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农业院校法学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研究论文
摘 要:农科院校法学专业必须跳出传统的教育模式,树立一种全新的特色教育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强化法学教学实践的创新,培养出有农科院校法学特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法律人才。 一、前言 高等农业院校与乡村有着自然的联络,农民对理想法律理论的实践体
关键词:法学论文题目
农科院校法学专业必须跳出传统的教育模式,树立一种全新的特色教育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强化法学教学实践的创新,培养出有农科院校法学特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法律人才。
一、前言
高等农业院校与乡村有着自然的联络,农民对理想法律理论的实践体验,有赖于农业院校法学的教育与法律的理论。因而,农业院校的法学教育和理论要立足于“三农”、效劳于“三农”,只要这样才干树立有农业特征的法律理论教学体系。首先,作为农业院校所设置的法学专业既要表现学科背景,又要表现办学特征――即培育出有农业院校法学特征、效劳于社会主义新乡村的创新法律人才,为了要完成这一目的,应当重构创新理论教学体系。法学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创新理论教学是法学人才培育的根本途径和有机组成局部,更有利于锻炼法律专业应用才能,因此也是法律特地人才培育的最有效手腕所以应该彻底改动传统教育形式下理论教学处于附属位置的情况。
二、对现行法学人才培育形式的深思
现行的法学人才培育形式,根本上是“专才教育”、“书本教育”形式,加上专业设置口径过窄等问题,注重对学生停止书本学问的传,而无视综合素质、理论才能和创新认识的培育。这种培育形式难以顺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现行法学人才培育形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人才培育目的单一: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培育目的根本定位在“高级特地人才”上,培育目的较为单一,这种培育形式招致专业设置没有特征,培养的是“唯书”、“唯上”的“学习尖子”,难以顺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学生在择业上将遭到极大的限制。
2.教学手腕和办法陈旧:我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度,法学教育以解说法理论和注释法律条文为主。教员普遍运用着填鸭式的讲授办法,学生缺乏本人的独立考虑和见解,而法学理论又过于笼统,学生不易了解消化。这种灌输式教学办法和纯课堂教学使学生严重地脱离理论,招致学生在学问构造、思想才能和详细理论操作才能上的缺陷,难以顺应社会开展的需求。
3.课程体系不合理:课程设计过火强调理论内容,而以培育和锻炼学生实践操作才能为目的的课程很少,特别是与民商法课程内容相关的经济、管理、商贸及财务类的课程简直是零。开设的法学课程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和国度公布的主要法律为规范,即便有理论课学习,也流于方式。这样,使现代化教学与法律职业相脱离,不能构成有利于学生安康生长的教学竞争机制,学生走出学校后很难顺应社会的需求。
4.考试形式板滞单调:现行考试形式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学生关于教科书或教员上课所讲内容的控制水平。这种考试使得学生的视野狭窄单一,无法停止全面的察看和有深度的剖析,既压制着学生的创新才能和综合素质的发挥,又不能考察出学生的真实学问才能程度。
现行人才培育形式曾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壁垒和障碍,曾经不能顺应依法治国和科教兴国战略及市场经济开展的需求。因而,构建新型法学人才培育形式势在必行。
三、创新人才培育是法学教育变革开展的必然趋向
法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高等院校在培育高层次法学人才的同时,还要注重培育具有处理实践问题才能、纯熟控制诉讼技巧、有较强职业道德的法律从业人员。由于法律职业是开放性的职业,僵化、呆板的教育形式不利于培育学生的开放性、发明性思想,要采取多元的教学形式,拓宽学生的视野,培育学生多角度察看问题的才能,运用理论学问剖析和处理问题的才能。所谓法学创新人才不只要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学问功,还要有多元的学问构造、较强的开辟创新肉体。长期以来,传统法学教育把法学教育作为地道的学问传授型教育,压制了学生的创新肉体,无论是在法学教育的指导理念、培育目的,还是教学的形式、内容和办法上,都还存在很多问题,法学教育离创新教育还存在较大差距,现行法学教育并没有很好地完成创新人才的培育任务。
我们以为,课程设置和教学办法的变革必需以法学教育目标的变革为前提,即法学本科教育不只要传授法律学问,更要培育和锻炼学生的应用才能和创新才能,才能培育应提到与学问传授同等重要、以至比它更重要的位置。法学创新人才培育形式将“法律诊所课程”、“法庭争辩课程”、“法律援助课程”等引入法学教学体系,将学问及其了解运用在情形中,从而使学生可以控制如何将法律条文与司法理论分离,学生可以得到更多的技巧锻炼,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思索和着想,使其在剖析案情、搜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等技艺方面的锻炼得到强化,从而真正地培育和进步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才能。
四、法学创新人才培育的教学形式
农业院校法学专业要办出本人的专业特征,必需跳出传统的教育形式,树立一种全新的特征教育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强化法学教学理论的创新,培育出有农业院校法学特征,效劳于社会主义新乡村的新型法律人才。
1.建构与培育目的相吻合的课程设置体系。法学本科学历教育的培育目的不只是一种专业素质教育,而是要满足社会所需求的创新型人才,也为培育法律人才作根底性的学问储藏。详细而言,一是在课程设置中要注重法学专业中各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契合法学内在规律请求排列各课程。二是开设可供学生选择的人文社科、农业乡村以至是自然科学的不同课程。三是可增设法律伦理、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课程。四是增加理论性课程在整个教学方案中的比重,目前大局部学校由于没有相应的课时分配,此方面的教学理论课不可能大范围的展开。我校学生的理论活动主要经过假期参与乡村社会理论以及本人联络实习作为补充。
2.恰当引进“法律诊所”教学办法。传统的教学办法主要是在传授学问的系统性和完好性方面占有优势,但它存在许多缺陷:重教重灌输、启示创新缺乏。培育法学创新人才,要注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位置。在课堂上,学生能够自在地说出本人对学问的疑问、对学术观念的见地、对问题的判别等,以此调动学生的客观能动性,从而活泼课堂氛围。教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深化考虑。这种教学相长、互动交流的形式,有助于学生辩证地考虑法律问题。案例教学法在启示学生的思想生机和培育学生的创新才能方面却比传统的教学法要强许多,因而应把传统的教学办法和案例教学法分离起来。新近引进的法律诊所教育却在培育学生的理论才能和创新才能以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方面比上述两种教学办法更有效果,在多个高校实行的状况来看,效果确实很好。该种教学办法对教员的请求更高,但从教学的效果来看,值得推行。
3.增加课外理论活动,进步学生的综合素质。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要具备法律专业学问外,还应具备人文社科、农业乡村学问以及很高的综合才能。这种才能主要包括:剖析和处理问题的才能、社会组织才能、言语和文字才能等,只要具备这些才能素质,学生的发明性才干得到发挥,其专业技艺才干得到进步。而这些才能的培育除依托上述各种教学活动外,还可经过丰厚多彩的课外活动和乡村社会理论予以补充。学院于能够经过开设“法律援助课程”、成立“乡村法律援助效劳中心”,为学生提供了法学理论的平台,经过该中心的设立,使学生除在亲身体验中学到法律技艺外,还能学会如何准备,成为更成熟的学习者。
4.改良教学的评价办法。现今大局部高校评价学生才能的手腕单一,依然采用以考试成果评定学生才能的评价形式,闭卷考试成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和理论才能,常常有些平常学习积极性高,思想活泼、剖析问题才能较强的学生,闭卷考试成果并不理想。我校采取的是:期末考试成果占80%,平常成果占20%,二者按比例综合后所得出的分数作为该门课程的成果,这比单纯以期末考试成果作为评定规范要优越一些,但实践上平常成果也不能完好地反映学生的实践状况。我们以为应该树立多种评价体系,可从职业道德、人文社科、专业学问、理论才能、创新才能等多方面评价。建构法学创新人才形式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只需求从教学理念、教学活动、社会理论、教学管理等方面着手使之谐和分歧,更要改动传统法学教育观念,树立一种创新教育理念,使教学活动、社会理论等盘绕培育目的停止,最终构成一个法学创新人才的培育形式。
总之,法学教育有其本身开展规律,新乡村建立的开展推进了高等农业院校法学教育的开展,法学教育必需与乡村社会开展相分歧。依据乡村社会开展和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高等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确立创新人才培育形式的总体目的是理性的,也是契合实践的,并将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必需坚持的,加大法学教育变革力度,把创新人才培育形式真正落到实处,为新乡村建立培育更多的法学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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