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型的思考

时间:2024-07-17 01:57:0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建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型的思考

摘 要:“重实体轻程序”历来是我国司法实践的诟病,程序正义的理念远未深入人心。大学生法治教育中也存在这一现象,这与教材体系课时安排、程序法自身特性以及大多数教师实务缺乏有关。本文拟探讨通过建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型,弥补这一缺陷的做法。
关键词:模拟法庭 实践教学 模型
        现行高校“两课”系列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由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等几个版块组成。其中第五、六、七、八章均涉及法律内容(第八章专讲程序法)。教学计划一般安排32-34个课时,第八章《诉讼法律》一般计划安排2个课时。但实际授课过程中,到第八章时,已临近期末,往往忙于复习考试,计划课时无法保证,有的匆匆几笔带过,有的播放几个法制视频了事,甚至根本不讲,成了该门课程教学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笔者在这一内容的教学中,拟改变照本宣科简单介绍诉讼流程的做法,建立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型,在仿真模式下让学生亲历亲为(限于课时,仅以民事程序为例)。
        一、学情分析
        从实务上看,学生从未参加过诉讼活动,没有任何经验可言,但青年学生喜欢挑战,参加实践的积极性很高。从知识储备看:现行高中和大学阶段教材的改版,导致学生的法律知识少得可怜。笔者所在地区的高中完全删除了法律内容,而由于课时及其它一些原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前半部内容(即理想信念道德教育)在教学中事实上会占据大部分学时,法律部分的内容沦为鸡肋。 
        二、内容分析
        模拟法庭实践,不仅需要一定的实体法知识作为基础,还有一个与实务相区别的重要特点:证据选定。试想: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模拟法庭中,原告可以找多个同学作证人,证明被告对其进行殴打,甚至可以提供模拟的派出所报案记录来证明这一事实,似已铁证如山;而被告可以做个模拟的医院证明,证明原告形成损害时他正在医院打吊针,或者制作一段视频,证明原告形成伤害时他正在对公众发表竞选演说,没时间殴打原告(模拟法庭本身就是设想的,不可能进行真伪鉴定)。青年学生的创造力是无穷的,任由其想象,法庭调查都无法完成。所以,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想象的、挖掘的、制作的多个证据进行筛选、控制、固定,不允许随意取得、提交证据,只能在固定的证据范围内分析整理。另外,证据交换、审判组织也不可能与实务完全相同。
根据上述特点,试建立模型如图: 
     

    
        初看模型,似违反了现代教学理念,仍以教师为中心进行教学,实则不然:教师进行的工作主要是设计、指导和控制等必要环节,实践操作都是学生完成的。教学分成四个环节,两个课时完成。其中第一、二环节课前完成,第三、四环节课堂完成,第三环节是主体。大量的工作在课前完成,课堂只是收获和体验,既不会占用课时,又让学生真正成为了学习的主体。
        第一环节:案情设计。如前所述:一场由没有任何实践经验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的模拟法庭是否能够成功,案情设计至关重要。实践的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感受诉讼程序而非学习专业技能,案情和法律关系过于复杂、专业,对学生没用,反而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在辩论过程中还会张冠李戴,乱搅法律关系;过于简单,则往往需要的证据少,学生体会不到搜集分析证据的过程,且往往没有多少辩论的余地。       可安排学生自主从多种渠道(教材、媒体、网络等)收集合适的案例,结合证据分析作为题材的可行性。必要时,教师可自行策划案情。笔者曾从亲身办理的案件库中精心挑选,适当简化,设计案情如下:甲公司生产编织袋,乙公司系水泥厂,二公司曾有合作关系。2009年1月,外地人丙承包经营乙公司并带来了自己的管理人员。4月,丙因亏损,带着自己的全部管理人员离开。甲闻讯后找到乙,称在丙承包期间为其提供了价值八万余元的编织袋未付款,要求乙偿还。乙称系承包期间,以不知情况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第二环节:程序设计(组建团队、证据整理、庭前准备)。如果说第一环节教师是编剧的话,这一环节教师就是导演。本环节是模型的核心,也是教师工作的重心。在课前公布案情后,要挑选合适的人选,组建三个团队:原告组(包括原告、代理人、证人等)、被告组(包括被告、代理人、证人等)、审判组(为吸引同学参与和合作,宜采用合议制,设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书记员一名,甚至可设法警一名协助教师维持秩序——事实证明:庭审中许多旁听的同学会通过各种形式给庭上的同学出主意,干扰庭审秩序)。
        对组建的原、被告方,要分别指定一名核心负责,由其安排角色担当及任务分工,分别引导两组同学思考、收集、整理所需要的证据(甚至启发学生利用回避、管辖权异议等制度激起学生兴趣)。如前所述,对双方向指导教师提交的证据,要分别和学生一起讨论,进行筛选、固定,平衡双方证据的证明力,将实务中原、被告的真实证据提供给学生参考,并要求学生查找法条支持、论证法理依据。分别完成这一工作后,双方同学都会觉得自己证据充分,法条支持,志在必得。接着安排学生交换证据(完全按实务做,学生事前不对对方证据进行思考准备,很难完成质证),指导学生对证据“三性”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围绕证据,参考教材及网络资源书写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编制证据说明、质证意见书等,形成书面材料,完成立案数据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完成了这一过程,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初步体会到了证据的作用。
        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工作是对审判组的指导。模拟法庭能否成功就看审判组如何组织模拟庭审。指导教师要引导审判组成员分工,结合教材、网络查找庭审进程,确定审理方案和思路,明确审理方向,归纳辩论焦点,拟定审判提纲。
        这一环节由于学情分析和内容分析的特点,教师作用突出,必须对进程进行充分干预,但应尽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放手发挥学生在组织证据、查找法律规定、论证对己方有利观点中的主动性,在不破坏平衡的前提下,做好基础工作。
        第三环节:实战,干预。如果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做得扎实充分,这一环节教师除了必要的引导干预外,完全可以放松欣赏学生唇枪舌剑,做一个悠闲的观众。学生在实战中会很不熟练,有些同学会紧张、卡壳、不知所措,有些同学会把本该在辩论阶段陈述的内容在调查阶段就和盘托出。教师一般不要轻易打断秩序,失误留到第四个环节讨论。在学生逐渐进入角色以后,往往又会非常兴奋,你来我往的进攻防御虽谈不上专业,却常常可圈可点,甚至不乏精彩之处。但这时候又最容易出现场面失控,学生辩论过程中,由于年轻气盛和缺少经验,又没有专业背景,往往单纯以为只要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就算打赢了官司,因此经常会出现偏离焦点、不当言词(甚至人身攻击)的现象。这时候审判组控制庭审节奏非常重要,笔者在组织实践中曾出现了审判长对双方偏离焦点、出现火药味的争论产生浓厚兴趣,坐山观虎斗而不履行干预、引导职责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而审判组无力驾驭的时候,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干预。
        第四环节:总结(互动、点精、感悟)。这一环节可以先让旁听的学生点评,首先评价双方是否抓住了案件要害、是否充分利用了证据、论证是否有理有据,然后由参与模拟庭审的同学说出自己的感受,总结自己的成功与不足。
        接下来,教师要抛开案件本身,引导学生思考证据在案件中的作用,思考程序法的独立价值,思考程序正义的法律理念,思考如何尊重对手,这才是本次实践的最终目的。 
        最后可以让审判组作出模拟判决并阐明理由;还可以将此案法院实际判决结果与之进行比较,并进行释法,引导学生理解判决规则和判决中的司法智慧;时间允许,还可以安排讨论实战中的法庭审理与学生通过电视、小说等媒体所描绘的法庭审理有何区别,澄清学生的一些错误认识,学会使用法律思维思考法律问题。
        三、结束语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在法学院校(专业)的学生中开展得非常普遍。在非法学专业学生中,限于专业背景和课时限制,开展有一定的难度,但教学效果却明显好于课堂教学,学生也在实践中真正学到了知识。笔者试图建立一个初步的模型,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和操作要点,既解决理论与实际结合的问题,又弥补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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