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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模式论析
【论文关键词】传统;信任模式;本土化
【论文摘要】信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要素之一。研究信任、探索中国人与中国社会的信任结构,构建一种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信任模式,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模式既不是完全普遍主义,也不是完全特殊主义,而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以血缘、亲缘为中心,以实用理性为内核,以差序、差等为结构,具有边界弹性和“两极性”的关系主义信任模式。
西方学者在论述中国的传统信任模式以及信任对我国社会和社会结构的影响时,往往将中国的传统信任模式归结为是血缘性、情感性、人格性的特殊主义信任(特殊主义信任是指以血缘、亲缘、地缘等先赋性的社会关系为基础而展现信任倾向和信任行为的信任模式)区别于建立在信仰、业缘、契约关系基础上的普遍信任。特殊主义的信任总是与不信任相伴而生,即人们只信任“自家人”、“熟人”,而不信任“外人”、“陌生人”。这种信任是狭隘而排他的,人们天生就把他人划分成了“局内人”和“局外人”,并且从根本上对这两种人采取不同的信任态度。这种态度导致特殊信任模式下的信任半径狭小、信任关系单一、固定。从这一概念出发,韦伯、汉密尔顿、福山、高伟定等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典型的特殊主义信任的国家。
这种对中国社会人际信任的分析以及基于这一分析而做出对中国社会的判断,虽然在抽象层面上回答了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模式及其特征,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一回答遗漏了中国背景中的几个核心词汇:关系、实用理性、“推”、整体性等,从而表现出一种静态性、偏颇性。为了更好地说明中国社会人际的特殊主义信任的“特色”,下面我们将结合以上核心概念对我国传统的信任模式进行分析。
一、关系本位的信任架构
在进行中西方社会人际信任对比和讨论彼此之间的差异时,很多西方学者都没有脱离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来理解中国文化中的“关系”以及由关系所产生的信任,没有对中西文化中关系的不同内涵及运作模式进行区分,从而导致了对中国社会人际信任的理解的偏差。
为了更好解中西方社会中“关系”的差异,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学者在其他领域或学科研究中早已提出并区分的相似概念,如桑普森提出两种源于自我与非我边界的性质不同的个体主义:“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是一种边界坚实、标记清晰、强调个人控制和排他性的自我概念;而“包容式个体主义”的边界是流变的,且标记含混,其所强调的是场域对个人的权利和控制以及包容的自我概念,这种自我的边界并不那么清晰坚实,但可以将他人纳人边界之内。马库斯和北山在研究文化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了“独立性自我”与“互赖性自我”的分析框架。他们认为,从西方人的观点来看,个体应是指以自我的特性与他人区别的、自主的实体,强调个体内在特征的完整性与唯一性,在此基础上表现出与他人的区别性与独立性。它激励和推动个体去发展独特的自我潜能,表达个体特殊的需要和权利,展示个体与众不同的能力;而许多东方文化中具有保持个体之间相互依赖的机制,自我的特点在于与他人的相互依赖,东方人的“自我表征”处于自我与某些特别的他人的联系之中。因此,个体行为只有在特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有意义。中者杨中芳提出在“自我”范畴之内区分“个己”与“自己”,前者代表以个体身体作为自己与别人界限的标志的自我,后者则代表一种不但包括个体的身体实体,还包括一些具有特别意义的他人(即自己人)的自我。
借用以上论述,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西方社会中的关系是独立个体之间的联结,这种联结的状态是很单一的,有关系就是有关系,没关系就是没关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虽然人们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交往而扩大,但这种扩大往往是自己亲自加人的结果,需要自己投人一项行动、一个团体或一个政党等。而在中国却不同,中国社会的人际实质上是一个关系网,这种关系网的存在使得交往主体两两之间的关系具有了一种复杂性、混合性,从而表现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而这种混合性关系网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中国人人际关系构建中的“拉”与“做”。一些华人学者的研究提及了这种方式,如乔健了中国人建立和维持关系的6种方法:袭(承袭已有的关系资源)、认(主动与他人确认共同的关系基础)、拉(没有既有关系或既有关系太远时努力拉上)、钻(通过各种手段接近权威人物)、套(套交情、套近乎);杨美惠发现人们主要采用三种方法来发展关系:请客、送礼、做人情。这说明中国人可以通过自己也可以利用“拉”与“做”的方式和没有关系的陌生人、更遥远的其他人进行联系,人们互相“拉”与“做”,结成了一个关系复杂的网络。正是这种“拉”与“做”的存在,使得中国社会的人际信任不再全然束缚于先赋性的血缘与地缘,从而具有了扩张的无限可能性。因此,福山关于中国人际信任半径狭小的论述是不确切的。
我国的一些学者虽然认识到了中国社会中的关系和西方社会中的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有些学者往往为了行文的方便而按西方一些主流学者的模式进行论述。另外一些学者虽然对这两者之间的不同进行过阐述,但他们论述的重点是“这是中国人际信任的特点之一”,却没有注意到这种特点所带来的我国信任模式的“伸展”,即没有注意这一特点所带来的结构性的影响。
二、实用理性的信任内核
如果说很多学者对于“拉”、“做”关系只是论述不充分的话,那么他们对于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中的“实用理性”则可以用忽略来形容。很多学者在论述中国人构建人际关系所持有的核心价值时,往往只注意到了中国是一个的国家,认为在关系的延续和构建中,“人情”、“关系”、“道义”等等价值标准是主轴。但笔者更认同(特别是在“拉”与“做”关系的过程中,因为“拉”与“做”牵涉的往往是陌生人或遥远的他者)李泽厚先生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如果说,血缘基础是中国传统思想在根基方面的本原,那么,实用理性便是中国传统思想在自身性格上所具有的特色”,“它(实用理性)以思想为基础构成了一种性格一思想模式,使中国获得和承续着一种清醒冷静而又温情脉脉的中庸心理”。这一观点被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所证明。如彭泅清通过发现,中国人在人际信任构建中,相互信任的程度,并非取决于双方关系中所包含的先天的联结(如血亲关系)或后天的归属(如同学、同事关系),而主要取决于两人之间实质关系的好坏,这种实质关系的表现是利益。杨国枢和黄光国等人从区分不同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中国人的信任关系中有一部分是利益交换和工具性的。他们指出,中国人对家人讲责任原则、对熟人讲人情原则、对陌生人讲利害原则(虽然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将会阐明这种区分的不合理性,但其依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人信任关系的实用理性特征);黄光国从同样的角度出发把人们交往的对象分为“家人、熟人、生人”,指出人们处理这三种关系的原则分别是:情感性关系、混合型关系和工具性关系。由此,我们发现中国人的信任关系不是单纯的依靠“伦理”、“情义”等价值因素运作,同时,更应看到这一调查所难以呈现的东西—那就是伦理道德、人情之所以对亲人、熟人间的行为有框定作用,也是在于这种伦理道德具有分配资源、获取资源的能力。一旦发现道德不能为自己的利益提供支撑时,人们就会经常性地抛弃它,中国上的宫廷斗争以及家族矛盾可以给这一结论提供无数佐证。因此中国人的信任关系的内核是实用理性,但这种实用理性没有表现为即时的物物等价交换,而是呈现为时间、空间、价值位移上的“报恩”、“礼尚往来”而已。中国人这种深层的实用理性心理的存在,一方面促使人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断向外扩展自己的社会交往,另一方面导致在没有外在约束的条件下,中国人较容易为利益抛弃情义。也正是因为这一文化,上述的“拉”、“做”关系的现象才会在中国社会中广泛存在,中国社会人际的信任边界才具有如此强大的延伸性,信任模式才会如此多样和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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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推”的信任特质
之所以说杨国枢和黄光国把中国人际交往中的对象划为“家人、熟人、生人”的方法不够合理,是因为这种划分方式同样把中国人的信任边界固定化了,抹煞了中国中的另一重要特征—“推”。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的观点独到而精辟。其在《乡土中国》中指出:“我们的格局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基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在我们乡土社会里,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的系统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很多人都引述过这一段话,但他们往往忘了费孝通接下来的话:“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际上,只要加以理性思考,任何国家的社会人际信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差序”的,但在中国文化中,“推”的意识尤为强大。
构建社会的概念和命题具有微观和宏观、具体与抽象、理论与实践、个别与一般相贯通或相统一的特点,即儒家不是通过对立面来建构社会,而是通过社会的融合面来建构社会。可以说,正是“推”的文化理念及其运用,使中国的、社会、家庭及个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具有连续性和统一性的特点。如“家国天下”、“修齐治平”、“以德配天”等概念就是这样来的;其次,这种“推”导致的结果是,中国社会的信任结构没有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的明确界限,只有复制与缩放的关系。因此,中国社会的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信任有差别,但不是绝对的;中国社会的特殊主义信任与普遍主义信任有矛盾,但两者是可以转化和互容的。
“推”文化是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其与差序格局的关系可以说互为因果。如果我们放弃这一概念仅谈差序结构,忽略文化对社会的反作用力,必将给人以无源之水的感觉。笔者认为,正是两者的共同作用,影响了中国的信任边界,使中国的信任模式具有了自己鲜明的特色。
四、整体性或混合性的信任形式
很多进行中西文化比较研究的学者都发现,中西文化具有不同的特质及发展路向。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文化是“综合的尽理之精神”,讲究天人合一、阴阳和谐;是“分解的尽理之精神”,通过人与自然、人与天、思维与身体的种种对立造就人对外界的探索。逗这一点在很多方面都有表现,如我国传统的五行说认为,“金、木、水、火、土”五个基本元素,可以对应为人体内脏中的“肺、肝、肾、心、脾”,人的情感中的“忧、怒、惧、喜、思”乃至道德行为的“仁、义、礼、智、信”,五行不仅反映了自然之理,同时也反映社会、人事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阴阳之道贯穿于一切现实事物的动静、刚柔、进退、取舍、虚实等运动变化之中,并且由此形成了以易学形式来探究、把握这种变化规律的传统。这些概念、思想在西方文化中是没有的,西方文化讲求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这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表现在行为交往方面,就是传统中国人是将既有关系和交往关系混合在一起运行的。很多西方学者都发现,中国人的血缘、亲缘、地缘等既有关系会进人到交往关系中,成为交往的基础性条件,从而导致中国人只信任自己人,对外人则表现为强烈的不信任,呈现出一种典型的特殊信任模式。但我者杨宜音发现,随着社会发展和家庭功能的分化,加之交换交易的需要,“自己人”的内核会从自家人中脱离出来,有血缘、亲缘的家人可能被划为外人,外人可以变成自己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成为一个构建的过程。因此,中国人在交往过程中往往是把情感性因素和工具性因素杂揉在一起,很难分得清。另外,彭泅清也发现,所谓传统中国人对外人的不信任是基于起点的不信任,可以通过关系运作和手段来增加外人的可信程度,发展与外人之间的相互信任。
这种整体性一方面和中国的“推”、“做”、“拉”互相影响,互相强化,共同决定了中国人信任的弹性;另一方面,这种整体性所包含的混合性导致了中国人很容易从人格的不信任推至对系统的不信任、从道德的不信任推至对制度的不信任。这最终导致中国人信任感的相对脆弱及信任行为的谨慎。
五、“人性本善”的信任心理
中国文化传统有“人本善”的观念,这一基于人性的观点具有普适性和基础性,但这也造成了很多学者的困惑,因为他们一方面在实践中发现中国社会缺乏普遍信任,另一方面却在一些社会中发现,中国作为一个儒教国家,具有高度的信任文化,中国人普遍认为人性本善,所以在心理上对外人并没有不认同感。这一点在王飞雪与山岸俊男所做的关于中、日、美三国的人际信任调查的8个项目中得到了证实:对大多数人基本上是诚实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是3.56,日本是3.36,美国是3.74;对大多数人基本是好的、善的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为4.01,日本为3.29,美国为3.72;对大多数人是值得信任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是4.23,日本是3.36,美国是3.71;对受人信任时大多数人也将信任对方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为3.81,日本为2.64,美国为3.56;对受人信任时大多数人将做出相应回报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为4.16,日本为3.51,美国为4.22;对我信任他人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是4.07,日本是4.29;美国是3.93;对大多数人都相信他人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为3.24,日本为3.74,美国为4.43;对完全信任别人常常带来欢喜的而不是悲惨的结局的回答,中国的平均值为2.89,日本为2.96,美国为3.17。
分析可以得出,对于人性这一因素,中国的平均数最高;“人情”这一因素中国无代表性,介于美国、日本之间;信任行为这一因素中国与美国、日本相比得到的平均数最低。而信任行为与人性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为中国最低(r=0.310 ),美国其次(r=0.49 ),日本最高(r=0.56)。
同样在罗纳德·英格尔哈特所做的“世界价值观调查”中也显示,中国的儒教区属于高信任度的人际信任社会。
因此,笔者感到一种困惑:为什么一个具有高度信任文化和信任心理的却是一个普遍缺乏信任的社会呢?中国社会到底是高信任度的社会还是低信任度的社会呢?很多学者在以前的解答中往往是从一个非此即彼的静态思维方式出发给出一个一元化的答案,单纯地认为信任行为依托于信任文化,而没有注意社会结构、结构对人际信任的根本影响。从而简单得出中国社会信任度高或低的一元结论。
虽然调查显示,中国人的信任特征目前具有“两极性”,信任心理对信任行为的支撑作用薄弱,但我们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的信任心理将一直对信任行为没有作用,中国将永远是一个信任度低的社会,而应看到这种作用的发挥需要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支撑。因此,只要我们不断地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培育信任所需要的,“人性本善”的信任心理必将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动力。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模式既不是完全普遍主义,也不是完全特殊主义,而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以血缘、亲缘为中心,以实用理性为内核,以差序、差等为结构,具有边界弹性和“两极性”的关系主义信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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