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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两课”考核方式改革探讨
论文摘要:高职院校“两课”考核方式应坚持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认知考核和思想行为考核相结合、精确评价和模糊评价相结合等原则,积极推动考核方式的改革。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道德课;考核方式
“两课”即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两课”的考核一定要与学生接受教育的态度、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思想行为结合起来。多数高校考核方式不尽合理,或者按考试分数评价学生对此门课程的掌握程度,或者期末写一篇文章了事,因此出现学生“上课记笔记,下课抄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完全忘记”的现象。这种考试方式有悖思想教育的初衷,急需改革,以使考核起到促进思想政治课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改革,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
一、考核方式改革的原则
(一)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
两课教育的目标是对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心理、法纪等素质教育,包括政治方向、立场观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公民意识、行为规范以及理论素质教育,以及交往、实践、分析能力等的培养,以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根据这样的教育目标,就要寻找达到这个目标的途径和方法,而课程评价追求的是促进实施这个素质教育目标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结果。
1985年中央18号文件指出:“学生的成绩应当结合他们的考试结果和平时的学习运用情况来确定。”这表明思想政治课的考核不仅仅是以一次考试就能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更重要的是让学生通过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提高对事物的认识水平,并指导自己的行为。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通过对事物的评判、对是非的辨别、对价值的取向表现出来的。而且,素质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须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然后才会达到质的飞跃。因此,考核评价应联系学生的行为表现,考查学生在某一阶段内与教学目标相关的行为表现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结果。
(二)认知考核和思想行为考核相结合
在对两课考核评估的探索和研究中,普遍存在着一种观点,即把两课课堂上的行为表现与操行评定等同起来,这是一种误解。两课教学的中心任务是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内容为载体,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法制道德教育。考核评价就必须同与之相关的行为表现相联系,但两课的考核评价终究不能代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而只是整个学校大德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内涵和界定,与整个学校的大德育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与两课有关的行为表现是指学习两课的态度,学生对与此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程度,以及小结体会能否根据教材中的有关知识点联系社会实际和思想实际等。
分析以上两者的异同点,就可以避免两种不正确的倾向,一是借口有操行评定,而否认两课考核中行为表现成绩的必要性;二是无差别地套用操行评语,而使行为表现成绩评定失去其作为两课考核的一个指标的意义。
(三)精确性评价和模糊性评价相结合
在考核方式上,把单一的全闭卷考试方法转变为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试,这是考试方法改革的一大进步。它把学生从死记硬背中解脱出来,注意培养学生的运用、分析能力。从多角度、全方位来考核学生的真实水平。以往的考核(包括开闭卷考试)比较重视精确领域,强调答案的客观性,而较少涉及对学生的智慧、才能和创造力等模糊领域的考核。
思想政治课的成绩应该是知识、品德、能力等诸要素考核的融合体,要把精确领域和模糊领域有机结合起来,要拓展开卷形式,在模糊领域拓宽思路,开拓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开卷考试不一定局限在书面,可拓展到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上,如举办地方3年大变样的摄影展览、采访先进人物等。教师给学生提供知识背景,让他们获得更多信息。根据思想政治课有关实践活动的要求,可让学生自己去实践基地联系,自己组织调查访问,在整个实践活动过程中,使学生在知识、品德、能力等方面得到全方位的体现。这种把精确性与模糊性评价有机结合的考核评价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能力素质(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等)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
(四)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
考核的方式要多样化,不能单一,要探索多元化考核方式。在这方面,天津工业大学采取的开卷与闭卷相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试: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主观卷与客观卷相结合的探索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二、考核的具体方式及实施方案
(一)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40%)
两课是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是高校两课教学的主要任务。因此,考核方式改革中要注意理论考试不能废除,采取开卷还是闭卷方式考试,可以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理论考试一般放在上课的最后一周。
(二)上课出勤及表现(占总成绩的30%)
两课教学的课堂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因此,一定要确保学生的课堂出勤率和学习效果。为此,上课出勤和表现要在考核中体现出来并占一定比例。
1.出勤方面:三次迟到折合一节旷课;每旷课一节扣平时分3分;一学期旷课达7节以上(含7节)则期末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2.课堂表现方面 鼓励学生平时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每正确回答一次加平时分3分;鼓励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和发言,每作主题发言一次可视情况加平时分5分或10分;加分上不封顶;平时课堂表现差,多次被教师点名批评,可酌情扣5—10分。
(三)平时作业情况(占总成绩的20%)
如果整学期欠交作业,说明此学生学习态度恶劣,应将其期末成绩定为不及格。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可由任课教师将其每次作业成绩记录下来,折合成比例计入期末总分。
(四)实践课教学参与情况(占总成绩的10%)
高职院校一般都比较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两课教学尤其不能单纯讲理论,实践课教学环节不可或缺。把学生带出去,参加社会调查、参观革命圣地、进行社情民意调研等等。学生的参与程度、得出的实践结论都应该作为考查学生理论掌握程度、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当将其记人期末考核的成绩。
具体操作上,可以规定:学生参加实践课可得5分;实践结论良好可酌情得5—10分;学生实践课缺席则此10分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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