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居住方式对农村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论文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1. 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 2011 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该调查是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组织实施的,旨在收集一套代表中国 45岁及以上中老年人家庭和个人的高质量微观数据,用以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CHARLS全国基线调查于 2011 年开展,覆盖 150 个县级单位,450 个村级单位,约 1 万户家庭中的 1.7 万人,数据涵盖人口、家庭、健康、医疗、工作、收入和养老等方面。本文聚焦于农村老年人的居住意愿,因此仅保留了农村地区 60 岁以上的样本,经过匹配后共有 2212 个样本。
2.变量描述
本文研究目标为不同居住方式下农村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因此选用的因变量为满意度,并且按照数据将 CHARLS 问卷中回答总体上显示满意的归为满意(满意 =1),将“不怎么满意”和“不满意”归为不满意(不满意 =0)。
在养老需求与生活满意度方面,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本文主要的解释变量有三个,一是“是否与子女共同居住”(是 =1,否 =0),即老年人是否选择和子女共同生活。虽然几代同堂是传统的并仍有观念上的优势的居住方式,但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得这一居住模式不再占主导地位。二是“是否有不同住子女经济支持”(有 =1,无 =0),代表家庭对于老年人的经济支持情况。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子女是他们经济支持的重要来源,尤其在遭遇疾病之时。三是“是否有养老金” (是 =1,否 =0)。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城乡居民的发展过程,现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但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地区差异大、农村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等问题,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新兴事物,除制度本身的缺陷外,还存在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不高,农保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于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还未产生决定性的作用。
相应地,本文还选择了一些对于不同老年人个体居住安排和生活满意度可能有影响的控制变量,为了方便分析,均将分类变量转为连续型变量。例如,有关教育的变量,笔者将分类变量“您获得的最高学历”转为连续型变量“受教育年限”,在模型中将学历分为四个阶段,依次是未接受正式教育,小学、中学和大专以上。对年龄变量也进行了类似处理,即将连续型的年龄分为低龄、中龄和高龄老年人三个阶段。并对心理健康(min 最佳)、自评健康水平(min 最差)、ADL(日常生活自理能力)(min 最佳)这几个变量都进行了重新编码,使之能够成为连续型变量,并重新依此分类,以体现具体的不同的健康水平。
二、数据回归结果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是否对生活感到满意,是一个二值分类变量,因此采用 Logistic 模型进行分析。并分为共同居住无配偶(模型一),独居无配偶(模型二),共同居住有配偶(模型三)以及独居有配偶(模型四)四种情况,来探究和比较在不同居住条件下,对于农村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在回归中,给出系数来解释自变量对事件发生概率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独居(模型二和模型四)的情况比共同居住的模型还多了一个教育的显著变量,即独居的老年人中,教育水平越高,越容易对生活感到满意,可能教育水平高的人精神世界较为独立,生活方式也更为丰富,他们更愿意自主自由地生活,规划实施自己的老年生活;而教育水平较低的农村老年人“养儿防老”的观念比较浓厚,因此更希望能和子女共同居住,把自己的晚年幸福更多地寄托在子女身上。
从以上回归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类很特殊的情况,在共同居住且无配偶的情况下,只有日常自理能力能够对满意度有负向影响,而其他的诸如是否有子女经济支持、是否有养老金等变量则全部不显著。这说明在传统的家庭养老中,虽然较差的自理能力会影响到生活满意度,但总体来说是一个比较圆满的状态,农村老年人对于其他方面的支持并不是很看重,对于其生活满意度也没有显著影响。这个结果印证了在文献综述中说明的传统家庭养老能够满足农村老年人较多方面养老需求的观点,这充分说明了传统方式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仍是重要的选择。
三、结果分析与建议
1.小结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居住方式下,农村老年人生活的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基本上类似。只有在独立居住和家庭生活两种较为极端的情况下才有突出的不同,即农村独居老人在教育水平、健康水平对满意度影响的程度高于农村传统的家庭居住老人。
(1)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情感
慰藉对于各类居住方式下的农村老年人来说都是重要的需求。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在有子女、有配偶共同居住的家庭中,在其他三类家庭中以上三类需求都是影响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关键因素,这些需求的满足应该分别通过非共同居住子女提供资助、政府提供养老金等外部制度性保障来提供。事实上,在共同居住有配偶的家庭中仍然是能够满足以上三种需求,供给方来自家庭内部。
(2)教育水平的提高会对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的
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有正向影响。农村老年人一般来说教育水平较低,对于他们来说“养儿防老”是传统方式,他们平时也没有积累广泛的交际圈和兴趣爱好,当他们与子女分离时,会加重孤独感,从而影响自己对晚年生活的满意程度。教育水平的提高将帮助农村老年人建立更加完整和独立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观念,能够使得他们在子女外出打工、自己留守农村时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
2.建议
(1)家庭模式将走向小型化,对于未来养老保障制度要求提高。
与子女和配偶共同居住能够从内部提供支持,来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各类养老需求。此时,家庭承担了对于老年人经济、情感和生活上的关照责任,对于社会提供相关支持的需求较少。但是如果较多地依赖这种方式也是不现实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地区的家庭结构将逐渐趋向小型化和分散化。尤其是在当前开放二孩后的“4+2+2”家庭结构下,若将重担交予青年人,这样将会给他们带来过大的养老经济压力,并且由于时间精力的有限,而难以提供良好的`支持。政府应该对这种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对采取传统养老方式的家庭给予支持和补助。
当然,由于农村老年人个人性格、偏好等原因,并不是所有的农村老年人都会选择这种方式度过晚年生活。在独居的情况下,需要养老金的补助等多种条件的完备来促使农村老年人获得满意的生活。养老金对于农村独居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了充足的经济支持也有利于提高其对生活的满意度。农村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将对满足农村老年人需求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2)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对于农村独居老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较为单调,对于现代的一些交流、休闲方式并不熟悉。因此,政府应该在提供应有的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满足其对于精神上、社交上的需求。农村养老设施的完善是重要的解决途径,对此,国家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引入商业项目,来搭建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打造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平台,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实现“以老助老”,使得农村老年人能够在超越个人家庭的社会网络中获得所需的服务和支持,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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