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景德镇“都帮”伦理思想探析

时间:2024-10-23 08:23:18 政治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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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景德镇“都帮”伦理思想探析


  论文摘要:明清时期“都帮”能成功控制景德镇瓷业,除了难得的机遇外,还与其思想息息相关。本文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都帮”的伦理思想。

  论文关键词:都帮  景德镇  瓷业  伦理思想

  “都帮”是明清时期活跃在景德镇、从事瓷器产业的都昌人的利益共同体,居景德镇三大帮派之首,它们几乎垄断了整个烧窑业与瓷器业,以至于康熙期问出现了“而今尽是都昌籍,本地窑帮有几家”(《陶阳竹枝词》)的局面。然而,都昌人并非景德镇土著,他们只是元、明、清时陆续来景德镇谋生的客籍人,且多由贫困或破产的农民组成。无论是技术、财力还是地域优势,他们都无法与有着悠久制瓷历史的景德镇土著相提并论,可是为何到了清朝,都昌人却能够反宾为主,一举成为景德镇瓷业霸主呢?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感兴趣的问题。目前,一些论文与著作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作了一些解释。然而笔者注意到,这些解释几乎都有意无意地把都昌人的成功归结为历史机遇,如“三藩之乱”导致本地窑户破产,御用瓷器的民窑分摊制度使得本地窑户不堪重负而被迫“归田”等,而都昌人正是把握了这些“天赐良机”才成功立足景德镇的。然而据史料记载,明清时进入景德镇从事瓷业的外乡人不单是都昌人,还有鄱阳、乐平、抚州、丰城等地的农民。同样的历史机遇,为何鄱阳人乐平人没有把握住,偏是都昌人把握住了?

  笔者认为,都昌人成功掌控景德镇瓷业,机遇固然重要(这对于任何来景的外地人都是相同的),而其自身内在因素更是不可或缺的。要想发现都昌人成功掌控景德镇瓷业的秘密,除了寻找历史机遇等外部原因外,还必须对其内在因素作深入的研究。而本文则着重分析了都昌人的伦理思想。

  一、吃苦节约创新进取

  据石奎济分析,都昌人是在明朝出现生产关系的萌芽后才开始大规模地涌进景德镇。这些背井离乡的都昌人,大多都是破产的农民,以卖苦力为生,有手艺的就在景德镇做手艺,比如木匠、桶匠、泥工和裁缝等。没手艺的,他们就推车、挑担、撑船”。这些行业在当时应该是贫困的下层人干的,收入微薄,勉强维持生计。即便如此,这些行业的竞争仍然十分激烈,因为在景谋生的外地人,除了都昌人外,还有鄱阳、乐平、抚州等外地人。如果没有吃苦节约的精神,是很难立足的。比如,当“三藩之乱”导致本地窑户破产,御用瓷器的民窑分摊制度使得本地窑户不堪重负而被迫“归田”时,为什么没有任何资金、技术优势的都昌人能成功地接手这些“重负”并生存下来?原因固然很多,但起码有一点是必须的,即都昌人的“吃苦节约”精神。所以,石奎济认为,在景德镇发迹的都昌人都有“能吃苦”的特点。

  后来形成的“都帮”继承了先辈们的这种精神。比如,景德镇“三尊大佛”之首余英泾,这位拥有万贯家财的巨富,竟然是“两件长褂穿一过,木板旧房度一生”;在生产上,要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其厅堂挂有“黎明即起,洒扫清除”的条幅。“四大金刚”之首冯承就,在学徒期间“工作勤恳吃苦耐劳,对“烧窑业各行业业务精通”,成年后“省吃俭用,勤俭持家”阎。再比如“十八罗汉”之首王家在拥有不菲财产的情况下,其妻竟然“白天亲自下厨房烧饭、养猪,晚上经常擂料到深夜”。

  而创新进取的精神,亦明显地体现在都昌人及后来的“都帮”身上。明末清初时,景德镇本地人的制瓷技术是不外传的。都昌人想突破这种行规并染指瓷业必须有创新进取的精神。比如,“补窑原为本地魏姓专业,魏姓带了两个徒弟,但徒弟没学会,师傅就早逝了,技术失了传,于是都昌人就试着干起来了,进而由补窑而挛窑又挤进了满窑行渐渐地控制了满窑行”,还成功地插手“匣砖行、画作行、成型行、及至窑厂行”。在为数不多的关于来景谋生的都昌人及“都帮”中,这种创新进取精神随处可见。正是因为这种精神,都昌人不但取代了景德镇土著而控制了制瓷业,而且促进了这个行业的长足发展。梁淼泰认为,正是制瓷技术被诸如都昌人等外籍工匠所掌握,才得以“保持了技术的稳定性这是景德控制瓷技艺长期不衰的关键”。

  二、诚信经营和气生财

  如何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对于商人来讲十分重要。“都帮”的成功,肯定与其经商之道有关。很遗憾的是,与“都帮”早期经商活动相关的已不多见,笔者手中的材料主要是近代的。在研读材料的过程中,笔者发现“都帮”十分注重“诚信经营、和气生财”原则。

  比如,“余英泾做生意最讲信誉二字。销出的瓷器,什么样的货卖什么样的价”,工人“在包装时,稍有错装的情况,都要受到他的责备”,“客商谈生意,不论生意成否,他都要热情接送”,对于“长工偶有差错,他总是好言开导,从不克扣工钱”。而白手起家的余旺青亦如此,他“遵守商业信誉”,“信守业务,具有高尚的商业”,同时能“保证产品质量”等。表面上,“都帮”由于控制着景德镇瓷业,看似产品不愁销路,而实际上,来自外部与内部的压力一直存在着。比如,刚刚在制瓷业有一席之地时,如何突破其他窑户的封锁,把产品成功地销出?成功控制景德镇瓷业后,如何应对因帮内不同的窑户生产相同产品而导致的客户争取问题?很明显,对待客户的态度与产品质量就自然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三尊大佛”、“四大金刚”与“十八罗汉”也并非全是都昌人,也就是说即便到清朝晚期,“都帮”也未能一统天下,瓷业的竞争依然十分激烈,行情还没有达到非买“都帮”瓷器不可的地步。在这种背景下,任何一个商家如想生存,其在处理与客户的关系时都得注意“诚信经营、和气生财”,“都帮”亦如此。

  由于资料的缺乏,笔者未能查到明末清初时“都帮”的经商记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都昌人如果不能够做到“诚信”与“和气”的话,断不可能形成“都帮”,更不可能控制景德镇瓷业。

  三、见义疏财积德行善

  由于全面控制景德镇瓷业,“都帮”严重影响了景德镇土著的利益,以至于出现了诸如“都乐械斗”的恶劣事件。作为外乡人的“都帮”,必须正视与土著的关系。这种关系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都昌人能否顺利在景德镇立足与发展。正是基于此,“都帮”采取了非常谨慎的做法,即除非根本利益发生冲突而被迫积极斗争,否则以安抚为主,让景德镇土著从内心接受“都帮”,不再对其生产活动实施破坏。这种安抚主要表现为慈善活动。

  比如,都昌会馆“设置义渡”、“为死难者施舍棺具”、“举办本镇民众卫生事业”、“赈济灾民”、“办学校、兴”等。都昌会馆下设“福缘社”,专门从事救济,举办公益事业。再比如,冯承就对“镇内所有公益事业,他都乐意资助,带头募捐办学、修路、修桥、修沟”,“公益事业,能慷慨解囊,尤其就荒灾连年时期,更为同情乡民”。余旺柏“见贫困者为之衣食棺葬,无所惜。镇创办小学及公局会社,必首捐巨金”。冯宗旺“慷慨好施与,有朋之有急难,以及地方公益等事,有请于君者,立应之无难色”。

  说到底,“都帮”与本地人的矛盾就是利益冲突。要化解矛盾,在利益上作出一定的牺牲是非常必要的。由上述材料可以看出,“疏财”与“行善”在“都帮”中是非常普遍的行为,而都昌会馆“福缘社”的设立,则使这种善举上升为“都帮”集体意志。“都帮”的成功靠的不是慈善事业,但缺少了慈善事业,“都帮”把控景德镇瓷业几百年绝对是不可思议的。

  四、帮派利益至上

  明末清初来景的都昌人多数是破产农民,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无法与本地人相提并论。可是若干年后,却能成功地控制景德镇瓷业,这与其强烈的帮派利益至上意识密切相关,而帮派利益至上的重要体现就是都昌会馆等利益共同体的建立。

  这种利益共同体一直伴随着来景谋生的都昌人,万历年间都昌籍人在民窑业中已取得优势,并自成一帮,清朝出现了金兰社,后来演变成都昌会馆。都昌会馆建立时,直接表明其宗旨就是“为了防范异乡或行外的欺凌,并为同乡同行的狭隘利益服务”。具体说就是“敦睦乡谊避免同乡竞争,保证获利……沟通商业信息,交流商业经验……调解矛盾,仲裁商业纠纷”。后来,几乎每次会馆的重建,都要强调这个宗旨。蕴含其中的“同乡亲情”表明都昌人找到了共同点,并因此而成功地团结在一起。任何在景的都昌人,必须依附于都昌会馆才能够有所发展。反过来,任何损害这个集体利益的行为,都会导致“都帮”群起攻之,比如,金兰社地盘官司、1927年都乐械斗等等。在这些矛盾与冲突中,“都帮”显示了强烈的宗派利益至上意识,而这种宗派利益至上意识往往使得各种冲突多以“都帮”的胜利而告终。“都帮”这种维护自身利益的做法,虽然体现了一定的阶级性,但是其中的团结精神,或许正是都昌帮能立足景德镇镇的原因之一。

  明清时期陆续来景的都昌人及后来的“都帮”,多数是没有知识的农民及其后代,他们没有为自己的创业史立传,而近代之前关于他们在景德镇生活创业的记录也非常少,更不用说去关注他们的思想了。但是,笔者在查阅与“都帮”相关的时始终感觉到,要想搞清楚“都帮”能在景德镇成功创业并生存的原因,离开其上的优势,单纯去作任何其他的解释难以让人信服。基于此,在材料相对不足的情况下,笔者撰写此文粗略地阐述了“都帮”的伦理思想,也谨以此文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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