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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论文写作》课程改革的多样化思考
摘要:《音乐论文写作》课程直接影响到音乐专业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学位论文的写作,是培养音乐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但由于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音乐论文写作》现状令人堪忧。很多音乐院系将其并入《应用文写作》课程,忽略了音乐论文写作的核心和基础是音乐研究,即便设置了《音乐论文写作》课程,教材、师资、教学内容与实践的结合等方面却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这种需与求之间的巨大差距使本门课程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效果与希望达成的教学目标相去甚远。
关键词:音乐论文;音乐论文写作;音乐创新意识;音乐课程改革
作为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主要考核手段之一,音乐论文的写作直接关系到音乐学学科建设、教学评估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音乐教学水平的提高,是音乐教育的薄弱环节。
随着学科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音乐教育中学位论文写作的创新性要求、规范化要求也不断提高,而相关课程的设置则往往处于缺位或滞后状态。无论是面对教育部教学评估的检验,还是面对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本门课程的教学现状都差强人意,很多音乐专业学生一提起毕业论文就觉得无从落笔,音乐界科研能力相对薄弱早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何避免音乐院校学生重技能、轻研究的倾向,如何提高他们的研究能力、总结能力和表述能力,《音乐论文写作》课程的设置与改革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学生论文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音乐专业学生本科阶段主要涉及到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研究生阶段则涉及到学年(科)论文的写作和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常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题缺乏针对性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选题太大,或缺乏了论证的条件,或无法在有限的篇幅内阐述清楚,或水平不足以驾驭选题的内容。如“论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论声乐艺术的发展”、“论乐感”、“论二度创作”等,题目本身就很空泛,论证很难有针对性,很可能成为面面俱到、以管窥天的泛论。
其次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已有知识的重复,将某些常识性、已形成公论、共识性的内容作为选题,陷入重复他人研究成果的怪圈。如声乐演唱的呼吸技巧、钢琴演奏的指法运用等,不仅有很多专著已经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而且在网络上随便检索一下,就有大量发表的论文。其结果是即便自己进行了研究,也难避雷同、抄袭之嫌。
(二)创新性不足
这个问题不仅在学生中存在,在整个音乐教育领域都是薄弱环节。音乐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更新周期要比其他学科慢得多,传承是音乐的一种重要形式和任务,然而长期以来,音乐教师往往重视传承的科学性、严谨性,而忽略了创新意识的培养。
很多学生对创新的概念比较模糊,将创新单纯理解为创立新学说、打造新体系,实则不然。补充、深化、发展、完善、丰富前人的理论,赋予旧资料以新的含义是创新;对他人的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是创新;引入其他学科先进的研究方法,对传统理论进行新层面、新视角的研究是创新;对现有文献以合理的逻辑做出综合、归纳、整理,进行具有学术价值的陈述或评价是创新;批判、修正甚至推翻前人的某些定论或谬误,对不同学派进行比较和评价,或对流行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进行质疑,提出独到的见解和立论还是创新……这些创新,都可以拓展艺术视野,给人以启迪,并有效促进学科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三)写作不规范
论文各个部分的写作有规范化的要求,这个要求不是某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法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学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就对不同层次学位论文的定义、编写要求、编写格式,各部分的写作要求以及附录的规范等提出明确要求。
而音乐论文写作除了具有和所有学科一样的共性特征外,从选题到研究方法还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如对音乐作品分析,不仅要了解有哪些切入的角度、哪些常见分析方法和分析程序,还要了解分析对象因不同音乐时期、不同的个体而具有的构思、创作特征,这样才能真正走进作曲家的创作思想中,理解、领会、还原作曲家的创作意图,使论文的论证科学合理。
现实状况是学生对两方面的要求大多或根本不知道,或只知皮毛,不会应用。
(四)抄袭现象严重
作为音乐学繁荣、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石之一的音乐论文写作,离不开前人研究成果的积累,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前人的研究成果据为己有,不能因为自己的学识不足、钻研不深或投机取巧而误入抄袭的歧途。这种抄袭有些因课程设置不当,学生能力缺位,有些是学术道德问题。但无论是哪种现象,对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也许都是致命的。
常见的抄袭方式有以下几种:
1.拼贴式:找来一摞论文或专著,东拼西凑、贴贴剪剪,将他人的成果先拆零,再组装,最后在前面加一个新的、醒目的标题,拼凑成一篇新的论文。现在的拼贴式论文已经比以往进步了很多,其中最主要、最有代表性、最有“发展前景”的抄袭方式就是借助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只要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几个重要的关键词,引擎马上可以搜索出成百上千条相关链接。随意打开这些相关链接,就能够轻松地找到足够多的各类资料,从相关论文到图形、数据等应有尽有,经过简单拼凑,很短的时间就可以“造”出各式各样的论文。
2.过量引用式:过多地引用别人的资料或由引文构成论文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即便是按照要求注明了引文来源,也不能反映自己的真实学术水平;或将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混为一谈,均不注明引文来源及基本信息,有目的的剽窃他人成果,贪天之功为己有。
3.移花接木式:是将别人的研究成果——数据、图表、论证等改头换面,修改后使用。修改的手法是保留原文的基本内容和描述方法,对非关键词汇进行修饰性变化,不注明“引用”内容的来源及相关基本情况。
4.全文抄袭式:原封不动地“引用”他人的论文或著作的全文或片段。这类论文近期的主要趋势是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直接将网络上的论文下载下来,更有甚者,连网络上特有的标记——标点、回车符、字体、间距、行距、首行缩进等格式都不做改变。
上述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为《音乐论文写作》课程的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供了参考依据。要通过教学模式、手段和考核方法的配套调整与改革,使学生基本上建立起一个合理的知识结构,学会不同知识的融会贯通,了解音乐论文写作的特殊性与共性的关系和基本技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引导学生自觉地在大学阶段培养相关能力。
二、论文写作的主要认识误区
(一)科学研究与经验总结混淆
论文写作是研究成果的重要表述方式之一,它以对相应问题的研究为基础,不能沦落为个人演唱或演奏经验的“总结报告”。学生论文写作更加注重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借助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开展对音乐的研究活动,运用科学方法探求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研究的过程涉及到信息能力、质疑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写作能力等诸多方面。教学经验介绍、演出比赛介绍、单纯艺术实践的感想体会等,很难形成具有创新性、普适性、规律性、指导性的科研成果,往往重感性的浅层介绍,缺乏深层次的论证、分析,难以揭示主题与论证之间本质的逻辑联系。
客观地说,成功的实践经验不是不可以写,但必须有理性化的整理,从感性材料中概括出深层道理,论其所以然才是目的。必须弄清楚:有什么理论意义,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哪些内在联系,论证目的是什么,能够形成什么概念,得出什么结论,如何应用于实践……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将经验总结上升到科学研究的高度,才能为论文写作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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