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时间:2024-08-31 00:49:55 法学 我要投稿

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导语:如果把公平原则贯彻到民法基本原则构建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将有效的提高立法工作的工作效率,使立法工作的目的性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篇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公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依法治国也成为了当今时代的发展潮流。如今的社会情况日益复杂,虽然我国每年都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并且在对原有的法律在出一定的修改,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现行的法律系统仍然急需完善。在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民法的运用范围最为广泛,其与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如何将公平原则贯彻到民法基本原则的构建过程中,是法律编写工作者的一个主要任务,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性,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一、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主要内容

  在民法基本原则的构建过程中,公平原则是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其它的任何原则都不能与其产生冲突。在民法基本原则的构建中公平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项类容:第一是公平理念,即公平理念是民事理念的一种,这种理念在民法运行过程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第二是公平运作,即公平是民事活动的一种主要运作模式。

  1.公平理念

  (1)公平理念的概念分析

  公平理念是在民法基本原则价值实现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特有的评价和判断各类利益关系合理性的方法和标注。公平理念的形成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中,只有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才能汲取足够的经验,才能得到了一套适合实际情况的价值评判标准,才能让公平理念深入人心,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平理念的特点分析

  公平理念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公平理念是评判各类民事利益关系合理性的固有方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评价各类民事利益关系合理性的评判标准和方法,但并不是每一个的评价方法对是正确的。公平理念具有法律的依据,也是使用的最为广泛的一种评价标准,具有最强的代表性;第二,公平观念主要涉及的内容为各类民事利益关系。民法涉及的`内容主要内容为公民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必定会涉及到公民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如何协调处理公民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就成了民法基本原则中公平原则所关注的一个主要内容。

  2.公平运作

  (1)公平运作的概念分析

  公平运作是在公平理念的基础上,对于特定民事利益关系的合理性,司法主体和民事主体所进行的评价与自我判断。公平运作是公平理念的实现过程,只有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坚守公平原则,才能使现有的法律条文落到实处,才能得到严格的执行。公平运作说起来容易,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却存在着众多问题,由于民法往往都是对涉及公民经济利益冲突的问题进行协调,在经济利益面前多人都会动摇,甚至是为了一己私利而违背公平运作的要求。

  (2)公平运作的特点分析

  与公平理念类似公平运作也具有鲜明的特点,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平运作是评判各类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一种程序,因此在保证公平理念的前提下,公平运作是允许存在个异性差别的,在这一点上公平理念就与其不同;其次,公平运作主要解决的是实际的民事利益问题,通过公平运作的方式,可以较为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更加具体的法律条文,使其更加通俗易懂;最后,公平运作是在公平理念的指导下形成的,因此必须先有公平理念,才能有具有实际意义的公平运作。

  二、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分析

  1.有利于更加切实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公平原则是任何法律条款都应该坚守的最基本的原则,只有民法原则的构建过程中就对公平原则给予足够的重视,才能使公平原则真正的贯彻到民法的每一个细微的环节,才能保证民法的公平性。假若在民法的构建过程中就不对其公平性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法律的公平性就难以得到保障,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问题。一旦民法失去了公平性,公平运作就是痴心妄想,公民的合法利益需求就得到不到有效的保障,各种谋私的问题也会增多,这都会严重的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只有在民法基本原则的构建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原则,公平理念才会深入人心,公平运作才有实现的保障。

  2.有利于提高立法工作的工作效率

  将公平原则贯彻到民法基本原则构建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可以有效的提高立法工作的工作效率,使立法工作的目的性增强,同时还能使民法体系更加简单明了,使其系统性得到提高,从而能够减少立法工作的工作量,提高立法工作的工作效率。在民法原则的构建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公平原则,还能避免民法构建中的其它原则与其产生冲突,从而能有效提高民法的实用性。

  3.有利于增加民众对民法的认可度

  公平性是法律一直能够保有公信力的根本原因,如果民法失去了公平性,其无法使公众信服,更无法得到民众的支持和认可。任何得不到公民认可和支持的法律条文最后都会成为一纸空文,发挥不了任何的作用。在民法基本原则的构建过程中坚持公平性原则,既可以保证立法工作的公平性,也能保证民法的公平性,从而才能切身的为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着想,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和认可,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国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只有对现有的法律系统不断的进行完善和更新,才能使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民法构建的过程中坚持公平原则,可以保证民法的公平性,使其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从而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

  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篇2

  摘要:目前民法基本原则构建过程中,民法价值取向逐渐倾向于妥当安定性,而公平与秩序是基本价值取向。本文中主要阐述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公平作用的分析,为以后类似问题提供借鉴,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贡献一份力量,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基本原则构建;本质分析;公平作用

  一、引言

  我国民法规定中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公平性,对此我国《民法通则》中有明确规定:第四条这样表述,在进行社会活动中公民首先需要遵公平、资源等原则。后来《合同法》等法规颁布后,也对此作出相应解释,公平原则被运用在众多法律法规中。本文中主要分析公平作用的本质以及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二、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公平理念分析

  公平理念形成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并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只有不断总结与探索,在各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价值评判标准,这才能让公平理念在人们生活中发挥应用的作用。公平理念本身也具有很多独特的特点:首先评判各类民事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固有方法就是公平理念。在人们实际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一套评判民事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标准与方法,但并不是说每个人的评判标准都是正确的。公平理念有法律做依据,是人们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种评价标准,基本上可以代表所有的'评判标准;其次公平观念主要存在与各类民事利益关系中。其中公民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是民法涉及的内容,这意味着其肯定会涉及到公民的利益纠葛中,民法基本原则中公平原则所关注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如何协调处理公民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

  三、公平运作的相关概念及特点分析

  公平理念更进一步就是公平运作,评价与判断特定民事利益关系的合理性及司法民主与民事主体等。公平理念就是通过公平运作实现的,只有在法律实践中坚持公平原则,才能确保现有法律条文得到落实及实际中严格执行。公平运作虽只有简单的四个字,看起来很容易,但在落实过程中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民法往往是协调涉及到公民经济利益冲突的问题,很多人面对金钱诱惑都会出现动摇,严重的甚至会出现为一己私利违背公平运作要求的行为。公平运作与公平理念相似,也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作为一种程序公平运作是评判各类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标准,所以在坚持公平理念的基础上,公平运作过程中允许出现个异性差别的,这点与公平理念存在较大的区别;公平运作过程中实质是为了解决民事利益问题,通过这种运作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让其变得简单易懂;公平理念是公平运作的基础与前提,只有存在公平理念,才能确保公平运作过程中具有实际意义。

  四、分析公平作用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公平作用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构建过程中公平原则有着极高的地位,也是每个法律条款制定中都要遵守的原则。因此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应该高度重视公平原则,只有法律每个环节都保持公平原则性,才能切实做到民法公平。反之如果民法基本原则构建过程中不重视公平作用,就无法保障民法的公平性,实际执行中就会出现繁多的实际问题;民法如果没有公平性,那就谈不上运作过程中的公平,无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而造成法律问题增多。随着问题的累计,会造成社会风气的改变,进而影响到社会法制化的进程,最终造成动荡,影响国家安全。

  (二)立法工作效率的提高

  如果将公平原则贯彻到民法基本原则构建过程中,可以有效提高民法立法工作的效率,这会让立法工作的目的更加明确,民法体系也会更为清晰,最终实现减少立法工作量提高立法效率的目的。实际中构建民法基本原则时应该高度重视公平作用,这样不但可以提高立法效率,还能有效避免基本原则之间的冲突,最终提高民法的实用性,促进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

  (三)提高民法社会认可度

  法律的公平性是其保持公信力的根本所在,如果法律没有了公平性,就会在民众中丧失公信力,得不到民众强有力的支持。而且当法律失去民众支持及认可后,相关的法律条文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形同白纸,也不能在实际中发挥一点点作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因此在构建民法基本原则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平原则,确保民法的公平性,还能保证立法过程的公平性,最终实现有效保障人民利益的目的。这样下来,民法会得到民众的有力支持与认同,也可以在相关案件中发挥自身的重大作用,保持社会的稳定,给实现中华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五、结语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但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因此只有不断完善与发展法律系统条款,才能确保其满足社会与人们的需求。作为专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条款,民法在保证民众合法权益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在构建民法基本原则过程中,要将公平原则作为基础,重视公平作用发挥的作用,确保民法的基本公平属性。实际中有效发挥民法公平原则的作用,才能对人们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建国.民法基本原则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13(04):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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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罗时贵,胡美兰.重构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思考[J].传承,2008(10):57.

  [4]伍治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现代化之标准及趋势[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7(02):110-111.

  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篇3

  摘要:民法构建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即为公平原则,公平原则也是民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动力,只有在公平立法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法律的客观性,才能成为群众依靠、维护、认可的法律。因此,民法的基本准则是充分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贯穿主线的有力效力,其中具有较强的宣誓意义。民法基本原则中公平构建理念以及公平运作理念是基础,是民法建设和执行过程中公平的最有效保障。文章对公平理念、公平运作两个概念进行分析,并对两者的关系做了相关探讨,充分分析了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为促进我国民法的建设与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法;公平原则;构建;作用;法律

  在所有的民事活动中遵守公平、自愿、有偿、等价、诚实守信是我国《民法通则》作出明确规定的四个原则。这条规定将民法公理性的原则做了充分说明,即就是交易活动中的公平原则。另外,我国现行实施的《合同法》、《担保法》对这一规定也作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说明,且扩宽了对公平原则的运用。基于此,认真思考和研究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是十分有意义的。公平原则是一切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也是民法在维护民事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基准,其对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立法、执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笔者对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公平原则的应用以及作用进行以下分析。

  一、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体现形式

  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公平观念与公平运作。其中,公平观念是指民事观念中的公平对待,且在民法运作中具有很强的表现;公平运作原则则是指一切的民事活动的运作均应该保持公平的状态,这种公平运作的形式是民法基本原则中表现明显且重要的一种形式。

  (一)公平观念分析。民法基本原则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公平观念的应用十分普遍,是将利益合理性构成中,通过点滴累积而成的具有固定模式的评价手段与判断模式。公平观念在民法基本原则中的突出特点表现为:

  第一,在民事纠纷处理中,能够将民法的公平性进行合理的体现,并具有相对固定的评价和判断方式对其作出合理的判断。社会群体存在的形式较为复杂,但究其本质上来说,对于民事活动中的利益评价方式与标准各不相同,差异性较大,而公平观念的价值体现是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定性的,是立法与执法者能够主动选择评判方法的重要因素。所以,公平理念在法律文件中的应用,能够保证法律条文的有效推理,从而构建相对稳定的文件模式,即使公平理念是在社会活动中逐步形成,但是其在评价中的非主观评价作用的意义非凡。

  第二,公平理念与民事活动之间的关联性较强,是从诸多的民事经济活动中诞生,对于经济收益的获取,公平理念作为评判原则也更加合理,在民法中应用公平理念,将使得利益与主体之间平衡关系得到最好的诠释。基于此,民法基本原则中对于继承问题、债务债券、亲属以及物权问题等平衡的维系均少不了公平观念。

  第三,公平观念在民事活动中的价值实现,也是民法价值的重要体现。民法价值是以解决民事利益纠纷为基础的,只是当前的民法运作中,公平观念的现实意义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明确,那么,可以利用民法的运作,使得民事主体的判断更加明确。

  (二)公平运作分析。公平运作是在基于公平理念的基础上,针对一些专门的民事利益关系的合理性,并对私法主体与民事主体作出客观评价与自我判断。根据公平运作特点的分析,其在民法基本原则中主要表现为:

  第一,公平运作能够对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所以,公平运作不仅能充分体现立法者的公平观念,还使得群众的利益维护得到满足。

  第二,日常民事活动中的民事纠纷,使得公平运作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公平观念对于民事利益关系的调节中较为抽象,而实际的民事活动,是一些民事事实,是将民事主体间的抽象存在的法律关系转变成实实在在的法律关系,从而促进具体法律关系与利益形态的转化,民事利益关系的评价中,公平运作能作出更加充分、有效的判断。

  第三,公平理念是公平运作的理论基础,所以,民事主体在行驶自身职权时,需要在心理上构建公平的桥梁,从而对立法者与执法者的判断作出正确的认识,满足公平理念的标准,实现法律法规的基本标准和要求。

  (三)公平理念与公平运作的关系。从上文的分析中不难得出,公平原则分为公平理念与公平运作两个层面,且两者均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是对民事利益作出合理判定的重要准则与方法。公平原则被划分成公平理念与公平原则两个部分,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对于民法基本原则构建的`作用却不分彼此,是推动民法基本原则有效成立的重要因素,两者在表现形式与作用上的差异与关系可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公平理念与公平运作促进了公平原则所具有的价值得到深入理解和正确的定位,即公平原则是指面包生产者有权利对面包的分配方法作出规定。

  其次,我们所理解的公平原则属于一种抽象化的存在,难以对其作出明确的分析,而法律的建立则需要具有确定性的准则,因此,必须对公平原则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分解操作,从而促进人们的理解,利用公平理念与公平运作来全面诠释公平原则,使得其内在价值与意义得到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二、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一)公平理念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公平理念对立法的整个过程作出有力指导,且对于民事行为与司法处理过程中也充满公平理念的运用。公平理念在我国《民法通则》中的作用可表现为:

  第一,法律在维护公民在民事行为中的合法利益以及民事行为时,可以对一些不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更改、撤销或将其视作无效行为;

  第二,民事行为中的行为,付过满足法律的规定,其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维护;

  第三,对于公民以及民事活动中的相关法人的一些行为,如果是法律所规定的合法范围,也应受到法律的维护,且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对其进行破坏;

  第四,对国有财产、集体公共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宗教集团的合法财产均具有法律保护的作用;

  第五,民事活动中签订的相关合同,如果满足法律条文的要求,合同中的相关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维护;

  第六,公民的合法的知识产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第七,公民以及法人的人身安全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八,公民合法继承相关利益的权力受到法律保护;

  第九,任何公民或法人的民事行为触犯法律规定,其必须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公民与法人的合法的选择权同样受法律维护。由此可知,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民事利益关系的维护和解决上,立法者需要在保持较高的公平理念的基础上,对民事活动中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判定依据,有效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公平运作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体现的作用,是指公平理念以及公平运作所实现的价值,其中公平理念需要立法者以及公民与法人需要在自己的心中形成一把公平衡量的秤杆,在这把秤杆的精确度以及衡量的维度保持相对统一的情况下,公平运作才能满足民事纠纷处理中每个人心中的公平标准,从而有效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相对公平理念来说,公平运作的难度更大,需要维系的层面也更加复杂。比如,在民法规定中,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受到法律的维护与公平原则所要求的内容完全相符,可在实际的运作操作中,一件拍卖中的物品应以什么样的价格拍卖才算公平交易,以价格来评价物品的价值,然后又以货币作为物品价值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社会中,大多数人认为,根据被拍卖物品的社会价值来核定其拍卖价格是满足公平原则的标准的,所以签订了相关合同以明确物品的价格和权益,这便将公平原则得以体现。可是,实际的物品拍卖中,常常出现物品价值与价格不等价的情况,但是购买者还是心甘情愿地将高出实际价值许多倍的物品买下,这也是民事活动中常常出现的社会现象,物品价格远远高出价值。在这一现象中,公平原则便难以对其作出准确的评估和衡量,除非考虑到拍卖物品的附加值。由此得出,在民事活动中,司法对其公平运作的分析,必须基于民法所提倡的公平运作行为作为核心。民事活动本来就十分复杂和迥异,在判断民事活动的公平性时,法官需要作出相对公平、合理的判断,也赋予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决权的权力。在民法运作中应如何实现公平运作方式,是公民、法人以及立法者均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文章采取举例分析的方式对其作出以下解释:

  首先,根据公民心中对公平的衡量标准形成一种评价形式,在面对民事利益的复杂与差异情况时,每一位司法立法者以及判定者都应对其进行一定权力的自由裁定,从中分析和理解各自公平理念的差异,从而以最公平合理的方式来判定结果。

  其次,民事利益的运作过程需要在公平理念与公平运作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对于民事利益纠纷的解决,也需要尽可能保证利益各方的相对平衡状态,如果有一方存在较大的偏差,公平运作将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处理利益影响较大的民事事件时,为了保证公平运作的有效性,可采取社会曝光的方式,将该民事事件曝光在社会群众的眼球中,从而使其变得更加透明,展现公平理念与公平运作的力量与价值。民事基本原则的构建中,应对相关重点事件和突出内容进行重点诠释,例如婚姻权、知识产权、物品权等作出全面的分析和明确法律规定,促进各方利益获取的合法、公平。然后,在意思自治的协调下形成公平原则。意思自治是民法基本原则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则之一,意思自治对民法的构建具有独特的作用,它能够合理的保证了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并且保证了当事人不受到其他人以及其他国家权力的非法干涉。

  三、结语

  综合全文的分析,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是人类实现公平理想的基础,在法律构建中有着独特的价值,且在民法的基本原则构建中具有重要的体现。公平观念以及公平原作是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重要贯彻的原则,也是实现民法中公平原则价值的重要基础。在实际的民事纠纷处理中,公平观念与公平运作相互协调、促进的情况下,才能更好满足各民事行为人心中的公平原则,使得民事纠纷得到合理解决,从而提高促进民事活动的和谐发展。

  谈谈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 篇4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它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国家处理民事纠纷起着指导作用,特别是在立法尚不健全的领域赋予审判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和纠正贯彻自愿原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弊端,有着重要意义。公平原则在民法上主要是针对当事人间的合同关系提出的要求,是当事人缔结合同关系,尤其是确定合同内容时,所应遵循的指导性原则。它具体化为合同法上的基本原则就是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正义系属平均正义,要求维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作为自愿原则的有益补充,公平原则在市场交易中,为诚实信用原则和显失公平规则树立了判断的'基准。但公平原则不能简单等同于等价有偿原则,因为在民法上就一方给付与对方的对待给付之间是否公平,是否具有等值性,其判断依据采主观等值原则,即当事人主观上愿以此给付换取对待给付,即为公平合理,至于客观上是否等值,在所不问。由此不难看出公平原则的具体运用,必须以自愿原则的具体运用作为基础和前提,如果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系自主自愿的产物,就不能谓为有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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