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一、传统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先教后学”的传统教学方式,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知识内化率低。孔子曰:“学起于思,思起于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为思之源,思为智之本。疑者,觉悟之机也,一番觉悟,一番长进。可见,无思之学则无效,学生对于知识的学习不应在于量上的传递,而应在于质上的转变和积累。而传统的“先教后学”的教学方式,教师是知识传递的主体,学生始终在被动的接受法律知识,进行着“是什么”的往复循环,而教师很少关注“为什么”的问题。恰恰只有学生知道了“为什么”才能完成知识结构的内化,并在内化感悟中完成知识的理解和吸收,如果缺失了这一重要过程,学生知识的运用能力将不会得到提高。因此,传统的教学方式,不能很好的实现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实现使学生掌握法律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目标。
2.学生对经济法基础知识知之甚少,课堂教学有效率低。经济法是国家用来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是一门与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部门法,对于商业经济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来说,掌握经济法律知识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日后能否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大学生对于我国经济法律无论是概念原则还是具体规定都知之甚少,教师不得不在课堂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先行阐明一些基础法律概念和理论,费时费力却得不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导致课堂教学有效率低。
3.学生认知能力不同,教师无法照顾到每位学生导致学习成绩差距大。在知识的认知阶段由于个体认知能力不同,一个班级的学生对于同一个教师讲授的同一课程知识理解和接受程度是明显不同的。认知较好的学生,觉得课堂讲授时间长而不能满足其对相关知识的需求,认知相对较弱的学生会觉得教师讲得太难太快难以理解,形成了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撑不下”的现象,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这是传统经济课堂无法解决的一个问题,也很难做到“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
4.教师授课过程不保存,学生错过课程很难补上。经济法课程内容相对较多,知识也较为庞杂,每堂课知识信息量大环环相扣,如若错过课程就会造成知识脱节,很难衔接。然而传统的课堂教学不能做到每堂课都进行录像保存,教师的授课过程是不可复制的,学生不能事后再学习,再观看。如事后补课,无形中又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浪费了教学资源。
5.没有一本经济法教材可以完全满足教学需要。现在市面上的经济法教材琳琅满目,体例众多,包含的章节的知识内容也不尽相同。但是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第一,教材知识缺少纵向对比学习,如国外经济法律阐述较少,学生不易借鉴学习,纵向对比,不利于形成适应的广度。第二,理论讲授多,实际案例少,有些教材只编排理论知识点,复杂难懂,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第三,以案例为主,知识点不全面,影响学生学习的深度。
二、什么是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是从英语“FlippedClassModel”翻译过来的术语,也被称为“反转课堂式教学模式”简称翻转课堂或反转课堂。翻转课堂的概念最早是由萨尔曼可汗(Salmankhan)在TED大会上做了演讲报告《用视频重新创造教育》中做了介绍,从此,这种新型教学形式开始为众多教师所熟知并引起全球教育界的广泛关注。翻转课堂是教学流程的一次变革,改变教师上课,学生课下做作业的传统教学模式,将学生自学放在课前,课堂则成为教师和学生进行互动的场所,教师更重要的任务不是“传道”而是“解惑”,学生“学习知识在课外、内化知识在课堂”。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的普及助推了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使之变为现实的可能的。
三、翻转课堂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价值
1.传统“先教后学”教学方式的不足,翻转课堂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弥补。教师录制经济法课程微视频,学生晚上在家通过观看视频自学,完成初步练习,课堂上在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下完成知识吸收与掌握的内化过程。通过视频来传递“是什么”的知识内容,通过课堂上教师的引导完成知识的消化、吸收,使学生领会“为什么”。也就是说,将知识的讲授过程剥离到课外进行,将课堂有限的时间最大限度的还给学生,完成知识的学习和悟化。翻转课堂模式实现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激发了学生内在学习动力,由被动接受知识转为主动汲取知识,自学地进入一种积极的学习状态。
2.翻转课堂增加了课堂时间,教师可增加教学活动实现有效教学。教师可以利用翻转课堂,在授课之前,将与本节课相关的重要经济法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视频案例做成视频,让学生先行学习和观看对课程内容有个大概的了解和思考。教师在课堂上只需要集中讲授重点和难点,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帮助学生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的。教师无需花更多的时间是解释讲明理论知识点,能够把大量的课堂时间用于讲述和分析实际案例,设计项目教学,组织学生讨论发言增加师生互动。
3.翻转课堂模式下,学生可以自主掌控学习时间,根据自身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控学习进度。学生在课前自行选择学习时间观看视频,形成“一对一教学”的感观氛围,学生注意力集中,可根据接受知识情况调整视频播放进度。接受快的学生在学习完视频后根据教师的提示自行查阅与课程有关的学习资料和法律相关视频,扩展知识空间,完成相应的练习;接受较慢的学生可以反复观看视频,并选择节点做记录,哪里有问题,哪里有思考和想法记录下来,以便在课堂上向教师提问,也可以先行在同学之间互相交流以形成共识性问题,在课堂上集中学习和讨论。显然,这样的教学模式能够快慢兼顾,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要远远好于传统经济法课堂教学。
4.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师授课视频可保存供学生随时观看学习,错过的课程也可“无差别”的补上。学生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可以不需要找老师补课,而是自主选择时间观看视频,这种方式不限时间不限地点,节省了老师补课时间,也给学生创设了和其他同学“无差别”的自主学习环境。如果将精品课程或名师的课程共享,还可以优化教学资源,带来教育机会的平等。
5.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师可以跳出传统教材教学的模式,根据自己实际教学需要,选取知识点录制成视频讲授,可以引入视频案例,如《今日说法》、《法制故事会》等与实际生活相关的真实案例,支撑教学内容。教师也可自行对某章节知识点进行节选,将国外经济法制度作为对比学习材料录入视频或推荐给学生阅读,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弥补了经济法教材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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