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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视角下的城市社会学思想流派的论文
摘要: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的现实背景下,重新审视和反思城市社会学的传统,不仅有利于知识的整合和传承,还能为实践研究提供参考意义。在此基础上,从认知性视角出发对城市社会学的思想传统进行再解读,依据其发展研究脉络,可以将它们大致划分为人类生态学主义、马克思主义、韦伯主义以及女性主义四大流派。这些深化认知过程中的流派类型化,依然可以看成是更具包容性的人类生态学范式和新城市社会学范式下的反思性知识延续。
关键词:认知视角; 城市社会学; 思想流派; 范式;
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形成有效的知识认知方式已成为当前国内城市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因此,重新审视和反思城市社会学的传统,不仅有利于知识的整合和传承,而且还能为实践性研究提供参考意义。基于知识延续的理论自觉,李强教授于2013年在《北京日报》上发表“城市社会学的七大流派”一文。文章指出,“探索城市社会学,有七个比较有影响的理论流派可以参考”,它们具体是指 :重视自然生态的传统生态学派、重视文化价值观的社会文化派、更突出生态要素的新正统生态派、强调城市与自然相平衡的城市规划思想、研究城市社会活动形式的理论、强调政治因素对城市空间和经济影响的政治经济学派、城市空间理论。虽然李强教授从城市社会学不同研究群体的各自研究领域做出的流派划分不乏相应的借鉴价值,但城市社会学的流派是否还有其它的划分依据或解读方式呢?在对城市社会学的大致流派类型化之前,笔者将预先对影响划分类型的观点、学说、理论、流派和范式等认知性概念和内涵进行澄清。
一、观点、学说、理论、流派和范式
在对以往的思想或研究领域进行概述或总结时,我们经常会碰到类似的问题 :哪些学者在这些领域做过论述?这些学者的思想能否构成独立的理论?他们之间是否分享或坚持某些共同的研究方法或理念?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研究者是否在探讨相同的主题?等等。实际上,当我们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对以往的文本或所研究的主题以及领域进行整理、分类甚至综述,从而也就难以绕过“观点、学说、理论、流派和范式”等相关概念的理解和说明。对这些相关概念范畴的把握,有助于我们理顺和认清某一研究问题域的大致发展概况。
观点是指“当事人对某一具体事实的基本立场和看法”。在城市社会学思想里,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学者对同一现象的认识会有不同的观点表述。如对“城市变迁”的理解上,滕尼斯认为城市生活日益步入法理型的生存状态,以往人们团结的血缘、地缘和业缘纽带都将消失在理性、私利以及算计的个体化环境里 ;而生活在同时代的涂尔干却认为,虽然城市生活解组了以往的同质性生活以及联带关系,但现代社会相互分工、各司其职的有机纽带却又激活了城市发展的活力。也就是说,即使在面对同一时代、在同一主题的城市转型变迁认识上,不同的思想家所表述的观点也会截然不同。
这也相继延伸出另外一个话题,即在面对同一现象的众多纷纭观点中,如果我们认同某一观点,这种认同并不是仅仅停留在说话者或研究者的具体语言表述上,而是会深究他们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观点或得出这样的结论。当我们思考这种进一步的层次问题时,就会触及“学说”这个概念。“学说”更加注重的是,研究者如何通过前后的逻辑谋划以及论证表述,得出自己在某一具体问题或研究现象的观点。因此“学说”可以看成是“自成系统逻辑的主张”,如国家学说、分权学说等,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城市社会学家的文本思想中。如,在关于社会成员“阶级 / 阶层”学说的表述上,韦伯注重从财富、权力和声望三重因素去系统考察现实生活中的阶层现象,从而他的阶层学说建立在多重划分标准和多元认识的基础之上 ;而雷克斯和摩尔在认可韦伯的阶层多元划分标准时,却转向城市生活中个体的住房资源、住房空间的拥有层面上,并进一步将这些个体区分为五种不同的类群体,从而形成新韦伯主义的住房阶层学说。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虽然韦伯、雷克斯与摩尔等都反对马克思的单一阶级划分观点而注重多元阶层划分标准,但他们各自又从自己的逻辑思路去进行了相应的观点论证,从而形成了同一主题下的不同学说。
当然,思想家对社会现实的观察和思考绝不会仅仅受限于某一局部、具体性的社会事实表述和论证上,如果他们将自身所思考的分散性学说试图通过某种核心线索串联起来,从而就会形成体系性、抽象性和概括性的理论。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学说的表层就是一种意见、主张或见解 ;它的深层就是体系化、抽象化和概括性的理论。也就是说,学说的内在体系化并没有像理论本身生产那样具有很强的成熟性或封闭性,学说作为某一具体问题的逻辑论证和观点陈述还有待发展、拓展的空间;与此同时,独立个体思想中的学说兼容特性使它能够组合成属于自我的理论,但不同个体之间的学说虽然能兼容组合成某一主题的学说但却不能组合成理论。
针对有些理论的某些相似之处,学术共同体创造了另外一个认知性的概念即流派或学派,从而试图将这些不同思想家所创造的理论融合进类似的知识范畴之内。那么,什么样的理论话语可以构成一个流派呢?从社会学的发展历史来看,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去认识 :
第一,是否拥有共同的研究方法理念?拥有共同的研究方法理念是学术共同体认识学派的第一个标准。在社会学的早期阶段,有两个学派以各自相似的研究方法理念得到学界的大致共识,即年鉴学派和芝加哥学派。其中,城市社会学中的芝加哥学派秉承本土哲学的“实用主义”方法理念,将焦点转向身边具体、细致以及实际的生活,追求日常生活实践的效用性和实用性。它提倡每位研究者都是一个独立的研究个体,能从自身独特的视角“增加”对社会事实或真理的理解,注重将社会研究视为一种有所收获的生活观察或体验。
第二,是否拥有共同的研究命题理念?由帕克、伯吉斯等开创的人类生态学研究,注重将城市社会与自然界相类比,强调自然界中的动植物生存法则和生活方式可以在城市社会以及他们所生活的样式中寻找到。这里间接地隐藏着人类生态学的基本命题就是 :人类相互依赖的共生环境,在社会生活秩序的问题上是均衡的。即使随后的霍利在给人类生态学重新定位时认为,空间分布只是人类生态学研究中所关注的一个要素,人类生态学更重要的是研究城市人类怎样集体地适应环境,实际上他仍然是在秩序均衡的前提下探讨人类的生存法则。因此在拥有共同命题的基础上,学术共同体也能形成相应的学派。
第三,是否拥有共同的普世价值理念?社会学的普世价值理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它的实用性,只不过这种实用性已经褪去了传统的狭义实用主义范畴,即只注重局部性、短暂性的知识效度。以普世价值理念作为社会学家共同追求的目标或形成相应的共同体,目的就在于对现实社会进行批判,从而掀起整体民众的思想启蒙。当然,在以普世价值理念形成的法兰克福学派在思想和理论体系建构的过程中,只注重到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现实生活的深度批判上,学派批判的根基并没有转移到马克思批判之外的“美好社会”建设层面,从而使以往凝聚共同体的普世价值理念难以维系并最终走向解体的边缘。
所以说,学派或流派可以将不同的理论体系整合在一个更大的认知理解范畴之内,但现实文本也难免会出现众多各自林立的学派或流派。针对这种多元并存的社会学思想局面,如何从元理解(meta—understanding)的立场去把握这些学派,也给社会学知识的后续发展带来难题。瑞泽尔试图从《科学革命的机构》为社会学引进“范式”一词,它是指“存在于某一科学论域内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具体地讲就是,范式“可以用来界定什么应该被研究、什么问题应该被提出、如何对问题进行质疑以及在解释我们获得的答案时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它能够将社会学中的不同理论、方法、工具和范例加以整合起来。因此,在范式概念的元理解基础上,瑞泽尔将以往的社会学知识或流派划分成三大基本研究范式,即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和社会行为范式。这样,以往社会学传统所产生的观点、学说、理论、流派又再次被整合进全景式的认知理解范畴之内。
通过对观点、学说、理论、流派和范式概念的梳理可以发现,学术共同体描述或解释社会现象时存在思维发展的相对性阶段,即由初始认识到深化认识的过程(如图1)。处于中间虚线位置的“理论”,是一种连接初始认识和深化认识的过渡环节或中介。在某种程度上,观点和学说代表的是认识的初始阶段,流派和范式更多代表的是认识的深化阶段 ;观点和学说的丰富能够形成相应的流派和范式,而流派和范式在具体的实践或分析过程中也能抽离成相应的观点和学说。在把握知识的发展脉络或内在结构时,初始认识和深化认识的结合可以促进我们对思想意义的结构性理解。
二、城市社会学的基本流派
对这些相互关联概念的澄清,有助于我们回到另外一种把握城市社会学流派的思路,即城市社会学依据这种认知框架又可以大致划分成为哪些流派?在大致考察城市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和研究脉络之后,笔者认为,城市社会学思想流派还可以区分为四种基本的流派,即人类生态学派、马克思主义学派、韦伯主义学派以及女性主义学派。
在社会学的起始阶段,依照自然科学法则进行研究被奉为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基本准则,兴起于20世纪初期的城市社会学也难免会蒙上这种类比研究的思维策略。在帕克、伯吉斯、麦肯齐等代表的传统人类生态学派里,他们的基本观点就在于将城市看作“一种有机体”和“一种心理物理过程”,并主张运用生态学的规律去分析人类社会,把人与人的共存关系以及人与环境的适应性关系视为城市社会学研究的己任。当然,人类生态学派阵营随后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研究倾向 :其一,研究个体在城市的竞争、冲突、适应、同化以及集中、离散、侵入、继替等生存历经过程,这方面的研究以帕克、麦肯齐等为代表 ;其二,研究城市生活的同心圆空间、扇形空间以及多核心空间等布局规划的发展模型,这方面以伯吉斯、霍伊特、哈里斯和厄尔曼等为代表。这些学者分别在各自论证的逻辑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由于传统人类生态学派将目光集中在城市现象的生成过程中,使生态学与城市的关系变成了研究的必然,从而绑定了生态学与城市研究之间的联系。“人类生态学理论在本质上不再是一种城市理论,它不能为特定城市理论的发展提供概念框架。” 因此,霍利认为人类生态学所要考察和关注的并不是人类物质生活生存竞争的开始,而是作为人类聚居适应环境所形成的复杂相互依赖系统,从而他提倡研究城市群体怎样集体地适应环境,研究他们在“相互依赖原则、关键功能原则、分化原则和支配原则下”的生活过程。而邓肯却认为大到全球,小到社区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生态系统,绝非仅仅局限于某种具体的城市地域共同体。他主张人类生态学应该研究由人口、组织、环境和技术共同组成的功能相互依赖的生态复合体。当然,还有一些学者提倡从社会难以离开的文化去理解人类的活动。如费雷、乔纳森等认为,城市人口的形成、社会机构的分布、城市土地或资源的利用与分配等都必须将文化因素考虑在内,从而形成独特的文化生态学理论。因此,不论是被公认为新正统生态学代表人物的霍利和邓肯,还是强调文化在人类生态学运用中的费雷和乔纳森,仍然没有逃离帕克等人所开创的生态学研究方法和理念,即将整个人类社会视为一个独特的生态系统,因此即使他们彼此之间创造出各自逻辑论证的思想理论体系,但依然隶属于人类生态学流派的共同体。
如果说,以往的城市社会学家将研究焦点放在个人、群体以及个人与群体如何按照自然的生存法则生成社会现象或生活在社会中的话,那么在对传统城市社会学思想进行反叛的基础上,肇始于20世纪50、60年代的新城市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学派、韦伯主义学派以及女性主义学派及其后的发展,却更愿意从社会而不是自然的视角分析这些生成现象。
在城市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学派中,他们仍然坚守马克思分析社会现象或生活状态的基本命题 :第一,城市空间、城市现象是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 ;第二,资本的剥削、积累逻辑推动着资本主义城市的发展 ;第三,难以消解的城市阶级危机可以通过资本家的策略行动进行转化或缓和。
在“如何为城市社会学理论确定自己的对象”这一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卡斯特认为,需要“空间单位与社会单位相一致”,而“集体消费”却正好具有这两种属性。其中源于,集体消费是在“一个有空间约束的系统背景中被社会性的组织和供给的,满足了空间单位与社会单位之间的一致性”,所以对城市集体消费的研究不再是一种有学科研究对象争议的尝试,也不再是一种自然主义的意识形态层面上的解释。在随后的分析过程中,卡斯特的理论体系以集体消费为视角,具体阐释了资本主义社会在供给集体消费中的财政危机以及转化危机的过程策略。其中的核心观点就在于,国家财政征收的天平最终还是倾向扶持垄断财富的大资本家,形成国家与资本家对中底下层人士的合谋性压迫。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给普通大众提供了集体消费的福利,但这些享受短暂福利的群体却忘却了自身成为自为阶级的信念,不过由集体消费危机引起的社会运动依然会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哈维在坚持“资本主义危机仍然存在”的大前提下,注意到了资本家的相应缓和策略,只不过他不像卡斯特那样注重分析财政投入下的集体消费危机所导致的城市运动,而是转向对资本主义自身如何化解危机进行了深度解释,从而修正和丰富了马克思提出的资本主义危机说。在哈维看来,资本主义危机仍然存在但没有爆发并不是马克思的观点出现了失误,而是资本家留意到将要爆发的危机从而采取了有效的延缓危机措施。在资本统治的城市发展逻辑中,哈维认为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危机主要是指生产上的危机,当危机将要发生时资本家转移资本从而投向人造环境和消费环境等项目的生产上,通过一些基础设施的资本投资缓解了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过剩危机。由于这种社会性投资周期长、资本回收率慢,从而到达一定的程度之后容易出现饱和,这时资本家又将资本投向生产中的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层面。哈维认为,这并不是说资本在第三次循环的过程中消除了城市发展的危机,机会枯竭、技术危机以及科学伦理给人类生存带来的压力仍然会导致资本主义危机的再现。因此,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应该采取“空间整理”的策略,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新的可让资本投资的地方才能化解危机。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学派强调城市发展的资本危机、社会冲突以及基层运动等学说从而形成相应的各自理论体系的话,韦伯学派更多深植于城市生活中的科层制度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多元行动者。在对韦伯的科层制与行动学说引申阐释的研究中,帕尔以城市住房资源分配为视角,提出了“城市经理人”学说。他认为城市资源的分配并非完全取决于自由的市场机制,部分资源是通过政府的科层制架构,如住房署、福利署等部门去分配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公共住房的分配。住房资源的分配导致了很多城市官员或城市经理人的出现,如住房事物经理、城市设计师、建筑师、地产从业员、开发商、社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正如韦伯指出,个人的行为并非完全受制于社会结构而是拥有自身行动的能动性。因此帕尔也认为,这些经理人有价值倾向和相应的意识形态理念,他们各自通过自己的能力和行动方式达到了相应的目标并对城市资源的配置造成影响,从而住房资源的分配并非马克思主义学者所提倡的那样完全受制于社会的大资本家。
在桑德斯看来,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学派的观点过于集中在城市研究的生产领域而忽视了消费领域,如住房、社会服务等对社会的影响。实际上城市社会生活存在着“双重政治”说,其中“生产政治”关注的是阶级利益,社会成员与中央政府、资本家、大财团等的联系;“消费政治”则主要在社会服务中出现,局限在某个领域、某个地区,而不牵涉到整个中央政府。总之,韦伯对科层制以及个体行动的讨论激发了城市社会学研究的新动向,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学者对城市危机、城市冲突现象之外的理论宏观结构分析空白。
虽然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或侧面对城市现象进行了研究,但以往的城市社会学研究范畴并没有考虑到性别变量的影响。伴随女性主义的觉醒、女权主义运动的推进,城市社会学也吸纳了这股学说潮流。这些提倡从女性主义视角对城市生活进行研究的学者,他们形成的基本命题即“城市生活中的女性受制于男权的影响”,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展开 :第一,批判城市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环境,要求从女性生活的环境中褪去隐藏的男女不平等事实 ;第二,通过客观数据说明,现城市生活女性所占有的资源不平等现象和所处的不平等地位,从而唤醒广大女性的主权意识 ;第三,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城市文化、生活行为以及处世理念等反映背后的男女不平等传统,主张从根深蒂固的制度、文化氛围中彻底重构两性的地位。
三、城市社会学依然存在的两大认知范式
通过对观点、学说、理论、流派以及范式等概念的澄清之后,笔者依据这些认知性概念和城市社会学的发展历史以及研究脉络审视了城市社会学思想并解析出大致的四种基本流派,即人类生态学派、马克思主义学派、韦伯主义学派以及女性主义学派,从而形成认知框架视角下的另一种再解读方式。那么,知识在传递和延续的过程中,是否还可以从更加综合、更加系统以及更加整体的视角去看待这些城市社会学存在的思想?
正如前面所述,范式能够将不同的理论、流派、方法、工具和范例加以整合起来。因此,在范式概念的元理解基础上,对当前城市社会学做一个不太严谨概括的话,我们发现它依然存在着两大基本的范式,即“人类生态学范式和新城市社会学范式”。在20世纪初期至50年代后期,可以说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研究范式是人类生态学范式。它主要考察人类群体生活与城市环境之间在空间结构上的关系展现,它的主要焦点是变迁城市环境中的群体、组织、文化等区位生态性问题 ;而兴起于20世纪50、60年代以及之后的城市社会学主流研究范式可以称之为新城市社会学范式,它主要围绕人类群体生活与城市环境之间在社会结构上的关系展现,研究的焦点是变迁城市环境中的邻里、阶级、性别、种族等融合冲突性问题。对两大主流范式之间的区别的理解,我们可以从范式研究的基本起点、基本假设、基本态度和流派范例四个方面展开(如表1):
第一,范式研究的基本起点层面,人类生态学范式主张城市社会学可以从自然界中的物种生存规律来研究城市生活中的人与人、人与空间的自然变迁现象 ;而新城市社会学范式则主张从造成这种不平等现象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入手,并进一步提出化解这种不平等现象的策略。第二,范式研究的基本假设层面,即使人类生态学拥有不同的理论解释,但他们基本上都认为城市空间、城市生活所出现的各种现象能够像自然界物种生存一样,自我适应、自我淘汰和自我恢复原始的秩序 ;而新城市社会学范式则注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导致城市社会现象的出现,不平等、不均衡的局面需要能动性的制度变革或主体行动才能实现,这尤其体现在女权主义运动之中。第三,范式研究的基本态度层面,人类生态学范式强调建立在客观、公正的观察和描述基础之上,发现和解释城市社会现象以及城市社会问题 ;新城市社会学范式则站在对社会现实批判和反思的立场上,从人性化的角度对城市社会现象和城市社会问题进行修正和改进 ;最后,正因为他们各自的研究起点、假设以及态度不同,从而也形成了不同的流派范例。当然,这里对城市社会学所出现的流派类别进行范式概念的整体性把握,并不是说未来的城市社会学研究不会出现新的流派、新的范式,它也可能像社会学的发展传统一样出现更多的研究流派甚至更多的范式。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借助认知视角里的范式概念,我们能够更加透彻、清晰地延续已有的传统,从而在反思性的基础上开启现实研究的实践想象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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