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流企业税收状况及研讨论文
近些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物流业也发展得非常迅猛,其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物流税收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或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笔者结合自己的思考,分析了物流企业税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物流企业税收现状及存在问题。
物流企业是这样一种经济组织,它从事的是对物质的运输或仓储工作,并且根据客户的需求,对运送、装卸、储存等进行组织和管理,它有着一定的信息管理系统与自己的业务相适应,能够独立核算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过几十年的改革,我国物流企业在税收方面确实取得了一些成就,改善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环境,但是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存在的问题。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我们物流业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要想实现自己更好的发展,就需要有利的税收政策环境。所以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的经济调节功能,建立符合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税收管理体系。我国物流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营业税方面存在重复纳税。
在我国,重复纳税是物流业税收方面最严重的问题,非常不利于我国物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在物流配送、仓储租赁等方面重复纳税显得尤为严重。
(二)物流企业的综合税偏高我国物流业是微利行业。
据统计,我国物流企业的毛利大都在4%——6%,而且税后纯利也只是1%——3%,这么低的一个利润率很难保证资金的积累,物流企业也就很难生存下去,很显然这非常不利于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三)所得税缴纳制度与现代物流业跨区域发展不符。
现代物流企业的服务范围覆盖很多个区域,而这些区域各自的情况又不同,常出现一个集团内部分公司盈利而另外一部分的公司亏损。目前我国实施的是属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而很多企业又都是集团型的,它们无法做到内部之间盈亏互补,这就无形之中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资源整合中很难取得合法运输发票。
如果按照现行的发票管理规定来执行的话,那么物流企业所雇用的个体户司机就很难取得到相应的发票。为此,部分个体户车辆会挂靠到其他运输公司。而由于个体车辆提供的大都是临时性运输服务,所以无法完整地向该公司报销自己付款的发票。如果该公司给这些个体户司机开出了发票支出,而他们的车辆又不能被纳入该公司的`核算,那么这些支出就成了没有实际收入来弥补的发票支出,这就给公司的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
(五)物流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较难认定与额度有限制。
我国物流企业经常使用的发票是货物运输业发票,按照相关规定,要开具这样的发票,需要物流企业拥有自己的车辆,而且只有用自己所拥有的车辆运输货物取得收入才能够有资格。很明显,这就必然使得那些只是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物流配送服务的企业丧失了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这种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而且在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中额度限制和属地限制也制约了行业发展。
(六)物流活动中土地使用费较高。
在物流活动中,仓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是构成整体物流服务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些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因此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与其他产业有着根本的不同,所以物流活动中土地使用税不应该很高,以免给低盈利的仓储型物流企业造成财务压力。
二、解决建议。
针对物流企业税收方面所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及结合物流产业的发展需要,提出了以下解决建议:
(一)物流外包业务营业税采取差额纳税。
我国物流外包业务发展迅速,而且对社会物流资源的整合度也逐渐加大,所以笔者认为对于物流企业外包业务的营业税,应该划定新的营业税计征基数,采取差额纳税。物流企业采用外包的方法,将在运输、仓储、包装等业务过程形成的成本当做抵扣部分。
(二)设计物流行业专用发票。
在现代物流的税制改革中,由营业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但仍需较长一段时间。由于现阶段使用的仍是营业税税制,所以要想有效解决综合性物流企业增值税发票的抵扣问题,降低物流成本,笔者认为整合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各类现有发票,设计和推出统一的物流行业专用发票,是一种很不错的方式。如果推出这样一种发票,那么不仅满足了物流活动的一体化运作需要,还便于企业操作和税务征收。
(三)统一计算与缴纳所得税。
现代物流企业的经营呈现网络化,为了简化操作,降低纳税人的成本,笔者认为物流企业应该的所得税统一申报缴纳,取消跨省市机构的“就地预缴”。统一缴纳所得税不仅有助于现代物流企业充分发挥其发达运送网络的优势,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大型运输网络的建造。
(四)增加发票认证功能。
货运发票抵扣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没有进行认证导致纳税者和税收部门不容易识别货运发票的真假。笔者认为依靠全国货运税收控制系统,增加货运发票认证功能,在部分成本抵扣前对货运发票进行认证管理,同时为纳税人在网上开放货运发票查询功能,从而解决假票问题。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物流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物流企业综合税负偏高、所得税属地缴纳与现代物流业跨区域发展不符、资源整合中很难取得合法运输发票、物流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较难认定与额度有限制、物流活动中土地使用费较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解决建议:物流外包业务营业税采取差额纳税、设计物流行业专用发票、统一计算与缴纳所得税、增加发票认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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