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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罗素对摹状词和专名的区分
论文摘要:罗素认为哲学上的许多问题都源于对语言的模糊使用,尤其是混淆了专名和摹状词的含义。专名是具有命名功能的语词,是一个简单的完全符号,它能够单独使用,其意义就是其指称对象。而摹状词是具有描述功能的语词,是一个复杂的不完全符号,它不能被单独使用。
论文关键词:专名;摹状词;指称
一、摹状词和专含义
(一)摹状词
摹状词是用来摹状事物,揭示事物某些特征、属性的,是由冠词和普遍名词及限制语构成的表示某个事物的词组。罗素把摹状词分为两类:限定摹状词和非限定摹状词。“非限定的摹状词是这种形式的词组:‘一个某某’,而限定的摹状词是这种形式的词组:‘那个某某’。”也就是说非限定摹状词是一个或一些具有某种或某些特征或属性的对象,这在英语里比较好理解,因为在英语中非限定摹状词可以表示为由不定冠词“a”或“an”加上一个或多个形容词再加上名词,或直接加上名词组成的词组。在汉语中则可表示为:一个人,一条狗,一座建筑,一个戴帽子的人,一个穿红色衣服的人等等。限定摹状词是某个具有一定特征或属性的特定的唯一的东西。在英语里则表示为由定冠词“the”加上一个或多个形容词再加上名词,或直接加上名词组成的词组。在汉语中可表示为:那个带着帽子的人,世界上最高的山峰,14和16之间的那个整数等等。
限定摹状词和非限定摹状词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一个由非限定摹状词词组组成的命题可能有很多个与其形式相同的真命题,而一个由限定摹状词词组组成的命题只能有一个与其形式相同的真命题。以下面的命题为例:“我遇见了一个人”,在这里“一个人”很显然是一个非限定摹状词,所以可以得出很多个与原命题形式相同的真命题,比如“我遇见了苏格拉底”,“我遇见柏拉图”等等;然而如果是一个由限定摹状词组成的命题:“我遇见了《红楼梦》的作者”,显然《红楼梦》的作者是一个限定摹状词,而与之对应的也只能有曹雪芹一人,所以与之形式相同的真命题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我遇见了曹雪芹”。
罗素后期在其著作中所提到的摹状词指的一般也都是限定摹状词,他的摹状词理论也同样是针对限定摹状词来说的。
(二)专名
罗素早期认为,专名是指称个体的语词,是标记其所指称对象的简单符号,指称一个特定的事物。也就是一个特定对象的名称,如一种水果的名称,一个人名称等等。罗素认为一个符号要成为专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它必须指称一个在现实世界中实存着的对象;第二,名称使用者必须亲知该名称所指称的对象;第三,它必须是一个简单符号。”
二、专名与摹状词的区别
罗素认为之所以在语言和逻辑上会出现很多难题,其原因就是对专名的意义不清楚,大家往往混淆了专名和摹状词的涵义,所以罗素就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了区分。
(一)知识基础不同
罗素把知识分为两种:亲知知识和间接知道的知识。亲知知识,指的是人们通过亲自的感觉和经验所获得的知识;间接知道的知识也叫描述的知识,是人们通过一些描述的短语所获得的知识。“亲知和间接知道之间的区别就是我们直接看到事物和只能通过摹状词词组的描述知道事物之间的区别。”
有关专名的知识,必须是专名使用者所亲知的知识,也就是说我们是不能从专名这个词语本身得到有关知识的,必须是从专名所指称的对象那里通过感觉经验亲知到知识。例如:“苏格拉底”这个专名的知识,便是使用者所亲知到的知识,我们并不能从“苏格拉底”这个专名本身得到任何关于他的知识,我们只能从“苏格拉底”所指称的这个人身上得到有关他的知识,想到这个人之后,我们才能知道有关他的一些情况,比如:他善于辩论,他长的很丑等等。而有人可能会说,我并没有亲眼见到过苏格拉底,所以我没有任何有关他的亲知的知识,我有的只是一些描述他的知识,比如:他是柏拉图的老师,他是服毒自杀的等等。而鉴于这种情况,罗素说:“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我们没有亲知到某个语词指称的对象,但是我们却知道这个词语是在明确的指称某个对象。”也就是虽然我们没有亲眼见到过苏格拉底这个人,但提到这个专名的时候,我们明确的知道“苏格拉底”这个语词在明确的指称一个人,这个人是柏拉图的老师。
与此相对,有关摹状词的知识都是通过描述对象所得到的间接的知识。也就是通过描述事物特征的语词或语句所获得的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摹状词本身就能得到有关该摹状词的知识,而并不需要亲知其所描述的对象。比如:柏拉图的老师,我们并不需要知道这个摹状词所指的是什么,只要分析这个摹状词本身就可以知道有关这个摹状词的知识:首先,这个摹状词描述的是一个人;其次,这个人是柏拉图的老师。在这里还要说明一下,我们所知道的全部知识都源于亲知知识,而我们之所以知道描述的知识所代表的含义,正是因为这些描述的知识中所提到的对象都是我们亲知的事物。
同时,与两种知识相对应,语言也有两种功能:命名功能和描述功能。专名所具有的就是命名功能,摹状词所具有的是描述功能。也就是说当我们提到一个专名时,我们可以直接通过这个专名就知道它所指称的对象。而当我们在使用摹状词时,则需要通过对这个摹状词进行分析,从这个摹状词所描述的种种特征中才能够推论出其所指称的对象。
(二)语义结构不同
专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是一个具有独立意义的符号,即不能从一个专名中拆分出任何与其意思相关的其它符号,虽然一个专名也是由多个不同的符号组成,但这些符号本身的意思与它们所组成专名的意思毫无关系,并且当它们做为专名使用时,它们原有的意思完全没有了,而是组成了一个具有新的意思的符号。例如:苏格拉底,这个专名就是一个单独的独立符号,虽然它是由苏、格、拉、底这几个字组成的,但这几个字本身的意思与苏格拉底这个专名毫无关系,并且它们不再具有原来单独使用时的意思,而是只指称一个人。
摹状词是一个复杂的符号,是由多个简单符号构成的。而组成这个摹状词的符号本身所具有的意思与这个摹状词所描述的意思是相关的,并且它们在并不改变原有意思的前提下共同组成了这个摹状词。例如,柏拉图的老师,这个摹状词是由两个简单符号组成的:“柏拉图”和“老师”,当它们组成一个摹状词时,并没有改变其原有的意思。并且我们需要通过这些简单符号的原有意思推断出这个摹状词所描述的意思。
总之,专名是单纯的,不可分析的,不包含内部结构的;而摹状词则是有内部结构的,复杂的,可作进一步分析的符号表达式,它相当于一个命题函项,是“逻辑的虚构”。
(三)意义和所指不同
专名的指称对象一定是现实存在的,并且我们需要亲知其所指称的对象才能明白专名所表达的意义。所以我们是先亲知其指称对象,然后才能认知这个专名。罗素认为,专名的意义就是其所指称的对象。所以我们知道了专名的指称对象也就知道了它的意义,但在我看来,专名的意义是其所指称对象所具有的一系列的属性,虽然二者表示的都是所指称的那个对象,但它们还是有先后的,一定是先知道这个专名的指称对象,然后才能根据其所指称的对象知晓专名的意义。还以苏格拉底为例,它的指称对象是苏格拉底这个人,我们需要先亲知苏格拉底这个人,然后才能知道其意义,比如,他是柏拉图的老师,他是服毒自杀的等等。专名是可以独立使用的,不依赖于其它任何符号,也不依赖于其所在的命题,并且其意义和指称对象也不会随其它对象的改变而改变。
而摹状词则不一定都有指称对象,其指称对象也并不一定都是现实存在的。以金山为例,这个摹状词的意义是金子做的山,而其指称的对象却并不是现实存在的。再例如,圆的正方形,它的意义是指一个形状为圆形的正方形,显然它是没有指称的,因为它本身就违反了逻辑规律,这样的对象是根本不存在的。摹状词的意义依赖于组成它的所有简单符号的意义,而其意义也是随着其组成符号的意义而改变的。而且罗素认为,摹状词本身并不具有意义,只有把它放在命题中,它才具有意义。我们也需要通过它的意义才能推断出这个摹状词的指称对象。所以与专名不同的是,它是先知道其意义,然后才能推断出其指称对象。
根据以上罗素对专名和摹状词的区分,会产生很多疑问:
1、究竟什么叫亲知?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亲手摸到,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许多原本能指称对象的专名都不再是专名了,而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专名也是不一样的。以“苏格拉底”为例,它本身是一个专名,指称的是苏格拉底这个人,但是如果以亲知这一原则来要求,我是“苏格拉底”这一专名的使用者,我必须对它亲知,但是苏格拉底这个人早已过世,无论是亲眼看到,还是亲耳听到,或是亲手摸到,我都没有对他亲知过,所以苏格拉底对我来说不是专名。但是对于柏拉图来说,“苏格拉底”就是个专名。那这时我们又怎么来区分呢?
2、简单符号和复杂符号又怎么区分?不一定所有的专名都不可分,也并不一定所有的摹状词都可分。以“孙悟空”为例,按照罗素的理论,它在现实世界无所指,所以它不是专名,它是摹状词,有内部结构,是个可分析的复杂符号。那我们又怎样对它进行分析呢,如果我并不知道这个摹状词的意义,即使把它分成“孙”、“悟”、“空”这样的部分我也不知道它的意义。也就是它不能被分成这样的部分,但按罗素的理论,它可以转变成这样一个摹状词:“那个叫孙悟空的对象”,这时它便可分了,而我们也明白了这个摹状词的意义。但这时又会出现一个问题,按照同样的道理,“苏格拉底”也可转变成这样的摹状词:“那个叫苏格拉底的人”。那么我们还如何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区分呢?
3、一些小说电影中的虚构对象的名字是专名还是摹状词,如果说它们是专名,但是它们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自然在现实世界中也没有指称对象。如果说它们是摹状词,但它们好像并不具有描述功能,且通过对它们本身的分析,也并不能得出具有与之意义相关的其它符号。以许仙为例,假如我除了知道“许”、“仙”这几个字之外,并不知道其它有关它的任何属性。那么如果说它是专名,但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许仙这个对象,这个语词在现实世界中无所指,更无所谓是否亲知了;如果说它是摹状词,但它好像并没有描述功能,并且根据摹状词的特点,它应该具有内部结构,能被拆分成几个与之相关并且具有独立意义的语词,但是“许仙”只能被分成“许”、“仙”,显而易见,这两个字本身的意义与这个语词所表达的意义并不相关。并且我也不能把这个语词还原成具有描述功能的摹状词,因为我除了知道“许仙”这个词之外,关于它的任何性质我都不知道。
后期罗素也发现了这样的问题,从二十年代前后开始,罗素对专名的看法就发生了改变,他不再把专名看成指称个体的语词,而认为“专名=代表殊相的词”。殊相是指原子事实的诸关系项。罗素说:“在生活中,组成人或事物集合的是一些简单存在物,但在语言中,却没有任何直接的方式能指示这些最终的简单存在物,我把它们称之为‘殊相’。”就是说殊相就是我们所能感觉到的最简单的存在物,是我们此时此刻此地正在感觉的对象,而这也构成了通常我们所说的人和事物。那么如果这样,我们以前所定义的专名,例如像“苏格拉底”、“美国”等便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专名,因为它们并不代表殊相。而跟据专名的第二个条件:“它所指称的对象必须是该名称的使用者所亲知的对象”。像“苏格拉底”、“美国“这样的词也并不满足这一标准,因为“苏格拉底”、“美国”是无法被人亲知的,而它们只是很多性质的集合,是逻辑构造的产物。当我们在使用“美国”、“苏格拉底”这些词时,我们并不能感觉到这些词所指的究竟是什么事物,而我们所获得的只是一些缩略的摹状词,是表述这一事物诸多性质的摹状词。比如当我们说起“美国”时,我们想到的是,它是一个国家,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家,是一个有很多篮球队的国家等等。所以罗素把专名分为普通专名和逻辑专名,普通专名是缩略的摹状词。而只有“这”和“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名,才能够代表殊相,它们才是逻辑专名。我们使用“这”和“那”这两个语词时,它们则代表了我们心中所想的任何事物,而且它们都有所指,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在使用这两语词时,它们所指称的事物是不一样的。但每一个人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它们所指称的对象都是使用者所亲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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