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高职院校对口支援与交流关键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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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高职院校对口支援与交流关键问题的探讨

摘 要:高职院校实施对口支援与交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引入激励机制;支援院校应无私无畏、积极主动,开展对口支援与交流工作,实施“造血式”帮扶,建立互利互信关系;受援院校应变被动帮扶为主动要求帮扶,克服畏难情绪,掀起教学改革热潮,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促进自身全面协调发展。
关键词:对口支援 激励机制 互利互信 行政管理部门 高职院校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期望通过对口支援,提升区域内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实现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2006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出台,明确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内容,其中提到:“示范院校要……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之后,各省(自治区)也相应地出台了一些对口支援文件。如,2008年11月,广西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广西高职院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08〕148号),指定了广西高职院校对口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名单,明确了对口支援内容、形式、时间和管理方式等。2011年,广西教育厅再次下发文件《关于报送对口支援工作总结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119号),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了检查落实。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自2006年12月经教育部、财政部评审,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就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内容和广西教育厅实施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对口支援工作,至今已经与区内外多所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关系,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仅在广西范围就指导专业建设21批次,多形式培训师资1110人次,支援与共建合作开发课程16门,开出示范课程25次,讲座15 次,座谈交流25次,派出支援教师支援教学160多人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4 项,完成研究2项,联合培养学生600多人;在全国范围,指导专业建设36批次,多形式培训师资1432人次,支援与共建合作开发课程16门,开出示范课程25次,讲座18次,座谈交流35次,派出支援教师支援教学170多人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4项,完成研究1项,联合培养学生600多人,辐射和带动了全国40余所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受益学生约40000人次。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帮扶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受到了支援院校的好评。笔者作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全程参与对口支援工作,在近几年开展的对口支援工作中,发现处理好以下问题是搞好高职院校对口支援工作的关键:
        一、行政主管部门应处理的关键问题
        1、实行动态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出台相关文件,跟踪检查验收,确保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可以通过学校报送材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评定等形式完成。
        2、加大经费投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口支援经费行政划拨,为持续、长效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3、引入激励机制。一是奖励对口支援成绩显著的院校,对支援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输出院校及其下属二级学院给予物质和精神双奖励,对通过接受支援学校办学能力得到提升的院校也给予奖励,充分调动支援与受援双方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奖励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包括组织管理者和深入支援一线的专业教师,同样给予物质和精神双奖励。
        二、支援院校应处理的关键问题
        1、树立无私无畏的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支援院校应树立无私无畏的思想,弃惧怕被赶超的思想,要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先进的理念和改革发展成果拿出来与受授方交流、分享。如:我院在受援方前来参观考察学习时,首先就是播放学院人才培养短片,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先进的理念介绍给对方。要杜绝高高在上等待对方“求援”的行为,要拿出示范院校的风范,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如我校在了解到贵港职业学院有意向需要支援时,主动于2007、2008年组织“室内设计技术”、“物流管理”、“应用越南语”等学院拳头专业的骨干教师前往该校开设示范课、开展专业教学改革研讨等。要派出得力干将深入受援方开展支援工作,为对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协助。如我院派出“国家名师”黄春波教授出任贵港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并由其多次带领“国家级教学团队” 室内设计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前往贵港职业学院开展了课程安排、教材征订、入学教育、课程设置、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指导与交流。
        2、实施造血式帮扶,减轻对口支援工作经济压力。支援院校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原本就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搞硬件方面的对口支援,因此,支援应着重从软件上扶助,实施“造血式”帮扶,树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观念,从教育理念、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援助,指导对方开展专业建设、开发课程、编写教材等,促进受援院校的改革与创新;帮助培养教师,派出骨干教师到受援方挂职锻炼,开展专题报告会和学术讲座,邀请对方教师参与优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开发、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帮助提高对方的师资水平;联合培养学生,发挥示范院校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接受对方学生前来实训实习,为对方学生提供职业资格考前辅导和认证考试,实现优势资源共享。我校自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以后,多次派员前往相关院校并接受这些院校前来开展教育教学和专业教学改革研讨。        3、建立友好帮扶关系,增进支援与受援院校互利互信关系。支援院校要杜绝老大自居现象,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措词,避免损伤受援方自尊的提法。如我院在与对方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时,协议书标题多用“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目标表述是“为了贯彻……精神,加快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的发展水平,有效地发挥院校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辐射、相互促进的作用,共同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协议书的对口支援内容提法为“共享发展成果”、“联合培养教师”、“联合培养学生”。协议书标题“合作”一词、协议书的目标表述和对口支援内容的提法体现了双方平等、各有价值、互惠互利,受援方比较容易接受。此外,对受援院校前来参观、考察、学习,要做到热情接待、友好招呼, 保持有礼有节,要建立兄弟般的帮扶情谊,增进支援与受援院校的互利互信关系,让受援方在双方合作中由衷地感叹双方合作比他们想象得还要好。 
        三、受援院校应处理好的问题
        1、转变观念,变被动帮扶为主动要求帮扶。受援院校要认清示范建设院校与普通院校之间存在距离的客观实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固步自封中解放出来;要学会向先进学习,要学会借鉴已有的取得成功的本土的改革经验,要弃示范建设院校高不可攀的思想;不要停留在同一层面院校之间的交流之上,要向上看齐,要主动与先进院校联系,带队到先进院校考察学习,派出青年教师到合作的示范院校挂职锻炼,变被动帮扶为主动要求帮扶。
        2、克服畏难情绪,动员教职工融入支援院校掀起的教学改革热潮。受援院校以及其他普通院校要赶超示范院校,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进行颠覆性的改革,大到管理体制,小到教学教法,系统性地改革必然会“伤筋动骨”。受援院校要克服畏难情绪,要跟教职工讲清改革与否的利害关系,让全体教职工明白学校只有顺应时代的潮流,投身于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洪流中才能求生存、求发展。
        3、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促进自身全面协调发展。受援院校要抓住国家以及地方实施职业教育对口支援政策的有利时机,多方寻找有与本校同类专业的国家、自治区(省)级示范建设院校联系建立对口支援关系,选取示范建设院校拳头专业与本校对应专业开展对口支援与帮扶,通过每与一所示范建设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就带动一个专业群的发展,从而推动本院所有专业的发展。
        四、高职院校成功开展对口支援的方法探讨
        1、思想上高度重视。支援院校要高度重视对口交流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完成国家示范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树立国家示范院校的义务感、责任感和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使命感,努力探索符合实际的对口交流的路子。如我校领导亲自抓对口支援工作,确定了对口交流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的工作方法;建立并完善工作机构,将对口交流经费纳入示范建设预算给予落实,确保了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示范建设《任务书》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各级项目组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级项目组积极主动,加强与各合作院校对应教学单位的联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品牌输出”、“重在软件”的原则。各支援院校建设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搞硬件方面的支持,因此,应充分利用自身在软件方面的优势,输出品牌,带动受援学校的软件建设。我们在教育理念、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与受援学院交流,共享我院最新发展成果,促进了受援院校的改革与创新;联合对外开展招生宣传,扩大了受援院校的知名度;派出骨干教师参与受援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增强了受援院校的专业建设能力等。
        3、探索工作新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目前对口交流工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开展对口交流工作中,既要讲无私奉献,也不能回避存在竞争的现实,要积极探索“双赢”的途径。我校从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的高度,把对口交流工作与构建高职教育联盟结合起来,以构建泛北部湾高职教育联盟为目标,通过开展对口交流,加强各合作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往来,增强了凝聚力,为下一步校际间的深度合作、资源共享和共同做大高职教育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强化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开展对口交流工作的重点在于提高受援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将承担着主要的工作任务,因此,在开展对口交流工作中要注意强调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如我校,学校一级主要是负责校际间的总体合作事项,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并提供经费支持;在与合作方签订了协议之后,由我校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根据两个学院的总体协议与对方对应的系部签订具体协议,从方案制定、人员配备到方案实施,均由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负责。这样,既给了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主动权,也给了压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对口交流工作的灵活性。
        5、实行项目化管理。在学院层面上可成立对口支援一级项目组,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成立二级项目组,二级项目组下又相应设立若干个三级项目组,由各项目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级项目组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考评制度,由学校考核一级项目组,再由一级项目组考核各二级项目组,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考核,避免走过场。
        笔者认为只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支援院校与受援院校做好以上各自应处理好的问题,辅之以适合的支援方法,必定能够促进区域内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提升,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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