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庄子的道德:在悖论中寻求解脱

时间:2024-08-28 06:02:4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析庄子的道德:在悖论中寻求解脱

 论文关键词:悖论 二维对立 个体道德 社会道德 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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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庄子以“自然无为”为理念建立了自己的道德理想。但是庄子的道德观充满了内在的悖论。这样的道德观是由其道德的二维对立的结构模式所决定的。在这种思维模式的作用下,过度抬高个体道德的价值和意义,贬抑甚至弃社会道德,企图寻求最自由、最完美的道德生活。但是,由于个体道德失去了生长的基础和环境。所以,解脱的结果,只能是虚无。

  作为道家学派中坚人物的庄子,秉承其哲学思想,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道德观—“自然无为”。“自然无为”的道德是庄子终生向往并孜孜以求的精神家园,它是一种超现实和极美好的道德理念,但是,在这种道德理想下隐藏着众多的矛盾,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更加理性的思索。

    一、庄子的道德悖论:“恶德”与“充德”

    庄子认为,战国时代的乱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当时所谓的“仁义”造成的。为了鞭答那些虚伪的仁义道德所带来的罪恶,他以极高的热情来赞扬“自然无为”的道德理想。可是,透过“无为”,又总能看到“有为”的道德力量在与之相应而生。

    当时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道德维系诸如正义、良心、诚信、友爱等在利欲和暴力的面前形同虚设,庄子认为这一切皆为“仁义”、“礼乐”所致,所以去除假仁假义,去除“圣人”,便成为庄子思想中不可逃避的责任和义务。他说:

        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

    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

    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

                                —《骄拇》

    在庄子看来,“仁义”是与“人之性”相违背的,它损害人的正常本性,因而是不足取的。“仁义”甚至是“乱人之性”。“奔命于仁义”、“以仁义易其性”,这些做法就像是“击鼓而求亡子”,是极其错误的,是不符合正常的人性的,故应该大力批判。不仅如此,“仁义”还是祸害之根本。他在《肤筐》中说道:“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偷窃了一只“钩”的人,就要遭到杀戮,而偷窃了一个国家的人不仅不遭受惩罚,反而成了诸侯。然而诸侯又用“仁义”来欺骗天下,愚弄百姓,使天下惨遭“仁义”的毒害,这是可恶至极的。所以,他对当时社会流行的“仁义”道德极为不满,并主张废弃这些道德的体系:“攘弃仁义,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

    但是,另一方面庄子又主张“充德”。他在《德充符》中写了许多有德之人,如王验,形虽残兀,但道德高尚:“立不教,坐不议,虚而往,实而归”;申屠嘉忘贵贱之心;鲁国的叔山无趾,“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这些都是有德之人,他们用美好的道德情操,弥补了自身的不足,是值得称赞的。更有甚者,卫国的哀验它,虽奇丑无比,但是由于品行极高,以致“未言而信,无功而亲,使人授己国,……是必才全而德不形者也”。他德才兼备,却并不显露,更是庄子所要颂扬的道德楷模。
   庄子用尽笔墨描写了那些外形虽残缺丑陋,心灵深处却充满着崇高道德德性的凡夫俗子,说他们不仅自身有美好的品德,而且还能感染他人,感化社会,对促进了美好的社会道德风气形成具有极好的示范作用和宣传力量。庄子是用饱含深情之笔来歌颂与宣传他们的。所以,不难看出,庄子又是极为重视道德的建构与感化作用的。而《德充符》整篇文章集中阐发了庄子的道德思想。“德充符”的意思是说:“道德充足了,物就自来符合,人就自来归依,客观自来与主观相符合”。取这样的名字,也可见庄子对道德力量的重视。

    于是,对是否存废道德的问题上,庄子非常矛盾。他既厌恶道德,大声疾呼要攘除仁义道德;另一方面,又对道德极力颂扬。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呢?

    二、庄子道德结构的二维对立思维模式

    笔者认为,庄子的道德理论之所以造成内在矛盾的尴尬局面,这与其道德结构模式有关。庄子已经有意识地将道德分为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这样的二维结构模式,并且将它们严格区分,并对立起来。笔者所谓的个体道德,是指社会上个体成员所应具备的道德;所谓社会道德,就是社会全体成员所应该共同遵守的道德。在庄子的道德理念中,二者对立是如何表现出来的?这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首先,地位的区分。与儒家将群体道德置于个人道德之上的道德体系不同,庄子追求个体道德的绝对自由,这就决定了个体道德在其体系中是处于绝对的中心地位,社会道德所做的一切要有利于个体道德的需要及发展。对生命和个体道德的极度关爱成为了庄子毕生追求的理想。他说:“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庄子的人生理想是要追求个体与大道的合一。他说的“天道”实际上是个体理想的理想目标,并且他也认为个体道德也应该是无为的,于是“天道”也就与个体道德相对应;而“人道”则是“有为”的,与社会道德相对应。根据“夭道”为主、“人道”为辅的对应关系,即个体道德应该像“天道”一样为主,社会道德应像“人道”一样为次。可以看出,庄子的道德动机和效果皆是建立在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的基础上的,于是,在他那里,个体道德必然要高于社会道德。

    其次,目标的对立。在对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进行目标的定位上,庄子也是将它们对立起来看待的。可以说,庄子思想之出发点,就是要全生保身。如他所说:“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在一定意义上,《庄子》哲学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命哲学。”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就在于养心保性,使自己免受外在的干扰和束缚,实现人生的最大快乐和自由,这个目标只有通过个体内在道德的不断修养才能达到,而社会道德则无法实现这个目标。因为社会道德的目标是在培养功利之徒:“乃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而民乃始提跤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他认为社会道德是培养所谓的“圣人”的,而圣人出,则制造所谓的虚假仁义,鼓励别人为争名夺利而进行欺骗和战争,这些东西是对人性最大的损害,是“以仁义易其性”也。正因为个体道德的目标在于全生养命,群体道德的目标在于功名利禄,而庄子重视保全人性,蔑视功名利禄,所以,他不可能将它们定位在同一层面上,甚至也不会将它们联系起来思考。只有将其对立,以示对决。

    最后,境界的不同。个体道德追求的是“无己”、“无功”、“无名”的“至人”、“神人”、“圣人”的精神理想,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与大道融为一体的最高境界。而社会道德只能是世俗的、功利的,永远也摆脱不了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他说:

        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

    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

    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

    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

    以身为殉也,一也。

                                —《骄姆)

    世俗的社会只能沉浸在“利”与“欲”的双重侄桔下,不可能升到很高的层次。无论是什么阶层的人,都已被毒害甚深。“社会既然普遍重物轻身,唯‘功’与‘名’是求,则人的生命精神必然沦落。周助所以,这种只会毒害人性的社会道德只能停留在“俗”的低层次上,不可能达到很高的境界。

    三、对立思维的原因的可能性阐释

    以上是庄子在进行道德思考时所运用的二维对立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的背后,有其深刻的原因。首先,在庄子的时代,社会道德已经极其败坏。在利益的驱使下,那些王侯将相打着虚伪的“仁义”之旗,进行不义的兼并战争,使整个社会混乱不堪,原来美好的社会道德被严重扭曲、异化,甚至被瓦解,而这种败坏的社会道德影响及人,致使人性完全被扭曲。于是,人们纷纷仿效那些所谓的“圣人”,为了功名利禄而不惜欺诈、杀戮、甚至争,进一步把整个社会道德推向灾难。而庄子有着崇高的人生和道德理想,他并不想与浊世同流,不想被那些败坏的道德所侵蚀,但自己又不能改变残酷的现实,于是只有自己独守一份纯净的道德家园。所以,残酷的社会和道德现实与其道德理想的落差便为这种思维莫定了基础。

    其次,与庄子的唯心的片面的哲学思维方式相关。他的唯心主义哲学导致其道德追求严重脱离实际,难以企及。马克思曾经非常深刻地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可知,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个体道德不能脱离社会道德而存在,只有建立在社会现实和群体道德的基础之上才能存在、实现和发展。而庄子将其道德理想建立在自身的无限遐想之中,远离实际,远离他人,远离社会。其所设想的“至人”、“神人”、“圣人”能摆脱一切物质和精神的束缚,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这显然带有浓厚的唯心色彩。

    最后,其相对主义思维,是一种极端片面的思维,往往会忽视事物的差别性。在此思维的指引下,他忽视了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本质上是不同的道德,各有各的特性、功能、目标,而认为它们应是同样的道德,应行使同样的功能和目标,所以当社会道德没有执行与个体道德一样的作用时,对其失望至极,以致要弃之而后快。他提倡“无为”的道德,否定“有为”的道德。在他看来,个体道德应是无为的道德,而社会道德也应是“无为”的道德,所以,当社会道德没有实行“无为”,反而执行着“有为”的道德功能时,庄子是失望至极的,以致对之产生了非常厌弃的情绪。当然,当时的社会道德的确没有发挥其本身应有的功能,但他这样没有区别地对待二者的思维方式,就是其哲学思维的反映,是不合理的。所以,这些因素的综合,产生如此二维对立的思维是难免的。

   庄子的道德思想的确存在着很深的内在悖论,悖论根源于其道德的二维对立的结构模式,而这种思维模式的形成,源子现实社会以及道德的残酷,也与他的唯心的片面的哲学思维方式有关。在这种模式的指引下,他将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严重对立起来,并抬高个体道德,贬斥社会道德。但是忽视了个体道德只有在社会道德中才能存在和发展的事实,因为没有社会道德,个体道德就失去了生长的基础和环境。所以,在寻求个体道德解放的同时,也将它推向了一个极端一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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