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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区别联系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 分析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主要观点、理论目的和适用性等分析和对比,从而得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得出效用价值论比劳动价值论更有适用性,同时两者在许多方面又有相通性等结论。
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是经济思想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两种价值论。关于两者的争论一直是人们的话题。目前经济学界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是对立的互相排斥的;犯种观点认为两者尽管表面上对立,实际上相互联系,辩证统一严本文意图通过分析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理论目的作用和适用性等,说明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
一、两种价值论的主要观点和理论目的、作用
(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和理论目的作用
劳动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是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是劳动价值论史上最富盛名的人物,马克思在继承前人劳动价值论思想上大大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他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学说,并从作为价值形式的交换价值的分析中,证明了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结论,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并且提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因此并不能说生产价格理论违背了劳动价值理论,它只不过是劳动价值论的发展。这样,马克思把劳动价值论发展成为一个逻辑严整的体系,是劳动价值论的集大成者和最主要代表人物。因此,文章主要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从而对劳动价值论进行分析。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包括: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创造实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只有劳动创造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无产阶级阶级立场是鲜明的。工人的劳动创造了一切价值,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了,因此无产阶级应该起来反抗,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一个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可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他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哲学的理论目的是统一的,都是为着推翻资本主义服务的。
(二)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和理论作用
效用价值论也就是边际效用价值论。主要代表人物有门格尔、维赛尔、庞巴维克、杰文斯、瓦尔拉、马歇尔和萨缪尔森。
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或价格,因为对消费者有效用。效用就是消费者从消费商品中感到的满足程度,是消费者的一种主观评价。消费者从消费商品中得到的效用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的,边际效用决定价格。边际效用大的价格高,边际效用低的价格低。消费者为了获得最大效用,根据花费在每一商品上的最后一元钱带来的边际效用相等决定在每一种商品上的购买量。
从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来看,它能够维护资本主义的统治的作用。
二、从两种价值论的主要观点和分析过程看其适用性
(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性分析
马克思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从分析简单商品经济中小生产之间市场交换行为的交换价值(价格)人手,得出只有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才决定交换价值。再以现有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耗费时间作为价值量的标准,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的价值标准,认为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笔者以为,马克思认为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实际上隐含三个假设:W交换者必须彼此了解对方和自己交换物所包含的价值。即了解一般生产情况下对方物品生产出来需要多少时间,所需劳动与自己物品生产所需劳动的复杂程度对比。这样商品的卖者最好是小生产者本人,小生产者更了解自己生产商品的价值,而在一个生产发展缓慢相对封闭静止的环境下,而其他商品的价值也可通过间接经验等方式获得。(2)交换媒介最好是贵金属,其价值一般保持不变,从而有利于交换。(3)卖者必须是小生产者,只有这样他才会关心所卖商品的“凝结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量”并以其作为成本。因为小生产者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商品中“凝结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量”。个别劳动的时间的不同,个别劳动耗费的不同使得为了公平起见,成本计量只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标准。如果管理工厂的资本家是商品的售卖者,对于他而言,劳动耗费就不是成本,他给工人所发的工资才是成本,而工资并不等于工人的劳动耗费。
在一个小生产者为主的社会生产中,各行各业中存在着大量的小生产者,他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当他们的产量总和在行业中处于主要和优势地位时,该行业产品的价值由生产这一产品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劳动价值论适用于这些行业中小生产者之问的交换。但实际上在封建社会,能够交换小生产者占主要地位行业的产品的,并不仅仅是生产者本人,其他人例如从农民那里获得实物地租的地主等不劳而获阶层,也是交换者。其他交换者遵循利己性假设,虽想交换到更多的商品和货币,但最终由于交换双方对自身利益的重视,只能以小生产者确定的成本为基础即按价值交换。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销售者从小生产者变成资本家,生产过程的复杂分工和生产产品的多样性,买卖商品的频繁和复杂多样性,纸币价值的多变性都使得劳动价值论不再适用。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等量资本追求等量利润,劳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马克思认为,此时商品是按照他们的生产价格出售的,而生产价格只不过是价值的转化形式,为了说明这种转化,在资本论中给出了一个由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程序,这个程序可以概括如下:(1)根据各部门的剩余价值( M;),求出全社会的总剩余价值下同;(2)根据各部门的成本价格(C;+V; ),求出全社会的总成本价格艺; ( 3)根据各部门的剩余价值和总成本价格,求出全社会的平均利润率; ( 4}根据各部门的成本价格和平均利润率,求出各部门的生产价格。
容易看出,根据马克思的转化程序,在转化之后,“一切生产部门的利润总和必然等于剩余价值的总和,社会总产品的生产价格总和必然等于它价值的总和”。所以,尽管各部门产品生产价格之和不等于它们价值之和,但就整个社会来说,劳动价值论还是正确的。
笔者以为此时不能认为剩余价值总和等于利润总和,所有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等于其价值的总和,价值论转化为生产价格。原因在于:(1)资本家考虑的是利润,消费者考虑的是从商品中得到的效用。在这个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不关心所谓的价值。没有理由认为“社会总产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必然等于它价值的总和”。(2)生产中的分工深化更进一步加深,已经很难对比金银的价值和所欲购买商品的价值,金银在有的国家已不是货币,以一定含金量的纸币代替,已经不如金银价值稳定。(3)鲍尔特斯基维茨等人认为,在马克思的转化程序中,作为生产结果的产品是按照他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而作为生产前提的那些相同的产品却是按照他们的价值出售的。这在逻辑上是不允许的。如果作为生产前提的那些相同的产品也按生产价格出售,生产价格的总和将不会等于价值的总和。尽管此后很多学者都对此做过解释,但并未解决这一问题。基于以上三点原因,笔者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转化是失败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马克思的分析受到了他的理论目的的限制。
总结一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下的小生产者为主行业的市场交换,不适用除此以外的状况。同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但是商品不仅包括劳动产品,也包括自然资源等。因此可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其适用范围也是不包括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
(二)效用价值论的适用性分析
从效用价值论主要观点可以看出,它认为效用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假定物品可以无限细分时,认为人能够清楚了解花费每一元钱能够消费的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物品效用,最终按照最后一元钱带来的边际效用相等,决定不同商品的购买量,从而实现消费者总效用最大化实现消费者均衡。任何价格时购买者从商品中获得的边际效用对于货币的边际效用之比等于价格。假定消费者的货币因素不变,从而货币的边际效用在某一消费时刻不变,因此可以说,任何价格状态时,边际效用决定价格。
从表面上是认为价值或价格仅仅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没有客观上的标准。仔细研究它的价值理论就会发现,这种价值论实际上是假定人是理性的掌握充分信息的,有能力区分消费不同物品给人带来的不同效用,认为人当然能够对比花费相同货币消费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物品的效用大小,这些假定显然过高估计了人的理性,过高估计了消费者所掌握的关于商品的信息的充分性,假定商品可以无限细分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是在它的假定下,它的结论是成立的。面包和水的总效用很大,但消费者能够得到它的最后一单位的效用并不是不可或缺、决定生命能否继续,而是享受食物和水能够给人带来的快乐或者解决轻微的饥渴等,效用是很小的。消费者对最后一单位水或食物的效用和最后一单位的水或食物所需货币对他的效用,决定是否购买。如果最后他能够得到最后一单位的商品的效用大于所需货币的效用,他会继续购买,直到两者相等。假定商品可以无限细分,他会分配他的货币到所消费的商品中,使得最后一元钱获得的最后一单位的效用及边际效用相等,也和最后一元钱的效用相等。这样他实现了效用最大化,实现了从消费中获得的最大满足。
对于较为贫穷的人来说,他拥有的货币较少,每一元钱对他的效用都是比较大的,因此他往往会用他的最后一元钱用于满足消费食物等较为重要的欲望。而对于非常富裕的人来说,他拥有的货币很多,每一元钱对他的效用较小,他可能用最后一元去满足较为次要的欲望,如用于购买奢侈的消费品,如钻石、宠物的衣服等。但是假定较为富裕的人突然变得较为贫穷,他绝不会继续原来的消费模式,而会按照较为贫穷的人的消费方式生存。钻石自然是那些钱多的,货币对他们边际效用小的人消费的,从消费的角度而言,贫穷的消费者是不会问津钻石的。并不是钻石的效用大于穷人的延续生命的面包的效用,而是对于富人,钻石的边际效用与富人的货币的边际效用之比大于对于穷人面包的边际效用和货币的边际效用之比。因此钻石的价格高于面包,拥有不同数量货币的人的货币效用是无法比较的。但是所有的消费者无论贫富,在消费中都尽力通过使用分配自己的货币从而获得最大效用。消费者尽管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掌握完全信息,但是消费者还是比较理性的,他们肯定明白自己不同的欲望的重要程度,大致能够判断出消费不同物品能够获得的效用。因此消费者的理性程度尽管和完全理性的假定有差别,但基本是吻合的。尽管商品并不能无限细分,消费者也不是完全理性,但消费者总在自身的理性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调整货币在不同商品的分配,从消费中获得最大满足,这却是毋庸置疑的。
每一种物品的消费量都是它在当前价格下所有愿意而且能够的购买量之和。若这时需求大于供给,价格提高,迫使愿意消费它的人重新对比消费它的边际效用和货币的边际效用,边际效用不变,而货币需求量增加,消费该种商品的最后一元钱效用降低,从而有一部分消费退出。若需求小于供给,价格降低,愿意消费它的人重新对比消费它的边际效用和货币的边际效用,边际效用不变,而货币需求量减少,消费该种商品的最后一元钱效用增加,从而对该种物品的消费量增加。均衡价格下,供给等于需求,供给方意愿的价格等于需求方意愿的价格。无论供需是否均横,任何价格时购买者都是通过对比商品的边际效用和货币的边际效用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价格时购买者从商品中获得的边际效用对于货币的边际效用之比等于价格。假定消费者的货币因素不变,从而货币的边际效用在某一消费时刻不变,可以说,任何价格状态时,边际效用决定价格。
因此,文章认为,效用价值论在它的假定下是正确的,在任何时候都是适用的。
三、两种价值论区别
从两种价值论的历史渊源来看,劳动价值论产生在先,效用价值论产生在后。
从两种价值论主要观点来看,劳动价值论显然是从供给方分析的,认为生产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是一种客观价值论。而效用价值论是从主观方面分析的,它认为效用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边际效用决定价格,是一种主观价值论。
从两种价值论的适用性分析,劳动价值论显然只适用分析小生产者居于主要地位的劳动产品交换,适用于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社会形态下。而效用价值论在它假定成立时,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一切商品。
从两种价值论的目的来看,劳动价值论显然是一种革命学说,是为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进行革命服务的。而效用价值论显然可以起到维护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统治的作用,在和平建设时期也有更好的理论解释分析作用。
四、两种价值论的联系或相同之处
从我们对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可以看到,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一种生产关系,体现着小生产者之间利益关系,小生产者交换的目的是换取别种具有能够满足他本人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交换价值为什么由价值决定,价值为什么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呢?实际上是因为小生产者在交换之中各自追求自己利益,不得已最后确定一种公平的标准,因此尽管没有明确指出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承认人是利己的。这显然和效用价值论的关于交易中人性的假定是一致的。
从我们对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可以看到,劳动价值论实际上认为人是理性的和掌握充分信息的,因为小生产者能够发现和获得本行业和与之交换商品的行业的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了解生产贵金属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和效用价值论关于人是理性和掌握充分信息的假定是相同的。
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也是两者的联系,及他们从同一假定出发去分析问题。
最后基于上述两点相同,我们用现代经济理论来分析一下适用于劳动价值论的小生产者社会。小生产者以商品中“凝结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量”为成本,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成本,当供不应求时,边际效用高,价格高于成本,生产者扩大生产有利可图,生产数量增多,边际效用降低,价格下降;反之,需求小于供给,边际效用低,价格低于成本。随着生产量减少,边际效用提高,最终稳定的均衡数量是价格下生产者愿意提供和能够提供的量。此时均衡价格等于成本即价值量,于是劳动价值论适用。可见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在这一时期同样是适用的。我们可以说劳动价值论是效用价值论在这时期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
但是,有所不同的是,无论价格是否等于均衡价格,效用价值论在任何特定时点都是适用的,他适用于任何即时分析。而劳动价值论中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格等于价值是小生产者社会的长期趋向。所以在小生产者社会,长期而言,价格等于价值。因此可以说,劳动价值论更能体现一种规律,而效用价值论只注重说明现象的原因。当然,如果我们因为供求均衡价格论是效用价值论的补充和发展而把二者视为一体的话,供求均衡价格论认为短期而言,效用决定价格,长期而言,生产成本决定价格。由于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量实际上是一种生产成本,两者在就价格长期趋势的分析方面,这实际上又是一体的。
从两种价值论关于价值的计量来看,劳动价值论虽然提出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价值量,但是,千万个生产者或生产组织单位,哪一个是符合“现有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应以哪一个企业单位的生产条件作为标准?应以哪一个生产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作为标准?另外,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对比和转换仍然是一个难题。笔者以为,在简单商品经济下小生产者关于价值量的确定只是小生产者普遍的心理认同,实际上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这显然缺乏一个客观标准,因此不能解决价值量的计量问题。而效用价值论中的价值就是价格,物品的边际效用和货币的边际效用之比等于价格。这里的价值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无论物品的边际效用和货币的边际效用都是一种主观评价,难以找到一种计量方法来计量这两种边际效用,因此只能说在主观上模糊解决了边际效用的计量问题,但这种主观评价同样难以度量和计算。
因此,笔者以为,两者关于价值的确定都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都无法解决价值的计算问题。这又是他们的一个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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