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道德教育中的几对重要关系
论文摘要:网络时代给人们的社会生活、活动方式和行为规范带来巨大影响,这种大环境下,校园网络道德教育工作面临不少挑战,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已经难以完全适应形势的变化。探寻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特征的校园网络道德教育,处理好网络道德教育与传统道德教育的关系、网上与网下的关系、预防与治理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要工作。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关系
网络道德建设是当代大学生德育建设的重要内容。现代校园网络以现代信息为媒介,以网络技术为载体,以大学生为主体,连接着整个社会,构成思想、知识和信息的“宽带”领域。这个领域中,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建设,要处理好一些重要关系。
一、网络道德教育与传统道德教育的关系
网络道德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继承性、稳定性、连续性较强。在道德价值的最终目标上,追求“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交融的境界,希望“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在道德价值的应用上,重视道德观念与政治思想的融合,将“慎独”、“克己”等作为行为准则;在道德价值的导向上,维护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强调个体服从整体,在很多方面都打上“敬天法祖重社稷”的烙印;在道德价值的尺度上,具有中庸居间的性质,强调“不偏不倚”、“过犹不及”;在道德价值的取向上,具有“重义轻利”、“贵义贱利”的倾向,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即指此意。另一方面,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开放式教育,它以计算机数据库为中心,进行各种类型的信息服务,呈现出个性化特征,虚拟的空间里充满多样化。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互动性教育,这种互动式的教学活动推动了师生的多向交流,双方的主动性都得到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充满自由的教育,互联网为人们自由地上网、开展各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与自由度,消除了“社会藩篱”,显示出“网络面前人人平等”,社会道德也敞开胸怀,面向世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又是充满时效性的活动,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和解答大学生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大学生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将其作为教育内容的素材,挖掘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以解决大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这种情况下,网络道德又体现出真实性。
现实和虚拟差距很大,但是二者不无关系。有人曾经这样描述:“传统总是对那种不可能的可能报以嘲笑,以为是痴人说梦。虚拟正是变痴人说梦为正常的方式,把痴人说梦中的虚幻梦境变为真实。”
基于这种情况,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既不能脱离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又不能无视现代网络行为和信息技术的影响。然而,从道德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看,校园网络道德教育不能简单地承袭传统的道德内容和形式,把现实社会道德建设简单移植到互联网上显然是行不通的,网络道德建设应当有新的价值观念、新的道德标准和新的建设模式,大学生在虚拟的网络生活中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虽与现实道德存在着不同的规律,但两种道德表现必然相互影响、相互映照。因此,网络道德建设仍然离不开传统的道德教育,它要在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进行校园网络道德教育,要注入新的内容,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占领高校网络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思潮,构建和谐的网络文化,构筑和谐网络行为,构造现代网络文明。
二、网上与网下的关系
网络空间里,交往方式由单向度向交互性转变,向非中心化转变,人们在网上漫游世界,“进入”各个领域,完全摆脱了网下的现实束缚。不少人认为,数字的透明性、网络的公共性、信息的流动性,造成了网络文化的“不设防”状态,这是现代技术背景下网络管理中的大问题。与此相伴的是网络语言规范缺失、网络信息污染严重、网络文化生态恶化等,它一方面不断消解传统文化权威,另一方面又伺机追求主流文化的地位,形成了文化发展的强烈张力和价值标准的矛盾。网络空间里,“文化病毒”的快速传播带来的文化扩张、文化入侵和文化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一些网民头脑里充满了“以自我为中心”、“以方便为准则”、“以快捷为目标”等不良网络意识,全然不顾别人的感觉;一些网民在网上散布黄色流毒、传播黑色信息、制造暴力文化,全然不顾社会后果;一些网民秉持“我的地盘我做主”、“虚拟空间我最大”等心理模式,一意孤行,全然不顾应有的道德规范;一些网民出于形形色色的动机,打起网络文化和言论自由的旗帜,实际上对人权的危害极大。一段时间以来,整个互联网似乎是一个毫无规范的空间,丑闻、口水、通缉、人肉搜索等充斥其中,“陈易卖身”引发的信任危机,“恶搞行动”暴露的攻击本性,“长沙刁民”反映的群体嫉妒,“流氓外教”折射的自卑心理,“人肉搜索”带来的权利论争等,都表现出网络文化的窥视和扩大化、联想和类型化、意淫和泛性化、冲动和幼稚化、善变和妖魔化的特点,也凸显出网络空间里个人思想的多样性和个人行为的无序性。
这样一来,“网上”与“网下”两个空间里的道德行为很容易出现错位。“网上”的行为很容易在“网下”寻找实践环境,“网下”的理念很容易被“网上”的行为颠覆。有时候,在“网下”做了很长的思想工作,所起到的效果却被片刻的“网上”行为消解了。现实的“网下”道德教育,同虚拟的“网上”自由活动所形成的反差既不对应。但是,网络虽然虚拟,社会不能虚拟;网络可以无中心,人和文化不能无目的、无方向;网络文化可以自由传播,人的心灵不能四处漂泊;网络文化可以居无定所,人类精神家园却必须坚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既要实现“网上”的工作“网上”做,也不能忽视“网上”工作“网下”做的必要性。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通过网络、尤其是校园网对网上的道德和不道德的行为做出评判,提供一个评价标准,来促进和强化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认识。把道德情感通过网络本身的魅力加以渲染,快速传播,把大学生对互联网的追逐之情与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对接。另一方面,把做好“网”下的道德教育工作作为解决“网”上道德问题的基础。要利用相关课程开展网络伦理教育,在计算机、互联网尤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教育和普及过程中,把网络道德的内容纳入教育和考试范围,以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要加强网络道德训练,规范网络道德行为,增强网络道德观念。
处理网上与网下的关系,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校园网络管理规章制度,把好校园网站内容的质量关,防止涉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当的信息上网;采取严厉措施,依法封堵那些危害国家信息安全、色情暴力等内容,以积极的、健康的文化来引导网络文化的发展。构筑法律之网、防“渗”之网、安全之网,推动网络安全工作“社会化”;完善信息机构,推动网络安全工作“现代化”,加强信息沟通;完善管理措施,构筑文化安全的“防火墙”,坚决打击网络色情等不健康行为;引导网络行为,矫正大学生网民的不良“兴奋点”,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学习知识、提高自身能力上来;强化网络道德建设,保护大学生网民的平等话语权,以理服人而不是压制思想。国家和政府要依法管网,要管的有理有据,要管的理直气壮,要避免随意性,克服“权大于法”的现象,还要避免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管什么就管什么的做法,形成网络宣传、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网络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推进的局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管网,在校园网络中形成抵制网上低俗之风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内控建设,完善网络运行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预案演练、网络预警等。加强高校网管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网络信息规范、批评规范、争论规范、表达规范。
三、预防与治理的关系
在我国,校园网络道德的主流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导向应该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轨道应该在社会主义范围内,价值取向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准则。建立校园网络道德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广大网民的培训和教育,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用先进文化引导大学生的思想行为,凝聚人气,把马克思主义灌输到大学生的精神信仰之中,灌输到文化宣传之中,灌输到大学生的心理中。既提倡网络文明,又不泯灭大学生的个性;既提倡先进的伦理道德,又不扼杀大学生的思想自由;既为网络注入清新之气,又让大学生放飞心情,“我的地盘我作主”。在这个前提下,校园网络道德教育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灌输教育与互动教育结合,这是网络时代道德教育创新的重要内容。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多地感到“强势宣传,单向灌输”效果的局限性,这种居高临下的方式,让人们难以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的感觉。多数大学生对这种教育方式有一种逆反心理,可能会出现过激行为。多维互动的网络时代,不少大学生对千篇一律的灌输式教育感到“审美疲劳”。这需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在互动中增进理解和信任,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传播真、善、美,在传播真、善、美的过程中促进网络健康发展。二是扶正与压邪结合,网络舆论引导与伦理道德并用。对于网络问题,不能视而不见,作壁上观;不能引导无序,剪不断、理还乱;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束手无策;不能一味追逐“草根”,以“民粹主义”态度推波助澜。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引导有力,用良好的道德标杆规范大学生网络言论,用优秀的道德风尚引导网络风气,用有力的措施压制网络邪气,用规范的网络语言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形成畅所欲言、理性交流的良好氛围。三是网络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结合。一方面网络建设是校园社会的事情,所有网民都应守土有责,在全社会形成合力,众志成城,共同培育校园网络生态。另一方面,强化网站经营的社会责任,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净化校园网络环境、规范校园网络运行规则,以对话求理解,以共识求团结,以包容求和谐。
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要处理好大学生网民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一是建立校园网络运行的组织协调机制,为处理网络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障,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加强网民与政府的对话,增进大学生网民与党和政府之间、与网络管理员之间的相互理解,以增进社会信任,化解大学生网民的不满情绪。
二是建立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与网民的沟通渠道,对于大学生网民提出的问题,该回答的要及时回答,该澄清的要及时澄清,该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该反馈的要及时反馈。网络上的问题,往往面大量广,是各种情绪、意见的积累,要防止突发事件的变异,当报即报,当断即断,尽量避免激起大学生网民抗争的情绪和盲目的激情,更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文化渗透,属于国家的行为的,要靠国家来统筹;属于文化内容的,要靠文化的力量来对付;属于思想渗透的,要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来抵御。
三是倡导健康和谐的网络文化理念。古语说:“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多样性是人类文化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形式,应该提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形式,以和而不同的态度对待网络争论,用公平正义原则开展网络批评,以利国利民的责任意识对待大学生网民的言行,组织实施绿色校园网络工程,提倡校园网络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网络文化建设,发挥网络信息传播功能、网络文化的民意汇集功能、娱乐功能。
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要强化高校教师的责任感,并把这项工作和教师的绩效考察挂钩,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校园网络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要建立校园网络不安定因素的排查上报机制,对那些“能量积累型”文化问题及道德问题,要防止因能量积累而“一触即发”。要经常性地检查校园网络中的不安定因素,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杜绝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对那些带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妥善处理。要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总之,做好网络道德问题的安全排查总结机制,声音要“落地”,工作要“切入”,效果要“实在”。要立足于“防”字,抓住“早”字,克服“怕”字,注意“活”字,牢记“法”字。
四、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互联网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心,也没有完全由谁能控制和掌握的环境,在互联网上,谁都可以发言,谁都没有绝对的发言权,每个人既是剧作者又是剧中人,既是演员又是导演。这样的环境中,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也不是绝对的。在大学里,校园网络思想道德教育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传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最根本的特点是具有主体性,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根本特点是既有客体性,又有主动性。
网络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与现实生活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不同的,交往主体隔着“面纱”,以某种虚拟的形象和身份沟通、交流着,交往活动也不再像一般社会行动那样依附于特定的物理实体和时空位置。网际关系的虚拟性并不等同于虚假性,尽管可能由于一些人的恶意操作而使之变为虚假,但是,最基本的行为理念应是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给自己做主、自己管理自己。一定程度上说,网络交往突破了人们现实社会行为所具有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互动特征,模糊了“客体”这个字眼,消灭了权威式中心化的主体意志,造成主体的泛化、分散化和非中心化,代之而起的是平等自由的主体间交往。网络传播的出现突破了以前大众传播的由点到面的单向的线性传播方式,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受传者不再是完全被动的“靶子”,传播者也难以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大学生们可以在网络里讨论几乎所有的话题,甚至把道德空间挤压到更小的范围内。现实世界中,人们的社会关系:亲戚、朋友、同事、邻里、师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熟人”社会,其交往活动依附于特定时空,并受着较为稳定的社会价值观念文化的支撑和规约。网络世界跨越了时空的地理界限,但却无法聚合历史文化的差异。人与网络为伍,终日沉溺于电脑屏幕无法自拔,疏远了亲朋,淡薄了亲情,忘记了亲人。有些时候,因为受到一些挫折和打击,便刻意逃避现实,“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这在大学生中极为常见。
网络世界的人际关系大大突破了现实生活中人的社会阶层、地位、职业、性别等差异,增强了主体的道德选择、自我评价的行为能力,使道德个体的个性化和主体性得到提升和确证,从而拓展、延伸和强化人性中的品德结构和伦理气质,促进了人的完善和发展。但是它也带来了人与人之间道德情感日益淡漠、非理性行为激增、道德人格异化加剧等负面价值,如“网络幽闭症”、“网络飘移症”,网络欺骗、犯罪行为等。一些大学生迷于网恋,跌人虚拟的爱情之网难以自拔;一些大学生迷恋色情的网站,误读网上狂欢,身心健康受到毒害。网络人际关系的虚拟性、不确定性、多维性,使得主体的道德认知、道德意识失却了稳定的地基。
另一方面,多元文化、价值观念的充斥使得主体的价值选择趋向盲点,这些都使得网络中的人际关系以及形成的人群,缺乏基于道德、价值共识所具有的在情感、责任、信念和理想等心理机制上的内在张力。这种现象的最严重后果是导致一些大学生道德心理异化,他们在人机游戏中寻找寄托,在虚拟聊天中寻找浪漫,在网络色情中寻找刺激,形成网络迷恋。然而,“网络是工具,如果这个工具成了一种生命状态,支配和主宰人类,那将是严重的失败。”
基于这样的事实,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培育中,在道德形成的主体与客体关系上,应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内在动力,唤起和激发其内在的道德需要,培育自我教育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中尊重学生的道德主体地位,使大学生获得自尊、自信的情感体验,学会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以此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传统文化中因势利导的道德教育理念,仍然符合培养网络时代道德主体性的要求。关键在于引导,激发大学生的内在道德需求,引导大学生在纷繁复杂的校园网络文化浪潮中增强道德认知,提升择善而从的能力。
此外,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要建立校园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处理好虚拟和现实的关系。网络具有两面性,其积极面“应该从人类生存的最高目的,即理想方面获得认可”,其消极面不应当成为现实悖论的借口。网络空间必须是一个道德空间,是一个法制空间。没有法律的强制力,仅靠良心和社会舆论,希望“垂衣裳而天下治”,是不可能达到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的。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规教育,要将校园网络道德建设与网络立法执法相结合,将重要的网络道德规范确立为法律法规,建立校园网络道德行为的法律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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