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解读
[论文摘要]思想政治课程具有对学生进行德育和智育的双重任务,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文章在对教学各种界定分析的基础上,主张从“教学生学”的意义上来认识思想政治课教学,并对“教学生学”进行了新的解读,赋予其时代意义和内涵;对新课改理念下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生学”的具体方法进行了初步探讨。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课程 新课改教学生学
新课程改革倡导“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赋予了课堂教学新的内涵,对基础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思想政治课作为一门基础教育课程,承担着德育和智育的双重任务,其对新课程理念的贯彻实施、对新教育教学方式的探索,都对青少年学生的学习、成长具有其他课程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从课程论的角度认识思想政治课程的“教”与“学”
教学是课程与教学论的一个基本问题,由于研究者立场、角度的不同,反映在理论成果中的教学也面目各异。如从社会学的立场看,教学主要指师生间的交往;从哲学认识论的层面看,教学更多地是为了学生认识的发展;从心理学的角度则更加强调认知;而从控制论、信息论分析,教学则指教与学之间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另外,从逻辑归属的层面看,有的学者强调教学的教育属性,因而将其归属为“教育活动”;有的学者强调教学中学生及其学习的地位,因而会将教学归属于“认识活动”;有的学者认识到教学的实践性,认为学生的发展既是实践的结果也是实践的过程,因而将教学归属于“实践活动”;而近几年来影响广泛的一种观点是从教学的存在形态上来看,将其归属为“交往活动”。通观上述各种观点,不论研究者从哪一角度、层次对教学进行界定,最终都会有一个落脚点,或落脚于“教”,或落脚于“学”,或是二者的综合。思想政治课作为一门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课程,承担着德育和智育的双重任务,通过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内化以及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提高学生认识水平,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在实行新课程标准的今天,思想政治课更应该从“教学生学”的协调关系上去把握该课程的教学,以人为本,结合学科特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一)将教学落脚于“教”
“教学是传授知识与技能”“教学就是经验的传递”“教学是教师根据社会需要,按照确定的教育目的,通过向学生传授知识,实现教学任务的双边活动。①”事实上,将教学落脚于“教”,这种观点源远流长,甚至可以追溯至教育、教学的起源。像古人的口耳相传,就是最原始意义上的“教”。而在当代,这种观点虽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批判,但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这种观点仍广泛存在。为此,思想政治课教师要重新构筑全新的教育理念,从传统的角色和“注入式”“灌输式”教学模式下尽可能地解放出来,将比较抽象枯燥的基本政治理论,以多种形式呈现给学生,引导学生通过探究学习、合作学习来理解和把握基本理论,变说教为引导,从以教师讲授为主向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地位转变。
(二)将教学落脚于“学”
这种观点认为教学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发展能力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增强体质并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教学,是一种以教材为中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掌握知识的认识活动”②。将“教学”落脚于“学”也是不合理的,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往往导致“学生中心论”。而在实践中,过早地、过多地强调学生的“学”,只会削弱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最终损害学生的利益,尤其是对于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课程,过早地或者过多地强调学生的“学”,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培养目标的实现是不利的。而且,强调在教学中应尊重学生的选择,还学生以自主的舞台,更多的不是靠别人外在的给予,而是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处于思想道德观念和认识世界观念的形成时期,更需要教师进行专业的、正面的引导和教育。
(三)教学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
这种观点认为“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或认为“教学是在特定条件下,以传递知识为中介,教师教和教师指导下学生学的统一活动”③。相较于前两种观点,这一观点的进步之处在于关注到教学的起点和终点,关注到“教”和“学”两种活动,认识到“教”和“学”的关系不可分割。这种观点在论述中往往都指出师与生,教与学之间的协同、互动或统一,强调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制约,认为教学的要义是二者内在的有机统一。但在大前提一致的情况下,在具体定义、理解教学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侧重:一种是在共同活动之下,从教师一方入手来界定教学,即认为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另一种从学生一侧来认识教学,强调学生的自主性、主动性;还有的从结果来解释教学,如认为“教学就是通过教师的指导、启发和学生的积极学习,使学生逐步掌握系统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交织着培养共产主义思想品德和发展体力的活动”。这几种不同的提法,说明了人们对“教学”中“教”与“学”的认识仍是有侧重的。然而,思想政治课的课程性质却需要通过教师的正面、得力的外因引导来达到学生内心变化的目的,离开教学双方的互动和理解,离开对学生理解能力、分析能力、道德与情感感知能力的培养,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目标实现将会成为空中楼阁。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在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中,不论从“教”的意义上,还是“学”的意义上来探讨教学,都是片面的。无论“教”的作用怎样重要,“学”的地位如何转化,它们都不可能超越或取代整体的“教学”。而“教与学的双边活动”这一观点,虽首倡了二者的整合,关注到教学过程的两个方面,但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未真正实现二者的统一。所以,我们需要在更高意义上实现二者融合。
二、从“教”与“学”的协同活动来认识思想政治课程教学
思想政治课对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发展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个性有重要作用。让学生通过主动参与、自主学习、合作讨论,来达到对知识的自我体验、自我感悟,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起教师导、学生学的良好发展态势,这是新一轮课程改革对中学政治教师提出的必然要求。
(一)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教”
知识性和教育性是思想政治课程固有的两种属性,其知识性是指以传授知识为基础的思想政治课程,必须通过教师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获得知识;而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性则是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更直接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这些都对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课改的背景下,更是要求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结合本学科的特点,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使用多种教学设计来引导学生,在掌握基本政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学”
学生是受教育者,是学习者,是政治课学习中的主体。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模式是建立在学生的主体性地位的前提上的,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学生在学习中处于主体地位,在教师的引导、创设的情境、教学案例的解析等教学设计的基础上自我体验和感悟,从而在学习过程中自主地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形成能力,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认知和思想政治素养,才能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课程知识性和教育性相统一的根本目的。
另外,中学生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而富有特色的时期。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情绪和情感的内容丰富而强烈,自我意识逐步发展,对社会生活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与参与意识。鉴于这些特点,单纯枯燥的理论说教对于他们收效甚微,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教师更应该注重对青少年学生的行为和思想引导,利用多媒体手段,创设情境,分析具体事例,引导学生去思考、提问、探究新知,从而达到自我教育和知识内化的目的。
只有“教”与“学”建立协同关系,才能正确处理传统教育理念与现代教育理念的关系,实现从传统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向新课改背景下的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生学”的转变,这些都对思想政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从“教学生学”的角度展开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
(一)在“教学生学”的意义上阐释思想政治课教学
这一观点在认同教学中教与学的重要地位及二者之间协同关系的前提下,明确强调教学中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师“教学生学”,而并非并列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即认为教学活动主要应是教师的行为。这类似于崔允漷教授为教学下的定义,他认为教学就是教师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其中,教师的教属于教学活动中的主要行为,而学生的学属于教学中的辅助行为或受影响行为。教学活动是由教和学这两种行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协调一致而构成的,这不仅仅反映了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而且强调这种关系是由教师的教对学生的学实行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调控而引起和实现的。所以,不论在怎样的条件下谈论教学,都离不开教师及其教的行为。
对于教师“教学生学”,我们可以有三个层次的理解。其一,教师教学生学知识。这是关于教学最传统的看法,也是教师教学最基本的任务。这里的“教”类似于“传授”,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其二,教师教学生学的方法。即教师教学生怎样学,这里的“教”从含义上更多的取向于“启迪”“激发”“引导”。因为方法具有个体性,所以对它的教不能像对基础知识的传授一样,目的在于学生的理解,这里的目的应更重于学生的自身感受和领悟。我们常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知识总量激增、更新周期缩短的情况下,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或说帮助、启发学生找到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是新时期更为重要和关键的任务。其三,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书育人”是我们对教师职业的基本理解,这一最朴素的界定实质上最完整地揭示了教师工作的最高追求——“育人”,正如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构建的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一样,其终极追求并不在于第一维或第二维,而在于以两维目标为基奠的第三维目标的实现。
(二)新课改背景下对教师“教学生学”的方法探析
所谓教学是指在教学中,教学的发起、组织、维持、调控等主要由教师来设计和主导。但教师对教学的这种设计和调控,并不是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其着眼点都必须在于引起、促进学生的学、实现有效的教学上。若教师掌握教学的目的不在于促进学生的学,那就不成其为“教师教学生学”了,就像园丁对花草的管理、修剪一样,其目的都在于使它开得更艳、长得更茂。因此,对“教师教学生学”的正确理解应是教师的教学以引发、促进学生更好的学为目的,至于教的方法自然应随教的对象、内容、环境甚至教的主体的变化而不同。
1.创设情境,营造氛围,激发学生求知兴趣。青少年由于其年龄特点,对新生事物有着天生的探究需要和获得新体验的需要,这些需要的满足需要教师创设一定的教育情境。教师可通过实物展示、图示或案例分析、播放录音、录像等方式来传递教学信息,创设教学情境,渲染教学气氛,引导学生进入情境,设身处地理解和深刻体会授课内容。
2.以案例为引导,以问题为中心,教会学生学习、探究和思考。青少年处于认识的特殊阶段,可塑性强,对社会事务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在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在七年级法律基础和八年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等教学内容中,学生更是对现实社会生活表现出强烈的了解和认识的愿望。教师可针对这一年级的学生特点,选择典型性案例,组织学生进行探究学习,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小组间交流甚至辩论等形式,使学生在培养锻炼问题意识、思维能力的同时,培养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
3.针对不同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实现教学方法多元化。教的本质在于引导。通过教师的教学设计,采用丰富多彩的课堂内容和授课方法,如让学生积累名言警句、五分钟新闻播报等方式,在促进日常积累的同时培养学生留心进行课前准备的好习惯;通过分组讨论、小组交流或辩论等方式,培养学生积极思考,整合知识;通过选择音像作品、录像视频等,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等。
4.师生互动,学生为本,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课堂教学中,要正确处理好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关系。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教学提供了现代化的设施和手段,极大地充实了课堂的容量,同时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也受到一些不良影响。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引导作用,更重要的还表现在育人这一层面上,教师要立足课堂,形成师生互动的良性师生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的讲授和教学设计,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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