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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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摘要: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美学问题,各派均有自成体系的不同见解。本文从艺术角度切入,通过对音乐意象物态化存在方式——即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审美与非审美这两个价值层面、因素的融合渗透,贯穿于艺术作品结构整体,贯穿于感相、意象及意蕴三层面;以及针对现代音乐作品的美学思考问题,所形成的这一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之分析,既丰富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问题的内涵,又开发了音乐作品分析的新视角。
  关键词: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乃至整个音乐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远至先秦诸子、希腊哲人,近有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潮流,以至1996年5月国内举行的专以“音乐存在方式”为主题的音乐美学研讨会,都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精辟、言思缜密的论述,涉入角度既有创作者——艺术家、接受者——欣赏者或批评家等就音乐论音乐,又有哲学家们就哲学而论音乐,其角度之广可谓五花八门,使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能够以一种立体而非单一的形式屹立于音乐哲学美学的理论基石上。
  音乐作品作为音乐艺术生产、音乐艺术活动的产品,即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存在方式,就要首先阐明“物态化”、“音乐作品”、“音乐意象”这几个重要的相关概念,然后揭示其存在方式是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面的组合,而音乐的审美与非审美又是贯穿于这三个层面的始终,这样,就形成了音乐作品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而这个网状结构得以从来的渊源是(包括音乐创造、音乐欣赏和批评在内)艺术活动,从事这些活动的主体是人,是饱含着丰富的人类情感的人。
  一、物态化音乐意象音乐作品
  一支优美的曲调,一段丰富的和声,展现于主体面前的状态,很明显要不同于一棵自然生长的树或是一张使用美观的桌子……诚然与之最大的、最根本的区别莫过于音乐的非物质性。音乐艺术,它是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是非物质性生产活动。音乐既不能占有实在的物质空间,也不能拿来使用,这样的一种状态可称之为“物态化”。“所谓‘物态化’,是把精神生产活动凝结为精神产品……它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媒介、载体…作为承载、传达精神活动的工具和手段……不在于它们自身的物质性质,在于它们凝结着的精神内容而成为的精神载体”。作为物态化产品的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品的根本,如绘画、雕塑等,就是“美术意象”。“音乐意象”的构成因素是不同状态的声音,高低、长短、音色、和声、调式等这都是产生不同状态声音的手段、方法。在音乐家那里,它们负责构成“象”。而此“象”必须有“意”也就是说把意象物态化,使心象变成“物象”即将意象以物态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音乐家的情感生命和理性精神灌注其中)从而构成现实存在的美不胜收的音乐艺术作品。
  总而言之,音乐作品就是“音乐意象的物态化的存在方式”。它是包括作曲家、演奏(唱)者、欣赏者、批评家在内的所有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产物,是精神上情感与理性共同建构的结果。这只是音乐作品的界定,具体它又是以什么样的结构方式存在呢
  二、存在方式: 三层次的融合保持
  现当代中国美学界和艺术学界,对艺术作品结构的分析,除了大都采用内容和形式两层面的二重组合说之外,就是三层说。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见《美学与意境》一书在总结中国艺术意境创造的理论当中提出艺术意境的三层次说,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做是艺术作品结构论。宗白华指出,“艺术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境界层深的创构。从直观感相的模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层次。”然而李泽厚的《艺术杂谈》见《走我自己的路》中提出的艺术作品的三层面,即感知层、情欲层、意味层,大体与宗白华的三层次相同。感知层就是感知形式层;情欲层就是形象生命层,包括情欲与观念的交融;意味层就是寓于并超越前两层面的“神秘感、命运感、使命感、宇宙感、人生境界”等等。李泽厚的三层面说,是坚固艺术传达与审美接受而提出的。比较而言,宗白华和李泽厚的三层次或三层面分析更为合理些,并且与审美结合。这个三层面就是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
  (一)感相层,可以叫做感性形式层。感相层作为艺术作品的表象层,是由物性与心性相融合而成的。物性是构成艺术作品表层的物质材料如金石木竹及其性质、质地、结构、硬度、运动、节奏、韵律、速度、力度、形状、颜色、声音及其组合规律,对称、平等和谐等等。在现代科技发展条件下,构成艺术作品的物质材料,越来越增多,如各种合成材料。但是,就物质材料及其性质、结构本身以及组合规律看,只是一种抽象的感性存在,还构不成艺术作品的结构。只有与心性渗透融合,即经过作家或艺术家依据艺术主旨和审美情趣,凭借艺术才能技巧的构制,从而成为观念化的情感化的东西,或者作为艺术依托,或者作为艺术载体,或者作为艺术媒介,只有在这个时候那种具有心灵化了的物性,才成其为艺术作品的感相层,即表现和传达某种情欲观念和审美情趣的、诉诸感官直接观照的感性形式层面以及语言交融情与景,从而构成感相层。如白居易诗《花非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这短短四句诗用了一串比喻抒发了一种短暂的人生现象追寻珍惜之情,以实喻虚,而实的短暂更强化了追寻人生经验的短暂、朦胧。像“非花”、“非雾”这否定中却包含有“似花”、“似雾”比喻在进而夜半“来如春梦”,天明“去似朝云”,如梦似云来去匆匆,无处寻觅,恰似对易逝的人生现象的珍惜咏怀。比喻中含着情,这四句诗构成《花非花》一诗的感相层。
  (二)意象层,是融入艺术作品的是由艺术家构制的意象体系,它依附于并呈现于感相层而取得物性形式即物态化存在形式,而意象本身则潜在于艺术作品中。意象是想象中的存在,经验中的存在有别于与那种形象之作的客观存在,所以,我们把这一层次叫做意象层,而不叫做形象层。而意象层还可以叫做生命意象层,大体相当于“再现客体层”(英加登),也就是“活跃的生命”层(宗白华)和“情欲层”(李泽厚)。意象层是指艺术作品中人物、性格、动作、情节、环境、情境等组成的自然与人文交融的图景,经过艺术家运用各种方法的营构,赋予它们以生命、运动、力量、热情和智慧,以显现自然宇宙的生机,社会人生的“真理”、“意义”。爱与恨、生与死是情欲的矛盾冲突,有着深层心理根源,但是作为人物的生命形式绝不是单纯的情欲本身的表现,它在社会文明的影响下必然渗交融着社会理性观念,使之从本能情欲中升华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形式。因此而走向文明的更高层次。
  (三)意蕴层,是艺术作品结构的最深层面,最高境界。这“意蕴”就是“意味”(贝尔),“真理”(海德格尔),“意义”(伽达默尔),“气氛”(英加登)。意蕴层可以理解为意味、意义层,是一种形而上学性质层次。意蕴层寓于感相层、意象层中,又是对它们的超越,是艺术作品结构的最深而又最高的层面。它触及生命深处而又超越生命血肉与形象从而走向心灵的境界。必须指出的是构成艺术作品结构的三层面,其每一层面都有不同等级、不同种类和不同秩序,同以意象层为中心、为主题、为基础,共同构建一个有机的整体。
  总之,音乐作品以感相、意象、意蕴的方式实现着其独特的存在,而这三个层面是决然无法割裂开来的只不过是由于作为音乐作品实现的动力——人的不同,音乐作品自然也就实现着不同的存在,但这并不能否认这三个层面构成的有机整体——音乐作品的存在。
  三、结论
  无论何种音乐艺术作品它都不仅仅是像人们常说的印刷好的乐谱,也不仅是人们说长道短的评论,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存在者,在主体观照下,它以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三个层面的方式存在,且必须有主体参与的审美与非审美的交织融合、贯穿于三个层面的始终,这就是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具体方式。
  在艺术学中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命题提出,既丰富了艺术学中艺术产品的内涵,使其更形象;同时,又极大地扩充了音乐美学中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问题的意义,为解决音乐美的本质等诸多音乐美学问题,开辟音乐作品分析的途径,提供了一条新思路,期冀此文能抛砖引玉,以明者。
  参考文献:
  [1]杨恩寰、梅宝树,艺术学,人民出版社,2001.5。
  [2]王耀华、伍湘涛,音乐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7。
  [3]程民生,音乐美纵横谈,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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