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林慎思的政治伦理思想

时间:2024-10-14 00:39:4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探析林慎思的政治伦理思想

 论文摘要:林慎思的政治伦理思想是在特殊的历史时代形成的一种极具现实性和针对性的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常念“下民之艰”的民本论,“均赋于民”、“均役于民”的仁政论,“今人易化”的教化论,“有道之君刑峻”的德刑并用论,“任忠去邪,用得其当”的尚贤论等,这些思想至今仍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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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林慎思;政治伦理;民本;仁政;教化

  在林慎思生活的唐朝末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代,随着唐王朝的没落,社会动荡,礼义陵迟。在这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儒家学者,林慎思从挽救社会风习和政治秩序的愿望出发,在深刻分析社会现实生活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在政治、伦理、法律等各个领域,都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的政治伦理主张,是其中非常有特色的一部分。

  1常念“下民之艰”的民本论

  在当时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现实面前,林慎思深刻体会到民生多艰,呼吁统治阶级多考虑底层老百姓的疾苦。在《伸蒙子·审类》中,他语重心长地说:“处上位者,不见下民之艰,一有不快其心者,则吁闻于天下矣。噫!岂知下民终日劳心,而无告于上乎”?他苦口婆心地告诉那些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不要抱怨自己多么艰难,老百姓其实要困苦地多,并且连抱怨的机会都没有。因此,林慎思要求统治者“耽嗜与民同之”。他特别强调,所谓的“耽嗜与民同之”,并不是要与普通老百姓一起分享统治者所拥有的“樽孽”(美味佳肴)和“金石”(音乐),而是应当“均役于民”、“均赋于民”,从根本上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让他们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他分析说:“吾所谓与民同者,均役于民,使民力不乏;均赋于民,使民用常足。然后君有余而宴乐,民有余而歌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林慎思十分推崇“无为而治”的统治方法,主张不要过分地约束和盘剥老百姓,而是应当让他们休养生息,安心从事生产。如果政令过于繁苛,不但对稳固统治秩序无益,反而会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受到损害。他说:“且养其卒,非捕民之寇盗邪?寇盗未必由卒捕也,而先尽民之父子焉;条其吏,非劝民之农桑邪?农桑未必由吏劝也,而先夺民之粟帛焉。斯不亦用去害而为害,化利而失利欤”这一认识,无疑是对处于末路上的唐王朝变本加厉搜刮民脂民膏,千方百计控制人民而造成的种种弊端和危险所提出的具有现实针对性的建议。

  2“均赋于民”、“均役于民”的仁政论

  一般来说,“民本”观念贯彻到政治生活领域中所得出的就是“仁政”的主张。在当时社会秩序混乱,人民生活朝不保夕的情况下,林慎思提出,若在这样的时代实行“仁政”,将给人民带来更大的益处更能取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他以同被儒家视为“圣王”的尧和周文王对比分析说:“五帝之民,以时治为常,遇勋(尧)之仁,岂非食厌而得鱼欤?商末之民,以时乱为常,遇昌(周文王)之德,岂非饿困而得食欤?故谓勋民虽乐,不及昌民喜也,亦明矣”既然在社会混乱、民不聊生的时代对老百姓施以恩惠更容易使他们感到快乐和满足,这无异于告诉当权者,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必须不失时机的推行“仁政”。

  林慎思的“仁政”观是和他的“天道”观联系在一起的。在林慎思看来,所谓“天道”,是可以被认识和利用的客观规律的体现,它的基本要求是必须用“仁义”来治理社会。他告诫统治者,必须时刻不忘以民为本,多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否则,如果逆天而行必然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无情惩罚,难逃灭亡的命运。

  林慎思虽然强调仁政,但他并不主张用赈济的方法使老百姓不劳而获,而是认为应当采用发展生产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问题,并避免使他们养成浮华怠惰的习惯。在对“耽嗜与民同之”进行解释时,他指出,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并不是要他们也象腐化堕落的贵族一样整天以美味和歌舞进行消遣,而是要让他们能够安心生产,没有过重的负担和后顾之忧。在《续孟子》中,他批评鲁国国君曲解“与民同乐”,让普通社会成员与自己一起分享美酒和乐舞的作法,说:“民居鲁国,若禽之在木,鱼之在川也。鲁君耽嗜,召民于侧,是犹易禽于笼,移鱼于沼也。使民且恐且惧,岂暇耽嗜而同于君乎”。林慎思的这种从长远出发,把解决老百姓的物质生活需要与培养他们的勤劳自强精神结合起来,以寻求长治久安之路的思路,应当说是具有一定见地的。

  3“今人易化”的教化论

  林慎思认为,在当时唐王朝的统治已经江河El下,儒家思想受到统治阶级的漠视而导致礼法废弛的严峻形势下,要止颓去弊、起衰救坏,最为迫切和根本的途径,就在于推行教化。在林慎思看来,教化应当是一项长远的和普遍的社会任务。它不仅仅是通过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来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认识,而是应当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和资源,将教化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教化的具体方法上,林慎思所坚持的仍是传统的礼乐教育。他主张,为了移风易俗,使民向善,就要从最高统治者做起,自上而下地推行礼乐制度。否则,如果最高统治者“不以容仪为务,使上下无仪矣,君臣父子何以则乎”然而,林慎思同时也看到,礼乐对人的约束和感化,与人的自然本性并不是一致的,有时甚至相违背。“可敬者,礼节也,礼则难行,故人不能嗜矣。可去者,非礼也,非礼易惑,故人不能舍矣”。因此,为了达到以礼乐美风俗的目的,社会必须主动加强教化,个人也应自觉进行修养。

  值得一提的是,在阐述教化理论时,林慎思明确提出了开化民智的主张,反对愚民政策,认为民智的开发与他们道德水平的提高,有着直接的关系,要化民首先必须使民“有知”。在林慎思看来,“人无不惑”,关键是“知”与“不知”的问题。“君子知其所惑,而不惑矣;小人不知其所惑,而惑矣”。人们只有知道了自己之“惑”,才能主动改进,加强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林慎思认为,对“有知”的人和“未有知”的人施以教化,前者要容易得多。他以“古民”和“今人”对比说,虽然“古民性朴,今民性诈”,但“朴,止也;诈,流也。止犹土也;流犹水也。水可决使东西乎?土可决使东西乎,林慎思的这一思想,一反封建社会中长期盛行的愚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和现实上都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

  4“有道之君刑峻”的德刑并用论

  如果说在“民本”、“仁政”和教化等问题上林慎思继承并发扬了儒家传统的思想,那么在“德刑”观上,他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法家的部分思想,与儒家传统的“德刑”观产生了一些背离。

  在林慎思看来,对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来说,单凭教育本身,是具有很大局限性的。礼乐教化的方法并非对所有人都能奏效,社会中总会有一些人“昼观刑戮于市,暮行诛劫于衢”,对于这一部分人来说,“岂刑戮能使之鉴邪?盖盗贼之心不可移也”。因此,在强调仁政和教化的同时,他又主张,在教育熏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就必须辅之以刑罚。为此,他甚至提出了“有道之君刑峻”的理论,说:“水火不暴于虎狼也?然水火之为峻也,必能滔涌天地,焚燎山川,而人不蹈也。狼虎之为峻也,止于呀风吼雾噬兽啖人矣,岂及水火之大欤?所以水火仁于人,而人赖之,不见其峻也;狼虎害于人,而人畏之,故见其峻也。有道之君犹水火然,无道之君犹狼虎然。狼虎不及水火之大,岂不明乎”

  林慎思不但认为刑罚对于维护一个社会的稳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甚至认为,对于统治社会、稳定秩序、化美风俗来说,“刑”是比“恩”更有效的手段。他论证说,当用“恩”来治理人民的时候,正是老百姓都能够自觉遵守社会规范、谨守为民之道的时候,而当用“刑”来校正社会秩序的时候,则说明老百姓已经违背了社会规范,有了违法和逆的举动。

  “民既民,恩不加,民白化也;民不民,刑不加,民谁御哉?……是知治民用刑为最”。林慎思的这一思想,对儒家传统的“德刑观”做了一个明显的跨越,究其原因,这与他所生活的时代道德堕落、社会动荡、民变蜂起的社会现实不无关系。


  5“任忠去邪,用得其当”的尚贤论

  选贤任能一直是儒家的一贯主张,林慎思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提出并论证了自己的尚贤主张。他看到,无论是推行仁政还是实行教化,都必须“任忠去邪,用得其当发现和使用贤才对于国家治理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社会稳定和道德风气的改善,国家必须任用贤德的人,让有德行的人居显位。

  根据林慎思的主张,要举用贤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必须有“急贤”之心。林慎思很推崇周公“一饭三吐,一沐三捉发”的急贤之举。他认为,周公对贤士心情急迫、态度恭敬,并不是因为这些人的才德超过自己,而在于用这样一种尚贤的态度来招揽天下的贤才。“周公以急贤之心,要四方之心。……虽士不及周公,亦下礼而接焉,所以不阻四方之士也。不阻四方之士,则四方之心归焉。在林慎思看来,统治者只有具有了宽广的胸襟和对贤才的迫切渴望,才能够将人才延揽到自己身边,成为自己治理国家的帮助。

  第二,在人才的使用上,林慎思认为,应当以实际能力和事功,而不是亲疏内外,来作为用人和赏罚的标准。人们在对人进行评判时,常常会因距离的远近而产生认识的偏差,这在用人方面是应当竭力避免的。对此,林慎思用“佣治粟者”和“佣治膳者”为例比喻说:“治粟功至,仅免于诛也;治膳功至,又加其赏焉。何则?治粟犹四方外臣也,治膳犹左右内臣也,外不及内而然也。噫,使明目达聪,鉴难易于内外,而赏罚岂有谬加者乎.所以,当权者应当尽量把目光放长远,而不能只信赖左右的近臣,把重任全部交给他们。

  第三,在人才的判断标准上,林慎思提出,应当通过实践活动来检验一个人是否是贤才。林慎思认为,人才如同木材一样。“夫材既伐矣,离于山谷,处于庭,久则圩以封,苔藓以周。目之于外,诚不分其松栎也。在斧以削之,斤以断之,索其内然后辨矣”。

  人才也是一样,如果不用,即使“左右前后”之人的“贤不肖”也无法判断,时间长了,巧言令色的奸佞小人可能得势,而真正的贤才则难免被埋没。因此,在用人过程中,只有不断通过事实加以检验,才能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委以重任。

  6结论

  总之,林慎思的思想,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作为一名动荡时代长期在地方上执政的官吏和一名有责任心的学者,他的思想,包括其政治伦理思想,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性和针对性,都是不容抹煞和忽视的。其中的许多观点,不但在当时具有进步的意义,在今天看来,仍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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