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转型时期的个体道德价值

时间:2020-08-28 08:58:34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论社会转型时期的个体道德价值

  论文关键词:社会转型 个体独立化 道德价值 道德激励

  论文摘要:社会生活发生转变与个体的独立化相伴互动,构成了中国今天向现代社会的文化转型的两个侧面。由于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道德品性是市场经济社会所迫切要求的,而且有道德价值目标引导的生活才是合乎人性本质的生活,我们就必须关注这一转型时期的个体道德价值面貌,并研究、解决个体发展道德价值的激励问题。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个体独立化现象

  1949年之后的很长时间里,人们曾相信计划经济是使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最有效的手段。但经过三十年的社会生活的验证,它至少不是最有效的手段,甚至不是“比较有效”的手段。而且从普遍的社会生活的角度来看,它还造成了过强的社会控制,过于集中的社会权力,压抑个体的活动动机的结果。最近二十多年的生活已经表明: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有效、更倾向于鼓励个体的活动动机、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正在加快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这构成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最重要的特征。

  社会生活发生转变的同时,出现了个体的独立化,两者相伴互动,构成了中国今天向现代社会的文化转型的两个侧面。比如,农民向城市与工业的流动,实质上是农民的“自由”化与独立化。农民中的一部分,正在作为独立的个体,转人城市与工业,成为工业中新的人力资源或者城市中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所谓“自由”化,即摆脱对土地与地缘关系的依附成为“自由”打工者或“个体户”;所谓“独立化”,是指摆脱对血缘关系的依附。

  与此同时,在城市中也在发生一种相似的变化:个人与所属“单位”的关系的松散化。经济体制的转轨造成了人们实际生活前景上的种种偶然性与不确定性,这一方面使那些有条件利用这些偶然性的人们立即得到了经济上的好处,另一方面也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面对选择的可能性;同时,企业在公司化、成为独立法人的过程中开始了在人力资源上的真正竞争,这种竞争也为个体赚得了一定的自由,个体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安排了。于是,在城市中出现了一个年轻人的社会:他们或者与“单位”保持一种松散的关系,在外面寻求生活和发展的机会;或者与之完全脱离了关系,到收人高的公司里去工作。这些公司对他们来说,远不像以往的“单位”那么有约束力,他们在那里只是打工,他们自己并不隶属于公司,如果需要,他们可以随时离开公司。

  个体的独立化,即个体从对血缘与地缘关系的依附、从对“单位”的刚性隶属关系中逐步独立出来,是社会转型期中正在发生的一种趋势,并且这种趋势与生活样式的变动同时发生并互相促进。因此,面对生活样式的现代化转变和个体的独立化,研究中国人的社会伦理与道德呈现的面貌,将是一件极有意义且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二、个体道德价值的内涵及其作用

  伦理与道德都属于我们生活中的特殊价值。伦理是共同性的价值,道德则是个体性的价值。道德更具有个体性、独特性和更依赖于个人的心性,其发展与实现的方式是个体的,是个体的精神自由,是完善自身的可能性。

  个体道德价值,在道德哲学上理解为个体自由地选择与实践一种诉诸心灵和精神的品性和人格,并对自身的行为做出善恶评价。中国传统道德中关于“修身养性”的观点,表达的就是与此基本相同的意思。个体道德价值重视理想和信仰的终极关怀意义,当个体对某种理想价值或信仰价值产生认同感时,也许就找到了可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归宿。道德品性是内化于心的美德,是人的一种价值规定,又是个体行为的规范和进行善恶评价的道德依据。个体自觉自愿地理解和实践道德品性,以求养成完善的道德人格,这是道德修养的更高境界。

  个体道德价值对个体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

  (1)生活中精神文化的重要性,决定了个体道德价值可以引导生活的发展方向。就个体的生活本质而言,不做道德评价的生活是缺乏价值激励的无生机的生活,而不能作善的评价的生活不是好的生活和真正的生活。生活内在的本质要求个体遵循道德价值的引导,约束物质消费生活于一个合理的限度,选择有利于自我完善的发展方向。

  (2)个体道德价值的实现与自我完善是所有伦理生活和道德生活实践的最终目标。虽然对每个个体来说,这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修炼过程,但生活本身不断地创造着向目标接近的源源活力,而每个个体在向理想的道德人格努力的征程中,同时也在建设着理想的社会伦理秩序,促进日常生活伦理和公共生活伦理状况的改善和发展以及社会伦理文化的建构。

  三、个体道德价值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的转轨和变革对个体道德价值的培养和形成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问题在于:个体能否把对道德价值的认识落实到实际的生活实践和行为之中?由于个体的道德实践依赖的是主动的、自觉的意识和自我内心的激励,它不可能取决于外力的推动和催化,因而个体发展道德价值的激励性问题在今天的生活中显得特别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表达的道德态度与实际的道德行为相脱节。一些人能够很容易地就某一道德事实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并做出善恶评价,但却仅此而已,没有去实施道德行为的动力,这就是所谓的“只说不做”。

  (2)把道德价值只看作是人生的理想追求,只在心理上表示认同和赞许,缺乏实实在在的道德努力。这则是所谓的“可望而不可求”,仅仅是“心向往之”而已。

  (3)缺乏自我道德激励的另一种表现发生在“人我”评价关系中。某些人对他人的道德行为和社会的道德状况评价较低,似乎不满意别人所做的一切;而自我的道德评价却较高,认为自己的言行是符合道德要求的,自己的品行是高尚的,自己可以站在一旁期待他人和社会的道德改善。

  道德激励要求的是个体“愿意”践履道德价值,它建立在个体的道德态度、道德理想和道德评价之上,最终落实到道德行为之中。如果个体缺乏自我的道德激励,就不可能自觉地发展和实现道德价值。

  四、关于个体道德激励的对策思考

  面对中国向现代社会的文化转型时期出现的个体道德激励问题,我们应当进行具有深远意义的对策思考。笔者认为,主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发展民主政治。民主政治一方面熊够容纳每个个体的独立发展,一方面能以一些特殊的安排避免个体发展之间的大量冲突,并当冲突一旦发生时以一些特殊的公认的制度性程序解决这些冲突,因而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今天生活的一个基本变化,是个体正在经历独立化的发展。随着这种发展,民主政治也将不断发育,并逐渐具有更充分的形式。着眼于未来的发展,着眼于所面临的实际利益关系协调的需要,我们的社会在最近的将来,应当把发展民主政治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