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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构主义语文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
论文摘 要:建构主义已成为我国新课程改革的哲学思想基础。在此背景下,传统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理论越来越具有反思与重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以建构主义理论为哲学依据及指导,拟对语文课程与教学理论进行较为系统的整理研究。
建构主义作为一种思潮与观念,发展到今日已经变成一套融合神经生理学、心理学、哲学、社会学、语言学、人类学以及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思潮,它深深地影响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建构主义对教育产生的深远的影响,使其成为面向21世纪科学教育改革的主流理论。
近二十年来,教学所依赖的认识论基础经历了一个从行为主义到建构主义的发展过程,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社会学科的教学中,更多地倾向于建构主义的理论与方法。知识观影响着人们对教学的根本看法,美国建构主义理论的倡导者杰夫里·舒尔曼指出,建构主义是关于知识本质的一系列相关的理论,这些理论的共同点是,知识是由人创造的并受他们的价值观和文化的影响。而行为主义认为,知识存在并独立于人们之外,因此,教学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向学生灌输前人所建立起来的知识技能体系,由此便发展为一种可测量可控制的线型封闭的课程。建构主义认为,社会学科教学旨在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并在学科领域内外鉴别多种观点,使其形成对社会学科问题及其发生、发展过程的深入理解和树立坚定不移的信仰,当学生对其掌握的有待评论的事实形成自己的解释时,知识便形成了。
本文以建构主义理论为哲学依据及指导,拟对语文课程与教学理论进行较为系统的整理研究。
一、建构主义语文教学与课程性质分析
建构主义知识观,在质疑与否定了现代知识型的客观性、普遍性与中立性后,提出了“从客观性到文化性、从普遍性到境域性、从中立性到价值性”[1]的转型,从而为语文知识的性质提供了建构主义的理论视角。
建构主义知识观认为,知识并不是一劳永逸、永远不变的,知识也并不是对现实的正确表征,不是精确地概括世界的法则,它只是一种解释、假设,会随着人类的进步而不断被“革命”掉,随之出现新的假设。[2]在具体问题中,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情境对原有的知识进行再加工、再创造。因而课本知识只是一种关于各种现象的较为可靠的更为可能的假设,而不是绝对正确的最终答案,在不同的情况下有其特异性,所以掌握知识并不意味着掌握了规律,而且课本知识只能说是一些信息和符号,只有通过个体的主动建构,才能变成认知结构中的知识。知识不可能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于具体个体之外,尽管语言符号赋予了知识一定的外在形式。学习者对这些知识的理解只能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来建构,所以获得的理解不一定一致。心理学家维特罗克的生成学习模式较好地说明了这种建构过程。他认为,在学习过程中,人脑并不是被动地学习和记录输入的信息,而是主动地对信息进行建构。学习者以长时记忆的内容和倾向为依据,对信息进行主动选择,并进行推断,学习者总是结合已有的经验对事物意义进行理解,需要借助于贮存于长时记忆中的事件和信息加工策略。
所以建构主义语文教学不仅存在着教学与教学对象即知识的关系,还存在着教与学即师生的关系。师与生并不是“主体-客体”关系,而是“主体-主体”关系,这种“主体-主体”关系不构成认识关系,而构成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建构主义认为,一个人的心理是在环境与教育的影响下,在低级心理机能的基础上,逐渐向高级心理功能转化的过程从这一原理出发,“维果茨基给教学下定义,他说:‘儿童的教学可以定义为人为的发展’。儿童通过活动和交往掌握‘精神生产的手段’可以称为广义的教学,然而广义的教学带有自发性质,狭义的教学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的,维果茨基说:‘作为交际和它的最系统化的形式便是教学。’因此教学创造着儿童的发展。”[3]建构主义的课程观强调用情节真实复杂的故事呈现问题,营造问题解决的环境,以帮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活化知识,变事实性知识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它主张用产生于真实背景中的问题启动学生的思维,由此支撑并鼓励学生解决问题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拓展性的学习与基于项目的学习,并以此方式参与课程的设计和编制。因此,语文教学活动即为师与生之间的语文交往实践活动。语文课程是学习者通过语文活动实现人的生成的行为,是以言语为对象的人性的智慧教育,即言语智慧教育。
二、建构主义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研究
“建构主义学习观强调知识是学习者基于个体体验活动的产物,是在不断变化的社会情境之中形成的。因此学习者是‘活动探究者’、‘意义和知识的建构者’。”[4]石中英也认为:“在知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上,知识并不是对认识对象的镜式反映。它是由认识者的认识能力、兴趣乃至利益所选择和建构的结果。敲开了认识者的认识能力、兴趣或利益,就没有认识对象的出现或显现。”[5]这一观点明确地指出了建构主义观念下知识的主动建构特点。在个体进行经验建构的过程中,个体的图式会随着不断扩展的经验而不断进化,所有的知识都是在这种个体与经验世界的对话过程中建构起来的,而这是以个体认知过程为基础的。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并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的,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在以前的学习中已经形成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有一些自己的看法,而且,有些问题即使他们还没有接触过,没有现成的经验,但当问题一旦出现在面前时,他们往往也可以基于相关的经验,依靠他们的认知能力,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当前事物的理解,因而不同的人看到的是事物的不同方面,不存在惟一的标准的解释。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学习者的合作而使得学生对事物的理解更加丰富和全面。
首先,建构主义不认为知识是绝对的,是先于我们的认识客观存在的。其次,建构主义强调学习是建构意义的过程,离开了个体的主动建构,学习毫无意义可言。“知识”是不能通过教师“导向”学生的,知识是学习者个体内部通过新旧经验的作用建构而成的。
康德强调认知者在知识论中的主体地位,强调认知主体心灵的主动建构作用。康德揭示任何认识都只能是人的认识,也就是人在自身的局限性中认识,人有多大的认识能力,就有多大范围内的认识对象与之相应。他认为,主体不能直接通向外部世界,而只能通过利用内部构建的基本的认知原则(“范畴”)去组织经验,从而发展知识。“康德的‘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集中地体现了主体能动性思想,是哥白尼的日心说启发康德确立了‘对象必须与认识符合’的根本原则,创建了以主体能动性为中心的批判哲学。就像当初哥白尼的‘日心说’起初也是作为假设被提出来的。康德作为假设的先验对象构造理论是这样的:人类的理性具有一些先天的认识形式,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就是用这些先天的认识形式去接受和整理感性材料,把那些天然属于人类理性的规律赋予感性材料,使那些本来只是无规律的、偶然的和主观心理上的材料构建成一个具有普遍必然性而存在的经验对象世界,即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自然界。因此康德哲学的价值在于全面提出主体性问题以及他对主体性的主观结构方面的分析。”[6]康德哲学将现象界定为一体界,限定了知识范围,为人的主体性宏扬与自由本质的揭示留下了广阔的余地。而其统一性的理论,则说明一个真正的人或者人的主体性在于人是一个包括美和统率各种自然科学知识的自由的最高统一体。
建构主义的知识观确立了认识主体的知识建构理念,提升了学习者在语文学习中的地位与主动性,强调了知识建构的境域性,为语文教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建构主义知识观把人作为语文教学的主体,把学生、教师、课程专家、家长尤其是学习者作为是语文教学资源的开发者、实施者和评价者,把语文教学和学习者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不仅以他们的“前生活经验”作为语文教学的基础,同时把他们当下的现实生活的体悟过程看作是语文教学的实施过程,以在具体的境域中完成知识的具体化建构。学习者在语文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语文教育是着眼于人的语文素养的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学习者是生存于具体环境下的充满感性特征、情感丰富的实实在在的个人,因此应把人的价值的提升、个性的发展作为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
语感能力表现为语文活动主体在多大程度上能把言语纳入到自己的心理图式结构中,而语感能力的培养决定于语文学习者在多大程度上超出言语主体的图式结构的接受范围,使语文活动主体完成言语的建构与超越。因此,语文课程与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语文能力的核心要素是语感,因此语感教学就成为语文课程与教学的核心目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内容研究——传统语文课程与教学重视义理及知识内容的教学,忽略语文课程与教学和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及对学生素质的培养。依据建构主义理论,当今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核心应是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的拓宽,根据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组成要素——语文活动主体、语文活动环境、语文活动作品,设计建构主义观念下的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语意教学、语境教学、语体教学。
三、语文课程与教学的行动研究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建构是一种社会建构,知识建构过程应该是一种群体活动,学校即为学习共同体,教学过程中鼓励学习者之间的合作、协商。建构主义知识观认为经验是有机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杜威把它称为“交互作用”(transaction)。“社会不仅通过交往、通过沟通继续生存,而且简直可以说,社会在交往中、在沟通中生存。在‘共同的’(Common)、‘共同体’(Community)、‘交往’(Communication)这些词之间不仅有字面上的联系。人们因为有共同的东西而生活在一个共同体内;而交往乃是他们达到占有共同的东西的方式。为了形成一个共同体或社会,他们必须共同具备的东西是目的、信仰、期望、知识——一种共同的理解——即社会学家所说的‘志趣相投’。这些东西不能像砖块那样,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也不能像人们用切成小块分享一个馅饼的办法给人分享。保证人们参与共同理解的交往,可以促成相同的情感和理智倾向——对期望和要求做出反应的相同的方法。”[7]
在语文教学中,合作学习、对话交流是一种行进的教学理念。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同时加强互助性学习,以做到在意识到“我”的同时,也意识到“你”的存在。依照建构主义中知识的建构性和社会性观点来看,开展语文综合性学习、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就显得极为重要。在“学习者共同体”中,学习者要协商与合作,尤其在语文阅读教学中,根据维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理论,每个共同体、共同体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近发展区”,它们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而且,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满足后,就要建立新的“发展区”。这种迂回交错的发展中的合作,能够使学生在他们的智能所能达到的“最近发展区”中达成共同的理解。
四、语文课程与教学的评价研究——“以学为主”教学评价
建构主义重视学生认知建构的个体差异及对多样人的发展类型评价,即应构建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开放式语文课程与教学质性评价体系。质性评价,“其优点是:第一,着眼于学生的整体发展,兼顾认知、情意、技能的整体的学习评价;第二,适应学生的个别肯定个人的努力进步与整体成就,呈现个别化的学习进程;第三,师生共同参与评价内容的设计、作品选择标准及档案评价标准,激发学生自我反思、自我督导、自我评价的主动学习的潜能;第四,建立相关资源库,达成资源共享的目的,提升学生沟通、合作、表达及组织能力。档案袋评价有可能使教学真正成为一种激荡师生智慧的艺术,是我们的新课程所需要的。”[8]注重从学生的“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和“语文素养的达成状态”,从这四方面评价学生的语文学习状况。
建构主义知识观强调知识的文化性、境域性和价值性,语文教学不能把知识作为预先决定了的东西教给学生,而应该重视探索知识的“过程”。目前的语文教学就必须实现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移,要重视引导学生对知识形成过程的认识和理解。科学知识型的量化评价显然已经不适应建构主义的语文教学活动,而质性评价则为建构主义语文教学提供了相应的评价方法。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相应的方式方法对对象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标准”是理念即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方式方法由“标准”的内容决定,直接关系到执行“标准”的质量。评价的目标是要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所以它的直接目的应该是通过检验改进教与学,改进课程设计,而不仅仅是考察学生学习达到目标的程度,更不能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因此,建构主义知识观下新的语文评价即过程评价,重视定性评价即质性评价,它要求实施语文评价应注意评价主体多元性,即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和家长参与相结合,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学生语文学习成绩状况应该依据过程记载和考试结果作客观描述,还要在描述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学习的建议,对学生的评价语言应以激励、表扬、认同、理解等积极评价为主,真正体现与反映建构主义的教育与教学理念。
总之,建构主义为语文教学提供了良好的理念,也为语文教改指出了努力的方向提出了方式,并将引领语文教学改革走向深入。
注释:
[1][5][7]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155页,第82页,第76页。
[2]陈琦,张建伟:《建构主义学习观要义评析》,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1998年,第1期,第61-68页。
[3]Wertsch J.V.:《Vygotsky and the social formation of mind》,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aaapress1985,P92.
[4][8]钟启泉:《建构主义“学习观”与“档案袋评价”》,课程·教材·教法,2004年,第10期,第20页,第24页。
[6]维特根斯坦著,汤潮,范光棣译:《哲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出版,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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