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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传统七声音阶命名问题研究综述
论文关键词:音乐理论;七声音阶;综述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音乐中三种七声音阶的命名问题在音乐理论界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讨论,众说纷纭。目前音乐学界大多数人已接受黄翔鹏先生的观点,使用正声音阶、下徵音阶、清商音阶三个名称;但在基础乐理教学领域,却仍普遍采用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的旧说。应在理论上达成共识,在实践中趋向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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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传统音乐中三种七声音阶的命名问题,在音乐理论界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研究讨论,至今仍存在较大分歧。这种情况给基础乐理教学与学术研究造成了困难甚至混乱,因此,有必要对中国传统七声音阶命名问题作一历史回顾,以便为此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最早提出中国传统音乐中存在三种七声音阶体系并予以命名的是杨荫浏先生。
杨荫浏在1923年出版的《雅音集》‘序言”中就提出中国古代音阶理论上的第四级虽是增四度,实践中却常常是纯四度。后来,他在1945年发表的《中国音乐史上新旧音阶的相互影响》一文中明确指出前者是古音阶,后者是新音阶。1953年,他已经明确指出中国传统音乐中有三种七声音阶的体系及其命名。他说:“在音阶具备七音,而同时重视五止声的风气依然相当流行的情况下,由于五音在七音间流转的习惯,最容易产生的音阶形式有三种:一种是原来的古音阶,一种是新音阶,另一种便是以商音为宫的清商音阶。”在同一书中,清商音阶有时又称为“俗乐音阶”,古音阶有时又称为“雅乐音阶”。1959年,于会泳提出了“自然七声音阶”、“用变徵音七声音阶”、“用闰音七声音阶”这三种称谓。黎英海则提山“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三种名称。1961年,林英使用了“正声音阶”、“下徵音阶”的概念。
1962年,李重光先生出版《音乐基础理论》,采用了黎英海先生提出的“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的名称。由于该书多次再版,发行量很大,在音乐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因而,黎英海先生关于中国传统音乐中三种七声音阶的命名成了被音乐界所普遍认同的称谓。赵宋光《论五度相生体系》与夏野《中国古代音阶、调式的发展和演变》都使用了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的概念。1990年出版的《基本乐理教程》仍采用这三种概念。
20世纪80年代初,著名音乐学家黄翔鹏先生对中国传统音乐中三种七声音阶的命名提出质疑。1982年,他在《“八音之乐”索隐》一文关于“清商音阶”的注释中指出:“有叫做‘燕乐音阶’的,我以为无论从魏晋的宴飨之乐说,或从隋唐燕乐说,都是兼用各种音阶,古人并未限定在不同用途的音乐中采用不同的音阶,因此以为还是按琴调的传统称呼叫做‘清商音阶’为好。”“现在更可以看出把古音阶‘正声调’称作‘雅乐音阶’的旧说的错误。实际上魏晋以来的雅乐用的是清商音阶徵调式之‘清商音律’,而郑译为雅乐安排的却是新音阶。”“旧说把新音阶‘下徵调’称作‘清乐音阶’也是同样的错误。”“隋前的雅乐主要用清商音阶,旧说却强派它是古音阶;清商乐更以清商音阶为主,偏要说成是新音阶;隋唐‘燕乐’只有狭义概念,其实是雅乐范围的一个伎乐乐部,却说它是俗乐,并把清商音阶派到它的名下。其实乐种和技术上使用什么音阶的问题,哪有绝对的对应关系呢?”该文指出黎英海先生命名体系的主要错误有:一是把雅乐、清乐、燕乐三个乐种作为三种七声音阶的名称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二是历史上的清商乐所使用的主要音阶是清商音阶(即黎英海所说燕乐音阶)而并非下徵音阶(即黎英海所说清乐音阶)。关于七声音阶的命名,黄先生在文中使用了正声调、下徵调、清商音阶三个名称。1984年,黄先生在《“俨弦管”题外谈》J一文中论及苟勖笛上二调时使用了“正声调”音阶、“下徵调”音阶、“清角之调”(清商音阶)的概念。1986年,黄先生在《中国传统乐学基本理论的若干简要提示》。一文关于“三种音阶的正名问题”一节中,列表归纳有代表性的四套三种音阶名称:
黄先生倾向于采用第一套名称,他认为:“第一套名称,有历史根据,也最合理,缺点是群众知之甚少。”
1992年,黄先生在书信中讲到三种音阶的命名时说:“中国艺术研究院主持的、各省联合的‘中国乐律学史’课题组,已经会议肯定,废除‘雅乐、清乐、燕乐’作为音阶诸名,改为历史上的原有名称:正声音阶、下祉(原注:这个字是作者为避免‘徵’字多音易生歧义而使用的)音阶、清商音阶。原以‘雅、清、燕’作为音阶名称的提出者(《汉族调式及其和声》的作者黎英海教授)也在会上表示:放弃原曾用过的‘雅、清、燕’之名。虽然,截至目前为止,‘教科书’留下错误名称仍然影响很大,而正确名称却往往不被人知,我们还是应该坚持‘正名’,用于克服对于传统音乐的误解。因为历史上‘雅、清、燕’三种音乐的本来面目都是三种音阶并用的。
1993年l2月,黄先生在台湾汉唐乐府艺术文化中心讲学时则仍使用了正声音阶、下徵音阶、清商音阶三个名称。
近年来,也有人主张对三种音阶应“根据每种音阶的特征来命名,分别叫做‘清角音阶’(以此种音阶中的特征音‘清角’命名);‘变徵音阶’(以此种音阶中的特征音‘变徵’命名);‘清羽音阶’(以此种音阶中的特征音‘清羽’命名)”。
目前,音乐学界大多接受黄翔鹏先生的意见,很少使用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三种名称。但是,在基础乐理教学领域,却很少接受正声音阶、清商音阶、燕乐音阶的命名体系,仍极其广泛地采用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的概念。这种情况极不正常。由此可见基础乐理教学领域吸收新的学术成果严重滞后。笔者建议音乐学与基础乐理两个学科的同仁们共同举办相关课题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传统音乐中三种七声音阶的命名体系进行深入探讨,以求在理论上达成共识,在实践中趋向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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