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现代服务价值理论述评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服务价值论 国际价值论
论文摘要:文章在对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相关观点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分析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服务领域的新发展,即现代服务价值理论,并就价值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拓展进行肤浅的探讨。
由于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历史成因、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异、人们对服务的歧视等等,导致了商品与服务在经济学理论思维中彼此分裂的“两分法”。随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和产业结构的演变和发展,服务作为国民经济的价值流量,将越来越成为经济理论分析的基本对象。实践对理论的呼唤,要求改变经济学上重商品轻服务的理论分析格局。
在理论思维中破除“两分法”的实质是在价值概念上视服务与商品等同,因此,破除“两分法”的首要问题就是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就此问题,国内相关学者作了诸多探讨,其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的观点综述
(一)服务劳动创造价值
第一种观点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这种观点全面肯定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并把它纳人“社会劳动”的范畴,认为它是创造价值的。“这里的‘社会劳动’是指社会从事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各种劳动,即在国家政策范围内从事的有益于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或者说,是社会需要劳动的简称”。
第二种观点为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论严针对“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的观点,有学者认为,并非服务业中所有劳动都能创造价值,只有那些为物质商品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具有生产性的服务劳动才创造价值,而那些非生产性服务劳动不创造价值。
第三种观点为有用劳动创造价值。恻汁对“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论”的观点,有的人不赞成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作为衡量服务业能否创造价值的标准或依据。他们认为,生产劳动概念和创造价值劳动概念在经济关系上内涵是不同的,前者体现简单劳动过程和特定社会生产关系,后者只体现一般商品经济关系,两者并无必然联系。在商品社会中,“一切创造社会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同时就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这就是判断商品社会某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唯一标准”。同样,“判断第三产业中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标准是:其劳动是否为社会创造使用价值”。
第四种观点为生产非实物使用价值的劳动创造价值论。该观点从非实物劳动成果—服务产品—服务产品使用价值—服务产品价值为主线展开论证,针对服务业中不生产实物产品的部门就不创造价值的观点提出了反驳。该观点认为,非实物劳动成果被纳人社会产品范畴,成为服务产品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与实物劳动成果一样,也具有消除相对稀缺、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因此具有非实物使用价值。既然这种产品具有非实物使用价值,那么,只要服务产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它作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也就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
第五种观点从生产劳动实践引发理论演变的方法论重新定义生产劳动,指出生产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服务经济领域,是劳动价值论的深化;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是社会财富和价值的源泉,这是服务价值论的新概念。
(二)服务劳动不创造价值
第一种观点对“服务劳动创造价值”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只有那些既能为社会生产物质财富,又能为社会生产剩余价值或净产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否则就是非生产劳动。依据这一规定,该观点认为服务劳动不是生产劳动。
第二种观点为“国民收人再分配说”,鸟亥观点认为,服务领域里服务劳动者和资本家的收入间并不是服务劳动者创造的,而是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由物质生产领域转移过来的。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工人和资本家用其收人支付服务费时就是如此。
第三种论点为“服务生产价格说”,认为服务性劳动不形成价值,它所以能带来利润与增殖资本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竞争与利润平均化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以类似生产价格形成的方式,转化为服务生产价格,不仅补偿服务成本,而且无偿地给服务领域的资本家带来了一份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
第四种论点是“价值转移说”严认为服务有价值,但它不是由服务劳动创造的,而是由物质生产部门转移来的。
第五种观点以生产劳动的一般含义为标准,认为纯粹的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观点认为,马克思论述的生产劳动有两种含义:生产劳动一般含义即撇开特定社会性质,能够创造出可供消费的物质财富,或者能够使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得以完成的劳动过程。以此为标准,纯粹的服务不是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生产劳动的特殊含义是反映特定生产关系的劳动,以此为标准,纯粹的服务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但这个价值,已经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来意义上的价值了。
(三)简要评述
上文介绍了经济学者为消除“两分法”和把服务纳人传统价值理论框架所作的努力,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至今观点仍不统一。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要发展劳动价值论首先要在价值和劳动的基本概念上发展,从而引申出了众多看法,如价值是物品的有用性,即物品的效用,也就是物的使用价值;凡是有用劳动都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不科学、不完善,必须加以修改和发展,··…这些看法,实质上是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来代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借发展之名,行否定之实。
实践需要说明的劳动创造价值的外延扩大仅仅就事论事是不够的,事实证明这种努力未能完全解释劳动价值论在服务领域面临的所有问题。劳动价值论在服务领域的发展,还需要创建新的本质性的范畴从理论体系上给予系统的深刻说明,必须在运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创建新的理论范畴和新的理论体系,给整个理论带来新的变化,用以说明一系列新的实际问题。国内有关学者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提出了“现代科学劳动”娜区一概念,并分析了其在商品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现代服务价值理论述评
(一)服务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
服务价值是由服务劳动的凝结性、社会性和抽象等同性决定的,它的质的规定性就是凝结在服务产品的非实物使用价值上的、得到社会表现的抽象劳动,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勉口同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一样,生产服务的劳动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作为人的生理意义上的劳动耗费,它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另一方面,它是具备不同生产目的、使用不同劳动资料、操作方式,为不同的消费对象提供服务的具体劳动。
1.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实物使用价值的一般共性和其自身的特殊性。(1)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消费潜代性、消费互补性和消费引致性,其根本原因在于非实物使用价值具有一切使用价值所具有的共性—可消费性。(2)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生产、交换、消费同时性和非贮存性。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与实物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同,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非实物特性。(3)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非转移性,它不可能从产地转移到销地,这个性质使得服务业的生产与消费存在空间上不一致的矛盾,这个矛盾必须通过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相对移位来克服。(4)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再生产的严格被制约性。
2.服务产品的价值。服务产品具有价值原因表现在三个方面:(1)生产服务产品耗费的劳动凝结在非实物使用价值上形成价值实体;(2)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使生产服务产品的劳动取得社会形式,从而表现为价值;(3)服务产品与实物产品不能按异质的使用价值量,而只能按其中凝结在同质的抽象劳动量进行交换,从而以价值为尺度决定其交换比例。
3.服务产品的价值量及价值形成过程。服务产品的价值量决定有两种情况。(l)重复型服务产品:因服务劳动过程的主客观条件的差别,生产同种服务产品需各不相同的个别劳动时间,故其价值量由生产这种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z)创新型服务产品:它的非重复生产性和共享性,使其价值量由最先生产出这种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和风险系数决定。服务价值创造过程存在着和物质生产领域不一样的特点:服务业的劳动者在其生产过程中,一方面是服务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了生产资料的旧价值(C);另一方面,其抽象劳动创造出新价值(V+M)。由此可见,服务业劳动者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
(二)服务价值理论在现代服务产业中的发展
20世纪末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出现,现代服务业飞速发展,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精神劳动在服务劳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服务价值理论也应在实际中有新的发展。基于现代服务业背景下考虑服务价值理论的发展,关键是“劳动”内涵的升华,从价值的表现上看就是(V)含义的扩大及组成价值量的各部分(C+V+M)构成比例的改变。结合现代服务业劳动者的特点,传统服务价值理论中的(V)应包括“接受现代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其直接结果是使传统意义上的“一般劳动”发展成现代“科学劳动”,并且在服务价值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传统服务业中处于附属地位的“一般劳动”转变为现代服务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科学劳动”。现代科学劳动大大改变了服务产品价值量和量的各部分构成,提供了大量的服务产品价值量和使用价值量,大大增加了社会财富,引起了劳动与价值之间的新变化和新发展。
由于现代服务业中知识要素和科技要素的比重大大增加,为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必须接受高层次教育,支出大量的学习费用和科研费用,因而这部分的价值量会大量增加。更重要的是,科学、知识是长期积累起来的,它本身有价值,在服务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可以发挥巨大的杠杆作用。虽然它不熊直接创造价值,但它本身的价值可以通过科学劳动转移到服务产品中去,即通过科学劳动创造价值。因此,现代服务业中科学劳动既要创造一部分新价值以补偿支出的科学劳动力价值(由于学习费用增加,现代科学劳动力的价值比一般劳动力的价值要大得多);同时还要把所使用的科学、知识中已包含的旧价值在转移生产资料及旧价值的同时,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因而转移的旧价值的量也将大大增加。另外,由于在现代服务业中,科学劳动能生产出一般劳动所无法生产出的非物质产品;或者能充分利用自然力并融入生产过程,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这是高级或超高级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大量倍加,因而在同一时间内能够创造出相当多的大量的新价值。
三、价值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拓展
劳动价值论的横向发展形式的本质,是价值概念的外延的扩大,即从国民价值扩大到国际价值;纵向发展形式则是要素外延的扩大,即从劳动单要素扩大为生产过程多要素。
从横向发展形式看,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价值增值机制是国际价值规律的核心,即在世界市场上,流通不创造价值,但价值增值却是在流通过程中形成的;交换是等价的,但交换的结果却产生了增值,其本质是服务的国际价值量与国民价值量是不相等的,国际服务贸易把两个不同的价值系统联接起来,改变了服务的相对位置(价值参考系),使同一服务产品以不同尺度衡量产生差别。
从纵向发展形式看,国际服务贸易中,各国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决定了全部国际经济联系的内容与·特点;各国劳动生产率结构的差异,决定了国际服务交换的结构。而决定劳动生产率的并非仅仅是劳动,而是包括劳动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资本、自然资源、生产技术(非劳动者个人技能)以及生产的组织管理等。非劳动要素通过决定劳动生产率而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而决定劳动创造价值的量。服务在国际间的流通,可进一步加强国际分工,国际分工又会一方面提高不同国家在不同服务产品的生产率,减少其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方面增大各国之间不同服务产品生产率的差别,使服务贸易的价值增值增大。这就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价值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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