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中“安之若命”的解读

时间:2024-10-05 11:24:50 振濠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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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中“安之若命”的解读

  《庄子》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中外众多学者的关注,学界对其的研究方法也可谓是百花齐放,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庄子》中“安之若命”的解读,欢迎阅读!

  《庄子》中“安之若命”的解读 1

  对《庄子》命的理解,前人多有贡献。刘笑敢先生发展张岱年先生的观点,提出"庄子所谓命有一种假设的意义,不同于宗教神学之命。《寓言》提到,'莫知其所终,若之何以无命也?莫之其所始,若之何其有命也?',说明命不过是对不可解释的事情姑且言之为命而已。"这一观点对笔者有重要影响。

  《庄子》之命的观念摆脱了宗教神学之命这一特点,周启成先生也提到过,他认为"《庄子》书中,对命的论断常常带有推测而定的性质,是当时人们对于无法左右,无法推测的自然力的一种解释".这一观点笔者也赞成。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认为《庄子》思想中命之观念不具有前定的意思,此所谓命并不是宿命论者所认为之命。张长祥先生提到,"'宿命'是一种相信前定的,姻缘凑合的限定,而人也无从解放,'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命也。'(《庄子·达生》)人不得干预也".然而《庄子》所谓"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强调的只是命至于如此之缘由的不可知,无法体现《庄子》所谓命有前定的含义。

  基于前人的贡献,这里我们尝试就《庄子》内七为文本来分析命的性质和特点:

  1.命之限定义。命的限定义是说人对命的无可奈何。"人之有大戒者二,其一命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人间世》)

  2.命的非意志性。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其一,命的发生无关人事。命的发生犹如进入羿的射程范围之内而未被射中,这不是由于羿的技术不好。"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德充符》)。命亦不是任何私意而为的结果。"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求其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大宗师》)。由于命产生的根源具有无意志性,因而命本身具有非意志性。其二,《庄子》将命的运行视为日夜的更替,"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大宗师》)。日夜的更替是非意志的,命的运行也是非意志的。

  3.命的不可知性。命的不可知性体现在命发生的原因不可探究。"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达生》),对于命,它发生的理由是人所无法探究的。命发生的原因犹如日夜更替的起始一般,是不可窥测的。"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德充符》)4.命之偶然性。《庄子》中讲命,不单就其生而即而言,亦就后天的偶然境遇而言。《庄子》认为"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庄子》将是否能够射中中央之地这一偶然的事件称为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归纳认为,对庄子而言,所谓命,首先它是不可改变的。这不可改变,庄子并未区分它究竟是绝对性的不可改变,还是暂时的由于人不能直接和在当下改变的境遇。其次,这些无可奈何的境遇并非是由某种性造成的,即并非由人或某种神明刻意造成的。再次,这些境遇的变化不是人能够预测的,它的发生并非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由此,我们可以再问,对《庄子》而言,有这些特质的命究竟包括哪些范围。

  三、命之范围

  就命在《庄子》中所包含的范围而言,首先,无可奈何之命包括了"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这些可以直接被划分在命之范围的人生境遇,并且可以直接将它们的转化、变换认为是"事之变,命之行".除此之外,在《庄子》文本中我们还可以发现,命的范围还包括一些不能直接被划分在此范围之内,但又具有"无可奈何"的性质,而应该把它当作是命的内容。这种命之特殊内涵可以从"安之若命"的若看出。安之若命与安命表达方式的不同在于,若命即把它当作命,若指的不是如果(if),而是宛如的意思(as if),可以解读为"把它当作".《庄子》之所以讲安之若命而不是直言安命,乃是由于所安之对象并不全是一般意义上的命。《庄子》文本中有两个故事涉及到了安之若命,通过具体分析这些故事可以看出,究竟哪些不能直接被划分为命的内容被《庄子》当作了是命。

  首先,《庄子》将命之外延扩大至君臣之义。《人间世》中庄子提到:"人之有大戒者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其指的是前文所提出的"子之爱亲"的命以及"臣之事君"的义这两大戒。庄子认为,命和义,一者属于天然,一者属于虽然,命的来源在天,义的来源在人。子女对父母之爱是命,乃是生而虽然,于心中不可解除。"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这里的命即就人性分之固有而言,庄子认为子女对父母的爱乃是生而即有。"成玄英注:'夫孝子事亲,尽于爱敬。此之性命,出自天然,中心率由,故不可解。'""陆长庚注:'自其性分之固有者而言,曰命'".君臣之义,《庄子》只是承认这是出于人事之必然,并没有直接点明君臣之义是命。

  "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强调的是君臣之间不可逃脱的社会关系。"成玄英注:'夫君臣上下,理固必然。故忠臣事君,死成其节,此乃分义相投,非关天性。'""陆长庚注:'自其职分所当为者而言,曰义。'"虽然义本不属于命,但由于义、命之人所无可奈何的特点,在文本中庄子认为应该把二者都当作是命,即是说,将本不属于命的君臣之义划入命的范围。

  其次,《庄子》更将由人为造成的不公平境遇当作是命。《德充符》中提到:"申徒嘉曰:'自状其过以不当亡者众,不状其过以不当存者寡。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惟有德者能之。'"申徒嘉认为,有机会自我申辩,则认为自己不应当断足的人很多;不去申辩自己的过错而认为自己不应当存足的人很少,只有有德之人才能够做到"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文本中并没有提出申徒嘉之断足的境遇是命。庄子这里提出安之若命,同样也是就事实之无可奈何而言。由于断足已成不可改变的事实,因此为了平息对此事的愤愤不平,使得认为自己遭受不公待遇的人能够不再挣扎,庄子强调安之若命,即是说,无论自己所遭受的是正当还是不正当的待遇,有德的人都会将这个境遇视作是命。

  由此可见,庄子承认很多事情本不属于命,比如义,是人类社会行为规范,又比如所遭受的非正当的对待和境遇。然而无论是命,是义,或是遭遇,既然已经无可奈何,便应该安之若命。

  在了解了庄子所谓命之特性与范围之后,我们需要思考的便是,何谓安之若命?要如何安?它包含了怎样的心理?它是否又涉及了相关行为方式?这是否是一种绝对被动的接受和无条件的承受命运的.无可奈何?如果不是,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庄子》文本中的安?就上面种种问题,这里将再一次通过对文本的细致分析一一加以梳理。

  四、"安之若命"中的"安"

  要理解安之若命中安的概念和内涵,《德充府》中的文本是我们首先需要详细分析的。为了更好地帮助本文的论述,在分析安这个概念时,我们将通过引入文本结构分析的方法来理解安在文本中的重要意义。结构分析法与一般的平行阅读相比较,意义在于它能够通过某个概念在文本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强调这个概念本身具有的意义;也通过这个概念在文本结构中的位置来理解这个概念具有的特殊内涵。以下笔者将利用结构分析的方法来分析《德充府》中关于安之若命中安的概念。

  《人间世》记载的是,叶公子高被派往齐国作为使者,就此,他十分担心,因为如果完不成任务,叶公便认为会受到惩罚因而有"人道之患".于是由于种种担心,他的身体状况受到了影响,到遭受"阴阳之患".因此,叶公认为,无论他是否可能完成出使的任务,似乎都要遭受祸患。叶公就此询问孔子,希望孔子能够给他意见。面对叶公的情况,孔子给出了如下的建议: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臣之事君,义也,不可解于心;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孝之至也;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

  在这个文本中我们发现,安字一共出现了3次。第一次出现在"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强调了事亲之孝;第二次接上一句出现在"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强调了事君之忠;第三次紧接着出现在"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强调了事心之德。由于这三个句子出现的顺序是层递而出,因此要理解安之若命,前面两个论点中出现的安必须加以梳理。

  从文本结构可以看出,这个故事强调的是人生中的大戒,即"子之爱亲"之命与"臣之事君"之义。前面两个安恰好是应对处理人生中这两个大戒的,即事亲及事君。因此最后一个安之若命可以被理解为是对前面两个大戒之应对的总结和升华。那么,关于这3个安字的理解,我们首先要厘清的是,安的对象是什么?文本中"安之"的代词之所指涉的是什么?陈鼓应先生将前面两个之理解为父母和君主④,认为安之即是使父母和君主能够安,这样一来,个人是否能够做到安就取决于行为的对象,而非行为的施动者。比如一个人是否能使得父母安是取决于父母是否能够给予认可。然而,细读语法我们可以发现,前文两个之所指涉的对象应该是由文言发语词夫与助词者所构成的主题句,即"事其君"和"事其亲",也就是说,安之应该理解为安于事其亲与安于事其君,因此安的对象不是如陈鼓应先生所言的父母与君主,而是侍奉君主与父母的自身①。这样一来,一个人是否能够做到安,就由他人决定一转而成为取决于自身的一种态度,同时文本也告诉我们,这样才能够被认为是孝与忠的至高态度。

  此外,从文本的结构可以看出,在实践安的态度后,人所达到的便是"孝之至"与"忠之盛".这与前文的大戒是相互对照的。当我们并未做到安之前,子女对父母的爱与臣子对君主的侍奉都是十分被动的,是被动的"不可"在心中解除,是偌大的天地间"无所逃"的,因此这是人需要时刻以此为戒的。然而,对父母这种不可解的爱以及对君主这种无所逃开的事,如果能够做到安这一点,则文本告诉我们,这被动的情境就会一转成为一种主动的选择,一转由需要时刻戒于心中的事变成以这种忠与孝的理想境界。文本的结构也告诉我们,只要能够做到安,无论什么事情,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可以达到孝和忠的最高境界。这即是说,面对命运,是否能够做到安决定了这将会是人生中的大戒,还是能够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

  在强调孝之至和忠之盛后,文本也提出了,在此智商还有一个境界是德之至,这种境界是能够做到安之若命。所谓"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即是说,对于修养自己的内心,需要做到的是无论悲哀还是快乐,都不要让他影响自己的内心,要了解到世事的无可奈何,从而将一切的无可奈何都当做是命。这里所谓安,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安强调的是"知其不可奈何",即是承认和理解世事的无奈。对这种无奈的承认和理解不但要求人在思想上意识到某些情境是人无可改变的,更重要的是要求人停止对无奈之事作出无意义的挣扎,无意义的反抗。正如孔子对叶公的建议,他并未要求子高尝试拒绝出使齐国的任务,也并未要求叶公要用尽全力去完成任务。相反,孔子要求子高首先意识到,这个任务已经是既成事实,是无法逃避,因此只能承认和接受。

  其次,这种安于若命的态度也要求我们暂时放下对无奈之事的追问,它包括要求人停止一些如"为何这种事会发生"以及"为何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的质疑。只有这样才能够将一些由人为造成的或由社会塑造的无奈之事当做是一种无意志性的命,才能够停止对它无意义的反抗和追问。比如叶公,他只有将出使齐国的任务当作是一种命,而不是一些可能改变的情境,他才能够接受这个任务,从而避免了因为拒绝任务可能带来的惩罚。

  再次,安要求我们不要因为无可奈何之事而让自己的内心受到情感的波动,从而出现过分哀伤和喜乐等影响身体的情感。它要求我们要做到"哀乐不易施乎前",无论世事如何运转我们都要能够保持内心的平和与宁静。叶公在接收任务后所遭遇的阴阳之患即是说明了一个人因为内心喜怒不定而可能造成的对自身的伤害。因此,保持内心的安定和情绪的稳定也是安的一个重要内涵。

  最后,这种安的态度能够让我们以最恰当的方式应对这个现实的世界。能够安,我们便能够达到孝的最好境界,也能够做到一个忠诚的臣子。叶公能够安,便可以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并摆脱情感的羁绊,"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夫子其行可矣!"要按照事情的实际情况恰当地应对处理,不要急于求成,更不能逃避任务。对现实情况的恰当应对也是安不可或缺的部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庄子所谓安并不是被动的接受和软弱的逆来顺受。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丰富而深刻的。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关于面对命时安的态度,在《庄子》文本中并非孤例。在《达生》中,我们可以看到与以上分析吻合的叙述。《达生》中提到在吕梁这个"悬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连鼋鼍鱼鳖都无法自由畅游的地方,孔子见到一个丈夫游于其中,误以为他要自杀,然而待孔子见到他披散着头发在塘边歌而行时,不禁询问他是否"蹈水有道":孔子从而问焉,曰:"吾以子为鬼,察子则人也。请问蹈水有道乎?"曰:"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俱入,与汩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孔子曰:"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曰:"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从丈夫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比较间接的关于安与命的关系。他首先论述到,能够在危险的水域畅游自如,与漩涡一起沉入,与汹涌的水流一起浮出水面,并没有什么道,他唯一做到的是"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即开始于"故",成长于"性",成就于"命".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叙述中,命的重要地位,它既是一个人成就的终点,也是故、性、命这三个概念的总结。当孔子进一步询问这个论述的含义时,丈夫对这三个重要概念作出进一步解释:"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在这个解释中,我们看到所谓故和性,文本强调的是安这个概念,而成就于命这个部分离不开对于故以及性的安。具体来说,对庄子而言,若能够安于自己生命开始和发展中的境遇,个人的生命便能够成就于命。当个人能够做到不再追究何以会自己的每一个境遇会如此,而如如地接受所有已然如此的境遇,"不知其所以然而然",那么个人的修养便可以说是完成了。成就于命这个部分离不开对故以及性的安,而只要能够安于自己的故始与成长,便能够安于自己的命,能够不去追问何以然,做到不知而安于其固然。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安于自己故、性、命的态度中,个人可以在这个看似困难无可奈何的环境中游刃有余,行动自如,在漩涡与激流中沉浮自如。这也就是安与命所能达到的境界。这和《德冲府》中的故事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面对无可奈何之命,庄子强调的是一种安的态度,这种态度首先要求我们对生命中无奈之境遇的承认与接收,它也要求我们在接收的同时停止对命运无意义的反抗、挣扎与质问。更重要的是,无论命运如何变换,我们都要安于现实的状况,保持内心的安宁与平静,不要让现实扰乱了内心的祥和,让过分的哀乐影响了内心的修养。

  结语:安之若命"的启发

  首先,当我们能够以庄子所谓安的态度面对事实的无奈,那么我们所面对的命,纵然它是不可改变的,却也不具有负面的意义。在安之后,不可改变的境遇将对人生不具有任何特殊意义,它是中性的,既不是一种恩赐,也不是一种磨炼。它犹如日夜变换一般,只是一种境遇。

  其次,庄子所提出的安能够使我们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来面对世事的无奈。这种安不同于一种被动的无条件的接受,相反,它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这种主动的态度能够让我们主动放弃对现实作出某些无意义甚至伤害自身的反抗,因为在庄子看来,这种反抗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也可能影响身体的健康。这种主动选择的安也能够让人停止内心的挣扎和质疑,从而令人专注于调养自己的内心,能够在应对无奈的境遇时找到内心的平静。

  最后,这种安的态度在庄子看来能最合适恰当地应对现实的无奈境遇。因为只有将命看作是一种普通的境遇才能够不过分地处理应对它,正如孔子对子高的建议,只有安,子高才能够以"行其实"的行为方式对待任务;也因为安,对父母之爱才能够由命限之大戒转而成为孝之最高境界,也只有安,臣子无可逃脱地侍奉君主的无奈才能够一跃成为忠诚的理想情境。

  《庄子》中“安之若命”的解读 2

  1、理解难点:“不可奈何之事”为何是“命定之事”

  大家对于“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这句话的迷惑,大抵在于“不可奈何之事”为何是“命定之事”这个问题的理解了吧。

  而“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当人把自己无可奈何的事情看成是命定之事的时候,属道德的最高境界。

  这句话的理解难点就在于,把“无可奈何之事”看成是“命定之事”,这种对等关系会让我们感到“消极”的情绪。这时,我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把“做不到”的事情当成命定之事的“回避”态度,怎么能看成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呢?

  注意,庄子这里可没有“消极”的意思,庄子所谓的“不可为”,是“真的做不到”的意思,是自己能力范围之外无法做到的事情。

  举个例子,人能跑能跳,但是人可以长出翅膀飞吗?肯定是不能的,那么“长出翅膀去飞”对人来说,就是命中注定所做不到的事情,这便是“不可为之事”。例子虽然夸张些,但是道理不粗。

  2、知道自己“不可奈何之事”,实则是对自己的“了解”,亦是对“自然”的体会

  “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这里的“知”可并不容易做到。举个例子,我们很快可以理解“我们无法长出翅膀在天上飞”这一事实,这时,“长出翅膀在天上飞”就是“不可奈何之事”,大家对这一点应该没有异议。但是在人事上面,我们往往无法对自己进行准确定位。

  有的人会高估自己,有的人会小看了自己,基于这种“高估”和“小看”,人们往往难以发觉自己“无可奈何之事”是什么。同时,在人世错综复杂的欲望刺激下,便出现了“强作妄为”的情况,那么人之高洁德行就无从说起了。

  所以,我们可以反推,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不可奈何之事”是什么的时候,便是既不会“高估”自己,也不会“小看”自己的时候。这个“高估”和“小看”总是有对比对象的,那就是外界事物。也就是说,没有了“高估”和“小看”,那么就没有“对比”。但是虽然“对比”没有了,“对比”是我们的主管对比,而区别是外在的,客观的,所以没有“对比”并不意味着“区别”没有了,这个“区别”是大自然决定的。而消解了对自己的“高估”和“小看”,其实某种意味上是消解了自己主观之“对比”,继而能接受世间万事万物的区别。

  而要接受世间万事万物的“区别”,往往对自己的“与生俱来之属性”、对自己“命定之可为或不可为”就一清二楚了。

  所以,知道自己“不可奈何之事”,实则是对自己的“了解”,亦是对“自然”的体会,因为了解的不仅是自己能干什么,还有自己不能干什么,以及自己与万物的区别等等,这是“自然”决定的。这一段有些绕,若能慢慢理清楚,相信大家能有很大收获。

  3、能够消解“对比”,接受“区别”,继而知道“不可奈何之事”,这样的`人是没有“私欲”的,当属德行高的存在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人知道“不可奈何之事”,是因为其消解了“对比”,接受了世间万事万物的区别。什么样的人可以接受万事万物区别?那当是没有私心的人。因为没有私心,于是看待事物总是不会有所偏颇,总是不偏不倚的。毕竟偏私,许多时候便来源于对“区别”之不接受。

  而没有私心,放在人生层面,则是没有过度之欲,能够客观看待万事万物之区别,也能客观看待自己,继而能客观看待自己“无可奈何之事”并非自己“努力不够”,而是“真的无可奈何”。于是人也不会因“区别”去进行“主观对比”,更不会因蕾丝“技不如人”的认知而生出类似嫉妒、狂妄等情绪,也就是所谓的“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了。

  总而言之,说得通俗一些,“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这句话从处世智慧上来说,是要人客观面对自己,对自己要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面对能力范围外的事情,不要强求,要量力行事,这样会少很多烦恼。同时,庄子此举也是在揭示,万事万物因天生就有区别,这是自然规定的。这一理论用到人世里面,我们可以认为这个世界有人力无法左右的存在,并非所有事情都能“人定胜天”,若是无视这一规律去强作妄为,往往会徒添烦恼,继而惶惶不可终日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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