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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马克思的新哲学观-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开始
论文关键词:自然;原生自然;物质实践;观念
论文摘要:是知性直观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还是遵循马克思从人的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基本原则,进而深刻理解马克思的新,这是是否真正理解马克思新哲学的关键,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哲学观,就应该“始终站在现实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从现代社会的发展现实出发,人的社会物质实践与人的观念之间存在着以下两层关系,一是认识层面上的,即人们把人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认识对象所形成的关于社会生活及其变化发展的观念和看法,也就是对现实社会的认识;二是透过现实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及结果去追问支配这些活动及结果的价值实践观念。在这两种关于实践的观念中,前者是客观决定主观,也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认知)意识,后者则是社会(价值)意识改造自然与社会。两者的现实关系从根本上来讲是前者决定后者,而从变化发展的过程来讲则是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因为正确的认识是建构正确价值实践观念的基础,而正确(价值)实践观念的形成又是实际正确地改造自然与社会的现实前提。反之也一样。所以,本着马克思的这一根本原则,来认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哲学观及其现实的重要意义,就成为彻底摆脱传统哲学思维方式束缚的唯一选择。
一马克思新哲学的起点
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西·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谈到这一《提纲》时所说的,“这些笔记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这其中的“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正是作为理解马克思新哲学观起点的理论和现实依据。而包含着十一条新思想内容的《提纲》就已经展示出马克思新哲学观的轮廓和发展线索。
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在此,可以看到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也是从现实出发来认识世界的,缺陷“只是”在于直观地仅从客体的方面去理解事物、感性,而直观的结果则是现象地、片段地、孤立地、静止地和非联系地来理解事物和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个人。这样的理解必然导致形而上学甚至还可能导致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理解的事物、感性、现实不是真正具体的现实,而只是一种抽象的现实。这样的现实虽然也与人有关,但只是与单个、孤独的抽象的个人有关。进而就把感性的现实人为地分成抽象的自然界和抽象的社会,而不是把现实世界看作是由人的社会和相应的自然所共同构成的。在人与自然的领域是唯物主义,而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领域自然也就成了唯心主义。其根源在于没有看到,当把社会作为认识对象来理解和把握时,社会及人的实践活动也同自然界一样,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马克思说:“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这表明,在马克思之前的哲学,不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在各自抽象地发展着自己的哲学理论,唯心主义往往还要略胜一筹,但“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什么是“现实”,什么是“真正的现实”的哲学的出发点问题,也就是哲学关照的现实究竟是什么样的问题。而根据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片面性的分析与批判,马克思哲学视I}中的现实,是由社会的人的各种实践活动以及社会的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各种自然事物有规律的活动,和这两种活动彼此的相互作用所呈现的实际状态共同构成的世界。而其中承载着各种社会关系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之所以是人的活动,就在于这样的活动是区别于自然事物活动的、有思想有目的的活动。所以,社会人的实践活动是自觉的能动的活动,相对于自然事物而言具有明显的主体性和主观性特征。这样的主体性和主观性特征,是由社会人的实践活动与自然事物的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直接结果—人工(社会)自然的出现所确证的,也就是费尔巴哈所“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之所在。而真正属于人的实践活动是以其有目的有思想为特征的,也就是以人的脑力和体力所形成的合力及其外化构成了认识层面上的真正人的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费尔巴哈“仅仅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是片面的,甚至也可以说是错误的,因为把表现脑力劳动的理论思维活动与人的体力劳动绝然分开很显然是脱离实际的。认识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所形成的关于实践活动的观念,与人们在认识的基础上所建构的支配实际活动的价值实践观念不能混为一谈,只注重前者而轻视后者,导致了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相反,注重后者而忽视前者,导致了唯心主义的独断论。传统哲学的这些缺陷都源自各自狭隘的哲学立场,旧唯物主义片面地理解和重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没有看到支撑这一关系的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因而轻视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就成为必然;唯心主义则片面地理解和重视了人的方面,没有看到离开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只能是抽象和虚幻的人的社会关系,因此而导致“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和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也就成为必然。
马克思新哲学的出发点所具有的革命性和时代性特征,就表现在从社会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方面,也就是主体和主观方面,以及社会人的实践活动与自然事物的活动和变化,及其相互关系去理解现实世界,并把现实社会人的实践活动方式作为认识对象,去理解人们所形成的关于实践的观点和看法,以及人们借助于科学实验和社会这样的认识性实践所获得的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人的各种社会活动)在认知意义上的观念和看法,同时也通过现实社会人的实践去理解在认识的基础上所建构的改造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价值实践观念。正是这样的现实世界向人们展示了人的社会自然与原生自然所构成的整体的现实世界图景,这才是真正的现实世界。在这样的世界图景中,人的社会自然与原生自然之间相互的辩证关系展现在世人的面前,而且彼此共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变化和发展。站在人的社会自然与原生自然的相互辩证关系的立场上看现实和世界,作为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实践活动就自然地进入了人观察现实和世界的视阂,也就是人的认识领域。因此,马克思新哲学所具有的性不是把人的社会实践引人了认识论,而是站在新的立场新的高度所获得的哲学关照的新视闭。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如果没有和商业,哪里有自然科学?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存着,而这一切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但是,这种区别只有在人被看作是某种与自然界不同的东西时才有意义。”从这一段话语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正是从人的物质实践这一感性现实及其与现实世界的相互联系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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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和商业活动及其结果不仅是形成科学认知理论的必要前提,而且本身也是在认识的基础上所建构的价值实践观念外化的表现。有效的改造自然和的实践活动离不开正确认识这一前提条件。所以,马克思在批判旧唯物主义没有从主观方面去理解事物是非常实际和深刻的。工业和商业作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是没有疑问的,但知性直观地把它作为整个现实世界的基础甚至是本体就违背了马克思新观的原意〕因为马克思在肯定了工业和商业所导致的人工自然形成的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原生自然的先在性。更何况真正的现实世界是由原生的自然和社会的自然所构成,不论是原生的自然事物,还是社会自然的事物都是物质世界长期变化发展的结果,而作为社会自然存在方式的人的实践活动,不过是物质世界不同事物各种运动形式的特殊而高级的表现形式而已,作为其他事物存在方式的运动形式并不会因为工业和商业的停顿而消失。相反,会表现得更加充分和完整。只不过由于有了社会自然不同于原生自然的运动变化,才使得现实世界的内容更加具有丰富和绚丽多彩的人化趋向。尽管如此,人的社会自然的变化发展不论何时都必须以不违背原生自然的客观规律尤其是生态规律为前提,更不能以破坏原生自然的客观规律来发展社会自然。因为原生自然的客观规律同样也是社会自然存在的根本规律。
总之,马克思新哲学观的出发点,就是各种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所构成的现实世界。既承认原生自然的先在性,又承认不脱离原生自然的社会自然属于人的特殊性,也就是既承认物质世界的本体地位,又确定由人的脑力和体力所构成的合力的感性具体的表现即社会实践活动,对于人的社会生活的基础性地位。彻底的唯物辩证的新哲学观,就来源于对这一由各种事物所构成的差异统一世界的现实性理解。
二马克思新哲学的真理观
“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当然,意识起初只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从这段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意识一开始就与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对社会自然的认识和对原生自然的认识是同时发生的,这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都在社会自然与原生自然的相互关系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展现。也就是说,要真正的认识自然,人不可能离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得以实现;而要真正的认识社会,人也不可能离开人与自然和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而得以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不可能分离的,所以,传统上的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就是现实的、具有意识的个人和由不同的个人组成的社会与自然界的现实关系。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区别就在于,是通过对现实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认识来解释人的观念的形成以及人在正确认识基础上所建构的、支配人的改造性实践的(价值)实践观念,还是从观念的东西来解释人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前者属于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后者则属于传统的唯心主义。
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传统的唯心主义正是乐于撇开人的感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去抽象地议论人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现实性问题。因此,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这里已经涉及到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的现实性,也就是人的认识与现实世界的同一性问题。而唯心主义离开感性抽象地来议论人的(认识性)思维,除了空洞的议论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就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而要实现(认识性)思维与现实世界的同一性,仅在思维的层面进行争论是不可能实现的。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这就表明(认识性)思维是否正确并具有真理性,不是单纯的思维理性就能够解决的,思维的客观性和真理性是理性和感性内在统一的结果,而感性的东西就是促进人对原生自然的认识不断深人的科学实验实践,和促进人对社会自然的认识不断深人的社会实践。没有这两种实践形式的参与,人对原生自然事物和社会自然事物的认识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不断发展,同样没有这两种实践所揭示的不同事物本身的呈现,就不可能证实或证伪人的(认识性),维是否具有或不具有正确性或真理性及其现实性的力量。
科学实验和社会调查实践及其结果,是与人的认识是否具有正确性或真理性相联系的,与人改造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实践相比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异,其功能是促进或验证人的认识,属于人的认识活动领域,所以称其为认识性实践。这是从人的现实生活即实践活动出发而做出的客观性判断,而人的认识的正确性或真理性,正是人的理性思维和感性的实践所揭示的客观事物本身在认知层面上的内在统一才得以完成的。这就表明,在人的认识活动领域,客观决定主观是其明显的特征。只要承认这一点,也就应该承认真理性的认识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客观的。因为真理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客观事物本身和彼此间相互关系及其规律性向人的展现,哪怕是在认识性实践参与下的展现,形式与内容都不可能分离。如果真的分离了,那还有客观事物本身的存在吗?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生活过程。”
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出发,去解释人的观念的东西,首先就是要从人的认识性实践出发,也就是由科学实验和社会调查这两种实践去参与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生成关于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观念,进而通过这两种实践所揭示的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来人们关于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观念是否正确或具有客观真理性。
这样,具有真理性的关于自然事物的认识就形成关于自然的科学,它的对象是原生自然的各种不同的事物和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具有真理性的关于社会不同事物的认识就形成关于社会的科学,它的认识对象就是各种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结果,以及这种活动和结果所承载的各种人的社会关系。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实践是(社会)认识的基础”的命题才是成立的。它与对自然事物的认识在性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人的认识的客观对象。但要注意的是,关于社会即人的各种实践活动的认识,形成认识层面上的关于实践的观念,这与人们在认识社会即人们现有的实践活动方式的基础上,所建构起来的对现有不科学不合理的实践方式的改造意义上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是属于不同层次和不同性质的实践观念。这一点必须要加以严格的区分,否则,还将继续为此而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整体上来看,不论是自然事物的活动,还是社会人的实践活动,都是客观性的物质活动,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所建构的改造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对于自然事物而言,就是要改变自然事物原有的存在方式,进而满足人们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对于社会事物而言,就是要改变已有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实践方式及其结果,进而满足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间和谐关系的需要。两种需要必须相互匹配,协调发展,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的人化与人化的自然”的内在统一,也就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才是可能的。而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就是现实社会人的价值实践活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而使现存的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就是要在正确认识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基础上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特别是要改造现存世界一些人以破坏原生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生产实践方式,更要改造在自发状态下形成并一直延续至今的不科学不合理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马克思新向人们表明,新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要变革世界。而变革世界的活动就是人们在正确认识自然与社会的基础上,建构科学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实际地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这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的更为重要的方面,也就是改造性实践方面,这已直接涉及到人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感性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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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克思新的价值观
马克思在《提纲》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哲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这是此前只知道一味地解释世界的旧哲学所无法比拟的。解释世界只是解决了人对世界的认识问题,要解决实际问题,还需要感性的改造性实践活动才能实现,也就是“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
但是,改造性实践活动要取得成功也必须具备相应充分的条件,这表现在主观方面,最基本的就是:第一,必须对改造的对象(自然事物和事物)要有正确的或真理性的认识;第二,必须在正确或真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建构可操作的改造性实践观念。前者属于认知理性,后者则属于实践理性,是人的思维活动的两种表现形式。从人的现实思维活动来看,实践理性在复杂性和创造性程度上都要比认知理性高级得多。这主要体现在人工产品、模型及工程的设计、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经济和制度以及规范的设计和建立,还有具体操作程序和措施的设计等,这些设计作为可操作的改造性实践观念,又承载着可以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和好处的价值观念,也就是改造性实践的目的。因此,如果没有这两方面的必要前提,人们的改造性实践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并取得成功是很困难的,而且很可能是以失败而告终。所以,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就成为现代人改造性或价值性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这不论对于自然事物的改造,还是对于社会事物的改造,原理上都是一样的。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鳖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的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
这表明,人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认识结果不能直接用于社会的人的改造性实践活动,而必须在认识结果中所内涵的真理性认识和价值判断与选择的规范和指引下,首先进人人的实践理性思维环节,并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建构可操作的改造性(价值)实践观念,进而在其支配和下进行实际的改造自然事物和改造社会事物的生产实践和变革不科学不合理社会关系及其制度的实践。这样的实践是具有创新性和革命性的实践,是产生原生自然和社会自然原来所没有的新事物的实践,正是这样的实践使人工自然与先进的社会制度,从原生自然中呈现出来,从社会自然中诞生出来。这时,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内在统一也就充分展现出来。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白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着是并合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里所说的“环境”当然不只是指原生自然,同时也包括社会自然,而这种环境的改变,首先是在人的实践理性思维环节所建构并完成的,即首先是以观念的形式呈现的。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人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⑩。这其中已经显露出,在认识的基础上建构可操作的改造性实践观念的、现实的人的认识性思维与改造性实践理性思维之间的先后及辩证关系。正是有了这样的前提,才会有现实的人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改造性实践活动,进而也才会有“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这样的现实世界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自然的人化和自然的非人化及人化的自然同时并存。
人的改造性实践活动,即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是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基础上,在建构了可操作的实践观念的前提下而产生和发展的。也正如马克思所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哪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井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动物的生产和建造是本能的活动,而人的生产却是超越和高于本能的实践理性的创造。它的前提是“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而懂得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就是要正确认识各种自然事物及其与人的社会生活的价值关系。“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并且“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内在的尺度和美的规律”就是人在正确认识不同自然事物尺度即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所建构的实践理性的实践观念。这种实践理性的实践观念,就是现代社会具有科学性的现代技术在观念上的体现。而对各种自然事物不同尺度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的结果,就是关于不同自然事物的自然科学理论。只有前者与后者的和谐统一才构成人类改造自然的科学尺度,也就是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规律与人的需要的和谐统一。在这里,马克思虽然只是就人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而做的论述,但对于改造社会自然的人的活动而言,在原理上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一是认识的对象不同,一个是自然事物,一个是社会的人本身;一个是没有思想的物,一个则是有思想的人。其次是改造对象的不同,一个是可以把人的意志和想法强加上去的物,另一个则是有思想有利益需求的人。改造物是改变物的存在形式,改变人则是改变人的观念或思想。因为人的行动及其结果是受人的改造性(价值)实践观念所支配和控制的。所以,改造前者容易,而改造后者难。难怪,现实世界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及结果与改造社会的活动及结果如此的不匹配,看来原因就在这里。
马克思新哲学观的创立,根本的目的就是要在深刻批判社会的基础上,为人类彻底改变这样的不匹配状况指明前进的方向。当今世界已经进人全球化的阶段,在自然科学及其技术的推动下,在资本无孔不人的流动过程中,使得人类生活的社会化程度已经远远地超过马克思在世的时代。因此,马克思在一个半世纪前所确立的新哲学观的立脚点,即“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在今天依然正确,也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必须坚持的哲学立场。
虽然在马克思新哲学的论述中没有明确的哲学层面关于价值问题的论述,但从现实的立场出发就不难看到,马克思关于改造现实世界的哲学论述,以及关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的论述,就是对哲学层面上价值问题本质最为透彻的揭示。也就是说,现实世界的价值现象和本质,都是在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得以发生、发展和实现的,价值的本质就是人在正确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基础上,对自然和社会具有创造性的改造,在此基础上也才会有各种各样正面或负面价值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因此,马克思的哲学价值观就内涵在关于认识与改造的哲学论述之中。
现实社会从事各种实践活动的个人,以及与这些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和由这些实践活动所承载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而原生自然与社会自然的相互关系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新哲学的现实视闭,它的出发点是现实社会中具体的个人及其所从事的各种社会性的实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去了解人对自然事物的认识成果及其过程和发展水平;同时也了解人对社会事物的认识成果及其过程和发展水平。更为乖要的是,通过这些活动去了解实际支配和控制这些活动的改造性(价值)实践观念,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是否公正。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而不是相反。与此同时,人的物质实践活动还承载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正是面对这样的现实前提,马克思新哲学中的物质本体论、唯物辩证的关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论和改造论及其历史理论,是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的,并且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新哲学观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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