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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论误区及其局限哲学论文
人类历史上,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从未停止过,但把整体论作为一种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科学方法却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在方法论层面,常见到两个对整体方法的理解误区,对它们的讨论也引发我们对整体论方法局限的反思。
误区一:整体论就意味着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这恐怕是我们关于整体论最为熟知也最易引起误解的表述。整体的这个重要特征源于整体属性与部分属性的异质性。整体性不是部分诸属性的简单加和或集总,而是它们的整合效应。这一整合常常会伴随着对部分属性的屏蔽与放大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整体都体现为“1+1>2”。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美国哲学家波姆曾精致地区分了部分与整体间的不同关系:整体依赖于部分比部分依赖于整体更多;部分依赖于整体比整体依赖于部分更甚;部分与整体相互依存;等等。生活中我们常说的“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是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的生动例子。这些存在于部分与整体间的不同关系表明,整体更多体现为“1+1≠2”,因此更恰当地表述应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
对于整体与部分更深入的一个思考是,什么是合适的整体?什么是恰当的部分?即整体与部分的边界问题。现实中的整体是不确定的,其不确定是因为我们很难确切划定它的边界。任何对象总是处在宇宙的普遍联系之网中,任何现实中的整体也只是更大整体的部分。我们不可能为了研究一棵树,而去掌握它与整个森林及至整个宇宙的联系。与此相联系的是,现实中构成整体的部分并非数学中构成某一集合的元素那样清晰明了。对于一既定整体,尤其是复杂整体,其部分是多样的,而只有对整体质有直接影响的部分的属性才具有整体意义。对一支球队来说,队员个体的心理素质、身高、力量、奔跑速度等是影响整体质的重要部分特征,而某一队员是否喜欢音乐、擅于绘画等特性相对来说是意义不大的属性。因此,作为我们思考研究对象的整体和部分总是局域性的,整体是局域整体,部分总是限定中的部分。如何正确认识、划分整体及部分的边界是整体论方法的重要问题。
误区二:整体论方法是对还原论方法的根本超越。
几乎所有的整体论方法的目标都是针对还原论而来的,一些整体论者认为未来的科学应彻底抛弃还原论方法,以整体论方法取而代之。抛开还原论其他多样的内涵,我们着重在方法论上比较它与整体论的不同。还原论者认为世界是由基本粒子等“宇宙之砖”以精巧的方式构成,高层次的复杂对象由较低层次的简单构件组装而成。因此,在方法论上,只要我们掌握了部分的特性就可以得出宇宙整体的特性,对高层次事物的掌握可通过对低层次事物的认识来实现。还原论方法成为近现代经典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托夫勒形象地喻其为“拆零”法。这一方法的实质是以分析—重构的方法把握整体,大致以如下步骤进行:1)使研究对象与环境分离;2)分解对象,高层次对象拆解为低层次对象;3)求解低层次对象。强还原主义者在方法论上切断了部分与整体间的联系,认为我们只能认识部分,或者认为部分本身就是世界的本质。如社会科学中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强调从社会个体的心理特征来解释社会集体行为。弱意义的还原主义者并不否认整体,他们所强调的是对于整体我们只能通过拆解为部分来认识。
在方法论上,整体论者对还原论的众多攻击经美国学者D.C.菲立普总结为三类整体论:整体论I、整体论II与整体论III。它们主要集中在彼此相联系的三个论断上:1)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整体的各组成部分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任何分割都会损害这些联系;2)对一个整体,我们不能根据对部分的研究获得对整体的完全解释,因为分割已损害整体,分割后的整体已不再是原来的整体;3)对整体的研究应以整体为研究对象,使用整体的专门术语与理论。强的整体论要求完全满足这三个论断。弱的还原论与弱的整体论在此并无本质区别,它们都基本能接受论断1)与论断3)。论断2)是整体论与还原论的真正对立点。焦点汇聚在这样一个问题上:如果分割必定会损害整体,我们是否还可以依据分割后的部分来认识整体?
强整体论者在此走入了绝对主义,对此是坚决否定的。然而,这一理想是难以实现的。如前所述,任何现实中的整体都是局域性的,都是更大整体的部分。世界上也根本不存在一个所谓未经分割的绝对整体。人类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局域的,不存在针对这样一个所谓绝对整体的完整解释。罗素曾指出:“假使一切知识都是关于整体宇宙的知识,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知识了。”在科学方法论上,强整体主义与强还原主义一样都是一种简单化,前者把一切都归结为整体,后者把一切都归为部分。事实上,即便面对这样一个局域整体,科学无需也无法穷尽一切联系。科学实践的重要任务在于探求组分间关键的内在关联,舍弃一些不必要的联系,以部分整合世界。由此,整体论方法的关键是要善于必要的简化,以局域整体的观点在关节处切割自然,而不是以整体拒斥任何分割,走向简单化。
综合上述,整体论方法对还原论方法的超越不是抛弃与决裂,而是扬弃与综合。
整体论方法的局限:分割困惑与演化难题
当我们把整体论方法限定于“合理分割”基础之上时,一个困惑出现了:是否任何对象都具有可分解性?存在不可分解的对象吗?或者即便勉强能分解,我们也难以由分解的部分来认识整体?这样的对象确实存在,它就是“演化”。
演化是整体论思想的一个重要来源,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了有机生命个体的创生、成长、进化和消亡是一个整体的过程。但在方法论上,演化从未纳入其体系。1945年贝塔朗菲首次提出建立一般系统论的设想,这可视为整体论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作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更是注意到了演化的重要性,但演化在一般系统论中依然是一种理念,而不是其理论的必然组成。这是因为,无论整体论方法如何发展,分割必须是对同一实体的分割,分割后的部分必须是同质的,这才能保证由部分上升到整体的逻辑可能。分割的同一性、部分的同质性凸显整体论方法的实质是基于实体论之上的构成论,它难以将演化纳入其理论内核。面对一个实体,如一只西瓜,我们可以较为轻松地分割为几块并由部分回到整体,因为在分割过程中作为实体的西瓜并未改变,其每一块都是同质的;而面对一个演化过程,我们是难于分割的。演化对象总是处在流变中,昨天的毛毛虫与今天的蝴蝶从构成论的视野来看它们完全是异质的,是无法以构成方式拼合的,可它们却共同形成一个简单生命体的整体过程。对于演化来说,“整体”与“部分”这一对范畴是远远不够的。演化过程是由个体所生成的,但个体并不就是过程的部分;演化整体与个体还常常分跨多个层级,不仅各层级间是难以通约的,并且层间联系与各层级内部联系也完全不同。演化的核心问题不再是整体由何构成,而是演化过程如何生成。一些哲学家认为我们应由整体论走向生成论。在科学上,目前虽然对于一些简单的、异质性变化不大的演化通常可通过一定程度的粗粒化(coarse graining),转换为同质对象的状态改变在宽泛的整体论框架内解决,但这必然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面对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日益增加的复杂演化系统来说,这种局限尤为明显。
复杂系统的演化难题在20世纪70—80年代得到了科学的回应,由一批处于科学前沿的自然科学家开道、推进,而掀起了复杂性研究的浪潮。由巨量组分组成的复杂系统是如何涌现的?生命如何诞生?如何解释自组织临界现象?这些问题都吸引着人们不断探索。复杂性科学的边界迄今还处在迅猛发展中,“超越还原论”同样是其方法论的主要目标。与整体论方法显著不同的是,复杂性科学不再执著于“分割”,而由实体转向过程,由存在走向演化。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也由还原论装配似的世界向涌现的、自组织的世界转变。这一研究进路究竟只是整体论方法的深化,还是会引发科学方法论上的哥白尼革命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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