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在权力视野中对电视媒介性质的重新定义

时间:2024-08-23 14:42:3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析在权力视野中对电视媒介性质的重新定义

  论文关键词: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精神文化权力;电视媒介

论析在权力视野中对电视媒介性质的重新定义

  论文摘要:从类型来看,权力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即以暴力为特征的政治权力,以财富为特征的经济权力和以知识为特征的文化权力。本文尝试从权力角度重新定义电视媒介的性质,并以此观照中国电视媒介的权力特征。基本观点是:电视媒介是消费欲望制造的工具,政治权力合法化的机器,精神文化规训的空中学校。

  美国传播学学者理查德·戴恩斯特提出了“电视,我们时代的机器”的观点。他认为:“尽管几乎不能将电视误认为是一块完全未经商业染指的纯美学领域,然而也不可能将其降低到粗俗的商业套语的地位。价值的电视视觉形态同时在好几个区域运作,在图像转播的动态过程中,就交叉于金钱、政权、文化利益等一长串力的链环之中。……因此,我在此提供一幅地图,将可能受电视操纵的经济用两个概念轴加以规范,这两个概念轴以高度凝练的简略表达,即‘机器’和‘形象’。任何对电视的具体分析都必须处理名为‘机器’和‘形象’的问题。可以说,电视作为一种形象制造机器,再生产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相比之下,我们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社会环境,决定了我国的电视传媒呈现出与西方电视媒介不同的特征。但是,在探究电视媒介与其他权力形式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西方传播和文化理论,来参照、比较我们自己电视文化的研究,以期获得某种启发。下面,我尝试从三个方面,解读中国电视传媒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的关系,并从这个角度重新定义电视媒介的性质。

  一、作为一种经济权力的电视媒介: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

  电视传媒与经济权力的关系在于,两者联袂制造出电视屏幕上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经济权力假电视之手,配制出消费文化的药方,再通过电视媒介传播给广大受众,刺激他们的消费欲望,总之,电视是人的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

  首先,我们对消费概念作一个辨析。在社会生活中,任何消费品都具有两种属性:它既是一种用来交换和使用的物质产品,同时又包含了特定的社会文化内涵;它既有使用价值,又附带文化价值。因此,人们的消费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它还是一种文化交流、社会沟通的活动。

  那么,什么是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呢?我认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就是无节制的对物的消费。在某种欲望冲动中,人以盲目的消费获得快感。这是物质层面的含义。其次,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特指人对消费品中包含的符号和象征价值的追求。这是精神层面的含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理的消费行为,消费主义的大规模消费需求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它无形中把越来越多的人都卷人某种由商家设计好的生活方式,使人们总是处在一种“欲购情结”之中,从而无止境地追求高档和名牌,这本身又构成了现代消费社会中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条件。“欲购情结’,其实是一种不同于生理需要的心理需求。既然是心理需求,它就完全有可能被加以控制。

  商家和传媒通过广告以及其他消费文化的形式刺激和控制了人的这种“欲购情结”。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当代生产逻辑的基础上的现实。传统的经济生产理论认为,需求是消费的前提,需求决定消费。而在生产力水平获得长足发展的今天,当代资本主义生产面临的问题,是从需求短缺转变为需求过剩,商品生产的重心从生产转向了消费,如何刺激人们新的消费需求代替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在这种背景下,先于生产行为的对于人们消费需求的调查和刺激,比如民意测验、市场研究、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手段都成为经济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培育和刺激了人们新的消费热点、消费欲望,这就意味着经济生产找到了新的增长契机。因此,经济生产的主动权从消费者那里转移到了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控制着市场行为,引导并培育着消费者的消费态度和需求。“需求实际上是生产的结果”成为消费社会学家加尔布雷思的一句名言。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消费需求并不是完全出自人的原始欲望和自由选择。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人们在消费活动中的选择,必然反映了他(她)所处的文化模式。换句话说,只有在一定文化价值体系中的消费品才有生产的必要。而消费品的文化价值体系,从某种意义上看,则是由商家和媒介共同建立的。

  电视媒介与商家联手,以影像符号的方式刺激人的消费欲望,不管人们是否具有真实的消费需要和消费能力。在广告或者其他消费文化形式的煽动下,人们沉醉和痴迷于媒介与商家从工厂和车间中事先配制的消费,以为消费某种商品,就是成就某种地位和身份,在各种“时尚”、“幸福”、“成功”的幻觉中,惶惶然不知所求。简而言之,消费欲望的生产在走向消费者之前,就已经在资本家的车间里提前完成了。由此我们发现,商家与传媒所制造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已经进人人的欲望层次,左右了人的欲望的产生。而电视传媒技术为这种远程的身心控制推波助澜,立下了汗马功劳。美国学者布热津斯基指出:“电视—大众文化的卞要提供者—越来越把幸福生活的定义说成是更普遍地获得商品和立即得到自我满足。乌托邦的狂热就这样被欲壑难填的消费挥霍所取代。所以,电视媒介与经济权力的关系,对商家来说,并不仅仅为了推销产品,他们还要借助媒介创造消费文化,刺激人们的消费冲动,制造人们的“消费欲”和“欲购情结”,进而实现某种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从这个意义上看,那些电视机前发呆的人们,不仅白天为资本家打工,晚上还在替资本家挣钱。对于电视媒介来说,推动消费意识形态不仅仅是为了维持栏目生存,积累象征资本,扩大名声和影响力,同时还为了增加自身的经济实力。双方各取所需,各有所求。

  现在,电视节目已经越来越明显地带有消费特征。

  我们以美国传媒为例,美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曾就《时代》杂志、((纽约时报》、((今日美国》等16家主要媒体1977年与1997年的新闻报道做过比较研究。该项研究发现,美国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币点和主题已从原来的政治、经济、教育、!习际事务等传统内容,逐渐转向生活方式、著名人物、娱乐、丑闻等方面。1977年,具有传统新闻特点的报道在数量上超过名人特写或丑闻为重点的报道,两者的比例为2:1 , 32%为传统新闻报道,IS%为名人特写报道。20年后,这种关系颠倒过来,只有25%的报道集中于传统题目,而超过40%的报道着重于比较轻松的或耸人听闻的题目。其中特别是电视新闻网,超过55%的报道集中于生活方式、名人、娱乐等方面,只有8%的报道集中于传统新闻内容。而洛文塔尔通过对20世纪美国流行杂志中的传记比较研究,发现了一个明显的重要转变,即主体传主形象已从“生产偶像”转变为“消费偶像”。不仅如此,美国娱乐业作为“以版权为基础”的制造业极其发达,2001年电影电视业及相关的录像带、录音带、音乐出版行业等方面的总收人高达600多亿美元,占美国出口额的第一位。

  目前,我国新闻媒介的报道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大量的关于工农业生产的报道,转变成休闲娱乐、购物旅游、居室装修、卫生保健、服饰化妆、烹饪美食等生活方式的报道。以电视为例,围绕着消费意识形态,传媒的报道内容、报道方式也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一大批以传播时尚信息、宣传时尚观念为定位的栏目纷纷出现。这些电视节目注重包装,追求形式美,内容上更是以欧美、韩日和中国港台的流行风潮为主,诸如服装、饮食、化妆、旅游等消费主题,占去了很大篇幅。海南卫视则干脆办成了旅游频道。而渗透着浓厚消费意识形态的彩票、游戏、娱乐节目,更是遍地开花。总之,电视不仅参与制造了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它本身也已经打上深深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烙印。它是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

  二、作为一种政治权力和权威的电视媒介:合法化机器

  从电视媒介与政治权力和权威的关系来看,电视媒介的使命之一在于论证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鼓吹政治权力的权威性,充当政治权力合法化的机器。

  美国传播批判理论学者阿特休尔在其批判模式中指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新闻媒介都没有展现出独立行动的图景,而是为那些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提供服务。在他看来,媒介在任何领域都成为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的代言人。作为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代言人的电视媒介,在论证政治权力合法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晚近的例子,比如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在开战之前,美国媒体帮助政府把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政权描绘成一个独裁的、残酷镇压民众和制造恐怖主义袭击的邪恶政权。由此,明明是一场师出无名的侵略战争,明明是一场争夺中东石油资源、占据海湾地区战略要地的军事行动,却被美国政府和媒体说成是一场解放伊拉克人民的正义战争。美国的政客和军事专家甚至幻想着当美英联军进人伊拉克国土以后,伊拉克人民会举着旗帜欢迎他们。事实是,战争给伊拉克造成巨大的经济破坏,给无辜平民带来残酷的伤亡。美英联军不仅没有看到欢迎的人群,迎接他们的却是炸弹和伊军的顽强抵抗。

  在权力、权威与合法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权威树立的前提,是人们对权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自觉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威就是一种被视为合法的权力系统和社会控制,而合法性则是指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的地位的承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权力要想具有权威性,必须有自己相应的合法性基础。一个缺乏足够的合法性支持的政治体系,必然会丧失其统治的权威性,而权威性的下降,又会影响到它的统治程度和统治能力,并最终威胁到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新闻舆论和政治合法性的关系非常紧密。笼统地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党作为执政党,但却仍然延续着革命党的使命,中国政治的一元统治导致舆论一律,舆论一律反过来论证了一元统治的合法性,强化了它的权威。政治权力统摄一切。包括电视媒介在内,主要使命和任务就是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为政治宣传的工具。改革开放以后,党的角色真正从革命党转换为执政党,电视媒介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多元话语和多元价值标准的前提下,很好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一元话语的有效传播。

  总之,在电子技术获得长足发展的时代,电视媒介充当了为政治合法化摇旗呐喊的一个主要工具。它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帮助执政党说服民众,使其统治和管理地位得到巩固。

  三、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信息权力的电视媒介:空中规训学校

  从精神文化、信息的角度来看,广义的电视媒介行使的是一种精神文化与信息规训的权力。电视像一所没有围墙的“空中规训学校”,用无线电波和电子信号针对特定人群进行持续不断的精神文化与信息规训。

  电视媒介的精神文化与信息规训在引导和控制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上,具体表现为一种意义典范。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提出了一种新的传播理论:意义典范理论。它“假设人际和大众的传播过程带给我们明了环境的资讯,资讯中的意义则包括有规范、社会控制和生活形态。换言之,它们正确或错误地定义了社会秩序的过程,它们也协助我们对外在世界的了解”,形成了我们头脑中的图画,其内在概念影响了我们的行为。另外,传播学的“议程设置”理论也为我们理解电视传播内容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增加了注脚。所以,电视媒介为人们所提供的,不仅仅是生产和消费某些特定类型的精神文化、信息消费品,而且还提供人们据以知觉和思考的意义与概念体系,它以意义典范或者文化规范的形式使人们“自觉认同”它所提供的“美好生活”的观念。我个人认为,电视媒介借助影像编织出了这张规训之网。其过程是—首先,由各类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制造出一套完整的观念:国家、种族、理想、幸福、正义,如此等等。然后,再由电视媒介把关人和文化精英共同寻找现实片段以作为这种观念的证据,经过层层包装和剪辑之后,一张特定电子符号织就的文化之网从电视屏幕上伸展出来,布满人们现实生活的各个角落。如果这些观念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是代表着某些特定社会群体的兴趣或利益的话,那么它还是一种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支配权或者说社会牛活中的主导意识形态,因为它在客观上维护并且再生产着一种带有特定利益格局的社会生活形式。

  无形的、没有围墙的规训机制实质上是一种不均衡的监视机制。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认为,不均衡监视产生的一个深远后果,“就是要求将专家置于监视者的位置上”。他分析道:“不均衡监视产生了一项艰巨的任务,这就是对人类行为模式进行整体改造,就是把千篇一律的规则这一不合理要求,强加在个人的有着多种多样爱好的现实活动之上,就是把各自怀着不同目的的民众个体,纳人一个千篇一律的客体范畴。这一任务艰巨异常,要完成它,光有暴力是远远不够的。它要有具有专业实践知识和技能的人的参与,它需要人类行为工程师。不均衡性监视所产生的,与其说是一些彻头彻尾施行高压政治的行家里手,不如说是一种‘教育家’角色的人物(尽管此两者并不必然对立)。显然,拥有媒介资源的传媒工作者是监视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和少数文化精英一样,可以称作鲍曼意义上的“人类行为工程师”。而作为权力规训和监视对象的大多数人(一般观众)是被监视者,他们既没有权利,也不可能与监视者换个位置。不均衡监视的制度化,使权力与知识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因为,掌权者需要借助专家所提供的知识来说服民众,教化人类,监视者是参与设计这个理想模式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掌权者、专家和监视者互相利用,一方提供知识,一方用权力推行这种知识,权力需要知识,知识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中国,电视取代了几十年前安装在街头巷尾的高音喇叭,把日益分散的社会成员召唤到一个影像构成的社会活动场所。这个社会活动场所很像一所“空中寄宿学校”,学员(即受众)身在各自的家庭,却在同一时间收看同一节目,接受规训。电视所具有的传播信息、政治宣传、文化教育和娱乐功能,与寄宿学校的规训意义十分相似。所以,我认为,电视是对人进行精神规训的一所空中规训学校。电视媒介对受众进行精神规训时所采用的惩罚方式,不是对肉体的训练和折磨,而是对被规训者的言语和形象进行曝光,或者使其在大众媒介中消失。它没有强制性的手段去对人的肉体进行改造,但却能通过对一系列意义典范、社会规范和道德原则以及生活方式的强调把一种预设的权力关系编织到人的肉体中去,使他(她)们变成被规训的、可控制、可利用的力量。

  总之,作为一种低成本的权力统治技术,电视的精神文化规训性质,是从精神文化的层面论证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地位。从这个角度看,它与作为“政治权力合法化机器”的性质有异曲同工之处。通过这种机制,“国家向一切看起来可能对它的统治造成麻烦的潜在的源头宣战。在国家谋求生存是艺术当中,最需要的一种专门技术就是如何使国家得到认同;臣民们不得不承认,国家及其委任的专家(他们旨在使国家获得合法性)比他们自己更清楚什么是对臣民有益的,他们应该如何生活,怎样行动才能趋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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