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的现象学:从胡塞尔、德里达到亨利

时间:2020-08-27 11:42:39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手势的现象学:从胡塞尔、德里达到亨利

  摘要:手势的地位、意义和作用在现象学运动中经历了奇特的变迁历程。在胡塞尔那里手势因其含义的模糊性而被排斥在表述之外,沦为第二性的、可有可无甚至是有害的东西;德里达的解构理论让包括手势在内的所有不在场的指号“补充”、“冒充”并“顶替”到在场的表述之中,从而形成表述与指号的延异运动。手势在这里摆脱了第二性的地位,它与表述难分难解地交织在一起;在M.;亨利这里,身体语言(当然包括手势)一跃而成为第一性之物,成为胡塞尔的“表述”、海德格尔的“道说”以及德里达的“延异”的基础。;
关键词:;手势;现象学;亨利;生命的言说 ;





一只伸出的手,一双张开的臂,意味着什么?这个几乎用不着回答的问题在现象学上却搅起一阵阵风暴,让现象学运动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其间的思想家也因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而展现出自己独具特色的理论旨趣。胡塞尔、德里达和亨利(Michel;Henry)就是最好的例证。;

一.胡塞尔:“我们要将表情和手势排除在表述之外……”;

胡塞尔对手势的探讨是在他的符号现象学理论中进行的。在《研究》之“第一研究”中,他一开始便把符号(Zeichen)这个概念划分为不对称的两块:表述(Ausdruck)和指号(Anzeichen)。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含义”(Bedeutung),如表达观念或一般对象的词语或名称,而后者则没有“含义”,如钮扣、纪念碑、红绿灯等等,——当然,这并不是说指号没有意义,而是说,指号虽然向我们指示了什么、指明了什么,或者说让我们联想起什么,但它并没有与“含义”即观念对象建立起一种单义的、明见性的关系。;
在胡塞尔的体系之内,这样的本质性区分是显而易见的,但随之产生一个新的问题:我们在表述时常常伴有表情和手势,它们是表述还是指号?它们有含义吗?胡塞尔明确地把它们排除在表述之外,概括起来,原因有下列几点[1]:第一,我在说话时所伴随的表情和手势是无意中进行的,它们并不带有告知的意向;第二,当然,如果停止说话,单单使用表情和手势,似乎也可以使周围人理解我,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们也像话语那样具有“含义”,因为“在表示者的意识中与被表示的体验”不“是同一个现象”,就是说,我想借表情和手势进行表达的东西与对周围人来说已经表达出来的东西是不一致的,——这里的“不一致”,是指必然的模棱两可,是含义或观念对象的不透明性,它不能通过在日常交往中偶然达成的一致而被否定;第三,即使周围的人能够对我的表情和手势进行解释并藉此了解了我内心的思想和感情活动,即使它们“意味着”某些东西,它们也仍然不具有含义,就是说,它们不具有确切的语言符号意义上的含义,而只具有指号意义上的含义。;
总而言之,手势和表情充其量是对体验的“传诉”,而心理体验,如果我们认为它就是指表述的意义或者表述的含义,那就错了。实际上,具有意指功能和含义意向的符号是词语或名称,手势和表情总是指示性的、联想的和模棱两可的。因此,胡塞尔坚定地指出,“我们要将表情和手势排除在表述之外”[2]。于是,手势和表情被胡塞尔从表述中分离出来归入到指号之中。;

二.德里达:“它们的交错是原初的……”;

无独有偶,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也对胡塞尔的符号理论抱有极大的兴趣(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这本著作的副标题上可以看出来:《声音与现象——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符号问题导论》),但他的理论旨趣与胡塞尔的是根本异质的,如上所述,胡塞尔以“含义”作为界标把表述与指号(包括手势和表情)区分开来,而德里达则倾全力证明这种区分是非法的,表述与指号是原初地交织在一起的。;
德里达思考的起点正是胡塞尔的“第一研究”。他正确地指出[3],在胡塞尔看来,手势和表情是一种非意识、非志愿的指号,它是一种窃窃私语、一种含糊不清的嘟嘟囔囔,它不符合语言的最终目标(telos):意指(bedeuten)或“想说”(vouloir-;dire)[4]。;
“意指”或“想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最终目标?为什么恰恰是含义而不是其它的东西成为指号与表述之间的分界线?对于这样的课题,德里达认为[5],胡塞尔一直都是进行正面的推演和证明,但他从未对它提出过质疑。如何质疑这种分界线及其对指号与表述的划分呢?德里达采取了欲取先与的策略,他首先肯定了胡塞尔的思路,即[6]:;

语言的原初职责在于完成交往的功能,但人们在交往中遇到诸多障碍,比如他们相互之间的体验和心理体验及其在这两种体验之间起着中介作用的“话语的物理方面”。如何克服这种不透明性和障碍而完成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呢?只有当说者在说话时进行了赋予意义的行为,而听者也理解说者的意向时,交流才能发生。;

然后,德里达把胡塞尔的这一思路推向极端,意向或意指之所以成为表述与指号之间的分界线,是因为意向永远对自身在场,换言之,;

“每当赋予意义的行为、激活性的意向、‘想说’的活的精神性并不完全在场的时候,指示都会存在”[7];

这样,德里达便认为自己找到了胡塞尔思考的隐秘构架。那么,如何解构这一构架呢?德里达一方面从符号学出发进行解构,其主要思路如下[8]:既然胡塞尔认为符号的本质在于含义,含义就是一般对象或观念,而观念是无限可重复的,这也就是说,自身的当下在场是一种永恒在场、重复在场、同一在场、原感知的在场或体现的在场,想象、再现和当下化(Vergegenwaertigung)与它们相比是一种第二性的东西,德里达问道,在当下和永恒之间难道不是已经插入了某种非在场吗?如果重复和永恒依赖于想象和当下化,那么可不可以说,非在场的东西不仅嵌入到在场之中,甚至还是在场的前提?;
另一方面,德里达从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内容出发对“自身的当下在场”这一表述中的“当下”(Gegenwart)进行解构[9]:由于胡塞尔承认当下只有与滞留(Retention)和前摄(Protention)在一起才能构造一个完整的现在,而滞留或前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下,因为滞留已经离开当下,虽然在瞬间之前还在当下中进行,而前摄也不在当下之中,尽管它在瞬间之后就能成为当下[10]。;
这样,德里达通过符号学和时间性两个进路便完成了对自身在场这一构架的解构。在这之后,下面的结论便是顺理成章的了:;

“因此,表述并不作为一个层次补充到一个先表述意义的在场之中,同样,指示的外在也没有偶然地影响表述的内在。它们的交错是原初的,这种交错不是方法性的关注和耐心的还原能够摧毁的偶然性联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