01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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