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论文的特点及写作格式要求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法学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P1 一、封面
P2 二、目录:
1、论文提纲
2、内容摘要
3、正文
4、参考文献
P3 论文提纲
P4 内容摘要 注明关键词(至少为三个;三----五个)
P5 正文 注意: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10000字,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三份评审表论文,其中手写稿一份,二份打印稿,一份电子打印稿);标题用3号黑体字(宋体);正文用4号宋体;并存A盘(写明班级、姓名、学号),论文左侧竖向装订。
P6 注释(至少为十个) 论文中注释为脚注(标明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第几页;如是期刊写明发行年月或刊号)。
P7 参考文献(至少为五个);参考文献需要列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如是期刊写明发行年月或刊号。
★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用A4纸打印二份;4号宋体字。该报告应有实习单位的评语(200字左右),并注明实习时间( X年X月——X月)及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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